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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袖添香 > 小说 > 都市小说 > 长春垃圾 > 第九章 
第九章    文 / 十早

    夜色下的长春,曾经给我无数的浮动,但现在的我又是如此平静。走在路上,两旁的建筑与场所像是一首首抒发爱情的歌曲,在我们激烈爱着的时候每首歌都像是自己爱情的表达。但时过境迁之后再听到时你只能笑笑的迎接回忆,对于自己来说都已成为无味之感。
    
    开车在市内绕了几圈,没有方向更无目的。最后走进了一个小酒吧。昏黄的灯光影射着一群群放荡的人,烦杂的音乐无法让我陶醉,只有酒精这时是我的爱人。一个戴着绿色头套,身穿低胸短袖的小姑娘走到我的桌子旁坐下。瞪着眼睛看着我好半天,才说道:“哥,我看见你很闷。我陪你聊会儿,怎么样?”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年龄20左右浓妆艳抹,明显的兼职妓女。“你能陪我聊什么?”她好像发现我不是哑巴,非常高兴的凑到我耳旁小声说:
    “你想聊什么都可以。”
    “是吗?不错不错。我限你在一分钟之内在我面前消失。马上!”
    
    她的脸上就象晴天霹雳一样,虽未听到咔嚓一声但脸色马上阴云密布。白了我一眼,留下一句“傻逼”走了。我还是自己坐在那喝酒,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心情杂乱无比。模糊中好像那个小姑娘带着几个男人又回来了,小姑娘一根长长的手指指着我对那几个男人说:“就是他,贼他妈能装逼。”我拿起烟转身向酒吧门口走去,后面一个男人在骂:“你他妈有种别走。”还有一个男人在叫:“雨山,是你吧?老同学不认识我啦!”我没有抬头,没有看任何人开车离开了那里。路上利凯打电话说他和他女朋友请我喝酒让我马上过去。
    
    我来到了一家新开的夜总会,名字没看,径直来到二楼包房。利凯和他女朋友在那里唱着歌,看见我进来利凯忙站起来给我介绍。“这个是我女朋友,李叶”李叶这个名字听着好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来了。他女朋友很不耐烦的站起来伸出手,不屑的目光跟我碰撞时马上扔开了我的手。利凯当时尴尬得满脸通红,拽起他女朋友就是一顿骂。那个女的解释了一句说:“她只是着急唱歌。”我拉着利凯坐下来喝酒。这个女人的反映我心里很清楚原因,因为我以前就认识她。
    
    那是好多年前在电影厂的时候,那时在那里什么都干,导演助理,摄像,剧务,美工,都让我干。导演说我刚来多干点学习学习,其实他妈的还是为了省钱。李叶当时还是个艺术学院的学生,被我们副厂长包了。后来副厂长找我让我在片子里面给她安排角色,我当时没理副厂长让他去找导演。平时我就看不上他,腆着个狗屎肚子,到处不懂装懂招摇撞骗。所以那时李叶跟着他,我看她也就是个吮痈舐痔的主,傍大款眼睛也不放亮点。后来那个副厂长来找过我很多次,他不敢去找导演,原因是导演是他小舅子,他怕挨揍。最后一次他和李叶一起来找我,我叼这根烟正在拍片,他没说话李叶却在旁边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不开事儿,这么容易的小事,让你交下个厂长你都不干。你是不傻呀!”那时年轻气盛一听我的火就不打一处来,但看她是女人的份上,没跟她一般计较。可是这个副厂长还跟我找茬说什么我不懂规矩等一类的屁话,最后拽着我说个我没完。到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就把我摄像的那架摄像机在他身上来个玉石俱焚。砸得他满身是血,我记得走之前我还给这个李叶一顿侮辱带臭骂,当时她的目光死死的盯着我,这个仇她算永记在心了。这件事后来解决了好长时间,那个厂长又是要告我又找什么老三的跟我算帐,这些我到一点都不在乎。年轻时就是这样,头脑一热我就干,干了我就认为对,对就什么也不怕。只是从那以后我就告别了自己梦想已久的电影生涯。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到她,而且这时她已经成为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模特了,还靠上了我最好的朋友。对于这个女人的长相和体型我肯定赞赏,但这个人的品格我有所怀疑。瑕瑜互见吗!只是不知道她瑕多还是瑜多。但这些都不是我该说的,只有当作不认识她了。
    
