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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爸逐出家门的第二天我来到了唐王朝的废都西安,当时身上只几十块钱,还是老妈想办法偷偷塞给我的。回头想想,老爸养活我们一家四口人真不容易,母亲一年四季在家里料理家务和田地,而除了农活她是什么也做不来的;我和弟弟还在上学,每年的学费自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们弟兄俩自己更不会挣一分钱,他和我读的是同一所高中。老爸每天早上骑着自行车去三十里开外的县城去上工,挣得一些微薄的薪水养活四口之家供我们弟兄俩上学,他最希望我和弟弟都能考上大学,“只要你们争气,考上大学,跳出这农门,我就是去抢人也要供你们上大学。” 如果我不和老爸闹掰,我一定能考上大学(我的成绩-----至少考试成绩还算不错-----因为考试之类的玩意,我太会对付了,甚至不必下功夫学习-----随便考一普通本科学校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牒),那么老爸也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供我上大学的。他希望我和弟弟再也不要象他一样,一辈子做个老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虽然他也时常诉说:“现在孩子就是考上大学也是个灾-----你说不供孩子上大学吧,孩子争气给你把大学考上了,你不供他以后他就会说了,说父母把他给耽搁了,不供他上大学。可是这上大学的学费,是大码码啊,不是一百两百,是几万块钱啊,象咱们这样的农民家庭,那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了,去哪儿弄这钱去,除了贷款、借钱、卖房怕也没别的招了,你说这不是灾是啥。但如果孩子考不上大学,做父母的又要骂孩子了,书都念不好,大学都考不上,能有什么出息,一辈子就配当个烂农民。所以孩子考上大学是个难考不上也是个难啊-----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希望不希望你们弟兄俩考大学。”老爸最后看着我和弟弟的眼睛说,沉默有顷才说,“不过,你们俩千万要给当老子的我好好争一口气!” 跳农门,跳出农门,总之老爸老妈希望我和弟弟再也不要和他们一样当农民,他们希望我们弟兄俩脱胎变成城里人,不再是什么可怜兮兮的受尽窝囊的山里人。可在我看来,如果读书上学如果只是为了跳农门的话,那真是乏味无聊极啦,或者说恶俗透顶,尽管我的成绩不错,但实际上我没有想得这么多。 但是在高三第二学期的春天,中国人都知道,再过两三个月就是伟大的高考了,而我却在此时偏离既定的轨道,拖着简单的行李来到西安电视塔一带工地上问包工头要不要招小工。在此之前我试着找了十几个工作,都因为没有相应的户口(西安本地户口)相应的学历(至少需要高中以上学历,而我却是连一个高中学历也是没有的,这在唯学历的中国真是艰于生计了)而可望不可得。总算我运气不坏,那包工头将我打量了打量,个头嫌矮但还算结实,一看就是小时侯做过不少农活的,“你倒来得巧,昨天刚有个小工他家里有人老(死)了,回去料理后事去了,那你-----你有十六岁了吧,人家可有规定我们是不能使用童工的。” “我早就十六岁了,今年已十八岁了。”我说着将自己的身份证掏出来给他看。他认不得我名字中间那个“勋”字,沉吟了半天,“李什么阳,81年,好,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吃住我们都包了,就住在这正盖的房子里,咱们这号人也不讲究这些,吃的我们请了一个大姐给咱们做饭吃,一个月500块,你要是真愿意的话那就把铺盖放下,等会儿就开始干活,工钱也就从今天开始给你算。” 我连声说行,心里还是纳闷是不是要签个劳动合同什么的,包工头已经吩咐着我了,“还愣着干啥,快去把你的铺盖找一个地方放下,跟那位大工干活,”他指了指一个正在砌墙的大工,“在我这儿干活手脚要勤勤,否则我扣你的工钱!”后来我才明白,大多数情况下,民工和包工头之间并没有什么劳动合同的,口头上一说就够了,对于白纸黑字他们反要嘲笑那是小家子气的作为了,学生气而已。 ☆☆☆ 我问杨文,“难道你对康盈真的就那么轻松,大四毕业说分手,就象跳交谊舞一般,在大学这支曲子的时间里,你和她只不过凑巧成为了舞伴而已,然后换了另一支曲子,也就和对方解散去找新的舞伴,谁也不必在乎对方,是吗?” “那也不一定那么轻松,必竟还是付出了一定的感情,但又能如何,毕业后大家不得不面对现实,一些女的为了求得一份安稳的职业背弃男友甚至不惜出卖色相-----当然,男的也一样,只是大多数情况下男的没什么色相可卖,因为男的好象无所谓色相么,但男的也会为所谓的前程而轻易抛弃女方,实际上,男的更容易背信弃义。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无所谓谁抛弃了谁、谁背弃了谁,面对现实,一梦三四年-----这一梦其实本来就是睁着眼睛做的,毕业了,那做作出来的梦也该结束了,谁也没有办法。”杨文停止了说话,竖起耳朵静静地听了听隔壁的动静,康盈此时就在隔壁房间里,他害怕她听到我们的谈话,然后对我笑了笑,长叹了一口气。 “与《飘》里的思嘉一样。”我说。米切尔的这本书是我在租书店租来花了六七天时间看完的,与余华的《活着》的题旨很相近,但米切尔的这本《飘》相对要高明的是思嘉不仅要活着、活下去,但不是为活而活,她有自己的精神追求:爱情和土地。而来福有一点苟活的意思,就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我们没看出他的精神支柱是什么,是什么信念使他能坚持活下来。一个人在各种动荡年代都能挣扎地挺下来活过来,那肯定有支持自己活下去的信念,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如果没有什么信念支撑,我相信来福是活不下来的。余华没有向我们揭示他的这一层面,似乎只着重于人生的悲凉,而回避了内心斗志昂扬的那一面。这或许恰是余华自以为的高明之处:人是不免有一场绝望的,但在生者,大致还在冀求着一种希望,甭管希望在20世纪以来显得何其渺茫与可笑! “是啊,临了到头我们每个人不免象思嘉那样去行事!”杨文显然有些惊奇,我竟然还会阅读到《飘》这样的名著,在他看来还真有些不可思议。 此时康盈叫他过去吃饭。他俩俨然居家过日子了,灶具家具一应俱全,大多数情况下自己吃饭自己做,很少去下馆子。程君虎和胡玲玲那一对也是,不过,胡玲玲的厨艺显然要比康盈要高出不止几倍,因此程君虎和胡玲玲时常邀请我和他们俩一块吃他们做的饭菜。 杨文站起来向我客气了一下,“要不,一块吃点!”他显然有些紧张,总担心刚才的那一场谈话是否已被康盈听到了。 我笑了笑,“我就不打搅你们夫妻用餐了,本来是相互喂着吃的,由于我在场你们也就不好意思了,你们吃得不香,我自己也别扭!” “就一块吧。”康盈的脸一红,笑着说。 “你做的什么好吃的?” “番茄炒蛋、清炒菠菜、葱爆肉片,米饭。” “还挺丰盛嘛。” “一块吃点吧。”杨文再客气了一下。 “不必了吧,你们也是按人口量做的,哪有我吃的份,我吃了,你们反而不够吃,这多不好,也到吃饭时间了,我自己去楼下随便吃一点也就得了。”杨文康盈见我如此说不无尴尬地笑了笑,我站起来,和他们一起走出我的房间将门抨上,他们走进自己的房间坐在小餐桌旁开始吃起饭来,我再向他们笑了笑,“慢慢吃,别噎着了,要情深意切地看着对方吃饭,呵呵。”康盈用拿着筷子的那只手向我招了招。 程君虎和胡玲玲他们那一对没在,门紧锁着,我从他们房间经过时,从窗子(没有拉上窗帘)看到里面也没人。一般情况下,这个时候胡玲玲正在掌勺,而程君虎正坐在电脑前打游戏。我上了个厕所,净了净手,下到一楼,包租公正端着大海碗吸吸溜溜地吃着面条,坐在大门口。看见我冷淡地点了点头又捞起一筷头面条,吸溜吸溜地吃进去,我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唾沫,他吃得香,等会我也去吃一碗三鲜面吧。 我来到常去的那家小饭馆,走进去才看到程君虎和胡玲玲坐在一张桌子旁边,恰巧都没有了空桌,我环顾了一番,他们“夫妻”俩此时也看到我了,便招呼我坐到他们那张桌上。 我走过去,坐在他们对面,胡玲玲倦怠地依靠在程君虎的肩膀上,我问他们:“怎么今天不做饭了-----今天我本来还打算蹭你们一顿来着,再次享受享受你们的手艺,不想你们今天也来下馆子了,今天没心情做饭?” “她今天肚子有点不舒服,懒得怕动。”