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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一定要去。我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理由去见小排。 “我要去jn,会顺路去你那,你怎么接待我?”订好要去之后我给小排发了个信息。 “太好了,陪吃,陪玩。”这次回的比较迅速,蜗牛开上跑车了。 “恩,我去要把照片给我看,一定要拿给我看。”我只对照片感兴趣。 “好,什么时间?” “明天。” “正课时间我只能请假一天,从早上8点到下午5点。” 我还是那个心理,我还是继续想揍他。可是我要揍他的表情已经不是愤怒。
我要着手准备这次长途跋涉,首先要跟总也不给假的经理请必须请的假,毕竟我是这个办公室里资格最老的职员之一,某种程度上,我的脑子相当与公司的活电脑。而我要找一个他不能拒绝的理由也不是个简单的事情,毕竟不是周日正常休息时间。
请好假,就开始蠢蠢欲动属着马上就要到达的日子,我应该是个急性格,也就是传说中的冲动派。
有一位教授曾经说过学艺术的人都喜欢冲动,因为只有冲动才会有灵感。教授是北影的教授,而我应该是他最不得意的弟子,我在他夸我有天分的时候,背上行囊来到北影,只可惜行囊里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不得不露宿街头,结果却在临考试的时候,睡在了肯德基的桌子上,直到考试结束。
当教授问我怎么没看见我时,我撒了谎,我说我不想学艺术了。我放弃了!从此我再也没有给教授打过电话,因为我知道我愧对他,我不敢听教授那慈祥的声音,我也怪我自己的没有坚持下去。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知道我放弃的不止是艺术。
于是我开始走正常人的生活,因为很多人认为玩艺术的都是疯子,容易冲动的疯子。我艺术没有学好,可是冲动学的不错。当然我指的冲动是对于某些对于我有意义的事,可能这些事在别人眼里就跟疯子的举动差不多。很多时候我不否认我是疯子,或者像个疯子。这些年来,我一直把自己伪装的和很多正常人一样,和他们一样吃饭,简单工作。可是我知道我骨子里还是有些我不希望和他们一样的东西。我和一般人不一样。我始终这么认为,因为----我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