    利凯给我满上杯酒,满脸歉意的说:“别理她,小家子女人。回家我再收拾她”
    这时候我只能装大度。“算了吧!利凯,没什么的,不影响咱哥俩的关系。来喝酒吧!”
    今天本来自己在那个小酒吧就没少喝,现在已经有点头晕脑胀了。那个女人还背对着我们自己在那里唱着歌。
    “利凯,前两天我跟你说那个事儿,你想了吗?我这么呆着真不是个办法。”
    “雨山,就是前两天你不跟我说。我也想了,我想开间酒吧,要大点的豪华点的。第一是为了自己没是有个地方消遣,第二在长春这个市场也不错。这里这几年虽然起来了不少酒吧,但真正像样点的还真没几个。你看这事儿怎么样?”
    “行,以后咱们这些人有地方喝酒了。大约得投多少钱?”
    “昨天我算了一下,有二百万够了。咱俩一人一半。”
    “利凯,你别怪我。你给我出的主意我都听。但是从此以后做买卖,我再也不会跟哥们合伙干了。主要一点是怕伤了我们的感情,你能理解吗?”
    “雨山,这我明白。我也就是给你出个主意。其实谁掏钱干还不是一样,都等于大家的。听你的。”利凯端起酒杯,用手拽了一下他女朋友,他女朋友没理他接着唱。我猛然发现,我们真的都已经面目全非了,换了几年前,利凯早就拳脚对待了。而现在的我在女人面前,更是狼狈不堪。
    
    这种气氛让我不想再多呆,利凯一直送到我们口。今天确实让他很下不来台,我要上车的时候他说:“雨山,今天对不住了。”我白了他一眼:“这么多年了,说那些没用,走了。明天开始准备开酒吧。”
    
    开车回到我家的小区门口,看到孟姐的车停在那里。孟姐靠在座椅上好像已经睡了过去。我打开车门想把她抱上去睡,可是却把她弄醒了。她从车里出来抱住了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小区门口的门卫看着我们俩的行动好像很茫然,目光像考试作弊时看老师的神态。一辆辆车的灯光从我们身前滑过,映出我们俩的影子,影子从长变短又从短边长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跟我上去睡吧!”我在梦姐的耳边轻轻的说。孟姐点了点头,车也就都扔到了小区门口。我搂着她走回家中。
    
    进屋之后我把孟姐扶到卧室的床上。“你吃饭了吗?”我问孟姐。
    “不想吃,吃不下。”孟姐趴在床上,没有抬头的回答。
    “出什么事了?”我又问
    “纪检委在查他,恐怕这次是躲不过去了。难道这就是我等了十多年想要的结果吗?”
    “想开点吧!孟姐。我去给你煮碗面,你吃一口。”
    
    其实像她那位领导,共产党早就该收拾他了,但这对梦姐确实是一个残酷的事实。也可能是对她错误选择的解脱,可是这以后的路说不清是好还是不好。或者可以说这是我想看到的。煮了碗面煎了两个鸡蛋,端到卧室的时候,看见孟姐坐在地上,眼睛直直的盯着墙上我画的她。而我的眼睛却也被这个熟悉不能再熟悉的身体粘住了,孟姐俨然已经不再年轻,但她的体形和韵味在我眼里任何都无法替代。一条紧身纯白色的紧身长裤穿在她的身上是那么完美,上身天蓝色的薄毛无袖衫外加一个同样颜色的大披肩,头发柔顺的从脸的两旁泻下。绝对可以和任何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媲美。但是孟姐的心会比与她同样年龄的女人衰老得多。她好像在荒凉无度的旷野,忍受着风吹雨打爬行了很多年,一开始没有目标,后来我可能算上了一个她短暂的居所。之后她又向前爬,向着一个她自己设立的目标努力。但是现在连这个目标也将消失。我希望她可以返回,因为我还在这里。
    
