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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外是片浅草地,草地的尽头是座辉煌的宫殿,黄金琉璃背衬着蓝色的夜空。几颗闪亮的星星,仿佛是夜幕挤出的欲坠未坠的泪滴。 草地上,是联营数里的帐篷。帐篷外篝火耀空,映呈天空的繁星,国王与王公大臣们正在庆祝围猎的收成。那个射杀小露珠的男子,正在人群中发出高亢的演说,他就是东月国的国王? 那些王公贵族们穿着古老的盔甲,身携刀柄箭矛等传统武器,个个笑容满面,统统满嘴流油脸上面光,手上的烧烤叉翻转着大块的兽肉,人人比凶狠的猛兽更加野蛮残暴。 整齐的帐丛遮掩着火光,皆是影影绰绰的帆布房子。我悄悄躲藏在帐幔后,用鼻子搜索着一顶顶帐篷。我的双目噙满了泪水,当我站在一间帐篷前,嗅到小露珠的气息时,泪水淋湿了我的脸。 帐缝透出其内明明暗暗的光线,一个衣着华丽的女人轻声唱歌,哄睡襁褓中的婴儿。 突然,我听见一行细碎的脚步声,一个女孩钻入帐幔内,对女人耳语了几句。那女人便将怀中的婴儿放在小床上,随女孩快步走出了帐篷,向篝火丛边走去。 帐篷内,传出婴儿隐隐的啼哭声,在这众人为背景的夜色中,如同一撩若悬若续的弦音。我一头挤进帐内,眼见婴儿的床头,挂着一块新鲜的鹿皮,被暴露在空气中风干。 我走过去,仔细察看那皮毛上的所有细节,即使小露珠已经成为这副模样,但我依然能辨别出她所独有的气息,一种只属于小露珠的青草味。 我将泪水泡得酸胀的鼻子凑上前,一下子闻到那熟悉而亲近的气味,混合着湿黏黏的血腥气,瞬间把我的心都掏空了。人类惨绝到如此地步,竟生生剥下小露珠的皮毛。 谁将享用我女儿这身温暖细腻的皮毛,谁能将其残忍地覆盖在自己的身上。床上是个人类的小婴儿,小杂种望着我竟止住住了哭泣声,圆圆的小眼珠滴溜溜地注视向我,天真无邪的小脸蛋沉浸出甜甜的微笑。 我对面前这个人类的小婴儿咒骂道:“迟早你也会成为滥杀无辜的小杂种。” 当时,我差点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直接用坚硬的鹿角将其毙命。但我听到了人类的脚步声,出去的女人正朝帐篷走回。就是那一瞬间的念头,我下定决心要带走这个人类的小公主,我要让东月国的国王为他的杀戮,付出最为惨痛的代价。 然而,我该如何带走这个人类的小杂种,我不能像人类那样用前脚抓住东西,然后用后腿进行直立行走。我晃了晃脑袋,想起了自己的鹿角。我可以把这个小杂种架在鹿角间,同时不影响自己的奔跑速度。 耳听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低下头,尝试着将自己的鹿角往床上顶,试图令其成为容器般将小杂种盛起。我坚硬的鹿角撞在其柔软的身体上,小杂种当即哭声大作。 帐篷外踏出急切的脚步声,我身后响起人类的语言:“天呀,我的小公主!” 我回头看了一眼帐门口的女人,不知道她咕噜了些什么,但从她那惊慌失措的面容来看,是任何母亲都会自然显露出的悲伤和痛苦。刹那间,我满足了自己报复的快感,从帐篷的缝隙处向外冲。 一时间警报四起,那些手握枪炮的侍卫,连忙从背后向我包抄而来。不远处,是黑幢幢的森林,只要跑到森林里,我就不必担心人们的追剿。 前呼后拥的人影在火光中,如同恶魔般在四野里回荡。皇后的哭声响彻夜幕,国王高亢的命令咄咄相逼,十几名士兵从我身后急速追近,十几条猎狗将我团团包围。眼看我就要身陷敌手,我突然回过头,将鹿角抵在地上,警告围攻的猎狗,只要他们稍敢靠近,我就将鹿角上的小杂种,当场摔碎在地。 追剿近身的士兵,眼见我摆出威胁的姿态,个个都不敢贸然行动,呵斥住凶神恶煞的猎狗,与我保持对峙的距离。那群口水滴淌的猎狗,因不甘心而虚张声势地狂吠。 我伺机向身后的森林退去,此时,我已站在森林的边缘,依靠身后的一棵苍天大树,我轻跃过身子,向树丛后一躲,便将身体别进了森林。 与此同时,一声枪响,我还没来得及收进树丛中的后腿,当场被子弹擦伤,湿漉漉的鲜血流淌在我的脚上。为了逃命,为了给我的孩子报仇,我拼命忘记脚踝上的伤痛。我一鼓作气地跑进森林深处,正值夜晚,那些士兵不敢随意乱闯森林。即使他们打着电箱,带上了猎狗搜山,我也不必害怕,毕竟在森林深处,这里是我的地盘。 