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炎炎烈日,在这个没多少人出门的中午,李嫣坐在广场旁的遮阳伞下,一边喝着绿豆粥,一边向四周张望。广场高处的时钟体积太庞大了,李嫣这个大近视也能看清每一根针脚,还有10多分钟呢,来得真是太早了,着什么急啊,这两家伙,跟人约会一向都是踩着点来的。尤其是那个魏蓝,如果约的是国的,不迟到半个小时就一定是她对这段感情已经厌倦了,因为心虚不敢让别人多等。所以她的男朋友估计一向都是希望她越晚来越好吧,呵!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面了呢,好像有,呃,两年了吧! 李嫣拽着头发,看着那时钟。如果不是听到这两家伙说一起回来,也许她也不会觉得时间过得那么慢,最近这几天,几乎眼睛天天都是粘在挂历和钟上的,完全体会不出来朱夫子所说什么“时间飞快的流走,从洗手的时候,从吃饭的时候……”,那个指针总觉得它没有转过,也许初恋的女生等男友时就是这种心情吧,虽然李嫣从来都没有在男女交往中体会到这么深刻的感情,现在的那个所谓男朋友,还是家人给介绍的,彼此见面没有太过失望,就这样不咸不淡的处着,而且一个在家乡,一个出门打工,想不起来几个月不联系也是常有的事,李嫣眯着眼睛,使劲想,发现自己至今还不能记清那个男朋友的模样,最讽刺的是有一次,两人在路上相逢,如果不是有一个人大叫那家伙的名字,李嫣根本认不出他来,跟想象中的恋爱差太远了,不过,好像是适合她这个人的生活方式,平淡、平凡、闲散。如果他哪天跑回来说在外面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估计李嫣还会大喜过望的扔份结婚礼物给他们。 偶尔会想:这哪叫恋爱? 脑袋中杂七杂八的事太多了,旁边有人坐下也没发现,一个清亮的声音说:“老板娘,一杯西米露。”这个声音,这几天在李嫣脑海中出现的频率太高了,我忙转头,一张清秀的脸正朝我微笑。李嫣第一句话说的居然是:“我胖了没有?”呜,看来我果然没有人际交往的天分。 她接着微笑,举手投足尽显都市“白骨精”风采,这么优雅的女性出现在这个小县城简陋的冷饮摊上喝着廉价的饮料,弄得整个地段都仿佛因为她而提高了不少档次。然后,她忽然抱住李嫣,说了句“好久不见了!” “嗯,好久不见了,晓雪!”为什么我说话的声音会有鼻音,真讽刺,李嫣想,我好像从小时候就不大会哭呢。 然后一阵煞风景的鸣笛声破坏了故友重逢的唯美场景,一辆无比张扬的红色宝马停在她们旁边,汽车尾气嚣张的喷着。 虽然小县城近几年开发,居民们很是开了眼界,连兰宝坚尼都见过几辆,但这么光鲜的宝马随随便便的停在大马路上还是很少见的。 李嫣的鼻子紧接着一酸,是她吗?那家伙在读书时骑辆破烂小飞鸽都天天自称开的是顶极奔驰,这会都开宝马了,不会自称开的是航空母舰吧。 一个高挑的女人从车里钻出来,染得金黄的头发配上白皙的肌肤很有几分异域风情,至于那身材,幸亏大中午的没什么人出门,要不然这上火的天气,基本上是会让所有男性动物流鼻血的。幸好,幸好,吾不近女色! 她很大方的对老板娘说:“一杯酒槽打包,叫她俩付钱好了。”然后对着我俩说:“快点上车,空调沙发,头一次坐人,便宜你们了。” 魏蓝,真是她啊!那么张扬的美丽,真是一点都没有变啊!记得李嫣曾经说过,魏蓝是她所见的人中,最难预测成果的人,无论将来她是开着直升飞机回业,还是变成流浪汉回来,别人都绝不会惊讶。 时钟指示,这两人都早到了五分钟,难得啊难得。 坐进车里,一种新车特有的气味弥散在整个车里,让李嫣有点晕眩,晓雪倾过身来,帮她打开窗户,一边说:“怎么不用点香水?”坐回自己座位时,便翻着自己的手提包,拿出一个未开封的盒子,递给李嫣。 魏蓝在后视镜中看见了,吹了声口哨说:“兰寇,果然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晓雪冷笑:“你能不能别开着宝马说别人有钱啊,这样很欠扁知不知道。”魏蓝的笑跟其人一样,张扬艳丽,她说:“兰寇不适合嫣啦,香奈尔倒有一款很适合她的。”晓雪摇头道:“哪一款,香奈尔的太浓了一点,哪有适合嫣的。” “5号啊!” 李嫣正拆着兰寇,心疼不已,心想喷一下百八十块就没了,还不如折合成现金送我呢,一听魏蓝这话,立马将盒子砸她头上。 魏蓝、李嫣、晓雪是中学时代的同学,不知道为什么,当年那个孤僻得一塌糊涂的李嫣居然会跟这两个成为朋友,而且友情还很有点历久弥坚的意思。纵使因为这三年各自为生活在找拼,但每星期必要的联系,比如上网、发信息等还是从不间断的。 晓雪现在是深圳一家公司驻北京的行销经理,典型的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初见的人总会觉得她有点冷淡,像李嫣她们这种相处久了的朋友,才知道她很鸡婆,非常细心;而魏蓝,她好像时时有工作,又似乎时时没有,但总之,这家伙什么时候都能混得风生水起是不用怀疑的了,就这样一个看起来玩世不恭的人,在上大学时居然每年都拿一等奖学金,这就足够说明很多问题了。她最令羡慕的不是她工作的能力,而是她换男朋友的能力,此人自她认识以来,男朋友更换从未间断过,李嫣每次跟她联络时都会例行公事问一句:“你现在的男朋友是谁?”当作关心,结果没一次的名称能重复两周,真是令人……呃,叹为观止! 李嫣呢,她是准备窝在这个小地方一辈子的不知上进之徒,一个小书店的老板。卖自己喜欢的书,也出租,因为品味比较主流和大众化,生意还过得去,至少饿不死自己,李嫣对人生真的没什么要求。 魏蓝将车开得飞快,路边的景物哗哗的过去,记得她俩毕业的时候她还悲观的以为,等她们进入工作,就会渐渐把这段友谊忘掉,然后联系越来越少,最后,就形同陌路,一辈子都不再回到这来,而三人也永不见面。 还好,现实很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