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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怎能是一种罪过    文 / 叶萱

    《太阳和月亮在天平的两端》
 
    ⑴
    近来,我总是像活在梦里一样。
    总是梦见一个10岁的小男孩和一个10岁的小女孩在一座老房子前面争执:太阳与月亮能不能见面?
    小男孩说:太阳出门的时候月亮就回家!
    小女孩说:太阳出门的时候月亮没回家!
    他们越吵越凶,小女孩敲小男孩的脑袋,小男孩抓住小女孩的辫子。
    小女孩吃不住痛,大声叫:许申我记住你啦,你不松手我让我爷爷揍你!
    小男孩也憋红了脸:有爷爷有什么了不起?我让我姥爷揍你!我也记住你啦,刘若若!
    那么,太阳出门的时候,月亮有没有回家?
    
    ⑵
    这场争论我们持续了8年。8年的时间,一场抗战都结束了,可我们,只是换了个地方,然后继续。
    因为一场高考之后,他在上海,我在济南。
    四年本科,他学的专业叫“高分子材料”,他写信来说:复杂了你也听不懂,简单地说,就是塑料。
    我恍然大悟。
    而我学的专业,被他说来就是“老土”:刘若若,没有文学,人会不会死掉?
    他寄来几张照片,是外滩流光溢彩的晚上。
    在他旁边,有个紧挨着他的姑娘。
    
    ⑶
    国庆放假,他没有回家。他妈跑来我家抱怨:儿当不由娘!你看看放假也不回来,说是和同学去苏州。寄张照片回来,照片和人能一样?
    她小心翼翼从信封里取出那张和我手中一模一样的照片,我爸很郑重地戴上花镜接过来看:这个姑娘是申申的女朋友?
    他妈笑了:他没说,你看怎么样?
    她热切地看着我爸,我爸又很郑重地点点头:不错,像是好人家的姑娘,看上去很端庄。
    我面无表情回我自己的房间,我给许申发电子邮件。我问他:照片上的姑娘,我该不该叫她一声嫂子?
    第二天,许申的信一早就到:若若,你脑袋里面都装着些什么?和你说过多少遍,不要总是用你腌臜的思想思考问题。
    在信的末尾,我检查了很多遍,连署名都没有,更别提一声“生日快乐”。他忘记了,今天,10月4日,是我19岁的生日。
    是的,我是10月里敏感的天秤。我优柔寡断,但崇尚公平,我改宸岣弧⒌椅薹ㄔ卤蝗艘磐?
    
    ⑷
    大四考研,我像疯了一样地复习。我早晨五点半起床,六点去小树林里晨读。晚上11点熄灯,12点时我还蹲在走廊上背政治经济学。
    我做遍了我所能买到的考试书店里全部的英语卷子,政治模拟我考71分。我在心里向全世界宣告:我,刘若若,我要考华师大的研究生!
    ——我要去上海!
    
    ⑸
    3月,许申有信到,说他可能会留校。两天后,我的复试通知也到了。
    4月,我悄悄地收拾行装去上海复试,但我没有告诉许申我去上海的消息,因为复试仍有悬念。
    7月,我终于如愿以偿。
    8月的暑假,许申没有回家。他在上海,他说他很忙。
    9月,我去华师报道。那天校园里很嘈杂,走来走去都看见大二新生在军训。路上有人唤我一声老师,然后问我去第三宿舍怎么走,我看了看自己,我有那么老么?
    
    ⑹
    可是,在许申假期里提到的租屋里我没有见到他。房东是个阿姨,她只能很勉强地说几句带着浓重上海口音的普通话:那个房客?他退房了。
    偌大的上海,我找不到一个叫做许申的人。
    于是我走遍了许申可能出现的全部地方,包括他提到过的他们学校的食堂、学校对面的店、淮海路、襄阳路,甚至是他曾经住过的学生公寓。
    我依然没有他的消息,然而我很仔细地踏在他提起过的草坪上,颤动的叶子,抖落一点零散的夕阳。
    我坐在那块草坪上,我想象着如果他这个时候看见我会怎样?
    我猜他还会揪住我的辫子,他总是喜欢这样。他会穿有浅色格子的衬衣,米白的裤子,头发很短,胡子刮得很干净。他会很惊讶:若若,是你吗?你怎么会来上海?!
    我这样想着,我觉得很快乐。我想,所谓快乐,就是你在你喜欢的人曾经走过的地方,想象他看见你时的模样。
    
