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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夜,我不但证明了我的能力,而且还给了老板一个两全其美的建议。那就是:我可以带着面具工作。或许,说不定还会起到另外的意想不到的作用。我小声补充。 一筹莫展的他居然拍案叫绝,继而很惊奇又很担忧地看着我:想不到你这丫头其实鬼精鬼精的。我知道那句话什么含义。人聪明过了头并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其实这种主意也只有我才会想得起来,且全部因素绝对是出于我个人的目的。如果真能够达到一举两得的话,那么最后那句补充也是我为了弱化自己的目的而灵机一动的结果。 其实我知道他比我更聪明。他的眼睛告诉我,他已经看透了我的心。但他并没有去揭穿我的伎俩,而是会意地笑了一下,说:“就这么定了。我明天叫人给你找几套换洗的衣服,再给你买一个漂亮的面具。后天上班。” 我想千恩万谢,我又想哭。可最终我什么也没有说,甚至把眼泪也抑制在了眼帘之内。我想在那种境况下,我的多少个谢字和多少滴眼泪都是不值钱的,别说对他,连我自己都觉得一文不值。其实这样也好,我原本也就不想落入那种大众化剧情的俗套之中。 为我送来衣物的阿娟看到我时的那种吃惊的神态我是预料得到的。别人没有心理准备,而我却早就有心理准备。我已经习以为常了别人的那种瞠目结舌,甚至我能想象得到,阿娟从我的那个储酒间出去之后,她会怎么样地和其它同伴窃窃私语,还有那种不可思议的表情。 而之后的不久,无意中我便真的听到了她们的诸如“老板金屋藏娇”之类的私语和嘻嘻哈哈的笑闹声,久不久地也能瞥见她们在远处的指指点点。我虽然留意着她们的举动,但这丝毫激不起我对那种举动的任何心理反应。不是我过于麻木,而是我觉得人家的行为纯属正常。 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的酒吧生活。之所以我不把它称为工作,是因为我整个人整个昼夜都在这个酒吧里,对我来说,我无论做什么,这将都是我的全部。包括我的影子。 如果把世界分为三个层面,那么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就是我还活在其中的这个混沌的尘世。人所以知道还活着,是因为还有感知,还能感受到自己的呼吸和自己的脚步声。这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并不因此而感到寂寞。我知道如果我再次走入外面的世界,我能感受到的将还是冰冷、淡漠和孤独。但酒吧的灯光让我温暖,那个储酒间让我感到安全,甚至所有的客人都让我感到我不再是荒野中一只受伤的羔羊。天堂和地狱,距我已经遥远。 不久之后,阿娟成了我第一个可以经常交流的朋友。阿娟总是来问我需要什么,是否需要帮忙。我总是很感谢她,并报以感激的微笑。也只有这时,我才会绽开我的笑容,而在面具之后以及独处的时候,笑于我来说,似乎没有任何意义。笑只是一个符号,除了在交流时用来表达一种情愫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必要。 能看出来阿娟是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女孩儿。她不过多地问我什么,无话时,就静静地看着我,见我也静静地回视,便微微一笑。我觉得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感觉很好,放松,平静,乃至与世无争。我总是拿着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她,会把她看得很羞涩。“阿烨姐,你不要总是这样看着我,看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我笑。年轻,漂亮,是女人的资本,也是男人的喜欢之本。我说,说得肯定又老道。和阿娟相比,我觉得我的肯定和老道绝对是一种成熟和经验。 不用问及阿娟,我就猜想出这一定是老板的授意和安排。我在感激阿娟的同时,心里也在感激着那个男人,也默默地接受着他给予的一切。他不再来那个储酒间,只是在班中,会经常性地驻足于酒台前,看看周围的事态。偶尔也和我聊上几句,告诉我发生什么事就马上到办公室来找他。我总是以点头做以回答。他看不到我的表情,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面具后的那双眼睛在带着微笑。 这间酒吧位于城南,建筑外表是个什么样我不知道,但透过洁净的玻璃橱窗向北望去,可以看到很多林立的楼尖高耸入云,各色的玻璃幕墙反射出熠熠的亮线,斑驳夺目。到了夜晚,整个城市万家灯火,霓红闪烁,迷离扑朔。这些景象,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四年的大学之梦就圆于这个城市,同时,这个城市也赋予了自己针对未来的更丰富的想象,想象着哪一个大厦将来会有自己工作的身影,哪一处灯火能够照亮自己疲惫之驱的归属。可向往的诱惑往往很迷人的,既而又迷途无返。 每当到这种心境的时候,我就索性拉上窗帘,隔绝外面的世界。是不愿再让自己的思维沉入渊底。自己的那颗心已经脆弱得再也经不起一丝的痛。 好在窗帘把酒吧分离给了我。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幽魂般地飘移着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出现在每个座位甚至每个角落。或者,从成堆的教材中选出一本,按照教程给自己调制一杯鸡尾酒,之后,开了自己喜欢的霓红色彩,让那曲挚爱的《Nocturne》响起,开始静静地慢慢地,品味着自己调制出来的某种滋味。 于是,我的影子也有了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