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这个人类的小杂种一旦饿了,就会跑到我的后腿边找血喝。我的伤口已经逐渐愈合,更何况,我身上哪有这么多鲜血让她撑饱肚皮。如此这般,那个小混蛋便坐在草地上,饿得哇哇大叫。 每每如此,赛玛抢在我面前,将身子趴跪在地上,把自己的乳头伸到人类面前。 我厌恶瞪了一眼母性过于泛滥的赛玛,她刚落地的儿子没到尝一口母亲的乳汁,就被老虎们吃掉了。她竟把人类的杂种,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育。小杂种嘴含赛玛的乳头,开始津津有味地吮吸。 我别过脸不去理会那个傻女人,摆出王者的风范,抬头啃食树梢上的嫩叶。但我还是忍不住偷看赛玛的举动,她闭上双眼,趴俯在地上一动不动,流露出一副慈祥的母性之光。那一瞬间,我对赛玛恨得牙齿痒痒。我自己到底怎么了,难道表现出一种不自觉的嫉妒,一种释放母性的嫉妒?我努力摆了摆头,甩掉这种荒唐的念头。 小杂种微笑着小脸儿打饱嗝,赛玛用自己的面庞亲近向她,用嘴唇亲吻小杂种的脸蛋。我的眼眶不自觉地湿润了,强迫自己将头扭到一边,多么令人伤心的一副画面呀! 临近傍晚时,那小家伙又饿了,扭动着小脑袋瓜,找寻着赛玛的身影。蓦然,我的胸口涌现出无限柔情,我慢步到一棵大树后,那个人类的孩子爬到我的肚皮下,攀着我的后腿试图站起身,我腿脚的伤口已是淤结的疤痕。 我轻声微笑,小家伙当然够不到我的乳房,但她憨憨甜美的神情,引起了我的无限爱怜。我蹲趴下身体,躲避着群落的目光,将奶水送到这个傻孩子的嘴边。我是否已经喜欢上这个人类的女儿,这是一个很糟糕的念头,那么,我的小露珠怎么办,她就被眼前这个小杂种的父王,白白地射死剥皮了吗? 人类的女儿吮吸着我的乳头,当时当地,我已是满脸泪水,为自己的行为羞耻而惭愧。 渐渐地,我把这个人类的女儿当作自己的女儿来养育。这对整个鹿族引起了不小的震荡,尤其是我的侍卫相当不满:“怎么,当我们受到老虎的攻击时,却还要保护这个不会奔跑,只会满地乱爬的小东西?” 赛玛回答道:“她会长大的,那时候她就能又跑又跳了!” 我的侍卫大喊大叫道:“对,等她长大了,便招来她的父母,剿杀了我们。” 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是把她当作一只小鹿来抚育,还是把她当作一个人来抚养。作为食草家族,我们本性温顺,从没想过伤害任何生灵。当即,我传达出命令:“家族里的所有成员,都不许伤害这个小家伙。” 我的侍卫听了很不高兴,反复说道:“女人呀,女人!”他是在指责我和赛玛一样的母性做派,但我看见赛玛的面容敞露开柔和的微笑,她自然十分赞同我的做法。 但我没有以同样的微笑回报给她,我转过身,背对族群里的所有成员,眼前浮现出小露珠的神情,内心深处满是悲凉的怀念。那个被我喂饱的人类的女儿,四肢爬俯到我身边,发出咿咿呀呀的声响。 她那带着甜甜微笑的叫喊声,让我收住了眼眶里的泪水,我对她说道:“你就叫我女儿的名字吧!从今以后,你就是族群里的小露珠。” 她四肢向地,仰起小脑袋瓜,对着我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是否以此回报我对她付出的母爱。 这个人类的小公主,逐渐成为了鹿族的小公主。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学着鹿语叫喊我为妈妈的时候,我仿佛感觉我的小露珠,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森林里除了老虎,我们最大的天敌就是狼群。夜间行踪诡异的狼群,十几二十匹围聚在一起,悄无声息地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等我们发现其行踪时,人类的女儿已经陷入狼群的包围圈。