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尽管周平对虫子来信信封上和信中所附表格中所印的“中国诗歌学会”还保留了一点好奇心,但他也没有打算去找此人。生活中的朋友只要能玩在一起就可以了,文友、诗友嘛,可多少总得有点儿叫人“服”的东西吧?这只虫子有什么呢?北京三日相处,话语间只要一提及有关文学、诗歌的专业问题,他就立码蔫掉,直打瞌睡;日常生活的泛泛话题,他却表现出样样都懂,无所不通的架势;如果有人不慎提及一个“女”字,他便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就差窜到桌子上去了,两只短胳膊在日光灯下挥舞的滑稽样子至今还历历在目……大半年来,那本签有作者大名的《虫子的诗》他已经翻过不止一遍,怎么说呢?就在当时周平也已经意识到(尽管不很明确)诗歌写作所暗藏的欺骗性,即以此种形式存在的文字更容易使伪劣者从中大施障眼法进而蒙混过关,也更便于让一些腹中空空一无所有的骗子藏身其中——他把虫子的所谓“诗歌”大体已经归到这一类。再加上那又是一个一点儿都不好玩的人…… 所以,他没兴趣——找他聊诗还不如去找老朱喝酒——他这么想时又觉得对自己真正的朋友太不公平。 入冬后的一天,他受学校的指派到西边的工业大学为“成人高考”监考(那里被设为考区之一),乖乖去了一来是因为原本就闲,二来是因为还可借机挣点监考费,当时他在工资之外挣钱的机会尚未出现,尽管因为不会花钱而感到从不缺钱。头一天监下来是下午4点来钟,他感觉自己站得腰都快断了,推着自行车步出工大校门的时候,一眼瞧见正对面一条小街的路牌上正写着三个大字“刘家村”,侧身上车后他想都没想地就骑过马路骑了进去,85号也很快便找到了,是一户院落的门牌号码,院内是一圈农民盖的二层简易楼,他听到院中有狗叫了——找诗歌组织怎么找到了这么一个有狗叫的地方?——一看就明白这一块原本定然就是叫做“刘家村”的一片农村,是集体卖地“农转非”后才变成了这样的小街、小院——这样的“村子”在这座城市的郊区分布甚多,它对一般无房的本城居民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最大意义在于:租房便宜。 周平将自行车支在院门口,小心翼翼地伸脚探进院门,他是听狗吠而生畏。一步跨进来才发现院子里站了不少人,都翘首往上看,女人、小孩的哭啼,还有男人的斥骂正从二楼的某户人家传下,和一楼的狗吠交错在一起,满院都是。周平在不知不觉间挤进了围观者的行列中,在一瞬间变成了一个看热闹的人,所以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以下几幕—— 一个长发散乱长相难看的年轻女子从二楼的楼梯上疾步而下,她是一身贼肉丰满过度的那种,宽松的棒针毛衣里的大波一跳一跳的,很有动感;粗笨的高跟皮鞋在楼梯上发出噔噔噔的声响,跨下楼梯,以毫无美感可言的忸怩步姿走出院门…… 接着是一个面容有点清秀的中年妇人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朝下走,妇人边哭边骂:“畜生!不要脸的畜生!下回再让我逮着,咱们就离!”小男孩不再哭,被妇人拖着走,还不住回头朝楼上叫骂:“爸,我日你妈!爸,我日你妈!”童声残酷,却将楼下的围观者搞笑了…… 最后出现了一个中年男子,他下到楼梯的拐弯处便不再往下,脸上带伤(像是被抓挠所致)、形容丑陋地朝下斥骂:“臭婆娘!我日你妈!下回再敢管老子看老子不把你剁了吃了!小兔崽子,你狗日敢骂你爸!我打不死你……”楼下众人又被搞笑…… 在众人的笑声中,周平认出了这个大侏儒一般的丑陋男子,正是虫子。他也在看见周平的一瞬,止住了骂声。
17 如果虫子没能够认出自己的话,那就赶紧从围观者中抽身,夺路而逃,溜之乎大吉——这分明是一烂人啊!可这最终也只成为周平在一个瞬间的念头。那个在北京相处时一点都不好玩的家伙,从楼梯拐弯处咚咚咚地跑下来,来到他的面前——说出的头一句话却让他哑然失笑: “兄弟,看明白了?”虫子翻着死鱼眼问。 “傻子才看不明白呐!”周平也是言从心声。 “老哥丢人哩!老哥丢人哩!你初次上门就让你看这一出……分哪儿了?” “经贸学院,教书。” “好地方!闲差啊!——嗨!嗨!看啥呢?!没女人了你们还看啥呢?!乡亲们!赶快回家抱娃去吧!你们这帮狗日的都跟我听好喽:平时咱们处得还算不错,以后谁再跟我老婆乱嚼舌头,我杀她男人,干他老婆!” 