    这一晚没有月光,外面淋洒着秋雨打落在玻璃上,发出啪啪啪的声音。伴随着这样的声音我和孟姐柔情的配合着对方,我的唇在梦姐的身体上轻轻的走动,上唇和下唇像两条腿一样踏过她身体的每一细腻之处。我们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流畅而又不乏激情,孟姐能唤醒我深处的渴望。我不懂什么是真正做爱的生华,更不懂什么灵魂与肉体的相交,但和孟姐的每一次都让我陶醉让我心神安逸。一次结束的续语,并不是发泄的爽朗,而是内心又一次被一种感觉拂平。她趴在我的胸前,头发铺落在我的身上,手指在我胸前慢慢的滑动,划出我胸肌的轮廓。一个细小声音从她的嘴里淡淡的道出:“我奢望老天能让我这时离开这个世界,我将会幸福的上路。”
    
    34.
    
    几天过后利凯已经帮我找到了合适的店面,谈好了价钱,开始装修。我给黑哥打个电话,他们一伙装修队马上到来。看见我又找他们,黑哥非常高兴,价钱也不让我跟他谈。我借鉴了许多巴黎酒吧的特色,给黑哥一点点的讲,他的领悟到快马上心领神会的干起来了。这些天王聪每天都来帮忙,他帮着我盯着内部的装修。我和利凯到处跑,去别的城市选购一些必备的东西。
    
    时间在忙碌中过得飞快,这年冬季的第一场大雪来临时,我才感觉倒这一年又要过去了。而孟姐那里我又好久没有联系了,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装修也快完工了,这一天邵将来到,把我拽到一旁问我:“你知道孟姐的那位已经被抓了吗?”
    “什么时候的事?这些天一直在这忙着外面的事我一点都不知道。”我拿出根烟帮邵将点上。
    “就前几天,调查了很久才抓的人。”邵将由不慌不忙的说
    “还能出来吗?”
    “呵!还出来哪!不死他就烧高香了。”
    “他自作自受,那梦姐哪?你有她的消息吗?”我焦急的问。
    “孟姐,我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我听说他们住的房子是肯定保不住了。不过那个按摩院还没事,因为是孟姐的名。你打个电话问问,我就是怕梦姐没地方住,才来告诉你的。”
    
    邵将走后我立刻掏出电话打孟姐的手机,万幸!还真接通了。“喂!”一个女人的声音。
    “孟姐,我是雨山。你现在在哪里?你那住不了了,赶快搬到我这来吧!我这些天忙着装修酒吧也没时间给你打电话,才知道你的事。别在那里再呆下去了,我现在马上过去帮你搬。”我很激动的说了一大堆,那边才有动静。
    “韩哥,我不是孟姐,我是小文。孟姐走的时候把手机留给我。”
    “小文,孟姐哪?对不起,我太着急了。快告诉我孟姐去了哪里?”
    “韩哥你现在马上去火车站或许她还没上车,她是想回西安。”
    “谢谢你,小文。”
    
    电话还没放下我就已经跑到了车上,以最快的速度奔往火车站。进了火车站,直奔二楼的候车室。跑到二楼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问了一嘴工作人员开往西安的火车开了没有。一个女的告诉我车现在刚进站在二站台,在检票口的长长的队伍中我一见就看见了孟姐,她总是那么容易的进入我的视线,却又无数次的在我的视线内逃离。我踩着旁边的椅子向人群的前方跃去,后面的铁路警察大声的喊骂着我。孟姐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一直等我跳到她的身边把她拉到一旁,她的惊讶才从神情中显现出来。此时我不想再坚持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思想了。
    “孟姐,别走了。跟我回去,我们好好生活,我想我能给你幸福。最起码肯定比他给你的多。”我喘着粗气断断续续的说。
    孟姐抓起我的手,眼中泪花在汇集。“雨山你还是回去吧!我现在很乱,让我平静一段时间好吗?”
    “孟姐,你是该好好想想了。其实现在也不免是个好的开始。你早该回头望望,看看什么才是你真正想要的。还有什么人还在原路上等着你。”
    孟姐的泪水已经要滴下了,她伸手从风衣的兜里掏出手帕擦了擦眼泪。“这些我都明白,我只想好好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车要开了,我走了。放心吧!时间不会太久,如果我想通了,我会带着小雨回来,我们一起生活。如果我想不通,你自己照顾好自己。谢谢你,雨山。”
    
