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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开始启动。我合眼假寐,成功的阻止了身旁男孩子的企图,我已经看出来了,他好几次都想跟我搭讪。我可不想成为他人寂寞时的消遣,也没兴趣随时随地发展一段短暂的友谊。 说到友谊,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宿舍里的一群怪人建立了一些感情,不知不觉中,她们抹掉了我脸上戒备的假笑。 这样的笑容,有几次竟被她们看出来。那好像是早在大一的寒假过后的事了。“你笑得像戴了个面具!都不像你了。”挑起这类话题的,向来是小思,她的直白总是让我防不胜防,于是增加了对着镜子笑的次数。镜子是一乐的,她睡我上铺,一来就把镜子挂在了我们共用的写字台前,所以我就不再买了。 一乐说:“你怎么又白又胖的,一个假期不见养得这么好!”见我又占用了她的镜子,一乐并不乐意。 我说:“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面若银盘。” 一乐说:“我总算见识到什么是恬不知耻了。” 小思在我们宿舍年纪最小,也是最漂亮的,爱热闹,也罗嗦,总是不厌其烦的问一乐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下课的时候,如果下雨你会给我们送伞吗?” 一乐通常冷冷的反问:“你们为什么不带伞?” 小思解释:“只是假设,只有你一个人带了,我们都没有带呢?” 想了一下,一乐回答:“如果太远就不送了。”被小思问多,一乐就懒得回答了,以一句“你烦死了”堵回去。 我们真的遇到过一回这样的假设。下午上课前,天阴沉着。大家都偷懒,侥幸着不会下雨,即使下也不会大。老天爷显然不会轻易遂人心愿。下课后,大家只能站在门口,傻傻的看着地上积起的水潭和溅起的水花。一乐已经不知去向。 十分钟后,眼尖的小思看到一乐晃晃悠悠从远处走来,手上挂着好几把伞,兴奋得尖叫起来:“一乐还是很关心我们的,她挺好的!” “下次自己带伞,不要再让我送了!”一乐一到我们面前就抱怨。 “原来一乐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啊!”只有小思每回都说出大伙儿心里最真实的想法。而我在那一刻觉得,一乐在某些地方跟我很像。 刚开始一乐常常表现出孤僻和冷淡,对每个人都疏而有礼。她穿的每一件衣服都像她的表情一样平板毫无生气,或是素色的或是黑色的。宿舍里要是来了些外人,一乐从不搭理。偶尔抬起眼皮冷冷的扫一下,又低头做自己的事情了,没过多久就背上背包上图书馆去了。我平时再怎么装酷也不会像一乐这么冷酷到底。 一乐对身边的一切都无兴趣,除了自己关注和重视的。心理学的课上,我们做过气质测试。一乐的测试结果一点也没有悬念,她是抑郁质的。大伙儿刚开始都奇怪她的厌世情绪,怒放的花季是不该提前哀悼凋谢的,可是暗地里却又羡慕那种遗世独立的气质,所有人都挖空心思讲一些玄乎的话,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显得更加深沉而有内涵。 一乐看过很多书,毛姆、弗洛伊德、尼采、杜拉斯、罗素,多厚多枯燥的都能看完。她还喜欢庄子,喜欢超然物外,自在逍遥。一乐说那些的时候,有些人我连名字都没听说过,所以对她肃然起敬。一乐立志成为一个诗人,对古代文学兴趣浓厚,这影响了她的文风,晦涩崎岖耐人寻味。我是她的极端,就像我不喜欢古诗喜欢现代诗歌一样。一乐对我的文风颇有些不屑,常评论我缺乏艺术的高度,同样我有时也不耐烦她的崎岖聱牙。 一乐常常为了睡我上铺的事而觉得自己很不幸,因为我整理床铺的时候会把被子、衣服堆在她的床上,一乐满脸都写着不乐意,总是皱着眉头说脏。