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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何需一个理由    文 / 叶萱

    《爱情在南,我在北》 

 
    相爱的时候,那些相关的细节被我一点点写进日记。那个时候,我抬头,可以看见他的脸;我闭眼,可以看见他的微笑;我转过身去,他的影子在我前方生动的晃;我生气了,我走远,可是他的声音追随着我,让我永远走不出他的步伐。
    那时候,以为这就是爱了。是天荒地老,是永远在一起;是举案齐眉,是无论疾病、贫困都无法将你我分开;可是如今,他在长江的那一边,我在长江的这一边。
    所以,爱情在南,我在北。
    
    **爱情可以从瞬间开始**
    他记住我的理由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们都在学校阅览室看书。那天他打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正在看《源氏物语》。这个时候好友兔子在门外向我招手,我看看手中的书,思考了有一秒钟的时间,终于决定把看到的那一页小心地折一个角。可是就在我折这个书角的时候,他在我身边站住了,他仔细地看着我,一丝不苟地说:同学,请不要折书角。
    我惊讶地抬头,恰好这时候太阳从云彩里面钻出来,那样耀眼的光从他的背后射过来,让我不由自主地眯起眼睛。他又重复,还是那样郑重的语气:同学,你不能折书角!
    我生气了。那个下午,我在他的注视下给厚厚的《源氏物语》折了一共有532个角。
    可是,在那个有耀眼光芒的下午,你要相信,我看到了他比阳光还要温和的笑脸!
    
    如今,他送我的《源氏物语》还摆在我书柜第三层中间的黄金地带。还是那样新,没有折角,只有扉页的字留存着他的痕迹:“给——我的爱。”看这行字的时候我的眼角湿润了起来,因为我还记得我问过他为什么会爱我,他说他爱的就是我的特别。可是后来,他还是离开了我。原来,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所谓的恒久。也就更没有,特别的恒久。
    
    **从眼到心的疼痛**
    还记得那年冬天快过元旦的时候我患了严重的角膜炎,于是一个人坐在医院的走廊上候诊。手机铃响的时候我隐约觉得会是他,看看号码,果然是。
    他质问我:听你们寝室人说你去医院了?你一个人么?你怎么不告诉我?一个人怎么可以?多不方便!
    他的语气是那囱侠鳎欢谖姨鹄矗词枪露览锏墓鼗场?
    其实在那个时候,我们还仅仅是朋友。
    他却说:你等着,我马上来!他是那么的坚定,而我来不及说任何话。
    十分钟后,当我正背着手看走廊里的宣传画的时候,有人挡住我左侧的光线,我抬头,看见他微笑着站在我旁边,他的额上,还冒着汗。
    后来才知道,前一天的晚上,他刚刚在医院里打完退烧的吊针。
    那一天,医生在我眼底打针,然而我没有觉得疼,因为我知道,他在门外看着我。走出医院的时候,阳光是那样的灿烂,而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的世界却是那样的温暖。
    
    四年后的今天,我的角膜炎又犯了。我又坐在医院的走廊里候诊,那段走廊很长、很安静、很寂寞。那是三月,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我裹紧身上的衣裳,然后告诉自己:今年春天风好大。那天,长而细的针探入我的眼底,竟是尖锐的刺痛,从眼到心。原来,很多时候,最让人疼痛的,是孤独。
    
    **以后每年的情人节**
    大一那年的情人节,我收到了平生第一支玫瑰花。红色的,火一样耀眼。
    那支玫瑰从他的手上递到我的手上的时候,他伏在我耳边说:我爱你。
    那年,我刚满19岁。我还记得他的吻,温和的、悸动的,以及,我的颤抖。
    然而,当回忆溯流而上,又有谁能忘记,那样的幸福与满足?
    被人爱,被人关怀,毕竟是件很美好的事。
    于是,那个情人节野阉臀业拿倒遄龀筛苫ǎ性谖易钕不兜囊槐臼槔铩D茄斓纳螅晃胰先险嬲娴厥詹亍?br>    于是,至今我都不会去否认:那年那月,他是爱我的,确确实实的爱过我。
    
    在我们分手的那天,我站在女生公寓五楼的平台上,只是一抖那本书,那些花瓣就在风里四散着飞走。暗红色的伤怀,就那样纷纷扬扬地飞翔在空气里,竟是一种惊心动魄的美!可是,花瓣会飞走,记忆会完全消失么?或许,我们都知道: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却无法真正抹去一切!因为那些记忆,就象玫瑰的刺,已经深深、深深地扎在我们心底最最柔软的角落里。
    
    **在城市的胃、肠、心脏中穿行**
    这是一段我至今无法忘记的美好年华:我和他,我们骑着自行车,在古老济南的小巷中穿行。他喜欢给我讲那些久远的掌故,从明湖居听书的悠扬,到漱玉泉边的哀婉。也是他带我第一次品尝了咸咸的甜沫,还有这个城市特产的烤红薯,那真是风味独特。
    还记得那些古老的城墙,记载着历朝历代的风霜,以及我们的笑声,飞扬在垂杨荫里、石板路上。我们,就仿佛穿行在城市的胃、肠、以及心脏里。
    那时,他很肯定地对我说:他会一辈子爱我,无论前方有什么样的阻隔。到我们老了,他还会带我在这里散步。
    那是初春的午后,有温暖的阳光、和煦的风、灿烂的年轻。
    
    从那以后,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初春的午后,走在那些未知的街道上,看清风流云。后来有一天,看见一对十八九岁的男女孩手牵手走在街上,他们的背影是那样的美好。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我听见了女孩幸福的叹息:如果等我们老了,也能这样在这里散步该多好?男孩子许诺说:“会的,一定会的。”我无语,只是快步走远。
    
    **樟脑丸和指环**
    一个偶然的机会,聊起关于家庭的话题。我说我想做一名大学教师,想站在讲台上告诉我的学生什么是艺术,想在没有课的下午写点随心所欲的文字,想在傍晚时分不必一下班就急匆匆地冲向幼儿园接孩子,想每天按时研究食谱做出一桌的好菜,想做一个能在大雪天里陪孩子堆雪人的妈妈……
    他笑了:你真是个小女人。他这么说。
    我也笑了,我说:既然你姓章,那么我们将来的孩子就叫“樟脑丸”好不好?
    他更大声地笑了。从那以后,他就喜欢叫我:樟脑丸他娘!
    还有一次,他送我一枚18K铂金指环,并且为应该戴在哪根指头上迷惑不已。我说应该是戴在左手中指上吧,因为无名指是要来戴结婚戒指的,也因为,那是十根手指中最漂亮的手指,所以越发不能怠慢。
    他就仔细端详我的十根手指,很久很久。末了,他很郑重地对我说:亲爱的,你还是找根链子戴脖子上吧,因为,我好象买大了。
    
    如今,那枚戒指还在,还是那根链子,还记得他说过的要用这戒指告诉所有人我已经有男朋友的话。可是,才三年多一点的时间,曾经承诺过要给我“永远”的那个人就早早地走出了我的视野。所以我会想,很多信物,在有爱情的时候都代表着对未来的承诺。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真正正地履行好每一个对“今天”的承诺?毕竟,很多个“今天爱你”连在一起,就是一辈子都爱你、很爱很爱你!
    
    **幸福与信**
    大二的假期,因为他家在济南我家在海边,于是就笔耕不辍地给他写信。他也给我写,语气是那样地温柔。那两个假期我都没敢写小说,因为文字里晃啊晃的都是他,所有的男主角都千人一面。470公里的距离,因为8角钱的邮资而变得不成之为距离。
    那时候我们相约,两年后毕业,我们都要留在济南工作。我就做我喜欢做的教师,他就做他喜欢做的出版。我们会结婚,会住到一起,但是也要写信,写下一些我们想说但又说不出的话。
    那时候他说:随便什么信封信纸,反正你是我老婆,就算是用草稿纸写我也知道我老婆要说她爱我。
    亲爱的,那时,你是多么的自信,而你的自信,又是多么的好看。
    
    两年后的今天,我真的留在济南做了一名教师,教大一学生的西方美术史。可是他却在遥远的南方,做着他不喜欢的房地产。那天的课上,第二排的一个女孩子写了整整一上午的信,直到下课时看见我看她,才腼腆地、小心地解释:“我是边听课边写信的,我的笔记一点都不少!”我笑了,丝毫没有责怪她。因为我看到她的脸上有幸福的光泽,而我想我也有义务保护这种幸福。毕竟,每一个老师都曾经年少,所以为什么,我们不能保护那些我们能够保护的纤细、敏感的心灵?
    
    **尾声**
    就这样,这些细节构成了我们大学时代的爱情,让今天的废墟也有温暖可言。
    分手那天是他从长江那边打来的电话,他说,这种相隔着13个小时的爱情,很累。我说,我知道,我能理解。
    我还说,你一个人在那边,要早日找个细心的女孩子照顾你。
    最后我说:祝福你。他说:你也是。说这话的时候,他看不见我脸上的泪。
    同样是最后的三个字,以前的这个时候,我们总是说:我爱你。
    于是,就这样分手了。流了很多泪,可是也知道,当他决意要走,再多的泪也已经留不住他。所以,哭的时候不可以出声,要给自己留最后的一点点尊严。
    其实在那个时候,总以为以后还会见面。以为,见了去年人,就真的会泪湿春衫袖。殊不知,一条天堑在我们中间横亘,除了长江还有其他。
    又想起了那句话:从此以后的我们,就是背靠背的时候,后背与后背之间,看似很近,却无法用目光触及彼此的距离。
    这正如我珍藏着我的记忆,珍藏着关于初恋的一切。可是,却再也触摸不到那个带走我初恋的人。
    再也无法转身,看着他的眼睛,告诉他,我是多么的爱他。而他又是多么的伤我。也就更无法告诉他:其实我知道,他说爱我的时候,说的是真话。只是,所有的爱情都无法预测未来。
    就这样,从此,我的爱在南,而我在北。 


    《星语心愿》  

 
    (一) 
                  