    旁边等着检票的人都在看着我们俩,我放开了手。感觉不能说沮丧,因为我还有希望,希望她能想通。转身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低着头。突然有种老妈死时的感觉,失去了一个我将失去对整个生活的追求。原本没有什么想要的,但在我将要失去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要离开的人在我心里占的份量有多重。断然之间我看到了失去孟姐我的心将枯萎,因为孟姐这些年来在我的心中一直都已经是属于我的唯一财富。回头向站台的方向跑去,身旁的人看见我的样子都闪出了一条路。站台上所有的旅客都已经上车,车在缓缓的向前移动。我已经找不到不到孟姐了,一个个窗口一张张陌生的脸,却没有可以让我死灰复燃的孟姐。
    
    自己一个人蹲在站台很久,很久,心像被掏空了一样。天色渐渐被黑色蔓延覆盖我才起身回到了酒吧。
    
    王聪和兰兰还有老太太都在酒吧,黑哥他们早已经走了,装修就差几处简单的地方就全部完成了。
    兰兰看我进来马上凑上来,“雨山,你这装修得真漂亮。我跟王聪商量过了。等你这开业之后我们俩就在你这举行婚礼。”
    “好哇!到时我来安排。”
    “雨山,你怎么了?看起来这么没精神哪!”
    “没事儿!对了,王聪去搬箱酒。陪我喝点酒。”
    王聪答应我一声,出去了。来太太把我拽到了一旁。
    “干啥?什么事儿?”我问他
    “雨山,跟你说件事你不行生气。”他又满脸堆着淫贱的笑容。
    “有屁你就快放,别整些用不着的。”
    “是我处了个新女朋友,现在跟我一起住。”
    “操!这关我屁事儿。”
    “不是,不是。是因为这个女的就是小慧。”
    我感觉倒吸一口凉气,我还算了解小慧这个人。即使她再想寻求刺激即绝对不会看上老太太,老太太在她的眼里简直一文不值。但是这些人中除了销声匿迹的老狗之外,老太太是最容易上女人的圈套的。我预感到小书此举乃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但究竟是什么打算还是无从得知。也有可能是我多心,而且此时没有心情去考虑别的事儿。
    “啊!你跟她在一起啦!但是我要提醒你,注意!”
    “注意什么?”老太太又问。
    “注意什么自己想,我他妈也不是你老爸。陪我喝酒去。”
    
    其实老太太这个人,很多年前对爱情还是比较专一的。虽然现在身边的女人比较多,但他这个人我还是了解的。他的感情泛滥,可以对任何一个女人散发。即使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女人离开他的身旁,他也会有一点伤心。我们这群人一致认为,当今世上烂情淫贱到老太太这种程度的男人亘古未有。但他也是受感情的挫折才得以至此,很多年前这家伙喜欢上一个影视学校的学生。当时他开个破出租车天天去接人家,追个整整一年多,结果最后那个女人被一位奔哥拉走了。所谓“奔哥”就是开着奔驰的大哥。当时老太太伤心至极口口声声说:“俗世他已经厌倦,红尘他不再留恋。”当时我挺害怕但还是忍不住想乐,后来他拿出一个笔记本,说里面写满了一年来他写给那个女孩的情诗。这次我终于憋不住了,看了两首诗差点没把我笑死。
    第一首:高高山上一支梅,
    小妹小妹你爱谁。
    飘泼大雨从天降,
    大哥有话对你讲。
    讲来讲去七个字,
    爱你爱你爱死你。
    
    第二首:天下美女多如云,
    我就爱你一个人。
    别的女人算个六,
    我只想对你说ILOVEYOU!
    
    这两首诗虽说庸俗无比,让人看了就想乐。但对于老太太来讲,他不知道想了多少个夜晚才凑了这几句顺口溜。最后我大笔一挥在他的笔记本后面给他题了一首诗。
    浮沉的烂事,傻逼的男女。
    你看那天空隐隐的白云。
    我欲乘风离去。
    
    打住打住,
    我将在那朵朵白云的顶端,
    笑看你们终归何处。
    
    记不得当初这首诗我是改编谁的作品,但当时老太太说这首诗真适合他。可没想到多年后的今天,这首诗应该由他写给我。我虽不是很在乎,却也应了杜甫的那句诗“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
    
    35.
    
