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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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伤

文 / doush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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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最后的骊歌

四年后

南城的夏天还是那么晴媚的蓝,浓郁的法国梧桐的叶子荫蔽了整个城市的上空,地上斑斑点点的光亮很是可爱。

南城的陵园里,一个女人坐在轮椅上出神地看着一方墓,眼底隐忍的泪没有流出来。身旁的小女孩很漂亮,留着及耳的齐齐的头发,站在一旁也和妈妈一样并不作声。

很久了,旁边侍者模样的男人说:“夫人,我们该回去了,先生希望您早点回去。”

“走吧。”女人的声音很低沉。

侍者模样的男人推着女人走出很远的时候,女人回了头,看着那方墓上的照片最终还是落下了泪来。

南城的机场,女人在四处地张望着,像是在找着什么,很焦急的样子。

“夫人,要不要我去找找小姐。”

“好吧,你快去快回。”

机场的吸烟区的拐角处,一个小女孩跑着跑着摔倒了,一个男人走了过去扶起了她。

“摔疼了吗?”男人的声音很温柔。

“没有,谢谢叔叔。”

“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叫点点,今年五岁了。”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爸爸妈妈呢?”

“妈妈在大厅等我。”

“来,叔叔送你过去吧。”

“谢谢叔叔。”

“来,叔叔抱你过去。”

看见妈妈的时候,点点叫了出来。“叔叔,那就是我妈妈,她是世界上最最漂亮的妈妈。”

男人看了一眼女人,很奇怪的熟悉的感觉突然间涌上心头,但是男人还是笑着说了一句:“你妈妈真的很漂亮。”

男人走过去放下点点的时候,点点跑了过去,“妈妈。”

“你跑到哪里去了,你知道吗,你吓坏妈妈了。”

“妈妈,刚才我摔跤了,是这个叔叔把我扶起来的。”

“谢谢你了。”女人很礼貌地说着。

男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因为这个女人给他很遥远的熟悉的感觉,五年了,这种感觉从未有过,她就是她吗,还有可能吗,男人不敢确定。于是,男人沉默了自己心底最深处的想法。

“应该的。”男人说了一句,同样很礼貌。

女人在听到这三个字后有些愕然,五年了,这种声音从没有出现过,可是他明明不是他,虽然他和他一样的高,一样的瘦,一样的安静而冷峻,可是他不是这样的脸。

“您第一次来南城吗?”男人问着。

“是的,来看一个朋友。”女人回答着。

“南城是个美丽的城市。”男人感慨着,像是自言自语。

“是的。您也是第一次来吗?”女人问着。

“不,我的家在这里。我是来接我太太的。”

“您太太真是好福气。”

“您也好福气,有这么乖巧漂亮的女儿。”

侍者模样的男人走过来的时候说:“夫人,我们该走了。”

“抱歉,我们要走了,再见。”女人说着。

“再见。”

女人的背影渐渐消失的时候,男人知道她就是她,虽然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种左双右单的眼皮了。可是,她的眼睛背叛了她,那种眼神只有她才会有。夏梓,这个久远的名字又在男人的心里响起来。看着那渐渐远去直至消失的背影,男人更加确定她就是她。

男人转身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是妻子,乔。

看着妻子挺着微微凸起的小腹慢慢地走过来的时候,男人笑了,走过去,拥抱了妻子。

“这一次真是难为你了。”男人在妻子的耳边轻轻地说着。

“只要你开心就好。”妻子笑了。

飞机上,女人一个人在流着眼泪。

“妈妈,你怎么哭了?”小女孩问着。

“没有,妈妈没有哭,是沙子迷到眼睛里去了。”

“飞机上有沙子吗,我怎么看不到啊。”

女人噙着眼泪笑了,“你就是妈妈眼睛里的沙子呀。”

“那我是不是让妈妈生气了,妈妈才会哭的。”

“好了,妈妈不哭了,看见点点妈妈就不会哭了。”

“妈妈,你是世界上最最漂亮的妈妈。”

“为什么呢?”

“因为点点是世界上最乖的孩子。”

女人抱了孩子,笑了,笑的样子很好看。

落城的夏天,满树的槐花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沁人心脾。

干净的天透出晴朗的味道。

女人没有让丈夫来接她和孩子,而是径直回了家。

女人对丈夫说:“我累了,你给点点洗个澡,让她早点休息吧。”说完女人摇着轮椅进了卧室。

女人关了房门一个人小声地抽泣着。

丈夫哄女儿睡觉的时候,女儿问道:“爸爸,妈妈说我是她眼睛里的沙子,所以她才会哭,那你不哭,是不是我不是你眼睛里的沙子呀?”

