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人在刻骨的爱人面前,会收起所有的粗蛮,弱成一掬莲花水,婉婉顺顺,温温柔柔。
但我在何书呈面前不是这样,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刁蛮无赖而又理直气壮的小儿,满心满意地,看着自己的霸道带来何书呈的爱。
曾有一次,久招何书呈不至,不由分说地冲进办公室,看到他正在整理征文比赛的资料,又是不由分说地拉起他,要去逛街。他做出无奈的表情,深表歉意,但终是拗不过我的拍案而起,乖乖地陪我满载而归。
我似乎是带了所有女子的骄傲,带了所有女子的虚荣,去爱着何书呈,去索求何书呈的爱;而何书呈,又似乎是带了所有男子的耐性,带了所有男子的怜香惜玉之心,去满足我爱情的要求。
在事后,何书呈给我讲了一个不知打哪看来的故事:
一日,老舍先生正在伏案苦苦构思文章,他的小女儿冲进来,拍着桌子大嚷:“到公园看猴!”
这样一个平常的故事,这样一个带了家庭独有的温馨的笑话,让我在那个午后,捶打着何书呈,大笑不已。
何书呈摸着我的头,揉弄着我的头发,边笑边说:“妖妖女,走,陪你看猴去!”
我喜欢在高兴或者难过的时候,何书呈用他的手揉弄我的头发,哪怕我刚刚梳好凌乱的头发,哪怕我即将要去参加一个重要的活动,依然还是喜欢着他这样不经意间表达出来的怜爱,喜欢着他这样毫不掩饰的心疼。
他那细长的手指,他那大而妥帖的手掌,甚至他那手心的温度,我都喜欢,我都爱。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在这样的欣喜里,一辈子,长长久久。
只是没想到,最后一次享受这样的温暖,已是很多年后。彼此有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幸福,同学会上相遇,相约去街角的咖啡店去坐坐,幽幽地说起往事,四目相对,泪水纵横。何书呈突然抽出手来,揉弄着我的头发说:“傻妖妖,都过去了啊!”
这样的一个动作,总是让我混合着那句“都过去了”回想起来,而每一次回想起来,都不由得泪流满面。
直到今天,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它在我心中,已然定格成了张爱玲笔下那个苍凉的手势,挥不去,却又抓不住。
其实隔着这么迢遥的岁月,再去回想过往的种种,总觉得有些恍惚了。太多的东西,只是能偶尔想起几个片段来。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些零碎片段,仍然会让我在很深很深的夜里感动地流下泪来。
飘雪的黄昏里,常常会拉了何书呈一起去学校门口的小摊上吃麻辣烫。
平日里也常常会在看到一堆一堆的人坐在矮凳上,趴着上身和头,酣畅淋漓地吃得不亦乐乎,每每此时,总是不屑一顾地走过去,口中还大呼着形象全无的口号。
然而和何书呈在一起以后,便是常常地,光顾学校前门那条长长的夜市摊。每到晚上,小摊上就会亮起了电灯,映照着原本廉价的商品,焕发出绮丽的光芒,一副身价倍增的样子。我喜欢拉着何书呈在这里面穿梭,挑挑拣拣地享受世俗而家常的快乐。也喜欢拉了何书呈在门口吃一些乱七八糟的小吃,什么卫生啊,健康啊,淑女形象啊,全然不顾,只觉无比的欢欣,无比的喜悦。
因为,这样的日子,给我的是一种生活的气息。
和何书呈在一起生活的气息。
有几日何书呈上火,医生叮嘱不能吃辣的,一起去吃小吃,他伸手想拿辣椒油的瓶子,被我下意识地打了回去。
后来的很多很多天里,他还常常跟我提起这个细节,他说:“妖妖,你知道吗?我就喜欢你那种毫无意识的霸道。”
呵呵,下意识的霸道,是因为坚信眼前的这个男子,会跟自己相伴终身吧?
现在坐在桌子前,想起这许多,忍着忍着,眼里还是蓄满了大滴大滴的泪,贴在脸上,温凉,润泽……
我的亲爱的,是不是,幸福与遗憾真的只是一体的两面?是不是,无论怎样天真狂野,怎样刻骨铭心的爱恋,也都终于会在日日的渐进中裂成碎片?是不是,在太早的时候,所有的结局都已然注定,所有欢乐的呈现,都只是为了消失,所有令我颤抖与怀念的相见,都只是为了分别?
而在这许多许多年的沧桑之后,离开了顾小瑶的何书呈,和别人并肩走向人生中途的何书呈,会不会在某个桐花初放,暮色四合的时刻,突然之间,有这样的回顾?
在他的回顾中,是不是会看到还不懂沧海桑田的顾小瑶,衣裙洁白地带着所有的盼望,所有的依赖狂喜着向他飞奔而来?
然而,我的亲爱的,他是否也已经清晰地知道,这一个个鲜活的昨日,已然一寸寸地,将自己变成了苍茫的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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