程君虎说。 我此时才注意到胡玲玲脸色苍白,满脸倦容,我虽短于对女子的常识,但也看出她的确很烦躁。她勉强向我笑了笑,从程君虎的肩膀上离开,坐了起来,“改天我们做饭一定请你吃!”说着用双手搓了搓双颊。 “开玩笑的,还真蹭你们吃的不成。”我笑。 “我也开玩笑的,还真请你吃我们做的饭不成。”她也笑着说,结果我们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大笑起来。 他们俩已经点过东西了,我自己要了一份三鲜面,我老想着包租公怎么吃得那么香。他俩要的是米线,先端了上来,他们快吃完的时候我的面条才端了上来。他俩吃完了并不先走,等着我吃完了面条,程君虎却替我把我的面条钱也付了,我执意还给他钱他也就接受了。我们一起走回到住处,看见杨文康盈两人正在水池上洗碗涮盆,他俩看见我向我打了个招呼,但看见程君虎胡玲玲二人却将眼睛一迈低头继续洗碗,程君虎胡玲玲二人也不理睬他们,径直从他们身边经了过去钻进了他们自己的小房间。 ☆☆☆ 超市每天早上九点开门晚上八点半关门,我们必须早上八点半到班,晚上作为上货员我们还要清理一下货物、将购物蓝收回放整齐随后才可以下班,基本上都到九点以后了。吃饭时间大家相互错开去吃饭。这家超市有各种员工六七十人,基本上是从附近村子里招来的,经过为期两个星期的集训就可以工作了。我们被教导顾客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唯一宗旨,其背后的意思也不过就是要顾客心满意足地将腰包掏出来嘛。 我每天早上在上衣外面穿上橘黄色的马甲,上面印有“家乐”字样,戴上黄色的帽子(别的工种的员工自是别的颜色,比如导购员一律的红马甲红帽)上货、下货、清货、理货,要说也不算是体力很重的活儿,我很乐意干这项工作。我很喜欢这样的工作环境,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不象一般的市民冬天冷得没地方去夏天热得没地方去我在这里工作却能避寒消署。 超市时常评选一些优秀员工,一如学校时常评选一些三好学生一般,我已两次被评选为优秀员工,所以我没有什么被炒鱿鱼的担忧,尽管有好几次超市整体换血,但我依然被留用了下来。另外经过这几次洗练而存留下来的还有几个收银员、导购员小黄、上货员老邱。我自己与收银员很少打什么交道,而后来新进的人更是与我没什么交道可打,因此整个超市里我只和小黄、老邱相处得来,也乐于相处。 小黄其实要比我大八九岁,二十七八了吧,是个老姑娘,一直没嫁出去。其实她长得还算不错,至于是什么耽搁了她的青春我不得而知。不过她的声音粗声粗气的,有点象男子的声音,若说是因为这她才没能嫁出去我以为这个理由有点牵强附会,毕竟她还很耐看的,而且是很不错的一个女子。她时常和我开一些不荤不素的玩笑,为人挺率直,心眼也粗,看着挺乐和的,有时说话也挺幼稚的,但却是真心话。她也不大涂脂抹粉擦香水什么的,但自有一种天然而质朴的美。 老邱快五十了,经历颇深,干活最是踏实。他有一个女儿,十四五了,眼看就要升高中了,但是整天学着怎么打扮怎么玩,就是不知道好好学习,学习成绩自然差得很远。老邱每次提起自己的女儿就很心焦,但看得出他对女儿放纵娇养惯了,并不知道怎么来教育自己的女儿。女儿一个人的花销比他们老两口还大,他的妻子腿脚不方便,不可能帮他挣点钱养家,所以整个家也就靠他在这个超市所挣得菲薄的薪水来糊口。他最希望女儿赶紧把心收起来,考上一所不错的高中(市重点高中之类的他自知不敢奢望,一是女儿根本不可能考上重点高中,二是即使女儿破天荒考上重点高中,自己也供应不起),然后再稳稳当当地考上一所随便什么样的大学就够了,他这一辈子也就有个交代了。 老邱待我很是和蔼,时常向我交谈一些人生经验,尽管有时不免迂腐,但在我自己还是有很大的益处的。比如他对我说:“要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底图了个什么,我也说不清,但我活了大半辈子了,总觉得人活着还真不外乎情字-----你不要笑-----你看一个人他活着再没有个亲情爱情友情什么的,那他简直就是行尸走肉了,在我看来他活着还不如死了,说白了,那就是只比死人多一口气嘛。所以年轻人,一定要重情重义,不要惟利是图,有些年轻人,为了钱连亲老子娘都不认了,这样的人他实际上生活得一点也不快活。