  高三的生活总是无奈的。无奈的生活塑造了无奈的我,无奈的我每天往返于学校、家庭之间,日复一日地疲于奔命。 
  可是老师说,陈星儿不是好学生。 
  什么是好学生?我反问生活,生活不告诉我。倒是数学卷子上张牙舞爪的“53”咧了大嘴巴笑,笑得我都没了脾气。 
  朱迪旋风一样冲进教室时我正对着数学卷子哭丧着脸。朱迪站在我面前时我没看见她,她就探头探脑的:“陈星儿,班主任要你去办公室。” 
  我木呆呆地抬头看她,看见她脸上幸灾乐祸的笑,恨得人牙痒痒。朱迪是那种学生最讨厌的人:瞅着拍马屁打小报告仿佛是积德。身后不知多少人骂,老师却说你们要向朱迪学习,多和老师沟通。 
  这也叫“沟通”?狗屁! 
  我忿忿然站起身,“啪”,一巴掌打在数学卷子上。喧哗的教室立刻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射向我和脸色发青的朱迪。然后我就狰狞地笑:“谢谢你,猪猪(朱朱)。”快到门口时听到朱迪在背后嘟囔“更年期”。没理她,手有点疼倒是真的。 
  快到办公室门口了,听到班主任的声音飘出来:“我们总要推荐最好的学生,这是对高校负责任,也是对我们学校的声誉负责……陈星儿?她的文章是不错,但是数学不好啊,对对对……可以放低标准?怎么能这么说呢?一个高中生的素质中怎么能少了数学呢?……我知道你们是特殊招取,可是能招一个全面发展的不是更好?而且据同学们反映陈星儿的人缘不太好,有些傲气……是啊,朱迪是很不错的,各方面很均衡……好吧,再见。” 
  话筒放下的声音,而后是脚步声,开门声,班主任的惊叫声:“陈星儿,怎么是你?”她的脸在五秒钟内变了七种颜色,其斑斓程度真让人不忍心看。最后当然是咆哮:“你在这里站着干什么?” 
  “老师,朱迪说您找我。”我从容而镇定的看着四十几岁的班主任,眼睛的余光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同班同学投来关切的目光。心头突然间的一热,我善良而又热情的同窗们啊,你们关心我就已经是我最大的幸福了,什么特招,什么保送,见它的鬼去! 
  “你进来吧。”冷冰冰的语气,习惯了。 
  “啪!”几封信甩过来,无非是几个杂志社的录稿信。 
  “陈星儿,高三了,你的责任是高考你明白么?不要尽写些无病呻吟的东西!最近北京几所大学来招特招生。要在你和朱迪中选一个,而你的数学成绩实在是太丢人了。”班主任翻着成绩单,“53分!!陈星儿,小学水平也不至于考53分吧!” 
  我没接腔。办公室的门开了,不知是哪位好心人来拯救我。只见一个高高帅帅的影子挤进来,待看清那人是谁,我顿时有种想钻到地里去的感觉。 
  进来的人是刘卓,帅气而又优秀的刘卓,数学成绩148的刘卓。 
  刘卓是那种很讨女孩子喜欢的男生。因为他各方面都很好,成绩当然就更好。除了数学,我哪门都可以与刘卓不相上下,可偏就是这数学,从来就没及格过。 
  “刘卓,你有什么事吗?”班主任和颜悦色。 
  “啊,呃,没什么事。”刘卓语无伦次,“对了,学生处说咱班今天有人迟到,让我回来查一下。” 
  “那么陈星儿你先回去吧。让朱迪到我这里来,顺便把考勤表带来。”班主任扬一扬手,我头也不回的走出办公室。身后似乎有刘卓的目光,但我不敢回头,因为我怕看见他我的眼泪会不听话。 
                  
  (二) 
                  
  朱迪是纪律委员,一大早就站在门口拿了个小本子查考勤,手里捏了本单词手册,看见老师来了就翻几页。 
  刘卓走过朱迪身边的时候朱迪热情洋溢:“刘卓,恭喜你呀,这次又是全班第一。”朱迪喜欢刘卓是全班都知道的事,刘卓也知道。但刘卓就是刘卓,是一个有资格不必放低标准去选择女友的刘卓。刘卓说他喜欢的女孩要有长头发、大眼睛,要会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和锦绣文章,要慧质兰心也要才貌双全。 
  很好,我曾在OICQ里对刘卓说:那你的父母一定不必担心你在高中早恋,因为要等你找到这样的女孩子,我都可以带着孙女出席你们的婚礼了。我在屏幕这边“贫”的不亦乐乎。 
  陈星儿,刘卓说,你可不可以含蓄一点,还有你笑的时候可不可以淑女一点,否则很难嫁的。 
  嫁?刘卓,我大学还没有着落呢,嫁谁呀?就我现在这个成绩,我还能配得上谁? 
  刘卓说陈星儿你怎么可能考不上大学呢?其实你除了数学,每门成绩都很高呀。 
  我无奈:刘卓,高考标准分满分900分,谁不知道一科不好,全盘皆输?…… 
  真的很喜欢网络,因为只有在网上我和刘卓才能畅所欲言,一旦到了教室,不知为什么大家又是一脸的陌生。 
  收拾书桌时又碰到了数学卷子,真是丧气。53分——我真是NO OTHER WAYS TO GO(无路可走)了。 
  班主任进门后我仍在读英语,只听得教室迅速由喧哗转为安静。班主任发话了:“下面大家拿一张纸,在陈星儿和朱迪中选一位做特招生,快一点。”她信心十足,一定是听朱迪说我所谓的“人缘不好”,故而相信“真实”。 
  “陈星儿68票,朱迪4票,1票弃权。”刘卓是监票人。 
  班主任的表情在瞬间凝固。过了很久,她才说了一句话:“下面开始上课。”教室里静悄悄的,因为目光没有声音。 
  下课后我照例是去团委开会。同去的有刘卓,因为他是团支书,我是团支部宣传委员。 
  “省艺术学院来咱们学校招生,我这里有简章。各班宣传委员负责张贴,另外再组织一下报名工作……”团委书记手中的简章一张张传过来,到我这里时刘卓顺手取了两张。“不是每班一张么?”我极度弱智的问刘卓。他看看我,把其中一张叠起来夹进我的笔记本中。“陈星儿,你可以去考这里的文化艺术管理专业,艺术学院不考数学。”他说。 
  我没有说话。考艺术学院?在我的人生规划里何曾有过这一计划?重点小学,重点中学,然后去一所综合性大学学中文或者新闻,毕业后以文字为生。这才是父母眼中的正途呀!艺术?我不会吹拉弹唱,不会泼墨工笔,我去艺术学院能做什么?…… 
  不过我还是认真读了那张招生简章:学校在省城,每个系都有自己的研究生班。可是文化艺术管理是什么?原来我真的是孤陋寡闻。 
                  
  (三) 
                  
  朱迪最终如愿以偿了。报上去的名单里特招生是朱迪。然而那一天第二枚“重磅炸弹”却来自刘卓——他放弃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保送生资格,说是要验证自己的实力。后一个消息来的时候我没有听到。因为正逢课间,我趴在课桌上睡着了。同桌推醒我要告诉我这一消息时我一脸晨昏颠倒的表情。我问她是不是下晚自习了,她摸摸我的脑袋,在确定我没有发烧后告诉我现在时间是上午9点35分,然后注明现在是白天。我说我怎么总觉得是晚上呢。同桌说你的眼睛红通通的,是不是昨晚熬夜了。我说不,我的眼睛是黑色的,因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寻找光明。 
  当然几天后这两条消息的余波就消失了。毕竟高三的麻木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消磨掉每一分新奇。此后的生活又成了那个样子:读书,吃饭还有少之又少的睡眠。朱迪变的很神气,因为不必高考,所以每天都带了小说在教室里看。我和刘卓都早已戒了网,于是更加中断了联系。我每天在数学上花费大量时间,最后竟发展到了一见数字就恶心的地步。小说早已经不写了,开始改写“三段式”高考议论文。18岁的生命中不再有激情与浪漫,如果你要我讲罗密欧与茱丽叶的经典爱情故事,恐怕我首先背出的是关于莎士比亚的那段“作者介绍”。 
  其实高三就是这个样子,戒网、封笔——除了绝食,我们基本上拒绝了外界。 
  三月的时候我还是去了省城。凭高中三年发表了不少小说的功底,我顺利的拿到了专业合格证。在我培训与考试的一个月里,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因为,在省艺术学院生活了一个月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这一生本就该属于艺术。我热烈的爱上了那里,爱上了那里的琴声与画廊,还有那个小小的剧场。再后来日子渐渐规律起来,我开始信心十足的冲刺高考,每天充实而又快乐。 
  其实直到今天我都很庆幸自己参加了高考,因为高考是一种难得的经历,没有它将是永远的遗憾。 
  7月7、8、9日三天是在阴雨连绵中度过的。走出艺术生考场的时候我见到了从马路对面那所高中的考场中走出来的刘卓。他笑着向我挥手,边往这边跑边喊什么“上网”一类的话。而后他的身影就湮没在刺耳的刹车声中了。 
  那个雨天里,刘卓给我留下了他最后的笑脸。 
                  
  (四) 
                  
  这不是故事,因为那个城市那天的晚报用大号黑字写着这条消息:“高考考生车祸殒命,十年心血毁于一旦。” 
  真的是毁了,全都没了。当刘卓813分的成绩单发下来时,班里已是一片沉寂。每个人都用真诚的沉痛怀念那个给过我们快乐的刘卓。我只是望着窗外,没有任何的表情。 
  因为我终于在戒网半年后打开了自己的信箱,看到了里面堆着的整整齐齐的九封来自liuzhuo1980@sohu.com的信。准确的说,是九份刘卓的日记。 
  刘卓说星儿我知道你在高考前是不会上网了,当然你若上了也就看见这些信了。早看见了也没什么,反正就是想祝你考上大学,考上艺术学院。我觉得那是个可以让女孩子很有气质的地方。你不是淑女,但是你有长头发、大眼睛,你会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和锦绣文章,你很宽容也很善良,你是个值得别人喜欢的女孩子。我不想去北京读书,反正本省也有很好的大学。我想和你考到同一个城市里去。我还会在7月9日那天晚上给你发第十封信,我想说什么你应该能猜到。以前没有说是因为我们面临高考,不能分心。现在高中生活要结束了,我终于可以说了。但如果你不想听,我可以不说。 
  可是,星儿,你知道么,如果流星真的可以让愿望成真,我宁愿一直站着,等着,一直看着…… 
  那晚,我泪如雨下。 
  刘卓最终没有机会发出他的第十封信了。而他也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他,我曾多么的希望有那么一天,王子会注意到灰姑娘的存在。而且,我是多么的感谢他,感谢他的理解与鼓励,感谢他为我做的每一件我知道的或不知道的事。 
  8月,我的通知书到了。信封上印的是报喜鸟,喜气洋洋的,可惜刘卓看不到了。 
  临行前的那个晚上我站在海边的星空下哭了。我身后是来来往往的人与霓虹灯影,我的头顶是满天的星星。我想起了《星愿》中的句子:“我终于知道什么是流星雨了,那是天空上面流下来的眼泪。” 
  那天没有流星,以后我也没有见过流星。暑假过后,当年的同学们就这样各自飞远了。朱迪去了北京,据说学习的专业并非自己所爱,于是很不得志。我在不考数学的情况下以高出原始分分数线32分的成绩走进艺术学院,后来成绩一直不错,还拿了一等奖学金。我一直很快乐的生活,也包括今天。 
  省城不在海边,星星并不多。但是在每一个能看到星星的夜晚,我都会放下手中的书本,很认真、很认真的对着天空许下我的心愿:如果有来生,如果上天依然善待每一份善良,请让我与刘卓重逢。请让我们用我们18岁的刻苦、19岁的浪漫、20岁的真诚写下我们的童话。 
  爱,并且相守——这是我们许给星星的心愿。 