“你怎么会不是爸爸眼睛里的沙子呢,爸爸是男子汉,男子汉是不会哭的。”

“那妈妈为什么会哭?”

“因为妈妈担心点点不乖,所以才会哭呀。”

“那我以后听妈妈的话,妈妈是不是就不会哭了?”

“是呀,点点要乖,听妈妈的话妈妈就不会哭了。”

“爸爸,你讲故事给我听好不好?”

“好,爸爸讲故事给你听,但是你要先闭上眼睛。”

男人哄睡了女儿,吻了女儿的额头,然后轻轻地关上门出去了。

男人推开了卧室的门走了进去。

“好了。不哭了。点点都跟我说了。”

很久,女人抬起头来看着丈夫的脸。

男人把女人从轮椅上抱起来放到床上,让她坐起来,后背靠着枕头。

“我是不是不应该去南城的。”女人问着。

“看看也好,没有什么该不该的。”

“我知道他就是小四,虽然他的脸变了样子,就像我做了整容手术一样。”

“该忘记的总会忘记的。”

“我们欠他的太多了。”

“会还清的,相信我。”

“都会过去吗,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

“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港城的天,永远都是那么晴媚的蓝,干净中透出深深的诡异的味道。

港城的海,依然是茫茫的一片水,很美。

七夕的晚上,男人被撞得血肉模糊,倒下了,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警局的人从男人身上找到一些证件,包括身份证。

方言,他们最后肯定了他是方言。

没有人知道,男人在酩酊大醉后心里想的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男人在倒下的那一刻心底浮现的是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只是有一张右眼角有一颗泪痣,深蓝色的。

只有男人自己知道,他终于解脱了。

只是他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我来了,亲爱的,等着我。”

只是他还没有说出那句话。

天空有鸟飞过,发出乌拉拉的悲凄的鸣声。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结束了,永远永远的结束了。

天,突然开始阴了下来,很大的风吹开了男人画室的窗户,满屋的素描画乱飞,所有的素描,全部都只有两沓,全是一模一样的脸,不同的只是右边的这沓素描画上女人的右眼角有一颗泪痣。

雨,开始噼哩啪啦地砸下来。

好大的雨,港城罕见的一场持续了太久的大雨。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结束了,永远永远的结束了。

不是后记的后记:

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善于总结的人,所以不怎么会写后记,于是,就只能写几句心里话当作不是后记的后记。

写这个故事,是因为自己的一句承诺。

想起2005年的那一个夏夜自己的一句承诺,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我会的。为了一个刚刚认识了两天三夜却实际上不到七个小时的人,我就那么沉默地点了点头,说出了我会的这三个字。我知道我只能点头,因为他的眼神容不得我虚伪的逃避。

那年的八月,我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拼命地写。我很奇怪地发现我竟然在一个多月之后还能清清楚楚地想起我们相处的七个小时里的点点滴滴,他的每一句话,他的每一个眼神,他的每一个微笑我都可以那么清楚地记起来。我知道这种感觉其实在我点头答应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什么,MAGIC,魔力,LOVE,爱,这是我唯一可以想到的词语。

其实,这并不是为他写的第一个故事。那年的八月,我除了每天六个小时的睡眠以外,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是在拼命地写着我的文字。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那么在乎他的那一句话,或许因为我在告诉他我的名字的时候就把心完完全全地交给了他,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那个夏天,我每天都在听王菲的《矜持》,几乎听疯了自己。“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任凭自己幻想一切关于我和你”。我知道我听这一句的时候眼睛里会湿,手会写不下去一个字。

遇见他的那个夏夜,我十七岁,离我十八岁生日还有118天。

我很清楚地记得生平唯一一次我那么卑微地乞求一个人“你顾我一次,好吗?”可是,那年的生日他没有出现。到现在我还能清清楚楚地记起来,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风很冷,秋天的叶子连同细小的树枝落得满地狼藉。我哭,一个人游走在那条认识他的街上肆无忌惮地流着眼泪,我怕我不哭会疯掉,我知道我想恨他可是恨不起来。