头顶三尺有神明,不是我给你年轻人说,人要老老实实做人,学会做人,这不是老生常谈,做人也是一门大学问,有些人活了一辈子还不会做人,临死了才有些后悔。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人之将亡,其言也善。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他真的会死不瞑目的。”他说着在我肩膀上拍了拍,似乎我已经成了一个失足青年一般。 我和老邱经常作为搭档,一起下货、上货、理货、清货,他对我的力气很赞赏。其实他并不清楚我一个人可以背起一百八九十斤的麦子呢,这点体力活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了。我并没少做农活,上了高中后因为离家远而农忙时也没有忙假所以才很少做农活了。小学初中的时候经常跟在老爸老妈屁股后面去田地里做活,而每到农忙时,小学、初中都会放一两个星期的忙假让学生回家帮家里人作些力所能及的农活-----而实际上,乡村里小学和初中的老师的家里往往也有一些田地(妻子的、或者老父母的田地),到了农忙他们也得回家帮忙做农活。所以这忙假对于乡村师生倒是很必要的了。 有一天老邱正在清理货品,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走到他背后却半天不说话,我开始还有些纳闷,终于明白她可能就是老邱的女儿。但她站在他背后就是不说话,看着他,迫切希望老爸能感觉到她自己的目光而主动地转过身去,不必她难为情地叫他。老邱正在一心一意地清点货品,根本没有觉察到女儿就站在他的背后。我看了一会儿,有些不忍心,对老邱说:“老邱,是不是你女儿来了,就在你背后呢。” 那小女孩显然很是感激地看了我一眼,同时又夹杂着些须对我的不屑一顾,睒了睒眼睛。 老邱抬起头来回过去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女儿,激动地叫了起来,“妙妙,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你妈人呢?” “我妈没来,”邱妙妙对老爸激动的神情显然不满,“我们几个同学要出去玩,我来想要一点钱,和他们一块去。” “出去玩,去哪玩,都和谁?”老邱连声发问,但都没有什么威慑力。 “你就别问了,等会我同学都看见了。”邱妙妙一把抢过老爸正在掏的一张五十块大钞转身就走了。我看到他的脸色陡然有些难看,一如铁灰。 ☆☆☆ 他们是一群圣斗士,不知道他们的真名。即使到现在我也只知道他们自己取的艺名,什么瞬、子龙、星矢、冰河来着,四个人组成了一个乐队,不用我多说,你也猜出他们组建的乐队叫什么名字-----圣斗士乐队,玩摇滚什么的。我不知道秦凌带我来这儿做什么,但他们似乎和她很熟,她一进来就向她打唿哨,把乐器弄得格外噼里啪啦乱响,造型摆得格外夸张。她指了指那个叫冰河的家伙,“他就是我男朋友,帅吧!” 我看了过去,没有作声。或许男的和女的审美观念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异,也或许只要你丑得有些特别也可以被称做帅的,比如那个周杰伦,丑得是够可以的了,但因为其丑得还算有些特点,所以那么多小女孩偏偏认为他就是帅的了。我自以为够丑的了,但那四个圣斗士似乎比我还要丑。不过这四个家伙比我值得骄傲的一点是,人家自己至少丑出了特色,而我自己呢,却是连丑也丑得够平庸的,没有一点特色可言。现在什么都要讲究特色的,比如人家那个叫瞬的家伙,让你直接怀疑他是不是就是170万年前的一个元谋人,钻错了时空隧道跑到我们现代生活里来了;那个叫星矢的家伙,脸型截然是一个倒立的等边三角形;那个叫子龙的家伙,天生不长毛的脑瓜子上偶尔有一两处塌了方;至于秦凌的男友冰河更为奇崛,干脆只长了半边脸,另外一半脸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他们竟敢妄称什么圣斗士,我想他们如果在大街上这样宣布,绝对会被无数个板砖拍扁:圣斗士的形象全被他们给玷污了。他们穿着哈韩风格的宽松的衣服,个个染成杂毛样,歇斯底里地嚎叫着,除了干巴巴的嗓子外,你不会觉得有什么实质性内容,你反而会以为他们每个人是不是都有什么便秘来着,所以才如此痛苦地嚎叫。