  
    《锦瑟华年》  


  总是深夜看小说。第一次是叶倾城的《原配》,第二次是西岭雪的《首席情人》。文风是一样的绮丽,繁华中有纤细的忧郁和伤感。但是看完了才恍觉:原来后者竟象前者的续集,都是女人与男人,婚姻与爱情间纠缠不完的枝桠。  
  看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男人与女人相爱,白手起家。女人随夫一点一点打拼生活,吃过苦,便以为是患难夫妻。孰知,患过难,来日富贵,便再做不成夫妻。做丈夫的有了新欢,那女子有原配的美貌与聪慧不说,还有原配不具备的年轻。  
  做原配妻子的这个时候就如临大敌,恭恭敬敬地要去打这一仗。可以用钱,可以用人,也可以用自己原配妻子的地位。可是是否能赢,那就要看各人的功力了。最笨的办法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没有身份不说,单就那絮絮叨叨的忆苦思甜,只能让人记住一个没有了任何筹码的女人用绝望的声调提醒丈夫:我与你当年……  
  当年的故事多了,伊真正能记住的倒有几桩?  
  我轻轻合上书本,关灯、盖被、翻身,不知何时,一滴泪滑出眼眶,我只骗自己,看书太累,眼乏了。  
  其实自己也知,与岳海洋分手之后,诸如此类托词已屡见不鲜。  
  连我也曾以为,我二人当患难与共,生死相许。可是如今六年过去,结果还不是一样?  
  我与岳海洋,初三就早恋。那个时候他高度近视,却家境不好,便总不配眼镜。初中三年,换了无数次座位,也只有我能和他坐一起。余下的女孩子皆是受不了他在上课之时不停地问“黑板上写的什么”。只有我,从不与他多话,却默默地写在本子上给他看。如此下来,换了多少次座位都仍是把我换回来。其实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喜欢上他,直到后来。  
  后来有一天,是老师都看不过去了,想自掏腰包给他配眼镜。他却轻轻摆摆手:不用了,有叶萱呢,看她的字,我习惯了。  
  老师愕然,面子上很不好过。而我,却满心感动地看着他,看着这个从不肯接受施舍的倔强男孩,如今,竟肯接受我的帮助。  
  虽然,那时他对我为他写下的若干本板书实录只说过一回谢谢,但是我是在那一次感受到他独特的表达感激的方式。  
  那一次我生病,休病假两天。他的日子不好过,于是真心实意跑到我家来看我并谢我。我妈留他吃中午饭,他答应了。席间,他夹猪血到我碗里,说叶萱你是不是贫血?父母讶然。  
  可是他夹得心安理得,我吃得更是理得心安。好在父母开明,只叮嘱不可耽误学习,便不多问。  
  我心上感激,也就更加珍惜天赐良缘。而那以后所有的课间我们二人都是在互学互助中度过,老师怕伤了两个好学生的积极性,也睁一眼闭一眼。半年后我们一起考进重点高中,中考他得奖金一千元,我得五百,第一件事就是去给他配眼镜。  
  报到那日他说,叶萱,要是没有你,也就没有今天的我。稍顿了顿:真不知道去哪里找你这么好心又耐心的女孩子。  
  我未答话,只心里想,若你一辈子再找不到别的好心又耐心的女孩子,便只得我一个。心里想,脸上就笑,十六岁的年纪,嫣若海棠。  
  拜他所赐,我速记水平颇高。高中三年从学生会秘书到秘书长到副主席,直至今日写小说撰特稿聊以糊口,我健笔如飞。  
  曾经以为,这就是生生世世。  
  可是黄粱梦醒,发现一切才不过六年。  
  六年,奥运会可以开一届,军衔可以升两级,初中到高中到大学可以来个三级跳,而隔壁小伢儿一天天长大,从吃奶到上学,昨天张了个缺了门牙的嘴巴告诉我:姐姐我会写大写的一、二、三了……  
  弹指一挥间,如此而已。  
  我却不变,仍是在中文系埋头读《论语》《史记》《战国策》,不参加舞会不参加剧社不……我与任何民间团体无关,只乐得与古卷残灯为伴。岳海洋说:叶萱,你的沉静令我压抑。还有你的才华,以及,你太美丽。  
  老天!女孩子向往的我都有,可是就因为这些,岳海洋要离开我!!  
  我不哭,亦不笑,只无法掩饰女人天生的好奇心:她,究竟什么样子?  
  岳海洋一愣:什么“她”?你指谁?  
  我的脸瞬间变色,额上隐有青筋:岳海洋你少装蒜!我叶萱和你在一起六年,扪心自问这世间再没有一个人比我更了解你?依你的性格,若没有可登极至的佳人,你断不敢休妻!  
  岳海洋威风扫地,只嗫嚅道:她,不漂亮,却有朝气。我们是在一次校际联谊上认识,和她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很年轻……  
  “啪!”一巴掌过去,我冷笑:岳海洋,我断不是温柔的女子,今时今日的表现也不见得沉静,更无一丝一毫美丽。我容忍你是因为我喜欢你,可是现在才知道你不配!我扬长而去,身后留下岳海洋,欲辩无言。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夏天的阳光里我手脚冰凉,捧一本《唐宋诗》翻来覆去。是李商隐的《锦瑟》,短短一个七律,却是有千余年的大智慧。  
  而我竟是到今日才知为什么六年来我最喜欢这首诗,原来冥冥中早有天意。  
  本来嘛,同床共枕六载的夫妻都可以反目,为一个本不相干的外人对簿公堂。我们才不过六年的男女朋友关系,连法律都不肯撑腰。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既然不是岳海洋的原配,那女孩也就不算是第三者。同是女子,我们无错,只有岳海洋,他数典忘祖,他背信弃义,他生生地该死!  
  数不清多少个夜里,我这样诅咒他,发誓要忘记他。  
  可是我忘不了他的奶奶。老人家八十余岁了,第一次见我就忙不迭地用树皮一样的老手拖着我的手,上上下下边瞅边乐。她身体硬朗,耳朵也好,眼又不花,顶喜欢与我聊天。讲的都是陈芝麻烂谷子,可我爱听。老人家心里欢喜,常常颤巍巍到厨下给我摊香椿饼吃。看见我大口大口地吃就眯着眼睛笑。她说连海洋都不喜欢听我讲以前老辈子的事了,可是闺女你喜欢。现在的年轻人呀,难得这么肯迁就老人家。她一个人絮叨,之后就是嘱咐海洋:记得对萱萱要好,要对得起人家。  
  其实我是真的喜欢听老人家讲旧事。因为我的奶奶过世早,最羡慕人家有奶奶疼。喜欢看老奶奶眼睛里流露出的疼爱,还有说话时有淡淡的江南味,配上一丝不乱的发髻,俨然是人见人爱。  
  是奶奶告诉我岳海洋的父母在他幼年的时候就去世了,这么多年以来就靠她做些小零工维持生活。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熬过来了,现在海洋有出息了,他父母也就该瞑目了。偶尔我也问起海洋父母的死因,但是老人总是闪烁其词。再以后我也就不问了,毕竟家家都有故事,其中总有一些是不愿见人的。  
  我们分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看他的奶奶,直到后来岳海洋去山区支教,时间是三个月。他一走,我就有了去看他奶奶的机会。  
  老人家似乎不知道我和海洋已经分手,仍是一如既往地热情。也抱怨:你怎么不常来了?我好几次去门口看,都不见你。说话间有明显的落寞,我的眼角就悄悄地变湿了。我说我最近忙,要考试了,不敢懈怠。老人就忙说:哦,那是当然,我就常告诉海洋,功课最当紧,当年他爸爸就是功课好……  
  爱子之心,思子之情,溢于言表。  
  彼时我已经读到大三,因为学校开始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我师从张景一教授学习古典文学。张教授最擅长的就是对先秦诸子的研究,常常一个人翻着古书自得其乐,典型的两耳不闻窗外事,具有文人的通病。张教授有一个儿子,名叫张正华,比我高一级,是国际会计专业的高才生。张正华对我有意而我对他无情,普天下人都看得出来。那个时候每到周六他都会约我,但是我急着去看岳海洋的奶奶,于是屡屡推脱。直到有一次他挡在我面前,质问我为什么总是不给他面子。我仔细看看他的眼睛,里面竟有清晰的痛苦,终于叹口气,带他一起去了岳海洋家。  
  那天老奶奶更是开心,因为她最喜欢的孙女(她早已把我当作自己的孙女)带了孙子的同学一起来看她。人老了,怕寂寞,就更喜欢有很多人到家里坐。照例又是摊香椿饼,又是很疼爱地看我大口大口吃,说这是咱自家树上长的,我特地给你留的。叶子一摘下来我就撒上盐放到坛子里,再埋到地下,就等你来吃。奶奶也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你,只要你喜欢,奶奶年年春天都给你留。  
  我的泪就在眼眶里打转,可是使劲忍着不敢让它流出来。  
  返程的路上,张正华小心翼翼地问:那是你奶奶?  
  我只看窗外,快速闪过的树影,婆娑出锦瑟丝弦一般的年华。不敢看他的眼睛,只答:那是我前男友的奶奶。  
  良久,身边并无回声。我转头,只见张正华瞪大眼睛看着我:那你前男友呢?  
  去山区支教了,否则我怎么敢来?  
  老人家知道你们分手了么?  
  不知道。  
  你就打算一辈子瞒着老人家?你能么?张仁兄脸红脖子粗的,忿忿不平。  
  我不知道。我言简意赅回答他,他不声响了。  
  接着我一个人在颠簸的车上给他讲了我和岳海洋的故事,从初中三年我为他写下的若干本板书实录,到奶奶第一次给我摊香椿饼,再到若干天前他对我说:叶萱,你的沉静令我压抑。还有你的才华,以及,你太美丽。  
  悠悠然,我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张正华就此沉默。  
  只是从那次以后,每到周六,我都能在车站看见等我的张正华。每次他手里总是拎着整整齐齐的七份蔬菜瓜果,每次都是极温和地嘱咐奶奶:东西有七份,够吃七天的,不要不舍得,记得身体要紧。渐渐的,就连旁边的我都为之动容,更不用说奶奶的感激与喜欢。  
  甚至有一次,奶奶悄悄对我道:若是没有我们家海洋,这孩子也是可以托付一辈子的。我几欲泪下。  
  三个月转眼就到,奶奶天天翘首以盼。  
  可是,回来的再不是活生生的海洋,而只是海洋的骨灰!  
  时至今日,我是真的不相信:海洋死了,像小说里那样,为了救几个误闯入施工区的孩子,活活被炸药炸死了!  
  那天我没有哭,我只是想我写过这么多小说,早已不相信小说。如果是从别处杂志上看见这个故事,我会笑,会说:假的,都是假的,千篇一律,俗!  
  可是,这竟然是真的!这怎么可以是真的??!!  
  暗黑的记忆中,有光线一道,让我想起对岳海洋千百次的诅咒,懊悔的泪水汹涌着决堤。一颗心,只觉一路沉下去、沉下去,无休无止,万劫不复!  
  而奶奶,竟是在一瞬间被打倒。她的眼睛再也没有昔日的明亮与温和,只是全部的失望。她拖着我的手:不会吧?海洋会回来吧?他们是不是骗我啊?  
  就此,老人一天天的衰落下去,医生说,老人体内全部的脏器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不得不靠外界维持勉强的生存。  
  我请了假,给老人交了住院费,日日夜夜守在她的床前,一起的,还有张正华。  
  一个早上,张正华回家睡觉,奶奶悠悠地醒来,笑了。口齿难得地清楚起来,我心里一酸,知道老人家的大限终于将至。  
  谁知老人家竟说:海洋早早走了,也好。  
  我惊讶:什么?  
  老人家又笑了:本来,我不想告诉你。可是总有一天要告诉你的,到时候你是不是要离开海洋还难说呢。你不知道吧?海洋的爸爸,爷爷都有精神病,没有一个能活过三十五岁的。我嫁过来的时候不知道,那个时候是包办婚姻。后来海洋的爸爸娶媳妇的时候我就给那姑娘讲,我说你嫁给我儿子可能将来要受苦,因为他可能连35岁都活不到。可是海洋他妈不在乎,就这么嫁进来了。后来就有了海洋。到海洋两岁那年,有一天他爸突然犯病,用刀砍死了海洋他妈,接着自己摔到水塘里,淹死了。那个时候,我就搬了家,带海洋到了这么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到他上了大学我就什么都告诉他了。过了很长时间,有一天他就说他要和你分开,他不能害你。他说你还打了他一巴掌,我心疼啊。不是心疼他,是心疼你,奶奶拿你当亲孙女,哪能让你受一点委屈?可是没有办法,我们家海洋他没有那个福气……  
  一瞬间,我的大脑中一片空白。原来,岳海洋与我分手不是因为他变了心!原来根本就没有一个什么“她”!原来,奶奶早已知道我们已经分手!原来,岳海洋,他至死都是爱我的?!  
  天旋地转般,眼前只一黑,万物皆消。再醒来时,旁边只有张正华焦急的脸。看见我醒了,就高兴地喊:你终于醒了?  
  忙问;奶奶怎么样了?  
  张正华愣了几秒钟,轻轻地摇摇头:奶奶过世了。不过你放心,后事有我。  
  我“哇”地一声,大哭。张正华坐到我床边,轻轻地拥住我,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哭吧,都哭出来,日子可以从头过。  
  眼泪,鼻涕,是并不美好的事物滋润了通常来讲很美好的爱情。那一次,我于天崩地陷间学会了成长——如张正华所言,日子总要从头过。死者不能复生,而活着的人,自当更加努力地活下去。  
  那一刹,人老了起码有十岁。而该时,我还没有过21周岁的生日。  
  但我想,我比《原配》中的叶青和《首席情人》里的夏扶桑要命好得多。因为我爱的那人至死都是爱我的。虽然想起那响亮的一掌,仍是止不住地疼,心疼。  
  仍是懊悔为什么直到他死,都没有告诉他无论他如何负我,我都会原谅他,唯一不肯原谅的,就是他从此消失于我的视野!  
  不过好在,象奶奶生前期待的那样,对张正华的依赖在我最疲惫最脆弱的时候悄然成长。张师母的厨艺也是一等一的好,让我总是不由自主就想起奶奶的香椿饼。张教授也拨冗从古书堆里抬了抬头,兀自惊讶:几时,他最心爱的女弟子成了儿子的女朋友,甚至于有那么一天将要成为张家的媳妇?  
  不经意间又是春天,校园里飞舞的都是蝴蝶,翻上翻下缭绕着那些再也无法忘记的诗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弟弟、弟弟、弟弟哎》 