    ⑺
    我是在9月中才收到了他的信,他语气欢快:若若,我没有留校,北京一家公司的薪水很诱人。若若,北京离济南很近哦!
    该死的许申!我恶狠狠地在心里骂。
    终于又开始若有若无地通信。他听说我在华师,很是莫名惊诧了一阵子:若若,你怎么会跑去上海?
    我回信:我来上海,找我生命中至关重要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的时候,与我同宿舍的沫儿说:若若,你真是天生的天秤。你宁肯用青春做赌注,去赌一句暗示,都不愿说一句“我爱你”。
    我无言以对。
    我知道沫儿没有说错:我爱许申,可是我怯懦也矜持。我每天都在想我要如何去提点许申,想让他知道,太阳的第一缕光出来的时候,月亮还有隐约的影子在天上,它们会遇见,会说你好,然后彼此相爱。
    
    ⑻
    晚上,我从淮海路坐94路车回学校。在那趟车上,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叫沈峰。他和我一样,是在校一年级的研究生。
    他是诚恳的巨蟹,他学现当代文学,研究当代诗歌。他比我大两岁,目光沉稳、不吸烟不喝酒,是符合我标准的好男人。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像我这样的,读书读到研究生,不算丑、想结婚的女子,我们要找多久才可以找到一个符合我们标准的又想要娶我们的男人。
    沈峰是一个,而许申,我不知道这么多年了他有没有听懂我说的每一句话。
    九月,在北京有一场学术研讨会,导师带我去参加。临行前我对自己说,去了北京我就要问问许申他是否爱我?若他爱我我就要嫁他,若他不爱我,我也不能等了。一个25岁的女子,还能等多久?
    
    ⑼
    到北京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许申打电话。
    是公司里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很好听的小姐:“许先生去上海参加展销会了,小姐有什么事可以由我转达吗?”
    他去上海了?我愣了。听筒从我手心里滑下,黏黏腻腻的,街上的风凝固着不肯有丝毫的流动。
    我呆住了:我从济南走到上海,等他的一个答案,可是他来了北京。等到我为了这最后一次回答的机会一路赶到北京的时候,他却又去了上海?为什么有那么多机会都像流沙一样流走?
    为什么,当太阳的第一缕光终于要出现的时候他却总是隐去了他的身影?是不是,真的是太阳与月亮永远都见不到?
    于是,我只有对我自己说,我给过自己机会,只是有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告诉我:我和许申,我们是永远无法交汇的光线,我们的光源在不同的方向。
    
    ⑽
    次年9月,我和沈峰订婚。
    我将要26岁了。我等许申等了十六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六年?
    订婚那天我给他发了卡片,第二天,他的回执在我的信箱里安静地栖息。
    他说:若若,我等了你这么多年,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呵呵别笑,从此以后,你当我是大哥就好,而我当你是我的小妹。
    他还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对自己说生日快乐。
    他的生日,是9月26日。
    是的。你没有看错,我们是9月26日与10月4日的两个天秤,我们就像是太阳与月亮一样,温柔地停靠在天秤的两端,一个在西,一个在东。
    在我等待他的日子里,缘分为他也安排了同样的等待。
    这样的安排注定了,我们16年的等待注定只是一场邂逅。
    是注定的,所以,不可以哭。      
 