当天夜里,赛玛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这个人类的孩子。赛玛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她比马跑得快。 因为狼群的出现太过突然,整个鹿族的成员溃散逃逸。本来,赛玛已经逃到安全地带,突然,她听到孩子的哭泣声,小露珠被十几头野狼团团围住,赛玛便返身向哭泣声跑去。其中,那匹体格最为健壮的狼王张大血盆,龇咧着长长的獠牙,向人类的小公主步步紧逼。 赛玛不顾一切地冲进狼群中央,撂起蹶子给那只龇牙咧嘴的狼王,扇出一个响亮的耳光,用森林里动物之间的通用语道:“大个子,你离我的小宝贝太近了点!” 赛玛英勇无畏地用自己的身体拦护着小露珠,用头抵御随时上前攻击的敌人。平日里,族群中最温顺的赛玛,此时此刻,在那些凶残的敌人面前,竟然毫无惧色,对敌人呼啸着呵斥声。 我不能坐视不管,我要带领整个族群前去帮忙,我的侍卫声称我卤莽的行为,是带着整个鹿族去送死。我不理会群愤,将族群里的孩子布置在安全地带,分配几名卫兵看护这些小家伙,随即率领整个鹿族向凶残的狼群冲去。 军队带着我们坚硬的鹿角,从高高的山坡上呼啸呐喊着冲下,族群轰轰烈烈的气势当即震慑住了狡黠的狼群。那些即将得逞的野狼一时目瞪口呆。他们以为我们是疯了,为了一个人类的孩子,这帮愚蠢的鹿群竟将生命置之度外。 周密协作的狼群当即乱了阵脚,在我们汹汹俯冲的气势间隙中,狼王狠狠咬住赛玛的脖子,赛玛身后的狼群伺机偷取其身下保护的猎物。我的小露珠坐在赛玛的肚皮下,停止了哭声,瞪大好奇的眼睛注视周围的发生。 赛玛忍着剧烈的疼痛,奋力扬起后腿将伺机的偷袭者踢飞,热腾腾的血流“哗啦啦”雨滴般,遍布了小露珠的全身。 我将咬着赛玛脖子的狼王,一头顶撞倒在地,狼王随即一脸血污。赛玛则歪歪斜斜倒在了地上,再也站立不起身。夜色中,我看见赛玛一身流淌着黑色的浓稠,她美丽的皮毛尽是遍体的血洞。 面对我们要死不活的防御攻势,狼群自然心生挫败感。但狼群自不甘心放弃已到嘴边的猎物,尖起嘴巴发出狂躁的怒吼声,两侧的狼群疯狂扑趴向赛玛的背腹。赛玛的血已经流干了,嘶哑着奄奄一息的气力,让我保护好我们的小露珠。 我的勇士们配合我,把撕咬赛玛的狼群撞击到一边。狂性的鹿群像风一般卷过狼群,野狼们就横七竖八地躺在了地上。赛玛露出肚皮下的孩子,我把头交给我的小露珠,对她说道:“抓住妈妈的鹿角。” 一岁大的小露珠能直立行走了,她双手左右抓住我的鹿角,我将头一甩,便将这个人类的小家伙抛挂到我的后背上。 赛玛就倒在我腿边,但我没能力将她带走,即使眼前的狼群不吃掉她,赛玛也无力活下来。我含着泪水的眼睛,最后看了一眼夜色下的赛玛,她的眼神中饱含微笑,她并不为自己的消亡感觉到痛苦和难过。 我大声命令所有的家族成员马上撤退。我们再次跑回山坡,回到我们的孩子身边,我背上的孩子紧紧抱住了我的脖子。 站在山冈上,我们看见那群黑影的凶手,正将我的朋友拖到另一片树丛后,整个鹿族发出一声声由心的哀号,是赛玛的勇敢征服了家族成员。我们不仅要以奔跑和躲藏的方式来争取我们的生命,通过这场战役的洗礼,是让家族每个成员都切身认识到,我们更需要通过团结和战斗的方式,来抵御和保卫我们生存的权利,以及保护我们的子孙后代,如此,我们才能得以在这个地球上繁衍生息。 我回过头,对背上的那个人类的孩子说道:“你要记住赛玛,是她救了你的命。” 但那小家伙只是怔怔地望着我,嘴角冷不丁露出天真的笑容,丝毫没有因猛兽而惊恐出可怕的神情。看来,她是一个天生能在恶劣环境下生存的孩子,或者换而言之,她天生属于这片茫茫艰险的大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