    从一开始就叫他“弟弟”。唤得声声的亲切,是那种雀跃的、快乐的音调:弟弟、弟弟、弟弟哎!
    我这样叫着,恣意而优越。那时候才刚刚高一,记住他是因为那年的班会,我是团支部书记,奉班主任之命在班会上大肆渲染友谊相对于爱情而言的纯洁与高尚。
    讲到高潮处,我说:我们更向往男女生之间纯洁的友谊,在若干年后,依然成为我们无法忘记的那种刻骨铭心。话音未落,他从我面前的座位上站起,一字字清晰地咬着对我说:你说的不对!
    彼时16岁的我,尚不通人情世故。站在讲台上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后来同桌说我当时的脸很红,表情里有惊讶、有气愤、有紧张。她形容的神乎其神,但我信。
    因为我的确惊讶而且紧张,并且气愤。但是好在还没有忘记要维护一下起码的形象。我问他:你为什么反对呢?说这话的时候我眼睛的余光看到台下很多人的表情是在等着看热闹。
    他认真地看着讲台上的我,腰杆挺的很直。他说男女间永远没有真正的友谊。爱,或者不爱。就这么简单,没有中间量。真正刻骨铭心的永远不是友谊,因为这个位置要让给爱情。
    我说我也有很多的男生朋友,我们之间没有爱或者喜欢,只有友谊。他微微地笑了。他翘一翘嘴角,在四月的阳光里竟是一种朝气四溢的感觉,他说的话我以后一直记得。他说:那你以后一定会淡忘他们。以后你会上大学,会工作,会有自己的家庭,你不和他们联系了,渐渐地也就忘了。可是如果你爱过一个人,即使不联系了,你也依然会记得他。
    那句话掷地有声,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砸出教室里震耳欲聋的掌声。我尴尬地站在讲台上,却也在心里为他鼓掌。
    就这样记住了他,以后一直难以忘记那个下午他在阳光里的那张脸,隐隐地还有几颗痘痘。他的表情很纯很倔强,鼻尖上带一小点汗水的星光,穿着格子的衬衣,腰杆挺的很直。
    他生于1981年12月19日,比我小一年两个月零五天。
    我从那以后和他走得很近,尤其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大呼小叫:弟弟、弟弟、弟弟哎!他不答应,甚至坐在我前排连头都不回一下。但是他会把一块橡皮递过来——他永远都知道我需要什么,在没有语言的时候,他感应得到。
    他会在食堂里替我抢一份辣椒鸡,挤得满头是汗。他不准我用一次性的筷子以及一次性快餐盒,说“不准”两个字的时候他的脸上是那种单纯的固执。那个时候我还不是很在乎“环保”,但是我在乎我的弟弟。
    所以,从那以后,我尽可能地不再用一次性餐具。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科。我去了文科,他依然学理。每天中午我们都不回家,而是在他的教室里由他给我补习数学。那时候我的数学一塌糊涂,看见函数就头痛。到寒假前冬学竞赛的时候我的数学考了70分,满分150。
    我就这样毅然决然地放弃了数学,他摇头叹气,但是不说什么。只是后来看我会考数学考了A,才怯怯地道:或许你不该放弃数学的。我做一付无所谓的表情给他看。
    1999年的夏天,我很顺利地考上艺术学院。他更加顺利,考到北京医科大,现在该叫北京大学医学院的那个地方。我们离的不算远,火车四个半小时的车程。
    大学里我依然在和高中时的那些哥们通信,大一上学期的时候最为热火朝天,几乎每天都会有人喊:叶萱,你的信!同寝室的姐妹们常说:叶萱你的信最多。言语里有一些些的羡慕。
    可是后来信渐渐少了,因为哥们儿们都有了女朋友,爱情终于在友谊之上。渐渐地我们不再联系,到大三的时候很多昔日的朋友变得疏远,甚至有时候会想不起他们的名字。这让我想起高一那年弟弟说过的话。是的,他说过,因为彼此不爱,所以总有一天会淡忘。
    接到弟弟的电话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我在这边一叠声地喊:弟弟、弟弟、弟弟哎!他在那边只笑,不应。倒是同寝室的姐妹们常说:叶萱你叫你弟弟的时候,表情象是在唤小鸡来吃米。我大笑。讲给弟弟听,他却不笑了。
    他说:叶萱,你还相信男女间有真正的友谊么?
    我的心猛地沉下去,但好在大脑还清醒。我说:我们不就是真正的友谊么?
    他轻轻叹口气:叶萱,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世界就这样消失了一切的声音,一种温暖而奇异的感觉在我周围环绕。但我想,这怎么可能呢?他,是我的弟弟啊!!
    他比我小一年两个月零五天的。
    他总是一脸很纯的表情,总是目光里有倔强有执着,总是鼻尖上有些许星光,总是穿格子的衬衣,总是不许我用一次性餐具。
    也总是不舍得我在人堆里挤着买饭,总是听我喊他弟弟,但是从来不回答。
    走路时他总是走在我左边,过马路会用手挡在我前面,他总是拖我走人行横道线,绿灯不亮决不许我抢行。逛商店他总是替我开门,站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比我高很多。在街上走,遇到他的熟人问:这是你的女朋友么?
    当时他微笑,我在他身后扮鬼脸。
    这样的他,是我爱的人么?是我要等的人么?我晃晃脑袋,自己也不知道。
    我只能说:弟弟,你是我的弟弟啊。
    因为我想,我是要找一个比我成熟的人做男朋友的,他要比我大至少两岁,要疼我象疼自己的小妹,要成熟稳健,而不是弟弟那样的单纯。
    我那个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很成熟的。成熟的我不会找一个弟弟做男朋友。
    于是,大二的秋天,我电话通知他,我有了男朋友。
    他良久没有说话,只是后来他说:祝福你。然后电话里传来忙音。
    那段日子,我是很幸福的,因为那是我的初恋——虽然短暂,虽然半年以后,我们就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没有,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没有那种真正心动的感觉,虽然也有安全感,虽然他比我大两岁,虽然他比我高17厘米。
    失恋的时候是春天,我哭了。曾经的男友也很失落。他说:叶萱你是个好女孩,但是相恋的人不一定合适,这句话真有道理。
    看着他走远的背影,我突然间想起了弟弟。
    之后我用了五个月的时间疗伤,到再开学的时候我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大三老生,已经不折不扣地忘记了很多事。九月,我旷课三天去了北京。
    其实当时没有想很多,就是想出去透透气,打好行李,马上就出发了。
    到那个时候,曾经的那场恋爱留给我的触动已经很少。但是,大凡恋爱过的人,再失恋的,多会觉得生活的寂寞与清冷,多会向往被关怀有依靠的感觉。而我也是这样。就这样,我突然很想去看看我的弟弟。
    所以,在北京站,我站在他身边,看他给我拎着包,恍觉,这就是情侣了吧?
    后来在他的校园里逛,他说带我去参观人体解剖室,可是刚走了一半我就放弃了。我惊惶地问他:等你当了医生,会不会变得冷血?他笑了:叶萱。他这样叫我:你真象个小孩子。
    他摸摸我的脑袋,很轻松的样子。
    他安排我住在女生寝室里,那些女孩子都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七嘴八舌地告诉我他有多好。说他是多么的稳重,多么地成熟,多么不象一个81年出生的人。说他是学生会主席,工作多么出色,学习多么好,平日里多么细心,等等,等等。
    而这些,都是我从未注意,他也从未说起的。
    周末他陪我去逛颐和园,在昆明湖上划船。这个时候空气中飘来了细细的雨丝,湖面上变的朦胧,渐渐看不清楚远处的桥。那是属于恋人的天气,是当男孩子给女孩子递过去一件衣裳的时候,他靠近她,拥抱她,吻她的味道。
    而这些,成为归程的火车上我始终无法忘记的情景。
    无法忘记他紧紧拥抱我的感觉,这让我几乎要窒息。我闭上眼睛,感受那种被需要的感觉是多么好。也是这种感觉告诉我我在他心里是多么的重要。我感受到他呼出的热气,从耳朵到脸颊到唇。感受到他同样很快的心跳,有力地撞击我冰壳一样的偏见。我听见自己对自己说:这怎么可以,他,是我的弟弟啊!
    可是,我没有推开他的力气。
    那是已经很久没有过的感觉了,或许也可以说这种感觉我从未有过。即便是我在恋爱的时候也没有感受到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的震撼。那是一种依赖,也是一种无坚不摧的答案。
    可是在那个时候,我不承认这种答案。也根本不肯去想:为什么,在我最孤独,最需要依靠的时候,我最想见的,是被我称做“弟弟”的那个人?
    后来才知道,那个时候,我根本就是在逃避自己。
    只记得,从那以后,他所有的电话我都不接,所有的信都未拆封就退回,所有的关于他的物品被封存。我以为,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是偶然,是一时的冲动。只要愿意,就可以遗忘。
    至于为什么要遗忘呢,我想,那是因为,他是我的弟弟,始终是我的弟弟。
    我问自己:我爱他么?然后答自己:他是我的弟弟。
    答非所问。
    又问自己:为什么不可以爱他呢?
    又答自己:因为他是我弟弟啊,姐姐,怎么可能爱自己的弟弟呢?
    直到12月,第一场雪纷纷扬扬地落下来。有人跑到我寝室里,很大声的告诉我:叶萱,楼下有人找。透过玻璃,我看见他站在楼下的雪里,身上穿的衣服不是很厚。
    从早晨到黄昏,他都站在那里,偶尔抖一抖身上的雪,抬头看看我们挂着厚厚的窗帘的窗户,跺跺脚,继续站着等。他的腰杆挺的还是那么直,身上一定还有来苏水的味道。
    他的脸上,再不是六年前的稚嫩,却依然有倔强。
    我从窗帘的缝隙中看他,他站了多久,我就在窗后看了他多久。我问自己,你爱他么?可是直到他终于转身离开,我都没有给自己一个答案。
    我终于还是没有出去见他。他走的时候,挺直的腰弯下去,落在地上的影子是那样的落魄与失望。
    我在窗子的这边,感觉到有液体从眼睛里滑出,滚落到手上,烫出皮肤“嗤啦”的一声响。一种燃烧的痛,从手到心!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对自己承认,那个时候,我是爱他的。
    因为我始终无法忘记他,而他说的对:如果你爱过一个人,即便是不联系了,你也依然会记得他。
    也始终记得他吻我的时候,留在昆明湖上的那种悸动与震荡。
    我就这样失去了我的弟弟。失去了那个比我小一年两个月零五天的弟弟,那个总是不许我这个、不许我那个的男孩子。他,真的从我的生命中走远了——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弟弟已经举家迁至国外,再也不会回来,也就再也听不到我说我爱他。
    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冬天,他本来是要来告诉我:他要为我留下,为我成熟,为我长大,有那么一天,要与我一起建立一个家。
    我就这样错过了自己的幸福——在一个相信年龄可以代表是否成熟的年纪里。原来,幼稚的那一个是我。
    又过了这么久,我尽量想去遗忘这些往事,却潜意识里无法也不肯忘记自己那种被称为“唤小鸡吃米”的声音。那种雀跃的、快乐的声音:弟弟、弟弟、弟弟哎!
    那个声音,在此后的日子里,代表着我所不肯承认,却又始终存在的痛。
    至今刻骨而铭心。