    酒吧在一个下雪的日子终于开业了,当天来祝贺的人很多。小慧也跟着老太太一起来了,端着酒杯向我祝贺时告诉我“记住她的话”。我当时告诉她“她的很多话我都记在心里。”人就是这样,何必哪!如果她没有再次出现在我们中间,无论谁提起小慧我都会大肆赞扬她。可所有的印象都是她自己要破坏的,我无能为力。
    
    小文自从孟姐按摩院关了之后也无事可做,我就把她找过来了,做我前台经理。有个放心的人替我管理我就能轻松不少,就像当初公司里的美娜一样。在酒吧开业不久的一天小文说有个女人找我,进来的竟然是美娜。她从踏进我的办公室开始眼泪就没有断过。诉说了所有的一切,但主要还是一点她和老狗要移民澳洲了,明天就走。
    
    我怎么预料也想不到老狗竟然把美娜也掉进了老狗的计划中。他们掩饰得真是天衣无缝,我一点踪迹也没有发现。而且老狗这些天一直没有离开过长春,就住在美娜家里。他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也没有过问。美娜说当初她想过告诉我她和老狗的关系,但是一直没有说出口,她更阻止不了老狗的野心。于是她就一次次的提醒我,但那时我自己不用提醒也预料到了老狗要做什么,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事情竟会发展到无法挽留的地步而且美娜也有关系。突然想起了她给我的那张纸条“不要那么相信你认为该相信的人的话。”当然我认为该相信的人中美娜算是一个。这些年在公司里美娜帮了我不少的忙,当时公司刚开的时候我精心管理了不到两年。后来自己没事儿就在外面飘着也就是有时间问一问公司的事情,美娜就是我的一个警报铃,只要有事儿她马上就会响。即使是在现在她在我心中她的功也掩盖她的过,我这几年的奢侈生活与高档享受可以说都是他们给我的。所以今天在她离开我的办公室的时候,我没有一点怪她,相反我还安慰了她好几句。很多于事无补之时自我折磨完全没用,我的安慰会让她更加难受这我很清楚,毕竟她还是骗了我。老爸从小就让我记住,人生有时候失比得更幸福,这点虽然我没有十足的体会到,但此时我可以感觉到心安的满足.
    
    我现在开始佩服老狗了,而且越想这种佩服感越加强。尤其在女人这方面,连美娜都没有逃出他的魔掌,最后被他玩弄于迷幻之中。女人对他可以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高二以前没碰过女人。他的第一个女人跟我也算比较熟,当时老狗向我讨教做爱的经验。我懒得理他,就告诉他脱裤子就干呗!过几天这家伙来找我,说他干了一个小时没干进去。还向我详细描述了一遍当时的情形。说在学校宿舍的铁床下铺,他把那女人裤子褪到膝盖以下,不顾女人的反抗就开始霸王硬上弓。结果一个小时过去了,女人已经没力气反抗了,他的汗珠也滴的女人满脸都是。可是小弟弟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入口,所以小弟弟失望至极垂头丧气一蹶不振了。由于此事让他十分尴尬,他就不再向外人道起。最后请求红孩带他去找鸡,红孩无奈就带他去了。从此以后老狗就以锻炼技巧为借口,开始精液泛滥。见到个有点姿色的女人,就如狗见骨头,顿时馋涎欲滴。到现在为止好像他只要想占有的女人,没有不成功的.
    