我清楚自己的血迹会引来追兵,于是我踏着森林里的溪涧前行,溅起的水花能消除我腿上的血迹,清澈的山泉还能洗掉我留下的气味。 不知奔跑了多久,我透过森林的缝隙,看见晨曦前发白了的天空。我确定脚上的血污被清洗干净后,慢步踏上了岸边。 回到鹿族里,大家见我头上顶着个包裹自然奇怪。襁褓里的婴儿不时发出哭声,大家当即慌乱了阵脚,同时可隐约听见森林外传来的搜山声。 我不理会他们,一甩头,就将锦被里包裹的小杂种抛在地上,亏有层柔软舒适的被子包裹着她,地上还有一层绒毛般的草坪和苔藓,不然她一定被大卸八块。我复仇心切,既然不能将她摔死,我就用我坚硬的鹿角,将她的肚皮戳破,让她的肝肠肚肺从其细皮嫩肉的肚子里流淌出来,也算是给我的小露珠报仇了。 知道那小杂种的身份,大家对我的行为纷纷抗议。他们说孩子的哭声会将国王的侍卫引来,整个鹿群必有杀身之祸。 我站在大家面前,呵斥道:“吵什么吵!我踩死这个人类的小杂种,就不会把国王的侍卫引来了。” 队伍里的其他成员,听说我要杀人,个个兴奋得面红耳赤,统统吆喝着让我尽快动手。赛玛却跑到我身边,问道:“女王,你真忍心将这个无辜的小生命杀死?” 赛玛这个蠢女人,她知道什么叫作无辜吗?我的女儿被人类杀害,难道她就不无辜吗?这头母鹿自己的孩子被老虎吃掉,如今没有孩子,母爱不知如何释放,竟然同情起这个人类的小杂种。 我低头,用鹿角对准东月国的小公主,是要用她的性命来偿还小露珠的性命。赛玛这头母爱泛滥的母鹿,竟然挡在那小杂种面前,阻止我的进攻。既然不让我用鹿角顶死她,我就用脚踩死这个小杂种。 我抬起头,赛玛以为我放弃了复仇行为,便放松了对我的警惕。我一下子冲开赛玛的身体,虽然她个头比我稍显魁梧,但她只是个傻大个,她的力气没我大,动作也没我灵活。 眼看,我将前脚就要踩踏在那柔软的小杂种身上,这一脚下去的力量可以摧毁所有的血肉之躯,赛玛大声惊呼:“女王,你不能这么做!” 与此同时,锦被发出“嗦嗦”的响动,那个小杂种停止了哭声,从被子里爬了出来。她趴在松软的草地上,四处张望,也不知是在寻找什么。 当她爬到我受伤的后腿边,我突然感到后腿肌肉一阵剧痛,那个小杂种竟然舔舐起我腿上的伤口。我一抬脚便可将她踏为肉泥,但腿上的肌肉实在疼痛得厉害。小杂种抱住我的后腿,津津有味地舔舐起那里的伤口,看来这小杂种真是饿坏了,吮吸我身上热腾腾的鲜血充饥。我简直气急败坏,但同时感到那条伤腿慢慢平息了疼感。 赛玛抓住机会请求道:“女王,就让她给你疗伤吧!” 我的侍卫也附和道:“留下这个小东西也是件好事,一旦猛兽向我们大举进攻,我们把这小东西丢出去,他们就不再追剿我们了!” 我没吱声,算是认同了侍卫的说法。我厌恶地看了看草地上的小杂种,不知道她已满几个月大了,这么大的孩子,却还不会同类的方式行走,像只愚蠢的蜥蜴般满地乱爬。眼见她那爬来爬去的蠢笨姿势,我痛苦地将头摆向一边,眼眶里跌落下两行泪水,我想起了我的小露珠,她为自己的好奇心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过沉重了。 侍卫们知道我不喜欢眼下的小杂种,便对其大声嘲笑道:“原来,人类真是猩猩们的后代呀!” 另一个侍卫竟是将自己笑翻在地:“你说什么,丑陋的大猩猩竟然是自称为无比聪明的人类的祖先?” “人类说自己是动物的统治者——” “不仅仅是我们动物,他们还说自己是植物、矿产、科技、土地的统治者,甚至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 “他们还说自己是宇宙的统治者!” 侍卫们说得七嘴八舌的热闹,我带着我的族群往森林的心脏走去。但如何把这个只会爬行的小杂种带走?赛玛用脚将被子踢开,她把那小杂种赶到被子中央,然后用嘴叼着被子的一角,拉扯着跟在大部队身后。 因为有了这个小东西,我们行进的速度十分缓慢,而且不能爬坡,我们不得不在山脚下,绕着山体前行。直到再也听不到那群皇宫侍卫的动静,我们才停下来休息。那个小杂种多次从被子中央滚落到被外,赛玛一次次地将她赶进被子里。小杂种稚嫩的皮肤满是一块块青紫的淤伤,赛玛正用自己的舌头,为她舔舐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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