没有人知道我在写完那个长篇后又把它付之一炬,我烧了它,连同我的日记和随笔,我知道他们已经没有了意义,至少,对他而言。

后来的日子里我开始自闭,不说一个字,沉滞的目光甚至带着发霉的味道。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因为我不会说。没有人会同情我,因为我甚至不如一只丑小鸭,在我身上甚至长不出天鹅的翅膀。我不是灰姑娘,所以不会拥有水晶鞋,更不会有属于我的王子。

那年的除夕夜,我一个人躲在自己房间里的墙角轻微地抽泣着,我不能肆无忌惮地哭,因为我的房间不是夜晚空无一人的大街,我有我的爸爸妈妈。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可是至少我还是一个听话的孩子。

2006年的夏天,我参加了高考,不是很顺利,这是我能够预料到的结果。

我记得高考的时候我在草稿纸上写着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密密麻麻地写着。我知道我自己忘不了,什么也忘不了。

高一那年,我的一个同学跟我说她活不过二十岁,一定活不过二十岁。我记得那时候我除了觉得不可思议之外还训斥了她。可是后来我才明白生命的长短真的就像她说的那样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高考前的日子,我找了他。那天我只对他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忘了你”,第二句是“给我一把刀我会杀了你”。我知道那天我很冲动,在他走后,我一个人哭着跑回寝室,我哭,一个人狠狠地哭。我割了自己的手腕,看着那些鲜红色的血顺着我的手腕一滴又一滴地滴到地面上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恨他更恨我自己。我竟然哭着哭着就笑了出来,那么冷的笑,那么地放肆,再也没有过的笑。没有了,什么也没有了,我们曾经那一年的迷失和迷惘,再也没有了。

我不想死,我只是想让自己清清楚楚地记住他,永远也忘不掉。我的手腕上留了疤,很丑陋,我知道那是他给的,任时间怎么流走也不会消退的痕迹。

没有人知道那道疤是怎么回事,因为我不会说。

2006年的9月,我走了大学,一个有着美丽大海的北方高纬度的陌生而又美丽的城市。虽然那只是一所普通的学校,可是,至少我已经远离了那个盛满我全部回忆的城市,那么远,那么远。

我知道在我第一次看见大海的时候,我就喜欢上这个陌生而又美丽的城市。因为它可以放空我的心情。

很多的时候,我都会去海边坐坐。每一次,我都会在浅滩写下他的名字,看海水涌来把它们冲刷得干干净净,仿佛心也突然间了无痕迹,或许这种暂时的忘记会让我好过一点儿。

“我原谅你,也原谅我自己。”这是十九岁生日的时候我告诉自己的话。

很多的往事,即使不会忘记,也应该深藏在心底,因为只有这样它才会在心底生根发芽,不会寂寞。

我知道这是我偏执的主见,可是我知道他给的我忘不了,更不想忘。

不知道自己读了多少遍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很多的时候我甚至能够大段大段地背出里面的内容。我笑自己傻,好傻好傻。有时我会想是不是真的就像那首歌里唱得那样“天使也笑我爱你爱得太傻/最后被爱惩罚/古堡里爱情的神话/荒谬的像笑话/”。

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会夜里一个人莫名其妙地醒来,然后就会明显地感觉到身上一阵阵的寒冷,摸摸胸口,心是凉的,很冰冷。我常常把自己蜷缩起来,紧紧地把被子裹在身上,然后再紧紧地抱着自己。有人告诉我这是没有安全感的姿势,可是,我知道我本身就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每一次在夜里睁开眼睛的时候都会看见最清晰的世界,周围寂静得没有半点儿声音,我知道我在想他。

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会在下雨的时候狠狠地想他,一个人穿着睡衣长时间的站在七楼的天台上淋雨。每一次,昏红的闪电和巨大的雷声都让我感到害怕,那么大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很冷,很冷。我甚至觉得那些冰冷的雨水混合着我的眼泪顺着我的脸一直流到我的心底的最深处。那种感觉是很疼痛的麻木,隐忍与无能为力。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再也不会遇到爱情了,因为爱过一次已经足够了,痛彻心扉地爱过,刻骨铭心地痛过,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因为我已经知足了。

很多的时候我都是沉默的,甚至是沉郁的,因为我会回忆。还是会经常地哭,因为想他。

后来我想要去别的陌生的城市里流浪,或许并不是真正的想要去流浪,只是想要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因为陌生的城市不会让人感到窒息。陌生的永远都是美丽的、诱人的,因为陌生而美丽,同时也因为陌生而诱人。

