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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正长。万里西风。 两天两夜的不眠不休。天明了又暗,暗了又明。 过了汴州,过了洛阳,过了长安。走着走着,连风向也转了。东风转成了西风,南风转成了北风。 吹着风的时候,星痕脑里闪过了一个念头——若是,若是真的来不及救爹爹呢?若是这样,还不如就守在他身边,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呼吸也好。多一时,是一时。 这种念头,却像团细沙一样,风一吹,就散了。说什么多一时是一时,怎比得一生一世——就算是到鬼门关,也要把爹爹讨回来。 出了长安,城镇越发稀少起来。还没被春风眷顾到的地方,衰草连天。看得人心情低落。连马儿也耐不得成日奔波,越跑越慢。好不容易撑到太阳出来。 看了一夜的荒郊野岭,总算是有了个小村落。村头的地方,还搭个凉棚,像模像样的摆着几张桌椅。被风吹动的旗幡上,远远的看见是个“茶”字。 一夜滴水未沾。星痕勒了马下来,买了些茶点,又向摊主要了些生水干草喂马。那马儿显然已是筋疲力尽,鼻孔呼呼的喷着粗气。 坐下来略往周围瞧了瞧。凉棚里除了自己,还有位客人。青衫布衣,头戴顶斗笠,简单的衣着却掩不住举手投足间的不凡气质。一个人自斟自饮,模样甚是逍遥。 这样悠闲的人,却在这里耗什么?她只是一想,转念又担心起爹爹来,恨不得长了翅膀立刻飞到昆仑山。这么一走神,手无意间动了一下,刚好把桌边的茶碗碰掉。眼见那青瓷碗就要碎在地上,却被她右手指尖发出的气丝斜托住。只是一瞬间,左手向下一挥——茶碗稳稳当当的落在了手里,连水也未洒出几滴。这一幕,却被那位饮茶的客官悉数看在眼里。 粗茶淡饭的休息了片刻,招呼店家结了帐便要继续赶路。从摊后牵了马出来,那马却撂着蹄子说什么也不让她上去。想是行了多日,已无力再走。星痕奈何它不得,便问店家村子里可能买到马匹。店家摇了头,叹气道这连年战乱,走的走散的散,留下来的家家穷得揭不开锅,哪还养得住马? 正低头想其他办法,却听得身后传来个温玉般声音,不紧不慢:“姑娘若不嫌弃,就用我的马吧。” 星痕回过头去。说话的人正是戴斗笠的客官。被帽子遮住了眼睛,神色让人捉摸不定。她心里说这人必不简单,于是推脱道:“不必麻烦了。公子的马被我借去,可就走不了路了。” 那人却放下茶碗从棚里走出来:“我并不着急赶路。再说,你的马修养一日,应该也就够了。到时我再走就好。”几句话说的清清爽爽,倒像是认识多年的老友。 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星痕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身材颀长,体型挺拔匀称,素色的布衣细看来却是上好的亚麻。虽看不清长相,可那说话的腔调,却没来由的让人觉得信服。想了想自己也没有别的办法,就作了个揖:“那就谢谢公子了。”说完掏出几锭银子想递到他手上,“我身上只带了这些。公子莫嫌少。” “这倒不必,”单手把斗笠摘下来,另一只手把银两推回,“说好了只是换马。” 斗笠既已摘下,相貌也显现出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天庭宽阔,双眉平整的延至眼角上方微微下折。鼻梁高挺,唇形饱满。最好看的是那两只眼睛,棕黑的瞳仁,细长的睫毛,好象天生就含着笑意。见她不肯收回银子,就自自然然的靠近了半步,轻轻的说:“姑娘要是心里别扭,就答应我一件事,可好?” 她略往后撤了一下,“公子尽管说。” “千里走单骑,姑娘可听过这折戏?”眼里的笑意愈浓。奇怪的是,明明态度闲散,却并不让人觉得轻浮。 想当年刘备兵败投袁时,关羽被曹操所俘,礼遇甚厚。后来曹操赤壁战败,关公受命堵截,却因想起曾经受其恩惠而放他北去——他这是将她比作独行千里的关云长,而他自己就是那馈赠赤兔宝马的曹孟德。星痕心下会意,嘴里却说未曾听过。 他微微笑了笑,转身牵了自己的马来,抚了抚马鬃说乖巧儿你且随姑娘走一遭罢。如此这般的又念叨了几句,才把缰绳送到星痕手上:“看姑娘的身手,不是等闲之辈。若有朝一日,不得不与姑娘交手时,还请手下留情。”语气竟是之前没有过的认真。 话虽无理,可想来天下之大,再相逢即是敌手的事情比比皆是。星痕双手接了绳索过来,抬头刚好与他四目相对。此时那双顾盼神飞的眸子里,映出的却是自己的容颜。忙移开视线,淡淡的说:“公子谦虚了。我答应便是。”说罢也回他个笑容,行了礼便要上马。 “且慢。” 