 
    《我的小资生活与遗失的爱情》 

                   
  当我坐在家里猛K英语单词,准备冲刺英语六级 、直奔八级挑战托福、GRE的时候,窗外传来悠扬的《小步舞曲》的调子,在午后的阳光里暧昧地扩散出一种温柔。我抬起头,看周围方格的桌布、奶油色的桌椅充斥着我21岁的小资生活。很久以前,就是在这个地方,宋赭石说:叶婉你的生活是优雅的,你的优雅的生活会给人很大的压力。说完这句话他就走了,我站在楼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楼下一个穿着明黄色衣裙的女孩为他撑开了伞,他们的背影在雨里渐渐地走远。我不知道宋赭石有没有最后回头看一眼这面印满了他指纹的玻璃。不过不看也好,反正过去的总要过去,决绝一点或许也是遗忘的良方。  
  过去的一切都象电影,在我的脑海里翻滚。可是电影就是电影——太过真实反而不是一种真实。  
  我和宋赭石绝对是中学校园里早恋的那种人:我初三就做了宋赭石的女朋友。宋赭石高大帅气家境优越,不梳头不洗脸邋里邋遢在校园里晃,我成绩优秀喜欢穿素色衣裤清清爽爽,走来走去是老师的心肝宝贝(而且虽然不是最漂亮的那一个,但是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所以当我们走到一起的时候。老师们大吃一惊,只差请消防队来给我们降降温。  
  不过因为我的父母都在法国,而我的成绩又是一如既往的优秀,老师们最后也就默许了。中考五门功课我只扣了23分,顺顺利利就进了省重点中学的重点班。而宋赭石也凭他那颗聪明脑袋考到了我隔壁的那个班。于是高中三年我们依然出双入对,羡煞旁人。  
  我想上天待我不薄:美貌、学识、物质、精神,只要想要就能得到。有同窗和我开玩笑,说叶婉你知不知道你幸福得比较腐败,我大笑。  
  我们就这样腐败地幸福下去。高二夏天的傍晚,在我空旷的大房子里他第一次吻了我。那天外面有很大的雨,我在他的怀里瑟瑟发抖。可是我知道我爱他,因为我一向贫血的脸上满是幸福的红晕。那个夏天,我就这样在我的大屋子里和我的爱情以及一只叫“饱嗝”的猫一起愉快地生活。  
  然后是高三。我和宋赭石依然维持既定关系上学放学。那时我们可是极规矩的,别说搂搂抱抱,就连大庭广众之下手挽手都觉得有伤大雅。就这样在波澜不惊中我们高考,我考取了省城一所名牌大学学新闻,他保送去广州学管理。那是一所极有名的学府,据说那个校园是中国第一个设有自动避孕套售卖机的大学校园。  
  初上大学时的宋赭石依然对我很好。每到放假的时候他总是乘飞机到济南接我,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回海边的家。平时宋赭石也常打电话来,我的生活简单而满足。我继续着我的优秀,我有奖学金,有各种证书,有老师的赞赏,同学的羡慕与唾手可得的保研机会。我继续着我舒适的生活,我可以买任何我喜欢的衣服,可以不吃学校食堂百年不变味道的饭菜,也可以时常去学校附近的咖啡馆里喝咖啡。我成绩好也会玩,这些赭石都知道。  
  赭石说叶婉你的生活优雅而舒适,希望我将来可以养得起你。他也说:第一次拥你在怀的时候我就知道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因为有了你就有了世界。  
  说的比唱的好听。  
  我这样说不是因为我刻薄——刚读大二时就有人告诉我宋赭石脚踏两只船,我不信。或许是因为我太单纯,单纯到不相信有第三者这回事,也或许是因为我太自信,我相信自己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没有人比我更适合宋赭石。但是我错了,因为大二那年的夏天,与宋赭石同校的那个女孩子怀了宋赭石的孩子。  
  我迷茫了:是我哪里不好?  
  宋赭石说:不,是因为你太好了,所以我有压力。  
  我说你在她那里没有压力么?是不是没有压力就有了性欲?  
  宋赭石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说叶婉你不要这么保守好不好?其实就算你不是这么优秀那我也不敢保证这个故事不发生,毕竟都已经是21世纪了,我做的某些事情也不是不道德。  
  我说宋赭石,如果做你妻子的那个女人曾经怀过别的男人的孩子,你还会觉得什么事情都没有?你可以原谅自己在娶一个女孩子前让她怀孕,但是你是否能原谅你的妻子在属于你之前已经属于了别人?  
  宋赭石愣了几秒种,然后他说:我不知道。  
  我敢说在那一刻宋赭石开始丢盔弃甲。因为他就是很大众化的那种人:以为自己很开明,却只能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在对待男女问题上,这部分男人永远是田登太守。后来我就迷惑起来:宋赭石说过为了我他可以放弃一切。那今天他连我也要放弃了,他还剩下什么?  
  那女孩做人工流产的钱是宋赭石借的。我看过那女孩的照片,很清秀,是北京人。据说她的第一次也不属于宋赭石。但是宋赭石说了,在他周围没有性经验的人已然不多。  
  我没有说什么。我一直沉默。其实最可笑的是事情发展的到今天,宋赭石居然还挺坦然地甩了我?!  
  其实曾经我真的很爱宋赭石,甚至可以为他放弃出国。但是我也想过如果他同意出国那么我们可以一起去法国,我可以为他生一串孩子。  
  然而最讽刺的是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扼杀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直到今天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女孩子的优秀与否那么重要。如果你真的爱上了一个人还会在乎她是否优秀么?还有我明明有条件享受快乐的生活是不是为了爱情也要努力装得老土一点才可以?再有就是为什么我会在一个如此这般的人身边呆了六年那么久,可这个人一个简单的理由就坦然地伤了我又甩了我?我欠他什么啊?!  
  我更不明白当我们有了“毓婷”也有了“吸引”的时候我们的大学校园是否还是一片净土?!  
  后来的日子我一直失眠,身体不好精神也不好。我终于明白失恋的原因有很多但痛苦都一样。  
  我只知道北京女孩在后来的一年里已经与宋赭石分手,他又开始了他新的生活与爱情。我很努力地读书,准备毕业后出国。  
  于是在我即将过21岁生日的今天我就这样继续着我的小资生活并遗失了我的爱情,当《小步舞曲》飞扬在我的屋子里的时候,我有一种伤怀的感觉。  
  因为那是属于两个人的舞蹈,曾经我以为我可以和那个忠实的也是深爱我的男孩一起跳,但是今天他变得让我无法辨认。  
  于是在这个忧伤的夏天,在这个真实的故事背后,我的心碎成了一片一片。只有记忆中那两个单纯的孩子:一个不修边幅的男孩和一个素色衣裤的女孩,他们相拥在一起,旋转、旋转……