天蝎座的人通常会有差别极大的两面性,对此,我并不否认,因为我也是天蝎。读过痞子蔡的《天蝎的原罪》,很伤感的无奈,让我有想哭的冲动。

2007年,开始让自己说话,不再那么消沉,甚至开始重新学着去笑,很大声地笑,因为另一个人,他是我的直属学长。

发现他和自己有太多太多相同的地方,喜欢自由,喜欢恬淡,喜欢安静,但是却又不希望平凡,甚至有时会突然有一种想要去远方流浪的冲动。他同样也喜欢着六弦琴(这是我对吉他一贯的称呼),木质的那种,可以用来唱响自己的心声,可是因为某些别的原因而放弃了。还有许巍,那首《蓝莲花》是我们异口同声会说出来的经典。

他对我说我的人和文字给他的感觉差别很大,我并不反对他的说法。因为现在的我,人前已然是回到十七岁以前的阳光快乐,可是文字,我无能为力。有的时候连我自己也弄不懂我自己。每天我都在笑,甚至是很大声地笑,可是,我不快乐,一点儿也不快乐。或许只有到了夜晚的时候我才会做回最真实的自我,一个忧郁的、过分消沉的写字的女孩子。或许这也是我很少白天写字的原因,因为不真实。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很多的时候我都在哭,然后就写不下去了。

一直以来我都很偏爱“梓”这个字,这是我从林黛玉的“林”和薛宝钗的“薛”上拆下来的一部分合在一起的,我总觉得她们两个人如果可以各取所长合在一起,那么就会是一个完美的女人,PERFECTWOMAN,我希望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女人。

因为遇见他是在夏天,所以我取了“夏梓”这个名字。

在故事里我让夏梓重复了我个人的偏执的想法,不顾一切的追求属于精神的东西,可是在伤痕累累之后最终也还是会妥协。或许是因为生活总是让人无可奈何的,有时真的只有妥协。我让夏梓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和爱情握手,每一次都顺理成章也都无可厚非,可是我让她在安然出国后的日子里狠命地哭,肆意地哭着。到底这样的爱会不会受到惩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夏梓会认为是,因为她再也不可能站起来了。

还有夏梓的戒指,在安然给她戴上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摘下来过,即使是发现自己爱上方言的时候也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写,而且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可是如果不这样的话,我知道我的故事会变成另外的样子,夏梓将不再是夏梓,也就不会有最后的终于让自己爱上了安然,而不是一直以来的习惯。

故事的最后,我让夏梓和小四再次相遇,虽然事隔五年,彼此的样子都已经改变了,可是我还是让他们彼此心领神会地相信了那就是五年前的他和她,只是谁也没有道破而已。时过境迁,一切都会过去的,就像安然一直说的那样,一切都会过去的。

方言,最终我还是让方言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想这对方言来说并不是惩罚,而是一种解脱。因为对于方言这样一个心里有爱却不会说的人而言,太深的愧疚会让他更加消沉,甚至是再一次沉溺于消沉。我不是上帝,当然也没有权力去赦免谁的罪。所以,我只能用我的文字来让方言解脱,因为我相信若萱一直都在天堂里等着方言。

有人问我你最喜欢那个角色,我只能说我全部都爱,因为他们是我创造出来的,如果没有倾注感情的话,我是一个字也写不下去的。不过,就个人而言,我比较偏爱安然这个角色,因为安然总让我想起很多属于回忆的东西。回忆是温暖的,尤其是对于一个有过心伤的写字的女孩子来说,虽然有时会带有眼泪。也正因为偏爱安然,所以我才会觉得整个故事里最让我满意的一句话是:安然,无恙了吗。我想读这句话的时候我眼底隐忍的泪总是透明的,可是透明中夹杂着一丝浅浅的忧郁。

还有一点令人不解的是,我写了如此之多的私生子,我想我在把我的主人公的命运定义为私生子的时候,我也曾于心不忍,觉得那是件很残忍的事情。可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他们几个的命运也就不会交织在一起,更不会有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结束在我二十岁生日后的第三天。

我想我终于可以释然了,不再有什么没有兑现的承诺,不再有什么愧疚。该做的、能做的我都做了,说不上问心无愧也是了无牵挂了。

很累,因为写这个故事。

或许是因为要一遍又一遍地回忆曾经的伤痛与苦楚。不是不想回忆,只是希望把它们永远都尘封在心底,让它们在心底生根发芽。至少在心底回忆比在眼前一幕幕地重现要温暖和慈悲很多。