她闻言转过身来,等他发话。 “忘了告诉你,这马样样都好,只是有个短处逾越不得。”说着从袖中拿出条一尺见方的黑色丝巾来,“不肯过桥时,只拿这个蒙住它的眼睛,牵它过去就好了。” 道了谢接过丝巾。质地轻滑的墨色罗纹软绡,在阳光下折射出极亮的光点。突然想起儿时看日食的情景。爹爹拿了条半透明的黑锦纱系在她眼睛上,透过那层纱,看到的是一片昏暗中太阳黑色的光芒——神秘、诡异,仿佛可以把人的灵魂吸进去。也就是从那时起,年幼的自己才知道,原来黑色也可以发出光芒,如此不可一世的光芒。 只是一闪念,手却下意识抬起来,拈住丝巾的两角把它覆在脸上。抬头望向天空,光线透过无边无际的黑色,轻柔的照到眼睛里,好像可以触摸到她的灵魂。 一阵风从身后吹来,将丝巾的下半部吹起,露出她漂亮的下巴。几绺长发顺着精致的唇线飘向脸的另一侧。淡蓝的纱衣随风轻舞,还透着淡淡的鸢尾清香。 此情此景,倒把另一个人看得分不开神了。道是世间美人无数,环肥燕瘦,各有所长。可面前的这个女孩,他却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七八岁的时候,邻街住着位姓王的老婆婆,别人都嫌她言语疯癫,不愿亲近。而他却刚好相反,常常从家里偷跑出来,窜到王婆婆那又暗又窄的小屋里听她讲些神怪故事。有次,至今他还记得她那神秘苍老的声音——她说,在这世上最美的林子里,住着会飞的精灵。她们个个都有一对透明的翅膀,十根纤细轻柔的手指和一双黑耀石般的眼睛。那样的眼睛,在黑夜里会闪闪发光,透着比夜色更浓黑的光芒。若是人看到,便会被吸了魂魄,永生永世做她的奴隶,只追随着她的方向,万劫不复。 想着想着,他的嘴角微微挑起——精灵,也许就是这样的罢。 约摸这样站了一两分钟,星痕终于回过神,手却并没有把丝巾拿下来。在一个陌生人面前突然做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举动,是有些失态的。咬了咬嘴唇,装出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这才把丝巾下,叠成平整的一小块收好。 见那人仍在看自己,眼睛里含着的也不知是玩味、是不解、还是期待的笑意,只得略微尴尬的开了口:“方才,让公子见笑了。” 说完翻身上马,道声珍重,便策马扬鞭,飞奔而去。 留下的那个人却站在原地,直到她越行越远,背影最终消失在天边的时候,才转过身返回凉棚里坐下。又要了一盏清酒,一碟青芹花生,继续自斟自饮。嘴唇刚碰到酒水,却忽然想起来忘记问她姓名。心下不免有些惋惜。转过头去,凉棚后面的柱子边上,她来时骑的那匹白马站在太阳地里睡得正香。 索性拿斗笠遮住头,往桌子上一趴——这样的好天气,晒着太阳,闻着酒香。酣睡一晌,也是件妙事呢。 人生何处不相逢, 相逢何必曾相识。 再说徐州城内冷府中,多日来气氛沉抑,连桃花也不似别处怒放,只是三三两两的开在枝头,看得人心底萧索。 冷夫人本姓宁,苏州人氏。嫁入冷家的这十八年来,府里上下和和睦睦,夫君冷霄为人体贴温柔,从未对她红过脸说过一句粗话。说好了白头偕老,永不分离,可他却这样一个人睡了过去,孤零零的驻在梦境里不愿醒来。这几日帮他擦洗喂药时,看着他紧锁的双目,微蹙的眉头,似有万般苦楚却说不出来。冷夫人不禁心痛不已,恨不得是自己替他受罪。 一边是丈夫,一边是女儿。星痕小小年纪就离家习武,好不容易回来,才呆了片刻就又出去奔波。若是遇上些凶险,却该如何是好? 只盼她早日平安归来。就再也舍不得她离开半步了。 所幸的是还有冷越在。为了保住哥哥的性命,她每天早晚都将大量内力推入他体内。如此消耗,已觉得有些力不从心。可她虽然平时少言寡语,行事又颇有些不近人情,却难以割舍这手足之情。因此即便是耗尽了气力,也要咬牙多撑一日是一日。 阴云密布的时候,这六年未曾谋面的姑嫂二人,却像达成某种默契一般,一起努力着共渡难关。冷霄被暗器所伤,虽不知对方为何下此杀手,但可以肯定是,如果后者知道冷霄未死,必定会再派人行刺。冷府的家丁虽个个身强体壮会些刀枪剑法,可如遇到高手,则必不是对手。冷夫人又不会武功,到时就只有冷越一人可以抵挡。若是平时也罢,可如今她内力大减,临阵难免会顾此失彼。想到这些,姑嫂二人就商议起对策来。吩咐下人皆换上素服,家中挂白幡蓝幕以掩人耳目。再把冷霄由正房转移到府内的密室中,派六个家丁日夜把守。 等待、忐忑、守护…… 短短几日,却像是几年一样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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