 
    《网络的人与现实的鬼》   
 
 
  深夜的时候我仍在网络中游荡,作为网管,我的职责就是惩恶扬善。我渐渐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游走在虚拟的空间,信马由缰地写一些属于自己的文字,让很多比我小或者是比我大的人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所以尽管我的月薪和正式的员工比起来不算多,但是在大学三年级的这个暑假,在许多大四毕业生都还没有找到工作的时候,我已经凭借自己还算出众的文笔与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当上了一家不算小的网络公司的文学编辑,这对学国贸的我来说也算是不错的了。  
  可是我的时差渐渐变得不太正常了:我开始白天昏昏欲睡晚上精神矍铄,每到晚上十二点就东窜西窜惹得楼下的那户人家老怀疑我家深夜闹鬼。我现在的症状是不到有太阳的时候就睡不着觉,不到有月亮的时候就提不起精神干活——基本符合一个标准网虫的条件,而且软件硬件一应俱全。  
  于是我认识了“狐仙”,他那时是我做斑竹的论坛的常客,人气极盛。那是个深夜聊斋论坛,每到夜半时分这群人就把这个论坛还有一个聊天室弄得阴森恐怖外加鬼魅横行。“狐仙”是其中的灵魂人物,喜欢制造很多让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虽然恐怖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他,因为他是个睿智的并且很有风度的男人。象我喜欢和他聊天一样,他也喜欢和我聊天。  
  他喜欢说“假到真时真亦假,真到假时假亦真”这句话,很有一点梁天配音的江湖骗子的味道。他喜欢问我为什么。比如说我要是说某某人很无聊,他会问我为什么这么说,要是我讲了原因他还会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想,等我说了这么想的理由后他会说人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呢?然后顺藤摸瓜地得出了弗洛伊德或者荣格的理论。很多时候我都会被他搞得神经兮兮的,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心理学系毕业的高才生(而我接触过的几个学心理学的人本身就有一点的神神道道)。当然最后我总是会感叹说狐仙你就是狐仙哇,继而道别下线。  
  可是后来我发现我无药可救地迷上了那个叫“狐仙”的家伙,他一天不来我就魂不守舍。这个时候我开始大骂网络蛊惑纯情少女、蒙蔽有为青年、误导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可是我还是无法摆脱“狐仙”的影子。有一次我从凌晨等到清晨,一直等了他三个晚上。到他来的时候我把他骂了个狗血喷头,直到他诚惶诚恐地解释说自己出差了才作罢。  
  一个月后我和“狐仙”在网上“结婚”了,“结婚”那天有很多网友文友来庆祝。我们在网上建了一个家,“夫妻”俩拼命地挣钱养家,还买了很多的家具,效果十分逼真。他常在家里留言,说什么老婆我很想你啊,或者我今天有应酬晚上就不回去吃饭了一类的。我则是很尽职地做“狐仙”的太太,常常为自己贤妻良母的潜质感动不已。  
  可是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有一点不妙了:我开始把网络上的生活当作真正的生活却把现实的生活当作附属。想到这里我内心里突然紧张了起来,我因此刻意地增加了白天里的约会,减少了深夜上网的时间。也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徐。  
  徐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在一所大学学了两年专科的酒店管理,现在在一家星级酒店的音乐酒吧做领班。我是在一个白天随公司老总招待客户的时候发现的他,惊讶中流露出很自然的喜悦。后来我就常在白天去他那里听音乐,喝咖啡,也在他休息的时候和他聊聊天。聊着聊着就从少年时的时光聊到了大学里的岁月继而聊到了各人的情感去向。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说没有。他突然用很怜悯的眼神看了我一下,当时就让我很不舒服。他说:真的?是不是你高不成低不就啊?我无语。  
  我也是在这个时候才发现了一个我不太敢承认的事实:我似乎不再相信现实中的人倒宁愿相信网络中的一只叫“狐仙”的鬼!这很惊人!  
  那天晚上我又上网了,在“家”里又看见了狐仙的留言。他说老婆你怎么几天都没有回家了,你不理我了?你不会要抛弃我吧?你可不能这样啊!!!硕大无朋的几个叹号在屏幕上晃啊晃的,搞得我头晕脑胀。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开始思考“网络给我带来了什么”这样一个命题。我发现除了自己的时差不正常之外还有自己的心态和情感也都不太正常了。我在这段日子里喜欢长时间的守在网上,喜欢每半小时就刷新一次页面看是否有给我的回复,并且还巴不得每十分钟就刷新一次。我放弃了看电视看报纸放弃了和朋友煲电话粥,放弃了同学聚会,因为我突然开始害怕听周围很多人一起说话的嘈杂。甚至于当我一个人静坐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的双手有很强烈的敲键盘的冲动!  
  我知道我再不收兵就真的要全军覆没了。  
  我从第二天开始发誓不再去论坛,不再写网络小说,不再做网管。我开始逼迫自己在晚上睡觉白天精神,开始逼迫自己和常人一样习惯于面对面的交流而不是与屏幕之间的沟通,开始强制自己对网络的应用只限于查找资料和发电子邮件。我辞去了在网络公司的工作,开始和追求我的男生一起逛街,可是我不快乐。  
  因为我很悲哀地发现,只有在面对屏幕和一行行不断刷新的五颜六色的字的时候我才会感到由衷的快乐——我丧失了与人交往时最基本的快感!那天我面对我的电脑和黯淡的显示屏,几乎要大哭一场。  
  我疯狂地想念“狐仙”,我终于断定我是恋爱了,爱上了一个我不知道在现实中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好是坏的家伙。我甚至不知道他说过的话是真是假!  
  我不知道在我选择了消失的日子里他有没有想念我,有没有寻找我。但是我是真的开始抵触我的现实的生活:我只不过两天没有在上网的时候到社区去,就有种失魂落魄的感觉。而且那以后每当我看见“我的电脑”中“拨号网络”几个字的时候,我的心脏就会猛地收缩。我压抑着自己要回归网络的强烈的欲望,强制自己和几个形色品种各异的男生在炎热的暑假里东游西荡。那天,我和一个叫陈展的男生去逛商场,在三楼的女装部我看到了一条极为漂亮的裙子:黄绿的主色调,左侧采用不对称的方法印了一道花藤,大大小小的深黄与墨绿的叶子纠缠在一起,从肩部延伸到裙子下摆。相对柔软的布料与精巧的设计而言,价钱是合适的:245元,很到位的表示着这个品牌的档次。我好奇地翻过商标牌,却大吃一惊,原来,那个牌子竟然就叫“狐仙”,产地是香港!  
  我的防线在一瞬间崩溃。  
  看见我呆站在那条裙子前面,那个叫陈展的已经一厢情愿把我当作他女朋友的男孩子好心地问我:你喜欢?要不,就买下来?我带的钱够了。  
  我没有说话,拖着他转身就跑,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溃不成军。  
  因为我不得不承认,在我的世界里,早已接受并认定了网络的人与现实的鬼(虽然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网络的鬼与现实的人),很难很难改变。  
  直到今天,我都很无奈地生活在这个不正常的夹缝中,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到原来那个正常的我的世界里去。  
  而这种不正常的生活将继续下去,不知何时是一个尽头。 


    《永远的皇后星座》  
 
 
  一、1994秋·皇后星座 

  叶简和文翰曾是高中一年级的同班同学,但是叶简第一次走进文翰的记忆却是在高二文理分科后。那一天月亮很好,星星很亮。夜风干干净净的,里面夹杂一点浅浅的海腥味。叶简穿着一套深蓝色的校服套裙站在操场上,她的左手高高地擎着一本高中一年级的地理书,脑袋仰望着夜空。文翰是走近了才发现翻开的那一页是《九月星空图》。那时文翰站在叶简背后,叶简的长头发飘出淡淡的香味。 
  叶简!文翰叫一声,声音有点生涩。 
  叶简转过头来,看见是文翰就笑了。叶简说:文翰啊!快看,天上有W星座,是皇后星座啊! 
  文翰于是抬起头,看见了天上的那个巨大的W.文翰在心里笑了。但是脸上还是一本正经,他说:没有啊,我只看见一个M啊。 
  叶简愣了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文翰是在开玩笑,于是一张脸顷刻间就充满了愤怒的神气。可是看在文翰眼里,叶简的表情很生动。 
  那一年他们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心里还只有高考。在他们之间也只能维持着恰到好处的疏远,所以他们的友谊始终是在a nodding acquaintance (点头之交)的水平上。 

  二、1997夏·W形项链

    叶简和文翰在1996年8月同时收到了高考录取通知书。叶简考上了省艺术学院,如愿以偿去学油画;而文翰则考去了很远很远的西安,在一所名牌大学里学计算机。叶简在那个时候基本上忘记了文翰是谁,直到秋天的风把济南的空气吹凉。在一个有雾的晚上,叶简打开电子信箱,看到了文翰的信。文翰说:叶简,你还好吗? 
  那个晚上叶简没有回信,她穿着一身厚且暖的睡衣在宿舍的床上发了一晚的呆。她想:文翰给我写信呢,而文翰是个多么优秀的男生啊,他功课很好,样子也不错,难得又塌实肯干。而文翰的球是踢得很好的,并且校运会三千米年年拿冠军。在高中时代,这样的男孩子是很流行的。 
  叶简还记得同班的女生子悦就很喜欢文翰,子悦曾经说:在这所高中,能做我男朋友的就只有文翰一个人。 
  不过叶简心想子悦是有资格说这句话的,毕竟子悦人漂亮、学习好而且家境也好。其实叶简是有点自卑的。因为叶简并不像她自己想的那么一无是处:叶简的画在那所省重点高中恐怕没有人能比得过。在那里,只要叶简坐到画架前,她完全可以尊贵得像个公主——因为叶简可以让油画棒在她的手里跳舞。 
  不过叶简还是开始了和文翰的沟通。大概有近一年的时间,叶简和文翰书信往来,沟通得很愉快。所以,当文翰颇具文采的信寄来的时候,叶简就不以为奇了。文翰的信言简意赅。他说:不见佳人兮,思之东墙;愿偕汝兮,回故乡;与汝白头兮,地老天荒。 
  以后顺理成章的叶简就成为了文翰的女友。到97年夏天的时候叶简收到了文翰寄来的项链:仿白金的链子与W形状的坠子。文翰说:只要你看见它,就可以想起我的名字还有我们永远的皇后星座。 
  叶简于是成天价把那条漂亮的项链戴在脖子上,镶着小水钻的W形坠子在叶简白皙的脖颈上晃动,那是一种让人心动的美。 

  三、1998春·《永远的皇后星座》

    叶简在那以后就为文翰绾起了长发、穿起了长裙,并且热衷于钻研菜谱。叶简的菜做得实在难吃,但她依然乐此不疲。却害得很多人从此一见叶简轻颦浅笑手捧菜碟的样子就忙不迭地逃窜。 
  不过263天后他们还是分手了。分手的原因用叶简的话说就是:缘分到了,该分就分吧。毕竟叶简是个渴望被人宠的小女人,而文翰是个不习惯宠人的大男人。 
  叶简说:文翰,你知不知道直到今天我依然很喜欢你? 
  文翰说:我知道,我又何尝不是呢? 
  叶简笑了,文翰的声音通过几千里的电缆传过来时带着难以形容的疲惫。她轻轻挂上了电话,叶简没有说再见。 
  可是叶简知道,文翰留给她的,将是永远的记忆。 
  叶简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叶简没有哭。那天叶简把自己关在画室里一笔又一笔地堆积油彩。偶尔有同班同学来画室转一圈都会问叶简你忙什么哪?叶简就会用一句充满了文艺腔的话回答他,她说:我在缅怀我的初恋,它与皇后星座有关。 
  那天叶简不吃不喝仿佛要羽化成仙。到华灯初上的时候叶简的画终于收工了:暗蓝的夜空下有两辆自行车挨在一起,旁边的沙滩上一男一女两个高中生模样的人指着天空中巨大的W星座不知在说什么——整副画漂亮得就像一张情人卡。 
  叶简说,这副画就叫做《永远的皇后星座》。 

  四、2001春·西安

    叶简没有想到她会踏上西安的土地。当火车进站的时候她还有一点茫然无措。当她站在西安火车站的站台上时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她使劲踩了一脚脚下的地面,硬硬的和济南站没有什么不同。这个时候导师在一边催着说叶简你快点走啊!叶简才知道自己不是在梦里。 
  那一刻叶简有点兴奋,因为她想起了留在这个城市读研的文翰。叶简于是就咧嘴笑了。叶简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三十年代的地下工作者,悄悄地打入了敌人内部。 
  第二天晚上叶简就去了文翰读书的学校,当时叶简在心里说我只是来看一看,转一圈我就走——毕竟来文翰读书的学校看一看是那263天里叶简最大的心愿。可是叶简没有料到的是:她在那个傍晚、那个很大的校园里的一条普通的小路上遇上了文翰。 
  叶简在发现文翰的时候距文翰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了。走在文翰旁边的不知是不是他的导师。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聊得很投入。文翰没怎么变,仍然是那副从容的架势,样子比较帅。 
  叶简在走过文翰身边的时候大脑中一片空白,她只是感受到身边莫名其妙的花香还有心头上一扯一扯的柔柔的痛。 
  几秒钟的工夫,叶简就和文翰擦肩而过了。叶简没有回头,所以她并不知道文翰有没有注意到她,有没有在她背后用疑惑或者惊讶的目光注视她。当然也可能什么都没有,虽然叶简说自己幻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大约是文翰的声音,他说:叶简,是你么? 
  当叶简走出那个很宽阔的校门的时候,叶简觉得自己就像在演一出新版的《东京爱情故事》。 

  五、尾声

    那一晚在西安一家普通的旅店里,叶简又开始穿着厚且暖的睡衣缅怀她的初恋。三年的时间并不短,叶简已经参加了几次昔日同学的婚礼,但是依然没有忘记三年前的文翰。任何一个细节都可以让她想起大学二年级时的美好爱情,而关于文翰的眼泪三年了也仍未落下来。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响了。叶简很快就辨认出那是谁的声音。那个声音透出的疼爱是叶简在文翰那里所找不到的。那个声音说:叶简,今天怎么样,累不累? 
  叶简“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那是三年来叶简第一次哭,叶简哭得很难听。 
  电话那边的人却急了,他说叶简你别哭了,你回来吧,大不了选题咱不做了,你快回来,咱们结婚啊…… 
  那个夜晚叶简解下了戴了近四年的项链,褪色的坠子一晃一晃的却再也没有钩起叶简的回忆,叶简的初恋从此随泪痕淡化。 
  叶简后来就嫁给了电话那边的那个人。那人大叶简一岁,是住在叶简隔壁寝室的艺术美学研究生。登记的时候叶简24岁,但是她准备研究生毕业时再举行婚礼。 
  叶简后来又恢复了看星星的习惯,她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所以在我失恋那日她对我说:初恋是一个人永远难忘的记忆,但是一个人的幸福并不仅拴在初恋时的链子上。 
  这是叶简用三年的时间总结出的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我想。

 
    《让我为你许个愿吧》 
 
 
  (一)毫无疑问,我爱百诚! 
 
