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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善也的相近之处,就在于我们未曾想过希望别人了解自己。”然说。“这是我们和别人不同的地方。别人都忙着让周围的人知道自己,但我不是这样的人,善也也不是,而觉得不被人理解也无关紧要。自己是自己,别人归别人。” “是吗?”思婕问我。 “难说。”我答道,“我并不是那么坚强的人。并不认为不被任何人了解都无所谓。我也有希望互相了解的对象。只是觉得除此以外的人纵使只对我有其程度的了解,那也莫可奈何而已。我放弃了。所以,我并不像然所说的那样,不被了解也无所谓。” “意思和我所讲的差不多一样。”然拿起鸡翅说。“真的是一样的。只有晚吃的早餐说成早吃的午餐之类的不同而已。吃的内容相同,吃的时间也相同,只是叫法不同罢了。” “然,你也认为不让我了解也无所谓么?”思婕问。 “看来你还不太了解我的意思。一个人要到适当时期才能了解另一个人,不是那个人去希望对方了解他。” “那么,我希望某人好好了解我,难道不对吗?譬如我希望你了解我。” “你没有不对。”然回答。“正经的人把这个称作恋爱。若是你想了解我的话就是了。不过,我的思想系统和别人迥然不同。” “你并没有爱上我,是不?” “所以我说,你对我的思想……” “管它什么思想不思想的!”思婕怒喊。我见到她大嚷。就是这绝无仅有的—— 然叫来拿着帐单的侍者,匆匆结帐。 “今天的事对不起,善也。”然说。“我要送思婕回去,你一个人回学校,可好?” “我没关系。”我说。但谁也不答话。 出到餐厅外,然到马路准备截住计程车,思婕阻止了。 “谢谢。不过,今天我已经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所以不必送找。多谢款待。” “随便。”然说。 “我要善也送我。”思婕说。 “随便。”然说。“ 我截住一部计程车,让她先上去,然后告诉然,我会送她回去。 “到哪儿去呢?去你城南的舅舅家?”我问思婕,她摇摇头。 “那么,找个地方坐一下如何?” “嗯。”她点点头。 “到广场。”我对司机说。 思婕盘起胳膊,闭起眼睛靠在座位的角落上。她那身午夜篮的衬衫犹如特别为配合车厢的黑暗而订做似的。她那涂上淡色口红的嘴唇形状美好,就像自言自语似地不时哆嗦着。见到她的风姿时,我觉得我能了解我何以对她有那种共鸣而平静的温情。像思婕这样的女子,她有某种强烈震撼人心的气质。那并不是她发出强大的力量来摇撼对方。她所发的力量极其微小,却能引起对方的心发生共鸣。在计程车抵达广场之前,我一直注视她,然后不停地想,她在我心中引起的感情震撼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 我之所以想起那是什么感情,乃是三年以后的事。当时,我和牙医在宾馆里看着美如奇迹的夕阳,整个世界都染红了。从我的手到碟子桌子,触目所见的一切都染红了。就像把一杯特制的果汁从头浇下来一般鲜艳的红。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暮色中,我突然想起思婕。然后领悟到当时她带给我的震撼到底是什么。那是一种无法满足,而且以后永远不可能满足的少年期的憧憬。很久以前,我把那样纯洁无垢的憧憬撇弃在某个地方,而我甚至想不起它曾经存在我心间。思婕所震撼我的,乃是长期沈睡在我体内的“自己的一部分”。当我察觉时,我觉得有一种几乎想放声大哭的悲哀。 “善也,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思婕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现在打桌球?” “对,就现在。可以?” 我说,当然可以。然后叫司机在环岛停了下来。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二楼的计时的台球厅,不甚干净。我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嚓嚓”触了几下杆头,递给她,她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是我们男生玩,西希偶尔也闹着玩,但思婕却是一次也没有。所以,她显得相当生疏,连握杆的姿势都不对。我只能一一教她,理应是然教的。我把左手放在左她手手,让其四指弯曲,大拇指微微翘起。然后让其右手紧紧握住球杆尾端,屏住呼吸,用力出击。 “效果不错,挺好的。”我笑着说。 而后,她单独击了几球。她察看球路时的眼神分外专注,击球时的用力也均匀无误。她把梳理得恰到好处的秀发一转挽到脑后,一双休闲运动鞋准确地站定位置,修长的纤纤玉指按住球台毡垫,而后将球一击而出——看到她这副神情举止,令人觉得在这不无脏污之感的桌球室里,惟独她所在的位置俨然成了华贵的社交场所的一角。 三局结束的时候——当然我是三连胜,花了一个小时,结帐的时候,老板说,“小姐,不错啊!”思婕妩媚地一笑,道了声“''谢谢”。 “这下该坐车回家了吧?”出门后,我问她。 “讨厌和我在一起?恨不得马上返回自己宿舍不成?”思婕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哪里。” “那就别客气,走去我舅舅家就是。走路很快就到。再说你学校也在附近” 从环岛到思婕舅舅住的公寓,走路花了30分钟。 “善也,你是怎么看的,我和然的关系?” “怎么看?指什么?” “我该怎么办呢,往后?” “我说什么都为时已晚吧。” “可以的,尽管说,怎么想怎么说。” “假如我是你,就和他各奔东西,找一个稍为头脑地道的人去幸福地生活。无论怎么善意地看,和那个人相处都不能有幸福可言。自己幸福也罢,使别人幸福也罢,他并不把这个放在心上。和他在一起,神经非出问题不可。诚然,我也不是不喜欢他,从小一起长大,他这人风趣,长处很多,本事大,又坚强,我这样的角色根本望尘莫及。问题是,他考虑事物的方式和生活态度不够地道。同他交谈起来,时常觉得自己总在同一地方来回兜圈子。他以同一程序不断勇往直前,而自己却总是原地徘徊,并且空虚得很。一句话,就是人生观本身不同。我说的你明白吗?” “一清二楚。” “再说,他一心想考什么音乐学院,你总不能和他也一起去吧?” “这我也清楚。” “那好,我再没有任何该说的了。” “唔。” “作为我也但愿你获得幸福。”我看着走进公寓的思婕——那是我最后见到她的情景——背影,还有用发卡挽在脑后的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