我虽然弄不懂什么摇啊滚的,但也明白他们这一套绝不是摇什么的滚,完全是一种装腔作势,空摆架子而已。 我再喝了一口啤酒,看了看他们不禁笑得不能自已,如果这都算什么摇滚的话,那我们村子陈老汉吼的那个秦腔更是他妈的摇什么滚了。 我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显然与我格格不入。但我很喜欢这家酒吧的格局:完全是用几节废弃的火车车厢弄成的。秦凌说这里是西安最著名的一家文化酒吧,来这里的人都是最有理想有才华的年轻人,玩音乐玩电影玩诗歌的都有。我所看到的是,一个个都披头散发的,油腻腻的,几个月没洗头了吧,如春风吹又生的野草。所谓朋克啊、嬉皮士啊、同性恋啊,还吃点摇头丸吸点毒啊什么的新新人类啊,就大致喜欢摆这么些造型吧。以为摆出这样唬人的造型就是怀才不遇了,就是有理想有狗屁才华了! “你怎么不吭声了。”秦凌说。 “你要我说什么,这地方与我显然不搭配,你不是说了吗,来这里的人都他妈的闪烁着一身的狗屁才华,而我不过是一个超市里的上货员而已。” “你不要故意贬低自己。” “我有必要贬低自己吗,我只是不明白你带我来这鬼地方干嘛?” “我也不知道自己头脑发什么热。”她说。 “他们凭什么叫圣斗士啊,他们配吗,你说他们配吗,就长得那副寒碜的德性,他们这叫什么,装哗,装,装性情,这里的人他妈的都在装性情,真有些可笑,性情是能装出来的吗?”我冷笑着喝了一口啤酒。 “我不许你这样说他们。” “忘了,这里有你男朋友。不过,你男朋友也强不到哪里去,一丘之貉。” “别人你也不能说。”她杏眼圆睁。 此时那四个家伙正在唱灵魂痛苦什么的,架子鼓乱敲一气,吉他乱响一团,圣斗士瞬和子龙都跪到地上去了,冰河差点把麦克风吞进肚子里去。没有比这更忸怩作态的了,但酒吧里的人反而鼓起巴掌来,啪啪作响,有的家伙甚至吹出尖利的口哨声。哦,痛苦啊,但我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痛苦,哦,痛苦啊,哦,痛苦啊,可恶的痛苦啊,它在折磨着我的灵魂……。哦,痛苦啊,你他妈的怎么叫我这么矫情,我听着自己禁不住又乐了,扑哧一声漏了气似的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秦凌今晚对我特别不满。 “没有,自个傻笑。” “我知道你笑我们浅薄。” “这哪能啊,我连个高中毕业生都算不上,而你堂堂一个硕士生呢,这里的人更是个个才华闪烁身怀绝技牛气冲天,我不过是突然想起一个笑话来,觉得太他妈过分了。”我说,其实我并没想起什么笑话。 “什么笑话?”她瞪着我。 “其实也不是很好笑,只是有点下流而已。” “你说说看。” “我说过有些下流而已。” “说说。” “恩,好吧,那我就小声地给你说一下,或许你早已听过了,我不过是在别人的手机上看到的,我也不怕你说我这人没什么品位,低级趣味,我与你们毕竟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么。说小弟弟提出辞职,有如下理由:一是大体力劳动;二是工作在最底层;三是必须把头伸进去;四是没节假日;五是工作环境潮湿阴暗;六是常戴塑料面具呼吸困难;七是总是被迫干到口吐白沫为止。”秦凌不动声色地等我讲完,从牙缝挤出两个字:“下流!” 此后我俩便不大说话,默默地喝着啤酒看着圣斗士的作秀表演,他们赢得了一阵又一阵的掌声。终于有一阵他们歇息了,冰河直奔我们坐的桌子旁,同秦凌讲起话来,腻腻歪歪的一大堆,对于我的存在完全没有在乎,似乎我就是一个透明物件而已,甚至他根本就没介意我是和秦凌一起来的-----这样的“宽容大度”我倒是还没见识过。 “怎么样,我们今晚的表现怎么样?”冰河向秦凌挤弄了一下眼睛。 “很不错,那么多掌声。”秦凌说。 “我们一定能出头的。”冰河说。我不禁又冷笑了,被他发觉了。他问我笑什么,我说笑天下可笑之事,尤其是笑一些非笑不可的事。于是这个家伙他妈的还想冲我发火,被秦凌拦住了,“他喝多了。”然后她拉起我走出了酒吧。也许我真的醉了,否则不会在那晚在街道上给她朗诵什么《凤凰圣斗士》,还可笑地自诩为凤凰圣斗士。人们总是可笑的,而我又是最为可笑的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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