    这一晚我回到家里彻夜难眠,脑中的故事都是快乐的回思。每个人的离去,带之而来的就是过去的美好回忆。在这时很多肮脏的事情早已经风吹云散。在这些人之中老狗是我最晚认识的,可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却最常。刚上高中时这厮就坐在我的旁边,当时他是体育特招,身体超棒。就是那时人有点傻头傻脑,你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而且非常有力量。记得一天早上他训练完让我请吃包子,请他吃顿包子当然没问题了,可这老家伙一口气吃了三十六个牛肉馅的大包子还喝了五碗小米粥,当时在场的人都吓傻了。那时的他胆子非常大,这些人有什么事,只要叫他,不管好事坏事他都傻头傻脑的跟着去。有一回我和人发生口角,这些朋友们都没有在身边,当时只有老狗拎着把菜刀跟着我去硬挺,后来虽没发生什么事情,但是那一次我很感动。现在有这样的事情他会以最快的速度躲起来,我想不明白是什么让他变成这种模样。
    
    他的傻和虎众人皆知,有一次我们一群人在高中操场上坐着,这时走过来一个还算漂亮的女孩。王聪就开始吹牛逼说:“这个女的我干过,没意思,乳房太小,像两个杏一样。”老狗在旁边非常有兴趣的问:“真的吗?”王聪信心十足的说:“当然真的了,不信你去问问。”王聪知道这些人谁也不能傻到那种程度去问,但她忘分析老狗的简单头脑了。老狗走上前去拉住那个女人便问:“王聪说他干过你,还说你的乳房是两个小杏,是真的吗?”那个女孩一听,随手一巴掌就落到了老狗的脸上。老狗也不含糊,他不管什么男的女的,上去就是一拳。这小姑娘被他打了一拳,躺在地上有半个小时人世不醒,当时以为打死了哪!老狗还跑出去躲了一段时间,后来听说没事才回来。他很少跟我们闹玩,原因是他怕一拳把人打出毛病,这样的事在他的身上也时有发生。可随着他的年龄越来越大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小,经过社会上的世事之后他的心计越来越多,最后变成现在整日苟苟营营样子。不能说什么人各有各的志向,此时有的只是失望。
    
    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我突然如觉醒了一般,穿上衣服开车直奔飞机场。所有的我都可以原谅他,这么多年的风雨走过来,虽然不能遮掩住我心中一次的欺骗,但在他要离开之时我想再一次好好看看他那谄媚的笑容。坐在等候大厅里等着他们的到来。
    
    说起酸辛事,荒唐愈可悲。十多年过去了,转眼成空。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都与我何干,是否自己和朋友苛求过甚?但对这么多年的友情,任何人不可能不在乎。曾记得跑广告的日子最苦,多少次我们一起奔跑于风雨之中,又多少次依靠着睡在火车上。可那时挣来的钱,都彼此推让。我与老狗那时都是对方的靠山,只要一个倒下,剩下的那个同样也会没力气再爬起来。可我们还是坚持着、搀扶着走了过来,走到了我们想要的生活中来。钱对我来说,这时我已经完全满足。可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在友情与金钱两者之间,我会选择友情,但他选择了金钱。在他的心里,天下万事,惟钱与女人惟大。别人的心理我等无法阻挠,只能任其发展,到惨败之时,只怕后悔晚矣!到那时骂自己什么都没有用处。特别是现在这条狗,相处这么多年我还算了解他,他一定会后悔。
    
    坐在那里,思绪如流水,淡淡的淌过。外面又下起雪来,雪并不大而且不是雪花是一个个小小的颗粒。随着寒风的吹动,打在行人的身上发出啪啪啪的声响。每个人走进等候大厅都抖动着身上的雪粒,在门口颤动的人群中我看到了美娜和老狗。多日不见的老狗,像快老死了一样,很没精神。穿了一件黑色的驼绒大衣,这件大衣是我们一起买的,我也同样有一件。手里拎着三个大箱子,美娜也拖着一个箱子。他的大衣和头发上积了很多雪粒,但他没有拍打。眼神呆板的向前走着。美娜在旁边帮他拍了两下衣服,他同样没有反应的向前走。看此情景,我心里像钻进了东西,那个东西在四处撕裂着我的心。我站起身来,走到他们的跟前。老狗和美娜的目光落到我身上时,同时停住了,停了好长时间,老狗的眼里似有泪光在转。
    
