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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小时候我们都单纯。 比方说,我,小时候是个天真无邪的傻x,比较容易感动。我那时候特别喜欢看人物传记。尤其钟情于英雄人物的传记。诸如《炸碉堡英雄董存瑞》之类常常是拿在手上就舍不得放下,一看到感动的段落就泪光闪闪。但是这样的感受在我读过十几本此类人物传记之后,变的荡然无存。他们实在太完美了,完美的就如同没有活过一样。此类书在写作上也没有什么高明之处。 比方说,“英雄”降临人世的天气,要交代的惊天动地一些,最好用“一道闪电划破长空”之类,“英雄”出世时一般天气都比较恶劣一点,“英雄”不同凡人啊。英雄犯错误是不能点名批评的,要写的含蓄一点,最常见的是上升到精神的高度,用“方法虽然错误,但精神可嘉”最好不过。最后“英雄”的死,不能“死”的太难看,要雅,哪怕死的时候是被人家炮弹什么的炸没了也要交代一句他死的时候仍然高呼:祖国万岁!如果哪个作家没有写上这一笔就是写作手法还不够高明思想还有待完善。但是“英雄”是生老病死的又如何? 这个要用“仙逝”。 如今这个太平年代已然没有英雄。现在的年头没有战打只有与大自然抗战抗洪死了的就叫“英雄”。 在某个时间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讲的是有一些名人去世之后,他的家属重金聘来写手为其立传,并且挑明:必须要往好里写,差的一个字也不要提。 原来写人物传记就是写小说,得出这个结论我感到无比悲哀。 8 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和当时最好的朋友胡强打过一场架。这场架结束了我们四年的友谊。 在现在的我看来,那次的打架只是小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而已。因为我们那时候其实没有什么力气,打人就象摸人,而打架的结果是,我们二人都被罚站在讲台上做检讨。因为有人在我们打架的时候去打小报告了。 那天早上,我和胡强站在讲台上,面对着全班同学。老师就站在我们身边,手里拿着一根小木棍。 我们一言不发假装镇定。事实上我的脚在发抖。此时教室里一片安静。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中经常出现的一句词语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发现这个词语在描写一些大场面时特别管用。比方说,劳动场面,我是这样写的:在灿烂的阳光之下,同学们在上劳动课,虽然阳光很毒辣,任务又重大,但是同学们不管三七二十一,很快就完成了工作。再比方说,体育课,我这样写:足球场上的竞争多激烈啊,李明那个强啊,对方5个人都防他不住,他就这样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冲啊,最后那一脚踢的啊,打门柱上了。 而那天早上的结果是:老师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把我们抽了一顿。一边抽一边说:我让你们打架,我让你们打架。 那天早上,我们的屁股被抽的痛痒难忍。胡强眼泪汪汪的讨饶说:是他开始打我的,是他开始打我的。 最后我们作了检讨,此事才算完结。 这个事怎么看都象老师在体罚学生,而我们打架时都没有这么用力。 9 这个事情过后两个星期,胡强的父亲在自己的鞭炮厂里被鞭炮引起的爆炸炸成碎片。 事情发生是在一个晚上,听当时的人反映说:有人居然在鞭炮厂里抽烟,然后,未熄灭的烟头制造了这次的爆炸事件。胡强的父亲不幸成为受害者,同时遇害的还有三个正在工作的妇女以及那个忘记熄灭烟头的男人。 事情发生的当晚,我们正在上晚修。然后在8点左右,从远处传来一声巨响,我们被这声巨响震的无法看书。然后在半个钟后,教室门口有人在叫胡强的名字,我的同学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胡强的父亲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然后是胡强自己,他结束了自己的学习生涯。 而胡强至今不知所终。 10 当时正值寒冬,我无比感慨:这个冬天,那么多朋友,跟我们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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