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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是菲芘,我和胖子所在的大学的那条路就叫一二一大街。很多人刚来这里的时候确实都是踌躇满志的,胡乱的过了些日子后,壮志就都被安逸的生活所淹没了。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城市只是过度时间的桥梁”说这句话的人是我的死党,胖子。 胖子是白羊座,理性的极端。不相信任何女生对他说的任何关于爱情的论调。 而我是狮子座,典型的浪漫主义者。缺乏牺牲精神,容易自满和自以为是,在事情上喜欢随心所欲,这很容易导致失败。我是知道的,不过这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你不试试你怎么就会知道要失败了呢?而我也不是从来不曾对哪个男孩子动情,只是如果说专一的去谈,我更愿意选择玩的只是一种游戏,但是最好玩的方式就是将自己永远当成是一个局外人来玩。面对挑战者,直来直往单打独斗的王者风范,是狮子座的象征,相传狮子座的由来还与海格力斯有关呢。 说到这里,想不说一下狮子座的神话都不行啦: 相传海格力斯是宙斯与凡人的私生子,他天生具有无比的神力,天后赫拉也因此妒火中烧。在海格力斯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放了两条巨蛇在摇篮里,希望咬死海格力斯,没想到海格力斯笑嘻嘻的握死了它们,从小海格力斯就被奉为“人类最伟大的英雄”。 赫拉当然不会因为一次失败就放弃杀死海格力斯,她故意让海格力斯发疯打自己的妻子,海格力斯醒了以后十分懊悔伤心,决定要以苦行来洗清自己的罪孽,他来到麦西尼请求国王派给他任务,谁知道国王受赫拉的指使,果然赐给他十二项难如登天的任务,必须在十二天内完成,其中之一是要杀死一头食人狮。 这头狮子平时住在森林里,海格力斯进入森林中找寻他,只是森林中一片寂静,所有的动物,小鸟、鹿、松鼠都被狮子吃得干干净净,海格力斯找累了就打起瞌睡来。就在此刻,巨狮子从一个有双重洞口的山洞中昂首而出,赫五力睁眼一看,天啊!食人狮有一般狮子的五倍大,身上沾满了动物的鲜血,更增添了几分恐怖。海格力斯先用神箭射他,再用木棒打他,都没有用,巨狮子刀枪不入,最后海格力斯只好和狮子肉搏,过程十分惨烈,但最后还是用蛮力勒死了狮子。 食人狮虽然死了,但赫拉为纪念他与海格力斯奋力而战的勇气,将食人狮丢到空中,变成了狮子座。 许多人认为我是高傲,其中的原因当然也只有我自己最清楚,那是因为我高中时一场凄婉且滑稽的恋爱。人心总是在错过和失望中就变老了,在感情刚刚开始的时候,就务实的退却了。但庆幸的是现在的我虽不相信爱情,但也并不排斥别人的示好,我非常乐于让自己流连在其中,因为让别人关注的感觉,那就是比当自己被别人冷漠的时候要舒服得多。 人生如“秀”,生活的每个角落都是舞台,既然要秀,就要秀得漂亮,秀得痛快,秀得令人难忘。所以我宁愿把生活的每角落都当成自己表演的舞台,我看起来好像非常爱“现”,殊不知只是活得太认真太讲究罢了。凡有人在之处,我便无法完全松弛,藉助于表演性质的沟通方式,使我轻易的就可以知悉在场的人是否相处得来,才会慢慢从警醒状态解放出来。我喜欢娱乐朋友,这无可厚非。当然啦,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很能“现”,还可以从中获得人生至乐。但请一定要记得在我秀过之后,给我掌声或献上玫瑰花,我虽然会表现得很不在乎这些,但是我心中真正暗喜的是:“很好,没有人在我表演结束之前离席!” 而胖子,一直坚信他中学时期的爱情都是错觉。所以看见很多人纵身扑入,虽然姿态优雅,虽然也零零碎碎的得到些幸福,但是最后都会溃败到底。于是在他二十岁的今天,也一直都没有恋爱过,趁此机会不大笑一下还更待何时呀。 说真的,我和胖子也会出去约会,那是我们实在无聊的时候,也会去书吧看些惹人眼泪的书或者去电影院看一场电影,我们更象一对无所事事的男女,尽情的享受着自由的青春和时光。 可生活总是不平静,对于我,胖子经常说不用化妆就可以演《聊斋》中的狐狸精;逛百货的时候,常常会被派送很多护肤品的试用装。 这是上帝给我一个天生的麻烦,我不会礼貌的说对不起。也从不多愁善感,也不故做冷漠,只是长时间的一言不发。让自己看上去象个喜欢孤独的人,从而无声的拒绝无聊的追求。 我对恋爱有自己本能的幻想,想象的画面中有昏黄阳光下的古老教堂,有英俊的意大利男人走在田野上,轻轻的喷着烟。很好的阳光撒在身上,他的脸上没有一点高兴的情绪,只是面无表情的行走,不说话,也不去践踏野花。我喜欢英俊且有情调的男子,这样的男子一旦不说话的时候,眼神就会很忧郁,他们都不太会甜言蜜语,对自己爱的女人只是默默的注视,轻轻的抚摸。不管怎么样,我的爱情一直都生长在我自己的幻想中。于是,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我还是个靠幻想满足自己情欲的女子。 不太敢去轻易尝试恋爱,因为我的手比较大,手掌也很宽,手指还很长,掌纹也杂乱。有命相师说我手上写满了分离的诅咒…… 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习惯,自小就是引人注目的问题儿童,说话不经过大脑,想什么就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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