  离开百诚的日子里,我开始写日记。因为百诚走的时候我答应过他,我要把我看到的、感受到的生活写下来,只要我写了,他就会知道。所以,每天,我都会为我的百诚写下很多的文字。有的时候是在家里,有的时候是在海边。我固执地认为,只要我坐在海边写日记,我的百诚就一定会感受到海的气息。  
  我还坚信,他一定在天的那一边看着我。因为他爱我,所以他会庇佑我。他说过,他会感受着我的生命,他会为我祈祷,他说晨晨你一定会找到爱你的男孩子,你要好好地活着,只要你活着,我就能感受到生命。说完,他合上了眼。  
  我的百诚,全名叫付百诚,我们是大学同学。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他是文宣部长我是文宣干事。付百诚来自农村,家境贫寒。所以,当我们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所有人都说晨晨和付百诚不会有天长地久。可我不听。我毅然顶住了来自系里、家里甚至是好友们的斥责与劝诫,我告诉自己:当飞鸟与游鱼相爱,唯一的办法就是给游鱼一双翅膀,或者让飞鸟放弃飞翔。为了百诚,我什么都肯做。  
  可是,也是在这个时候,付百诚住进了医院——白血病,没有任何征兆地就来到了我们的头顶。几乎是在一夜之间,付百诚贫寒的家几乎是坍了天。  
  为了给百诚治病,他家值钱的东西被卖了个精光。可是这一切仍没有挽救百诚的生命。当他眼中最后的光亮熄灭,我的世界也在顷刻间失去了光彩!  
  当我在付百诚的葬礼上晕倒又醒来,百诚的父母拉住了我的双手。这对白发送黑发的苦命夫妻流着泪说:姑娘,你为我们家百诚做的一切我们都记着呢,端屎端尿的就是连真正的儿媳妇也不一定有这么好了啊。姑娘,我们付家没有这个福分迎你进门,就让老天爷保佑你,好人有好报吧!  
  说完话,两位老人相搀扶着走远。在那一刻,我真想质问付百诚:你就忍心扔下你的父母,忍心扔下我??!!可是我知道,这一切不是百诚的错。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有余。但是毫无疑问,我深爱着百诚,深爱!  

  (二)

    那个男孩,他的眼神中充满了绝望离开百诚的一年里,我没有再流很多的眼泪。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坐在屋子里,想象着我对面坐着我的百诚,我就告诉他我今天吃了什么饭,写了什么文章,里面有多少他的影子。于是,我喜欢上了和一团空气谈话。也恰是在这个时候,我在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走廊上认识了庄延。那天我去医院检查眼疾,他是那里的病人,他那年只有19岁。  
  第一眼看见庄延,我蓦地就一惊:我明知道他不是百诚,可是他和百诚有一样的眼睛,不大,却有神。如果不是他脸上属于高中生的稚嫩与单纯,我差点就要以为他是百诚的孪生兄弟。那天,他就很严肃,很落寞地坐在轮椅上,他的神情就象病重时的百诚。  
  那一次我们没有打招呼。我匆匆地上了三楼,直奔眼科,找到医生开始做检查。但是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才发现我始终忘不了一个少年的影子:他忧伤地、孤单地坐在轮椅上,眼望着楼下的行人。他的眼神中充满了绝望!  
  也是在那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几乎是在顷刻间就做出了我的决定:我要接近他,了解他。不管他得了什么病,我都希望他坚强地幸福地活下去。我真的、真的希望他的父母不要经受那种痛苦的折磨。简单点说,我真的不希望黄泉路上再出现一个付百诚!  
  也不希望有另一个晨晨在以后的日子里和空气对话。
  
  (三)庄延,你好!  

  第二天,我又去了医院。还是在那个窗口,在一排休息椅的旁边,那个男孩静静地坐在那里,就象一尊雕塑。  
  我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我也看着窗外,眼睛的余光注视着男孩的举动。但是一个小时过去了,周围的人走来走去,那男孩子竟然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一动不动,只有偶尔眨一下眼睛。  
  又过了很久,当我终于鼓足勇气要和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却把目光转向我,他用沙哑的声音问我:你,什么病?  
  我呆住了几秒钟,但是很快就恢复了镇定。我撒了一个谎,我说:白血病。  
  在我意料之中的,他的目光颤抖了一下。他说:我以为我就够倒霉的了,没想到你的病更厉害。  
  我笑了。我问他:你是什么病呢?不会是骨折吧?  
  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我说了你也听不懂,反正就是一种挺麻烦的病,手术成功机率是40%.成功了就可以站起来,失败了就是植物人。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有一道模糊的光线,象流星一样划过去,晶莹如泪。  
  我的心猛地收缩了一下:多么熟悉的眼神啊!那个时候,我的百诚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说:晨晨,我不治病了,咱们回去吧。我气急了,狠狠地咬他的胳膊。我说付百诚你还是不是个男人?是男人就要坚强!他抚摩着我留给他的牙印,眼睛里的绝望和泪水混合在一起。他说晨晨我想活啊,可是你知道我已经没有希望了。家里最后的东西也卖了,我已经快把家里人和你都拖垮了啊!  
  那一刻,我正视付百诚。我说:付百诚你记住,我是不可能垮的!我还很年轻,你也年轻。我好不容易说服爸妈让我嫁给你,你不能说走就走!!  
  这样,百诚艰难地又支撑了三个月,在一个黄昏,他的生命悄然远逝。  
  我克制着强烈的心痛的感觉,问身边的这个男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庄延,你呢?  
  我说:叫我晨晨吧。  
  他说:晨晨,你好。  
  我说:庄延,你好。  

  (四)

    我会为你许愿那天以后我就常去医院,庄延会在花园里的亭子下面等我。他喜欢问我关于生命的话题,渐渐地,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象是一个哲学家。  
  比如说,他问我:晨晨,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着?  
  我说:那是因为世界需要他活着。比如地球的存在是因为人类需要,汽车的存在是因为乘客需要,草原的存在是因为马儿需要,而人的存在,是因为爱他的人需要。爸妈需要我活着,所以不管多么艰难,我都要活着。  
  他深深地看我一眼:我多么希望你能永远活着。  
  我笑了。我说庄延;我不可能永远活着,但是只要我们尽力了。我们就可以尽量延长生命。  
  他问:你害怕死亡么?他问这话的时候我又仿佛看见了百诚,又想起了我当年回答百诚的话。  
  我说:我怕,非常非常怕。每当我想到有那么一天,当我合上眼,再也睁不开,我就非常害怕。我想,到那个时候,我什么都看不见了,什么都不知道了,什么都与我无关了。意识消失了,只给别人留下了痛苦和伤心。可是,我也知道,只要争取过,才有活的机会,可是如果你不争取,你就只有死!  
  可是,有的时候活着比死更难受。他说。  
  不,你错了。我看着庄延的眼睛:庄延,我知道你正在犹豫是不是要手术。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看法,我希望你去,因为你不试就永远没有赢的可能。  
  庄延愣了。我模糊的视线告诉我他的表情里有震惊,有愕然,也有感激。  
  最后,我告诉他:庄延,我会为你祈祷,为你许愿。但是你要知道,你没有权利放弃,因为你不能放弃任何哪怕是卑微的生命!  
  那天晚上我又写日记了。我告诉百诚,我正在帮一个濒临绝望的男孩子挽救生命。我说百诚你知道么,在医院的日子里我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真正的医者其实就是患者本身。因为,想死的,你拦不住;不想死的,自然会努力地活着。  
  就象我,我畏惧死亡,向往存在。我可以承认我的怯懦,但决不放弃我卑微的生命!  

  (五)

    希望你也活下去看得出从那天以后庄延就和复健治疗较上劲了。他向我展示了他视若珍宝的10号球衣、象棋比赛的冠军奖杯还有他心爱的黑管。他说,晨晨,如果我成了植物人,这些就都没有用了。他微笑着看着我:但是你放心,我一定要争取生存的机会,因为我要看着你活着,我们都要活着。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我展开,密密麻麻的都是字。  
  上面写着:白血病,俗称“血癌”,是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血液病,其自然病程只有三个月。发病初与感冒相似,感染,以口腔炎最常见。常见齿龈出血、皮肤瘀点或斑。西医对本病的主要治疗手段,是联合化疗。但是本病死亡率高,预后较差,经化疗后急淋缓解率可达80%-90%以上,但仅少数能生存至5年以上。现代医学对白血病的研究和治疗近年来有很大进展,其中骨髓移植能够使部分病人得到根治。但是必须具备3个条件,1、要有合适骨髓提供者,2、要在合适的病况下,3、治疗费用昂贵。(一般在20万元-60万元之间)。完全缓解的表现为:①临床症状消失,无贫血、出血、感染及白血病细胞浸润表现。②血像:血红蛋白高于100g/L(10g/dl),白细胞数正常或稍低,分类无不成熟细胞,血小板高于100×10的9次方/L(10万/mm3)。③骨髓象正常,无白血病细胞……  
  我惊讶地阅读着纸上的文字:庄延,你从哪里知道这些的?  
  他得意地笑了:我托朋友查的。  
  我看着他年轻的脸,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从内心深处缓缓地涌上来。我发自内心的对庄延说:谢谢你,真的谢谢。  
  他再次欣慰地笑了:晨晨,我该谢谢你。从我认识你到现在,有一个多月了吧?是你告诉我要珍视生命的,是你告诉我珍视机会的。所以现在的我和以前不一样了,我现在知道珍惜自己的和别人的生命,我希望每一个好人都能活下去,能看见这么蓝的海。  
  沿着他的视线,我的目光也飞到了窗外。那里,有一片湛蓝的海,是我们从小到大都依恋着的地方。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一首歌唱:大海,是我故乡。  
  我听见庄延在我的耳边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晨晨,我快要动手术了。我多么希望活着啊,多么希望你也活下去…… 
 
  (六)因为我要娶你! 
 
