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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过头想想,和小鸟一起在省城里流浪的日子是我那几年里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到底是省城,连垃圾都比较上档次,我们两个配合的也很好,小鸟仔细为我们拣来的垃圾分类,我则用拳头、用脚、用牙齿保护我们可怜的一点财产。 我已经十四岁了,小鸟也十二岁了。我的个头虽然不高,人也挺瘦,可非常敏捷,出手够快、够狠,从不手软,就是一般的成年人都不是我的对手了,这可能是源自我父亲的血统。有时候他喝多了,会向我吹嘘几句,“小子,你祖上可不是一般人那!咱们伍家出过三个武举人呢。” 虽然我妈听了总会泄气地揭露他,“什么武举人,不就几个被朝廷收编的刀客吗!” 可我还是愿意相信爸爸的话。 随着钱越积越多,我们已经决定不是简单地在北京逛逛就完了,我们打算凑够了钱就到北京定居,我们想在那里开个小店,夏天卖雪糕、冬天卖米皮,没有客人的时候,自己还可以随便吃,要多爽有多爽!等到了年龄我们就结婚。现在她当我的妹妹,等将来她就是我的老婆。 有了这个远大的目标,我们的“工作”就更繁重了,我打的架也更多了。为了提高我的打架技术,我会经常溜到省体校散打队训练馆的后窗户外边去“偷拳”。我的体力和格斗技能都在急速提高,我越来越相信爸爸说的话了,我的身上的确流着武者的血液。 一天下午,我一边往“家”赶一边复习刚刚偷学的动作。所谓的“家”就是泰山路上的一条过街地下通道。快到家的时候,我看到路边围了一群人,好像是出了什么事情。我好奇的钻了进去。人群中有一辆小轿车斜停在路边,那个五大三粗的人估计是司机,正在喋喋不休地向巡警表白着自己的无辜,“是她自己突然闯到马路上来的……”。 车头前面一滩鲜血,鲜血之中有个小小的身体躺在那里。上面盖了一块白布,两只脚还露在外面。那双脚很瘦,穿了一双不是一对的塑料凉鞋,一只是红色的,一只是蓝色的。 我脑袋里轰得一声巨响,这两只鞋好像是前天我找给小鸟穿的。 我扑过去掀开了那块布。 真是小鸟! 天哪,我的小鸟! 她两只眼睛紧紧地闭着,右手还紧紧抓着一个空易拉罐。 我疯了。“小鸟,小鸟,醒醒啊,醒醒,我们还要去北京呢!” 我抱着她拼命的哭叫,她在我的怀里很轻很轻,她身上的血沾了一身。我用脸贴贴她的额头,她的额头冰冷,随着我的悲搐,搭拉在地上的手轻轻的摆动着,但没有一丝的生气。她再也不会回答我了。 我的心里开始有一团烈火在烧,一种撕裂般的痛,自我成为孤儿以来从未有过的痛! 我轻轻放下小鸟,大吼一声向那个司机扑过去。 他连忙伸手抓住我的肩膀,“干吗你!”我也不答话,飞起一脚踢中了他的裆部,他痉挛着松开我,疼的弓下了腰。我双手抓住他的头发,一提膝盖顶在他的脸上,他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下了。我正要死命踢他,突然脖子后边传来一阵剧痛,同时全身发麻接着就是瘫软。警察用电棍把我打倒了。 我被抓进了拘留所。 十五天后,我被放出来了,说是我叔叔来保我了。我一阵纳闷儿,我怎么不知道还有个叔叔。到了外面,一个三十出头留着小胡子的男人笑咪咪地上来迎住我,“出来了” “你就是我叔?我咋不认识你!” “别着急,我待会儿再和你细说。给,这是你朋友的骨灰,我替你办了她的后事。”他递给我一个装鞋的硬纸盒子。 打开盖子,里面半盒灰白色的粉末。我的眼泪噗噗地落了进去,溅起一阵小小的烟尘,这就是我的小鸟吗? “谢谢你!”我盖上盖子,满怀感激地冲他说道。 仔细想了一阵儿,我决定把小鸟的骨灰撒到城外的剑水河里去。据说那条河是通向大海的,小鸟最喜欢海洋馆了,去不了那儿,就到大海里去吧。那个小胡子打了辆车带我到了城外。我坐在河边阴湿的堤岸上,泥土的湿气合着悲伤一起淹没了我。我无声地流着泪,一把一把往河里轻撒着小鸟的骨灰,一边轻声说着我们两个在一起的一切事情。 “……小鸟,这次你又要笑话我像个女孩子了吧,可我就是想哭,……”小胡子在一旁听着,不由地也流下了眼泪。 这一切事情处理完了以后,我知道,欠小胡子的人情也该还了。 “说吧,你让我干什么!” 小胡子一愣,他没想到我会这么直爽。 “痛快!那我就不废话了。我想要发掘出你的潜能,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潜能,让你挣大钱,那时候你自然会给我回报的。呵呵,你放心吧,你吃不了亏的。跟着我吧,小伙子,跟着我你的好运就算开始了!” 好运,我还会有好运吗? 不过,我现在已经处在最底层了,还会朝哪个方向掉呢,我又有什么可怕的呢?思来想去,我决定听从小胡子的安排,就跟着他了!我总得找点事情来做吧,找点事情来填满这个让人心痛欲裂的巨大空白。 将来怎么样,前途又如何? 随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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