    我走到了老狗的身前,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虽在我的脸上,但眼神好空洞,如干枯的老井。我把全身的力气汇集在手上,抡起拳头照着他的脸打去。他倒在了旁边旅客的座椅上,不动了。美娜还呆呆的站在那里,没有反应。大厅里的人很多,但是没人注意我们的举动,像是一群静静的游魂。我把老狗扶了起来,他浑身松软的抱着我。嘴角的血顺着我的皮衣流下滴落在地上。时间就在我们三个静止之中,一点点的走过。我能感觉到老狗此时的心早已飞到了很多年前,飞到了我们快乐的日子当中。大厅里传来了播音员的声音,提示登机信息。他们所乘的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我慢慢推开老狗,掏出纸巾给他擦去了嘴角的血迹。“行了,赶紧走吧!别像个老娘们似的,在那边好好生活,活出点样来给我看看。有事打电话,你老爸老妈那里,有时间我会去帮你照顾一下他们的。美娜,你也保重!我回去了。”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老狗干哑细小的声音:“雨山,谢谢。”
    
    蹉跎十几载,语尽各西东,回首不相见,独立风雪中。张开嘴面对着天空坦然的呼吸,小雪粒打到了嘴中,凉凉的,随即熔化。伤心的往事也不过如此,融化了之后除去一点涩涩的感觉,别无其他。希望我的那一拳能让他心里舒服些,让这只狗以后的生活的安然些。
    
    36.
    
    晚上来到酒吧,门口停了好多车,看来今天的生意红火。走进去一看,好多熟人。老太太、小慧、王聪、兰兰、四个人坐在存衣间前面的大桌子上大声的谈笑。在里面的一张桌子旁三个人都在看着我,是邵将和抓过我两次的那两个警察。
    
    让服务员给我的酒拿来,走到邵将的身旁。那个满脸横肉的邵将的同学,忙站起身来跟我握手。想了半天我才想起来上次他说他叫“铁哥”。还是白净的小警察开事儿,站起来握手的时侯先通报声姓名“赵全”。说真的见到这两位心里还挺高兴,陪他们干了几杯。我跟邵将说:“知道我今天上午干什么去了吗?”
    邵将摇摇头“不知道。”
    “我去送老狗了,他移民澳大利亚,早上走的。跟我们原来公司的秘书。”
    “呵呵!平平安安的走了就好。你肯定打他了,是吧!”
    “哈哈!邵将,你小子还真了解我。”
    “操!这么多年了,还不了解个你。再说就是我去了,我也非给他一顿暴打不可。让他心里舒服点吗!钱这东西,没有时感觉它比什么都重要。但有了之后,他就会发觉实际什么都比钱重要。”
    “行了,不跟你说了,我去里边看看。铁哥、小全,没事儿你们俩常过来玩,这里是自己家。”
    
    他们三个都笑了,我得回办公室了,外面熟人太多。小文前两天跟我谈,说最近客人很多,但实际盈利却很少,原因是每天我来到这里都要给一部分人免费。这些是没办法的事,小文最后给我规定几点到几点在办公室里呆着不许出来,当时我看这小姑娘挺认真,就没说什么。但是该请的还是得请,只要高兴就行,况且开这里挣钱只是很多目的中的一个。
    
    我进办公室刚坐下,老太太拎着瓶啤酒笑嘻嘻的走进来。
    “你他妈的病刚好,少喝点酒,别再犯了。”
    “没事儿,咱有个贴身医生天天跟着还怕个屁呀!”
    “对,忘给你分析这一条了。”
    “哎!雨山,你的那个女歌手不错嘛!有时间帮我介绍一下。”
    “马上给我滚开,有那闲工夫,你还是多注意一下小慧吧!”
    
    我的那个歌手,是小文的高中同学,现在是个初中老师。每晚来这里唱三个小时,气质不错。二十六七岁,第一次试唱,唱的顺子的《回家》,没唱到一半我就决定不管多少钱都要留下她。她唱歌是投入感情唱的那种,能直击你的感觉。现在的一些客人中,有一部分每天来这里都是为了听她唱歌。证明了我的选择正确。
    