    《猫咪Adah和我的爱情》  

    
    1、Adah是只爱情猫
    四月,我失恋了。祸不单行的是我大学时代最要好的女友Adah也要离开我出国去了——她将要在23岁这年嫁给一个英国男人,据说,那是一个真正的绅士。
    临行之前的那个晚上,她抛开她的洋鬼子未婚夫跑到我租的屋子里来。她还是象以前那样擂我的门,透过“猫眼”我看到她左手拎一只小小的白色的篮子,右手拿一瓶红酒。“嗨,宝贝儿!”她在门外大声喊我:“为我饯行吧!”
    我打开门,看她拖着那身尼泊尔风味的裙子走了进来。她的脸上还化着妆,带着闪粉的蓝色眼影在灯光里一点一点地闪烁。我注视着她,看她从容地在沙发上寻找到舒适的位置,然后把那只篮子放到地上,轻轻拍了拍。
    “艾达,出来吧!”她冲那只篮子喊。顷刻间,一只白色的波斯猫呼啸着冲了出来,吓了我一大跳!
    “这就是我的艾达,它的名字写法和我的一样。”她看着我的眼睛:“我出国后,它就拜托你了。”她微微地笑着,一只手摸我的头发:“宝贝儿,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等我走了,和这只猫一起快乐地生活下去,不要让自己显得孤独。”
    说话的时候她的眼中泛着母性的光芒,让我突然间有哭的欲望。然而在我的眼泪将要产生之前,她站起身,拖着她的裙子,优雅地拍了拍手,灿烂地笑着看我:“我们一起喝点酒吧,给我一点祝福——我就要嫁人了呢!”
    就这样,在那个月光温和的晚上,我和Adah,就象大学时无数个晚上一样,斜倚在阳台的栏杆上,随心所欲地聊天。我们的手里,红酒闪烁着象宝石一样的光泽。
    那个晚上我说了很多话,也痛哭流涕地缅怀了自己的爱情。后来,我醉了。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Adah走了。
    在枕边有Adah的字条,她的字还是那么漂亮:亲爱的,我走了,在凌晨5点28分。以后,关于我的记忆就让它渐渐淡掉吧。换上关于猫咪Adah的故事——你要知道,这是一只爱情猫。有它在,你会拥有新的爱情。
    我笑了,正午的阳光倾泻在我的被子上,我抬起头,那只叫做Adah的猫正蹲在我对面,它的表情很温柔。
    看见我看它,Adah慢条斯理地踱到我面前。然后,它极为夸张地在我的被子上——留下了一滩猫尿!
    我旋即晕倒!
    
    2、没有指甲的猫
    认识唐烨的时候Adah已经成为了我家里的正式成员——虽然我们共处的时间不多,但是感情很不错。它喜欢将爪子上的小钩子很好地利用起来,把我的床单、椅垫抓的面目全非。它喜欢把自己的前爪固定在两个点上,然后伸一个懒腰,惬意又舒适。
    我无法阻止它的这种行为,因为我根本没有时间训导它:我像很多的白领一样,早出晚归,极度热爱价值在薪水两倍的加班费。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坐在写字间里,冲一杯浓浓的麦斯威尔,在奋笔急书之余仿佛看见我的疲劳转化成那条“蜜雪儿”的白色裙子还有那瓶Lancome的香水。
    常常地,在加班的时候我会想到Adah小姐的碗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剩粮,而不是自己多么凄惨收场的爱情。所以,我真切地感激那个已经做了新娘的女子Adah。感谢她为我做的一切。
    然而后来,就象她说的那样,在有爱情猫Adah的日子里我有了新的爱情——在一个普通的晚上,我认识了唐烨。
    认识的原因很简单:我们在同一间写字楼,我在16楼的广告公司,他在18楼的律师事物所。认识的地方流于上班族的最大众化场所:电梯。
    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极度俗套、极度没有创意的故事。
    也包括后来的进展——我们恋爱了。
    恋爱后才知道唐烨不喜欢Adah,当他见到Adah的爪子把我家里漂亮的桌布扯出了很多毛球的时候,他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这不该是一个你这样的女孩子的家。”他这样肯定地说。
    “可是这只猫是我最好的朋友送给我的,我喜欢这只猫,它是我的同居密友,它叫Adah,它可以让我不孤独。”我解释。
    他很认真地想了想,很郑重其事地回答我:“你可以剪掉它的指甲。”
    看见我迷茫的目光,他也解释:“小的时候我们家里也有养猫,我妈叫它‘花花’。它常常把我家的壁纸抓得乱七八糟,所以我妈就常常给它修指甲。没有了指甲,它就不会抓乱东西了。”
    “它不会疼么?”我问唐烨。
    “当然不会,你剪指甲的时候疼么?”唐烨耐心地用自己的手做示范:“就这样,看见了么?轻轻地,趁它睡着的时候,不要剪到根部……”
    就这样,从那天开始,猫咪Adah失去了它的指甲。
    果然,从那以后,它再也没有抓坏我家漂亮的桌布——它不再有这个能力了。
    可是,我想起了那个叫做《老虎拜师》的传说:学成后的老虎想要吃他的猫师傅,可是猫会爬树,老虎不会,所以猫逃过了一劫。
    那个时候,外婆告诉我:猫是聪明的,所以留了一手。
    可是我想,我的Adah没有了指甲,它怎么爬树?
    只好安慰自己:还好,城市里的Adah见不到老虎,也就不必爬树了。
    
