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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幻觉里时常会闪现出一双手,红酥手,微胖。 很多年前的某段时间里,我曾牵着那双手,从初夏走进深秋,最终无言告别。那双手很柔软,很温暖。当一切皆成往事,并随着时间逐渐消逝的时候,那双手成了记忆的门扉,而她手上的温度便是打开记忆之门的钥匙。 也许是我太想她,也或者,除她之外,我无人可想。我经常轻易地打开了记忆,走了进去,去面对一个人。那个人在现实中,我管她叫陈;在文字里,我习惯管她叫眉。她便是我初恋的那个女孩儿。 她时常站在记忆的某个拐角处,默默地。——像当时我们背着学校禁令,到贡江边约会那样。她习惯性地微拧着眉,眼神里暗隐着莫名的伤愁,也许是等我太久了。我出现了,她笑了,笑得很轻,很浅,很柔,很暖。然后上前,稍微迟疑一阵,再开口与我说话。 你怎么才来呀。她有些生气,质问的言辞终究掩饰不住喜悦。 她是爱我的。 如果说,初恋不懂爱,那么,她是喜欢我的。 如果说,初恋也不懂喜欢,那么,她是希望我出现的。 她像我希望她出现那样希望我出现。 傻丫头,爱情需要耐心哦。我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左脚尖轻点着地面,右脚仍踩着踏脚板。我的自行车,海蓝色的,她喜欢,和我一样喜欢。 切。她噘着嘴角,说着。伴随的那个眼神,无法描摹。或说不屑,却多一份尊重;或说狡黠,却多一份温柔;或说妩媚,却多一份心疼。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直视她澄澈的眸子。她先是笑,接着是微笑,再接着是浅笑,随后小心地看着我,小心地。之后,侧着身子上了自行车后架,搂住我偏瘦的腰,把脸贴紧在我背上。我左脚一蹬,我们出发了,风光丝毫不亚于开辆奔驰宝马。 我们去江边,去看香樟下的渡船,去等草地上的露水,去听月光里的涛声。去我们想去的地方,去我们能去的地方。 我喜欢让她牵着我的右手,沿着学校背后的303国道,确定一个方向使劲走。她知道的,我严重贫血,一年四季,双手总是冰冷冰冷的。而我的右手小指,经常像没有了一样。我的生命里有过那么一段时间,她陪我一起走过。那段时间里,我的双手始终是温暖的,不觉得冷。 但终究还是觉得冷了,冷得只有记忆和逐渐变样的年华。我迫于家庭的压力,选择了补填志愿表,读了现在的大学。她在原来的学校接着补习,爱情也随之划上了句点。我们的爱情只有三个月,换来绵长的疼痛。 因为那个女孩儿,我伤害了好多人,好多爱我的人。我知道我肯定会内疚,并且早已内疚。但我深信,我不会后悔,因为我爱她。但那夏花般的爱恋,却不过命运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那爱来得太不是时候,刚刚开始,随即也就面临着终结。像一个梦,一个刚开始的美梦,转而你却惊醒了。 我就是为了那样一个梦,为了那样一个只能重现于梦中的女孩儿,开始了这个漫长,甚至显得凌乱的故事。我知道,当我们无法再拥有的时候,只能竭力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我怎么会、怎么能忘记呢。 已经好些年了,真的好些年了,我始终在用文字,延续着我们夏花般的爱恋。偶尔也会向朋友说起,说起她,说起那夜的月光,那夜的沙滩。每次说起那些场景,我都会笑,笑得很宁静,很幸福。 我真的很幸福。 但每次我感到幸福的时候,朋友都忍不住叹气。 我那个朋友,他在我文字里叫老魏。 他苦笑,说,秦,你怎能老活在回忆里呢。 我趴在桌子上,透过窗户,漠漠地看着外边的月光。南昌的月光,总是显得有些黯淡,不如那夜的清晰,不如那夜的澄澈,不如那夜的温柔。但我始终漠漠地看着,默默地看着,脉脉地看着。 老魏摇头,不再说什么。 他知道,我在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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