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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芷乔是简宁以及她的主任的顶头上司,是报社周末部总策划;当然,也是个很有钱、很风雅的女人。方芷乔虽然和简宁隔着十年的岁月,却对她一直青眼有加。人和人之间是讲究感觉的。对有些人,你无论怎样委屈求全,彼此都是无法融洽;而有些人,却只需要一个眼神或者一句无足重轻的玩笑便已心心相印。简宁和方芷乔就是后一种。 “一个漂亮的女人如果到了38岁还不恋爱结婚,你说别人会怎么想?”方芷乔喜欢约人到这家叫做高山流水的酒吧喝酒、谈心。如果不是她说起,谁也看不出她的年龄。 “你觉得人们应该怎么想?” “所有的人都会说她的心理或者身理有问题。” “那你怎么看?” “为什么出问题不是社会?” 简宁撅撅嘴,没有说话。方芷乔的酒量不好,她只在和朋友谈心时喝一点,然后凭着些许酒意,说一些平时不愿涉及的话题。在她这样的年龄,像她这样的生活状态,她是需要倾诉的。方芷乔却从未跟任何人谈起过自己的过去,关于她的青春、她的爱情、她的眼泪和伤痛都成了报社许多无聊之辈的揣测内容,但没有谁了解一丝半毫的真相。这也正是简宁佩服喜欢她的原因。她相信她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但她把故事放在心里,而不是唇齿之间或者裱糊在脸上。这样的人才真正拥有冰雪人格。 “不是人多就是真理。关键要看,他们基于怎样的目的去恋爱结婚。金钱和地位才是真正的决定因素。每一个阶层都有这个阶层衡量人的标尺,即使是一个村姑或者农夫。”方芷乔继续着自己的观点。 “你不相信纯正的爱情?” “莫非你相信?那是童话里才有的。”方芷乔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如果有一天,你从梦中惊醒,突然惊觉自己再也不能像十四五岁的时候那样单纯而执着地爱一个人了。在你所谓的爱中,已经搀杂了太多功利的算计。这样的爱情还有什么意思呢?你做了那么久的‘非常感情’不会不清楚这种感觉。你看看周围那些男人,看看他们的眼睛。对他们来说,我们不过是奇货可居罢了!” 简宁叹息着说道:“有的时候,你明白的道理越多,见识的世界越大,这个世界于你而言反而愈加陌生。” “不错。我的悲哀就在于经历过太多、见识过太多。要都说给你听,你一定能写一本畅销小说。”方芷乔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中闪闪发亮,“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在刻意用这个社会最寻常的规范来要求自己。社会中有些东西太强大了,个人的力量无法与之抗衡,你只能选择妥协,努力去遵循社会的某些既定的规则。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你变得那么不快乐,甚至越来越忧伤。”她自顾自漫无边际地说着,“如果我真的病了,那出问题的一定是我的心灵;如果病的不是我,那又会是谁?不过,我以后也许可以不再为这样的事情烦恼了。下周我就移民澳洲。在那里,一个不恋爱结婚的女子也许不会招来那么多的蜚短流长。”她笑起来,那是一个已经被岁月的风尘打磨得异常温润光滑的女人特有的明丽轻柔的微笑,那样风清云淡,仿佛世事纷扰都与自己毫无关碍了。
走出高山流水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方芷乔是那种习惯于把忧伤从心灵的包裹中取出、打开,然后展览一遍又收好的人。只要她不愿触碰,就可以永远维持自己简单明净的生活。而简宁不同,她无法让自己的心绪从刚才的对话中抽出来。那么,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了——即使在风雨飘摇的生活中失去了原有的锋利和坚硬,心却忧伤莫名,甚至会在忧伤中迷失?只是,爱情仍旧是一纸遥远的和平,是不可企及的彼岸的童话。也许在十六岁那年,从她扬手将愤怒和怨恨扇在那个女人的脸上那天起,她就不再相信爱情了。是的,你再也不可能像十四五岁时候那样单纯而执着地爱一个人了。所谓爱情无非是利益与得失间的算计和妥协而已。 一行清冷的泪水从她的眼中滑落,一个似曾相识的青涩稚嫩的面影在泪光中翩若惊鸿,照影而来。那是谁?是曾经年少纯真的自己,还是早已在世俗变迁的风尘中沟壑纵横的自己曾经火热的心肠? 可是,不管相信与否,爱情来临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努力去抓住。幻影也好,迷梦也罢,人们总是渴望一个真诚的伴侣。