床是用来睡的,又不是用来吃的,我觉得她太大惊小怪了。因为这些事,一乐一开始对我并不欣赏。 一乐有一种神秘的特质,让人忍不住想要一探究竟。我常常想,什么样的人可以让她关心眷恋让她开怀大笑让她欣赏敬佩呢?所以一乐的床渐渐在我心中行成某种抽象的东西,我相信,谁能爬上一乐的床,谁就是一乐真正想交的朋友。一乐的真心傲然的悬在我的头顶,夜夜被我觊觎着,而我,很久才被获准爬上她的床。 同吃同住的友谊就是在这些磕磕碰碰和若有若无的吸引中发展起来的。 13、 青春是任何东西都掩饰不了的。更别说,大家都有一颗渴爱的心。 日子久了,一乐终于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深深被我的人格魅力所吸引。(此句一乐强烈建议删除,不过我不同意) 事实上,排除一乐体内抑郁的特质,她是很能搞笑的。混熟了以后才知道,只有在朋友面前,她某些活泼三八的个性才彻底暴露出来。我很欣喜自己有这样的发现。 一天下课,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一乐优雅的夹着笔记,伸长脖子吃她的早饭--一个咸饼。咬了几口,她用塑料袋将没吃完的饼装好,自言自语的说:“吃饱了,这些留着下次饿了再吃。” 小思正巧从身边走过,夸张得惊叫:“啊?一乐你要把剩下的1/2个饼留着当明天的早饭?” 我一本正经的纠正她:“错了,是剩下的1/3个饼。” 一乐迷惑的看了看手中的饼,像是在确定到底是剩了1/2还是1/3。然后突然回过神来,羞愤的笑着追着小思打,嘴里说:“讨厌!我说的是留着饿了以后吃,不是当明天的早饭。”顿了顿,故作认真的说:“我想我马上就会饿了。” 一乐在大二的时候为了矫正牙齿戴上了牙套。我从没见过那玩意儿,刚开始一乐冲我笑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一种新时尚,就像装饰指甲一样装饰牙齿,觉得自己有点老土。 我有个不锈钢的水杯,一乐也有一个,不过比我的小一号,乍一眼会看错。有一天,我拿起杯子刚想喝水,吓一大跳,杯子里有张肉皮!后来才知道是一乐的牙套拿下来洗的。 我说:“一乐你能不能不要把牙套放杯子里?太恶心了,感觉有人在杯子里被分尸了。” 一乐回答:“又不是放你的杯子里。” 没办法,我只好换了个玻璃杯。 一乐使钱颇有大将风度,通常是用两根纤长的手指刷的一下从钱包里夹出一张人民币,让对方从她的指缝中抽出。对于自己不想要的,一乐从不会多花一分钱,往往以一句:“要钱的”打发了事,对于自己想要的,一乐不惜一掷千金,在所不惜。虽然大手大脚,不过幸好她不常逛街,所以还不算败家。 一乐并不精于算计,所以通常记不住几组阿拉伯数字,她跟别人有什么债务纠纷,都要记在帐上,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只可惜她是个很糊涂的人,有时候债务已经解决了,却忘记把帐上的划掉,常常会发生重复多次还钱给别人的丑事。 她还对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你欠我一毛、两毛就算了,五毛钱可不能算了,五毛钱可是一个质的飞跃啊。”于是,她这句“五毛就是质的飞跃”的名言被我广为传诵,谁都知道我们宿舍有一个账本。 矫情和多事从来不会出现在一乐的身上,即使她的外在被冷淡和疏离包围着,但这不能阻止我看见她真实单纯的心,其实她不过是在享受孤独而已。我喜欢一乐,就像喜欢自己一样。因为在自己面前是不需要带面具的。面具一旦摘下,剩下的就是无条件的接纳。 也许一乐是我无趣的大学生活唯一可取之处,就如同这晦暗的天空折射出的仅有的一缕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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