  庄延上手术台的那天天气很好。一大早,作完体检的他就精神特别好。他问我说晨晨你会做骨髓移植么?我告诉他我还在找相同配对的骨髓。他沉默了。良久,他说晨晨你一定会撑到那个时候的,我相信你。他说我知道你是个坚强的人,你不会放弃任何的希望。他还说晨晨等我手术成功了我就去捐献骨髓,说不定帮得上你的那个人就是我啊。最后,他说晨晨我会尽全力挽留你,因为总有一天我要娶你!  
  他的郑重的神情让我心痛,真的。  
  下午一点钟,庄延进了手术室。我一直在手术室不远处的走廊上走来走去,看着庄延的父母焦急而沉重地坐在那里。在此后的十个小时里,我都在不停地为庄延祈祷。我说庄延你一定要活下去,老天你若有眼,请一定救救庄延啊。他还那么年轻,他的理想还没有实现。他希望成为优秀的球员优秀的棋手优秀的黑管演奏者,他希望所有善良的人都活着,你不能摧毁一个19岁男孩真诚的愿望啊!!  
  我不知道上天有没有听到我的祈祷,但是我知道,当十个小时以后,当医生从手术室里走出,当他如释重负满脸微笑地点头,我的全部神经在一瞬间放松,几近瘫软。  
  庄延赢了。他终于赢得了他的生命,不知何时,我的眼泪悄悄地涌出。  

  (七)

    让我为你许个愿吧据说庄延手术后的恢复情况很好,医生说,最多半年,庄延就可以跑跳自如。又据说庄延在恢复后一直在努力地找我,找一个大他两岁别人唤做晨晨的女孩子。他向每一个血液科的大夫询问,结果自然是失望。他也去过无数次我喜欢去的海滩,但是那里有老人有小孩却独独没有他记忆中的那个总是喜欢用迷离的目光看着他的长头发的晨晨。  
  我又开始给百诚写日记了。我知道自己的字迹歪歪扭扭的一定很不成样子。但是我很想告诉百诚,我是多么的爱他,多么希望所有如他一样不幸的人都能战胜疾病,重新过上幸福的日子。多么希望,在这个世界上,不论皮肤的颜色,不论国界的阻隔,不论多少的隔膜,就让所有善良的人都健康地活着,让所有相爱的人都能够彼此守侯。  
  我还告诉他,我去血液中心捐献了骨髓,去我常去的医院捐献了我未来遗体上有用的器官。我不在乎我离开世界的时候躯体是否完整,因为我相信,我的生命正在新的躯体上延伸,更多的白发人不必再送黑发人,更多的家庭因为我的捐赠而拥有了失而复得的团圆。只有这样的死亡才是最体面的死亡!  
  最后一次得到有关庄延的消息是在高考以后,他回医院复诊。听人说他报考了医学院,我很开心。我在心里说,庄延,让我为你许个愿吧!希望你能在以后漫长的路上寻找到你真正的幸福与你真的爱人,而不是这个叫晨晨的女孩。  
  庄延不知道,这个叫晨晨的女孩有很重的眼疾,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康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失明。  
  他也不知道,对他的援助是因为这个女孩深深地爱着一个叫付百诚的男孩,她全部的愿望,就是用微薄的力量告诉每一个人,健康与生命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就象爱情一样宝贵。 


    《遇上那个与你一模一样的人》 
 
 
    遇上那个与你一模一样的人,他穿白的衬衫,没有褶子。
    他站在102路电车的终点站,眼睛也喜欢看着与电车来的地方相反的方向。身上没有烟味,干干净净的,也戴眼镜,连长相都相似,鼻梁高高的,皮肤的颜色是浅浅的粟色。
    夏天,我穿白的上衣蓝的裙,很多人都说这样的打扮很乖。
    其实我知道,那是因为,那个时候,你喜欢我纯净如水的打扮。
    那么他呢,他会不会因为我这样的打扮,而给我,哪怕一两秒钟的短暂注视?
    再或者,我这样想,他是你么?
    如果不是,为什么,一举手、一投足,都像?
    这样,我开始每天都乘坐102路电车。
    
    夜晚,在“洛可可”的音乐里,我一个人吃卤肉饭。
    那个时候,你很喜欢在这家名字怪怪的店里吃卤肉饭。那么大的一碗,有卤蛋、米饭、肉沫,有酸酸的黄瓜片。你吃饭的时候喜欢先吃一部分米饭,挖一个洞,把卤蛋埋进去,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吃。
    我笑你像偷东西的小耗子,你却很认真地给我讲洛可可的由来。讲十八世纪欧洲宫廷的繁华,讲洛可可画家笔下的纤巧、华丽,讲那些画里女人闪光的皮肤和流畅的线条。
    你讲话的时候目光很真诚,一点都不世俗。在你眼里,艺术就是艺术。在艺术面前,只有观赏者眼睛的庸俗,而没有,作品的庸俗。
    所以,为了你,我在大四那年报考了艺术学研究生。从此,那些一笔笔油彩累积出的天空、森林、裙裾甚或玛哈裸露着的女人体,都像盛装的水晶,在暗夜的空里闪光。
    
    我又看见了那个像你一样的男人,他还是站在102路电车的终点站,手里捧了很多文件夹。我听张信哲的歌:假如,有一天,你遇到了跟他长的一模一样的人,他真的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宽容,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我远远地看着他,上车的时候他的手肘碰到了我。“对不起!”他说。
    呵,终于有点不一样了,他的声音,有一点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没有你的声音好听。
    可是,我还是喜欢看他呵,我站在他身后,就象曾经在校园里很多很多次偷偷看你的那样。
    那时候,你身上有油彩的味道。而我身上,永远是干净的“奇迹”——你是学美术的人里面极少数喜欢穿白衬衣的男人中的一个,而我,是学英文的人里面极少数热爱美术的女子中的一个。
    
    “洛可可”的老板像个寂寞的男人,他喜欢在自己的店里走来走去。有的时候,他会坐到我身边,不问我为什么一个人来,也不问为什么再没有人陪。对他来说,感情是种真正的私密,就像那种包裹在华服里的缠绵的流苏。他只是,和我聊一点与美术、音乐相关的话题。他喜欢《新世界交响曲》,我从此知道。
    那时候我知道,你也喜欢《新世界交响曲》。喜欢闪光的一切,喜欢在每一个早晨看绿叶上光影的变化,喜欢从清晨到黄昏,为同一片叶子画很多张画。后来知道,莫奈就是这样,唯美的人都喜欢追求简单而又繁复的印象。
    老板问我是不是想要来一杯他自己配置的酒,名字同样怪怪的,叫做“泉”。我问他是不是学过美术,他说是的。
    他的表情里,有一点点的沉痛。
    那样的沉痛,就像是曾经爱过的人,遭遇到了泡沫一样的消失。
    
    那个和你一模一样的男人下车了,我注意到了他下车的那一站是市政府站。电车遇上了红灯,在等待绿灯的时候我看着他走上天桥,从这一端走到那一端。然后,从我的视野里消失。
    这样,从开始到现在,我每天都看着他,知道他在早上7点会出现在102终点站,在7点40分会在市政府下车,然后,他会穿过熙熙攘攘的天桥,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这样看着他,到今天,一共有147天,除去周末,风雨无阻。
    他从来不知道我在看他,他总是上车的时候轻轻刷他的公交卡,下车的时候用他淡淡南方味道的普通话问前面的人“请问你下车吗”,他的衬衣总是雪白,总是没有褶子。我猜,在他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女人每天为他浆洗熨烫出一份平整、洁净、干练。
    就像那个时候,我为你做的那样。
    
    最后一次去“洛可可”的时候,老板送了我一大杯“泉”,那是一种蓝色的液体,上面有一层透明的柠檬味道的果汁。最后的这一次,我告诉他我要走了,去另一个城市,那里有一家美术出版社需要一名美术编辑。
    他也终于告诉我,这么久以来,是因为我太像太像他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是因为那个女孩子喜欢安格尔学院派的细腻与温柔,于是从此,他就变成了一个细腻而温柔的男人。从此,在他的“洛可可”里就有了一款叫做“泉”的酒水。
    虽然,后来那个女孩子去了日本,去了那个有浮世绘的国度,不再回来。但他的“洛可可”和他的“泉”,都在这个城市为她保留。
    直到认识了我,他就希望,我喜欢“泉”,就像他的她一样喜欢。
    原来,我们彼此,都是因为另一个人而觉得了对方种种的好。也都知道:爱过的人,即便是离开了,这一生都无法真的忘却了。
    可是,除了这样,我们还能够怎样呢?当岁月的红颜老去,当蒙娜丽莎的面容开始变得班驳,当我们不得不为了生存选择远离——除了怀念,我们还能够怎样呢?
    
    最后一次看到那个与你一样喜欢穿白衬衫的男人,是周五的早晨。过了这个早晨,我将去很远很远的城市从事外文美术著作的翻译工作。
    因此,那个早晨,我第一次,和那个男人打招呼,我说:“你好。”
    他温和地看着我,一点都不惊讶。他说:“你好,每天早晨都会看到你。”他微笑着,他的笑容和你一样,他眨眼的时候,睫毛居然也会跳。
    他说:“你喜欢穿白衣服,蓝裙子。可是,我觉得你穿黑白灰的衣服会更好看。你不知道,在你的身上有一种普通女孩子没有的气质。”
    他的声音平静目光真诚,他说:“我常常在下车后回头看,可以看到你目光看着远方的样子。你很少笑,我猜,你不快乐。”
    他又说:“为什么要不快乐呢?你不知道,我的一个好朋友刚刚死去,才26岁,车祸。那辆车上还有他未来的岳父岳母以及女朋友。除了他的女朋友,其他人都死了。那个女孩子,抢救了三天,活下来了,只是,从此不能再走路了。”
    他还说:“只要活着,这就很美好了。真的,有的时候我想,生命很快就消失了呢,就像我的那个朋友,在他死前的两个小时我还和他一起开玩笑,可是两个小时之后,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最后他说:“所以,不要再用这样落寞的表情看世界吧。虽然我只有一份折合每天30元报酬的工作,可是你看,我们还可以走来走去,到任何一个我们想去的地方,享受生活或者凭吊任何一个已经不在了的生命。所以,我们应该对生活感恩。”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着两个和你很像的男人。一个样子像你,另一个内心像你。我在这个孤独的城市里,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一份月薪不菲的工作,有一个温暖的小巢,有一个和你一点都不像的男人,他对我很好。
    但是,我想,我会永远记得你。记得那些灿烂的百合一样的岁月,那些与油彩有关的年代。记得你的白衬衣、卤肉饭、粟色的皮肤,还有你笑的时候睫毛会跳。
    因为我知道,那个陌生的如你一样面容的男人说的对:因为我们还活着,一切都还有开始的可能,所以,我们要对生活感恩。
    我想,尽管你离开着这个世界,尽管你无法再在我身边,可是,只要我记得你,只要我替你活得快乐、活得好,你也会快乐。
    因为,我们是相爱的呵,因为任何一对爱着的恋人都不希望自己走后另一个生活得不够好。因为,我会在这个城市,在这一生余下的日子里用那些灿烂的油彩、闪光的画来凭吊你。
    我会因你而固守在艺术的世界里,就像“洛可可”的老板那样。
    只要,我在艺术的殿堂里粲然前行,我就知道,我已经在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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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17 发表 | 本章责编:admin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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