虫子跟他说着话忽然转向四周狂呼乱喊之时,周平才意识到身边的“革命群众”尚未散去,他们大概是看上瘾了——这活生生的一出怎么也比电视剧好看吧?他的狂喊换来的是一阵狗的狂吠。周平这才看清了:那是用一条特粗的铁链子拴在该院角落里的一头大狼狗,显然他是对院子里的这个“恶霸”心存不服,对此“奸夫”心怀不满,对他拿自个来骂人说事很有意见,以狂吠来显示自己的存在和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之后虫子每说一句话,狗都要吠上两声: “人民群众贱得很!不这么跟他们说话他们记不住!” “汪,汪汪……” “上去吧!我租的房子在二楼……算了!被那臭娘们砸了个乱七八糟!” “汪汪,汪……” “你站这儿等我一下,我穿件衣服就下来。” “汪汪汪……” “我说过要坐东,葫芦头咋样?小南门,天发芽。” “汪,汪,汪……” “妈的!真是人说话狗打岔!” “汪,汪,汪……” “汪汪汪——汪你妈的头啊!” 周平一句话都没插进去,虫子就这么着跟狗对了半天话。 周平偷笑着出了院子,他一边心中嘀咕怎么一回归本土,这只虫子就忽然“活”起来了,有一种自我作践的好玩,和北京所见判若两人,一边去推他的自行车。几分钟以后,脸上多了条白色胶布的虫子,状若伤兵,推着一辆比他的老红旗还破的自行车从院门走出来,看得周平暗下直乐。 “有一点我没看明白,想请教一下老哥。”并肩骑到大路上时,周平说。 “有啥不明白?” “那个带小孩的女的,是——嫂子吧?” “恩,那是你嫂子领着你侄子来捉奸拿双,将我当场拿获。妈的!我刚插进去,刚开始整事儿……” “哈!先出去那女的,年轻的,是你的——情儿?” “算是,不过——是个临时的。随便玩玩” “那我就不明白了,你老婆虽说老点,可比你那情儿好看多了,那你还瞎搞什么?不值得呀!” “一听你就是未成年,不懂什么叫男人!” “男人怎么了?” “跟仙女天天泡在一起,见了母猪都想操——这就是男人,懂了么?兄弟!”
18 一听虫子提“葫芦头”——提“葫芦头”时说“小南门,天发芽”——就知道他是个老本地人。因为只有老本地人才会如此通晓诸如“羊肉泡”、“葫芦头”这种本地标牌性的平民美食,最好的店在哪儿而非最有名的店在哪儿。二十分钟之后,他们到达了位于小南门内的“天发芽”。 锁好车子,进得店来,在一楼靠里的一个角落坐下,虫子要了堪称该店一绝的“棒棒肉”——是他们自己熏制的一种猪大肠,还要了两个素小菜和一瓶红星牌二锅头酒。所谓“葫芦头”就是玩猪大肠的,用白煮的猪大肠兑上鸡汤泡馍,其味鲜美无比,除非你对猪大肠本身有意见——心理上患有“恐肠症”而不敢尝试。在有关其历史的演义中,说的是“药王”孙思邈路过本城一家泡馍店就餐,发现该店以大肠和鸡汤泡馍,营养虽不错,但其味腥膻刺鼻,便随手朝大汤锅里丢入一只药袋子进去,从此味道就大不一样了,终成天下闻名之美味——现在该店的墙上正用蝇头小楷的毛笔字记载着这一传说,旁边还画了一个长袍大褂的古装人物,大概就是妙手偶得的“孙药王”吧。 两口二锅头闷下,嚼着满嘴熏肠,虫子给周平讲了个有关葫芦头的新段子,让周平饶有兴味的是:主人公竟是“大作家”张松。说的是张松那日陪同申城来的女作家W前来本店吃饭,落坐之后,W以一位职业作家随时随地搜集生活素材的本能,虚心向张松兄讨教这“葫芦头”的学问,张不动声色从容作答:“就是用猪痔疮做的一种泡馍。”“啊哟!猪痔疮?那怎么能吃的呀?”W当即发出的是杀人现场女目击者般的悚人尖叫!“咋不能吃?香得狠!过会儿你非跟我抢着吃不可。”张还是一脸平静。等两碗泡馍真的端上来,W是坚决不动一筷,看都不能看,闻都不能闻,两股战战,几欲逃走,几度去卫生间做孕妇呕吐状。此时的张松,已经完全放弃了他的从容自若,忽然变作一名饕餮之徒,一古脑儿将那两大碗葫芦头全解决到自己的肚子里去了。当然,一边吃一边还不忘对W客气一句:“你不吃,我吃,不然可惜哩。” 这个段子,讲得二人哈哈大笑。那是周平头一次听此段子,后来在本地文人的饭局上他又听过很多次。应该说,这是一个编得很巧妙的经典段子,其意指张松名闻天下的小气(本地话叫“啬皮”),却很可能道出了葫芦头的真实原型——据说古时候就是用猪痔疮烹制的(想想那个名字吧)——而搁在张松嘴里说出,倒是与其在小说中对“实在”和“大实话”的追求相符。至于将上海女人编入此段也同样属于别具匠心的安排,因为最无法适应西北以粗犷见长之美食风格者以江南人士为最,江南女人无疑会是最上之最。 因为说到张松,周平就告诉虫子他已去拜见了张松,并详细描述了那天的情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