简宁准备北上。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以后她的身份就是成一菲的未婚妻了。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渴望爱情,渴望爱情带来的婚姻和家庭。那样,心才可能停止漂泊,才能有一个可以避风的港湾。 母亲出国讲学前和成一菲有一次匆忙的会面。母亲没有对他有任何评价,却也并不反对他们的交往。只是…… “宁儿,人生的美妙之处并不在于有怎样的结果,而是在其过程中的体验。人生有一些选择是一个人或迟或晚,总是要下定决心的。这是你的选择,无论结局如何,都要珍重自己的选择,珍重自己。” 母亲临行前的话像一根芒刺,深深地扎进了简宁的心中。她知道母亲的忧虑,她知道在母亲眼中,菲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终生的男子。 菲的掌纹是简宁见过的最凌乱的掌纹。那天初次见面,当她的手指触到他的肌肤时,才发现自己的手原来那样冰凉。那一瞬间,竟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她的心中涌动。二十七年的青春华容竟似都在为这一刻铺陈。爱情真的只是一见钟情,在那一瞬间之后,简宁知道,她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相守的日子短暂但快乐。菲除了睡觉似乎没有别的爱好。都说爱谁懒觉的男人孩子气重。和简宁在一起,成一菲真的像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处处都要人呵护和迁就。而在人前,他又是那样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让人琢磨不透。他酣睡的模样就像一个傻傻的婴孩,让人失笑;又是那样毫不设防的柔弱,让人心疼。每次看他如处子般安详、恬静的睡容,简宁总是忍不住想:这个时候,他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他的熟睡的眉眼,他的挺拔的鼻梁,他的薄薄的嘴唇,他的瘦削、卷屈的身体,他的整个灵魂、情感,在这个时候统统都是自己的。只是,他是那种得到了太多恩宠的男人。在他从迷梦中醒来的时候,他那双充满了魅惑的眼睛,那样迷人的微笑,那样温软风趣的言辞……这些都太过招摇。她不知道自己今生是否能真正完全地拥有他。她对自己毫无信心。 “人要能不长大,该多好!”他喜欢像孩子一样乖乖地伏在她的腿上,双手环在她的腰间。 “人要长大了,才知道什么是最值得珍惜的。” “人一旦长大了,就会不断渴望尝试更多更新鲜的东西。” “喜欢放纵也许是因为得不到想要的安定。” “谁知道安定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呢?” “每个人都渴望安定。” “傻姑娘!只有在不安定中不断地追逐,人类社会才会不断地向前发展。”他直起身,含笑地望着她。 “那与我们的爱情有什么关系?” “太安定的生活只是一潭没有涟漪的死水。这样的生活有意思吗?” “可是……” “不要可是了!”他说着便俯身去吻她的唇,用热烈的情绪去安抚她惊悸的心肠。 简宁不止一次地追问自己,成一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可是,对一个人的定义难道仅仅是几个词语那么简单吗?她也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到底爱他什么。可问题本身,就是那样的荒谬和苍白。爱情不需要理由。她只是单纯地想爱他,认真地在爱着他。 明天就要去到那个陌生的城市了,怎样的命运在风雨中等待她呢?这是简宁和成一菲相识后的第一个春天。春天,真是一个奇异的季节,可以有温软明媚的阳光,也可以有料峭寒冷的风雨。推开紧闭的窗户,一阵轻灵薄寒的风将她拥在怀里。她的心底升腾起一片迷离的忧伤,一个久未谋面的面影在雨意空疏的风中姗姗而来。最后一次看到这张青葱的面孔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也是在这样柔软缠绵的风中。那是春日一个轻寒的黄昏,十六岁的他和她一起到街角,他挥手离去。暮色弥漫的风中,夕阳拉长了他挺拔的身影。巷子那样深长却总是会有尽头,他一步步后退着,对她说明天早上会来接她一起去上学。他的声音那样空寂,很快便被风拉扯成了一绺绺不着边际飞絮。她一直看着他,直到什么也看不到了,才回身离去。可这一回身便是沧海桑田了。第二天、第三天……一直到第十一个年头,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她的世界里。他像是和冰雪一起融化在了春天的阳光中,竟然从此消失无踪。 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想起那样不堪的陈年往事,那个甚至连名字都快忘记了的人?只是那双眼睛,那在春天薄薄的流岚中深深望向她的眼睛,竟然就像是在流年中,辗转了无数的人世沧桑,终于附着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前来向她问候。就是因为那双被丝丝缕缕的忧郁渲染得足以摄人心魄的眸子让自己爱上菲的吗?简宁轻轻地问着自己的心肠。也许,真的是除却巫山不是云,而山外更有万重山吧。过去了的,就不要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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