    “对了,老太太,跟我说说你跟小慧怎么开始的?”
    “哈哈!真想知道?”
    “操!不说赶紧出去。”
    “好好好!事情是这样地,有一天我在她的办公室里打点滴。我们俩就坐在那闲聊,她非叫我讲讲我的恋爱经历。你也知道,我那些烂事怎么跟她讲啊!只有给她讲我那次写满情诗的伤痛爱情。结果小慧被我的执著深深打动,当即要求我写首诗送她。以我的文采当然张口就来,送给她一首振动千古情意浓浓的表白诗。就这样她被我彻底俘虏了。”
    “是吗?那你给她写的什么诗?给我来一遍。”
    “不行,不行。你该找我签名了。”
    “信不信我揍你?满嘴废话。”
    “信!信!哪敢不信。咳!咳!听着,名字叫《赠慧》一位伟大的诗人即将诞生了。
    问天谁更知我心,
    一念与你共缠绵。
    白发黄泉能怎地,
    魂归只见你一人。
    怎么样?够气势吧!”
    “嗯!比几年前有进步。这起首用问,有点屈子行吟的意思。中间有叹,更像李太白斗酒诗百篇。收尾用强,眉气十足。高人哪!快给我签个名吧!哈哈哈!”
    “唉呀!我说雨山哪!看来有些你不懂啊!虽然我的诗文里纵横睥睨,但独上高楼,高处不胜寒哪!我孤独哇!闻一多写过一首诗有这么两句:堪笑连年成底事,穷途舍命作诗人。不容易呀!”
    “闭嘴吧你,说你胖你就喘。给你一个逼,你就能开妓院。”
    
    正想骂骂他,这家伙背着手拿着个酒瓶子,低着头导着小步开门就跑了。自己在办公室里坐着也没意思,开门到外边走走。刚出门被一个人拽住,一看是我大学同学日天,喝得满脸通红。趴在我耳边一遍遍的跟我说“他就是来捧我的,别的地方请他,他都不去。”我受不了他嘴里的臭气,再说喜欢你就来不喜欢你也可以不来,几百块钱还用不着人捧。他还在说什么跟他一起喝酒的几个人,是什么局长什么科长的,听着我就烦。告诉他这顿我请,让他赶紧回去喝酒。他还说:“那怎么好意思哪!不过我知道,雨山,你不喜欢别人跟你客气……。”废话一堆,没等他说完我就向吧台走去,想问问小文今天怎么样。
    
    没走到吧台,王聪跑过来非要跟我挑台球。我们俩台球水平相当,我右手他左手,高中时我们俩还获过什么杯台球比赛双人组的亚军。我酒吧的里边摆了两个案子,但很少有人玩,当个装饰了。王聪手里不知在哪拿来一小瓶二锅头,摆在台球案子旁,告诉我这就是赌注,谁输了谁喝。
    
    真的好长时间没打了,打球都有点有气无力。想打缩杆却把白球打飞出去好几次,差点没打到人。结果输得好惨,被王聪说中,送我个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就是他黑8都进了,我还有五个球没进袋。只有受罚了,一口气把一小瓶二锅头干进去了。感觉一股火从心里冲上来,满身滚烫。叫了一声“小文”,说我回家睡觉了,让她照顾这里。王聪他们说跟我一起走。
    
    外面寒风阵阵,忙裹紧了衣服。王聪搂着兰兰先上车了,老太太笑嘻嘻的搂着小慧,对我说:“还要签名吗?”我瞪了他一眼,刚要上车时我的目光碰上的小慧的眼神。她嘴在笑着,但那种眼神好可怕,有种幻觉她眼神里突然伸出一只手,掐着我的脖子,狠狠的掐。还传来几声冰冷的笑声。
    
    把车里的音乐放到最大声,把我的耳膜震的咚咚乱响,把我的思想冲得只能随波逐流。
    这是前两天在老太太车里拿的一盘脏口的士高CD,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DJ,听声音像唱二人转的。跟着狂暴的音乐,鸟声鸟气的叨咕着“我爱你,不骗你,就象流氓爱妓女,就象农民爱大米,就象老鼠爱玉米。风在刮,雨在下,我在家里给你打电话,你不听我不怕,我用丘比特的小箭射死你,用爱情的小刀砍死你,用特大的龟头顶死你!”
    呵呵!我估计老太太的那些爱情诗,这些能给他不少灵感。
    
    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我停了下来。一辆辆车刺眼的灯光在我面前一闪而过,这时我自己不得不承认,我很想念孟姐。想起了《边城》的最后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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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7-09 发表 | 本章责编:雨琪H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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