二十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因为今年的生日是一个周一,所以寝室的姐妹们提前在周六替我过了生日。似乎我从来都没有那样肆无忌惮地笑过,那样的坦然,那样的温暖。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的酒,六个人醉了四个,真是苦了我们的另外两个姐妹。当然,毋庸言说,我醉了,很厉害。我已经记不得醉酒之后我都做了什么,只是听她们说我们自律委员会里我最稀罕的那个小姑娘来看我。她们说我在她的怀里哭得一塌糊涂,说了很多的话,所有隐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关于他的。

他,不见他已经很久了,究竟有多久,我都不记得了,总之是很久很久。

可我知道我一直都忘不了他,甚至自己强迫自己要永远记得他。

其实,我想出去走一走,觉得现在的秦市好闷,或许是因为心情一直都不好吧,总之,我想一个人出去走一走。

因为天气的缘故,我没有出去。

生日的前一天竟然下雪了,还不到十一月,秦市竟然下雪了,多少有些不可思议。因为下雪,所以天气突然冷得厉害,怕自己会在流浪的途中因为饥寒交迫而死去,所以,我放弃了。或许,我本身还是一个怕死的人吧。

二十岁生日那天,我一个人过。

看了一场电影,《狂恋大提琴》,没有哭,我只知道她是一个比烟花更寂寞的女子,有些像我的夏梓。

我的直属学长在凌晨三点五十一分的时候发信息给我,祝我生日快乐。他说让我晚上等他电话,所以,我去了自习室。二十一点四十的时候他打过来电话,我说你在图书馆门前等我,我马上过去。

看到他的时候,觉得他瘦了好多,我有很久没有看到他了,可是我没有说出口。

他送我一个芭比娃娃,有着金色的卷发,大大的眼睛,白里透红的脸,很可爱,是我一直以来喜欢的玩偶。

他说是他从大连带回来的,可是,他不知道我喜欢大连比喜欢秦市更甚,而我也没有说,只是一直在微笑。

突然觉得很温暖,有一种可心的感觉萦绕在心田。

突然很想从背后环腰抱住他,把脸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这个我曾经以为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之后却喜欢上了他,一直以来都是那么深的喜欢着他。

我最终还是没有那么做,因为我不想失去它,怕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说我变漂亮了,我知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那一次我为了忘记他而剪了长发,而那天晚上我把头发扎了起来,虽然很短。我知道因为我那么决绝得剪了长发他曾经心里难过,以至于当着我的面落下了泪来。

可是,感情的事情,我知道勉强不得。

其实这样也好,比朋友近一些,比恋人少一点,可以彼此担心,彼此依靠。至少,没有伤害。

送我回去的时候他走在我的左边,我喜欢这样陪着他走路,因为我可以很好地配合着他的步子的节拍。

第二天,阳光很好,只是依然有风,所以,还是有些冷。

我知道过了二十岁生日我就长大了,真正的长大了。

再不是二十岁以前那个任性、耍脾气、爱使小性子的小女生了。可是,我依然是我,只是,长大了而已。

这个故事,就这样地结束了。

无论如何,是结束了,心里在没有什么愧疚与无可奈何。

可是,故事始终都是故事,再美也还是故事。

故事总不是真实的,可是,不真实了也就算不上是最好的故事。

至于它是不是好故事,我说了不算,但我知道我自己心里会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答案。

尘、伤、殇,这是我想了很久才想到的三个字。就个人而言,我比较偏爱“殇”这个字,可是最终我还是选择了“伤”,因为我知道我还不足以用“殇”这个字,它太重,不是我的文字可以配得上的。凡尘、凡事、凡人,最后也都会幻化为尘,而所经历过的一切也都是伤,所以,我为这个故事取名《尘伤》。

看到自由,又看不到自由;看到希望,又看不到希望;看到爱情,又看不到爱情;看到幸福,又看不到幸福,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的《尘伤》。

写到这里的时候,屋子里突然传进来了阿桑的《一直很安静》,苍凉的调子,苍凉的声音,苍凉的感觉,苍凉的内蕴。阿桑,《一直很安静》,原来,我的故事里一直都弥漫着这样的声音和这样的感觉。结束了,没有了,再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了,因为,歌声停了,我的心情也突然间不知道该说是释然还是解脱了。

当所有的一切都告一段落的时候,我发现我突然之间会心地笑了,很久了,我没有让自己这样地笑过了。或许,真的已经释然了。

故事结束了,我的心情也会随之而结束。

《尘伤》,尘伤,尘,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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