    3、做个最“规矩”的女友    
    和唐烨的爱情改变了我。
    唐烨喜欢我穿布衣长裙,虽然不至于是办公室里的职业套装,但是也决不允许我穿自己喜欢的那种Lee的牛仔裤和那种印着抽象派美女头像的文化衫。
    “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没有女孩味?”他的理由似乎是很充足。
    于是我第一次到“江南布衣”、“鱼”那样的店里,看见那些温婉的衣裳,目瞪口呆。
    后来再见唐烨,我就穿着一件绛红色领口绣花的七分袖纯棉衬衣,散着我的长发。果然,唐烨很满意。“萱,”他赞扬地看着我:“你真漂亮。”
    从那以后,我开始穿很女性化的衣裳,长而直的发,有种伪淑女的味道。
    唐烨也不喜欢我看那些单纯的时装杂志:“女孩子,总要内外兼具。”他拍着手里的书,是一套李泽厚的《美学三书》。
    老实说我在艺术学院设计系读本科的时候不是没有学过美学,但是一个学法律的男人逼他的女友接触像《美的历程》那样的东西,总是很让人惊讶的。
    可是我还是乖乖地开始了对美学的第二次学习:从北魏的塑像之写意到唐朝的壁画之大气——为了唐烨,我开始学习做一个丰富的乖女孩。
    唐烨也不许我再和同事一起去“梦想”那样的酒吧,他说那里的环境很吵,女孩子打扮得奇形怪状,是没有安全感的地方。
    其实唐烨是有偏见的:一群做广告的人大多思维灵活,他们常常去可以开发思想的地方——风景区有风景区的美丽,酒吧也有酒吧的刺激。可是既然唐烨不喜欢,我也就没有再去。虽然有的时候很怀念那里的释放感和那种叫做“绿衣天使”的薄荷酒,但是为了唐烨,我割舍了这种怀念。
    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很伟大。
    后来有一天我在回家后看见了Adah在桌子下面沉思,它的眼睛里有深邃的光。看见我后它忧郁地叫了一声,然后伸出它的前爪,努力地但徒劳地想要抓住我新换的桌布。
    再一次的失败后它变得颓唐:我想它始终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舒适地伸懒腰。它不知道,它已经没有了可以抓住桌布的指甲。
    这个时候唐烨又打电话来了:“萱,陪我去应酬一下吧。”他的语气有一点点恳求,但是更多的是要求。我答应了。
    我穿上了很长的裙子,化上淡淡的妆:绿色的眼影唐烨不许我用,他说那样太妖冶。他喜欢我用银白、粉红或者是浅褐色,都是规矩的颜色。所以我用最“规矩”的彩妆打扮好自己,按照最规矩的方式去他那里,做一个最规矩的女友,接受很多陌生人最规矩的恭维。
    他们说:叶小姐将来一定是贤妻良母。
    我心里想:鬼才信!
    
    4、和猫咪Adah一起思考    
    那个晚上我回去得很晚,但是我发现Adah还是没有睡觉。它还是蹲在我的桌子下面,执着地看着那个在它能力之外的桌布。桌布很完整:可见Adah真的是对它无能为力了。
    那个晚上Adah始终没有睡,因为我只要醒来就会看见它雕塑一样的身影——我从来不知道它是一只这么爱思考的猫。
    清晨我醒来,看见Adah像刚来那天一样蹲在我面前的被子上,那样迷惑地看着我。我的《美的历程》被它在夜里抓到了地上,封面不幸地扯了一个口子。我的长裙也从衣架上落了下来,不用问也是Adah夜里的杰作。我能理解这些事情的发生,因为我知道Adah只是想知道一些关于指甲的问题。我说过,它是一只爱思考的猫。
    也是那个早晨唐烨打电话来,他说他要去深圳一段时间:“萱,自己要多保重,注意身体,不要太辛苦。晚上不要加班了,一个人回家不安全。”他像一个做了父亲的人一样唠叨:“还有啊,别忘了给Adah剪指甲。”真佩服他,在惦记我的同时还惦记着一只猫的指甲。
    其实,后来我想,他惦记的,是一种叫做“规则”的东西。他的规则、他给我的规则、还有我们给猫的规则。
    那个星期里我每天都会和唐烨通电话,也没有忘记在Adah睡着时给它剪指甲。可是我也发现Adah的眼睛里渐渐没有了那种灵气,它开始沉闷,渐渐憔悴。
    它并不快乐。有点象我——虽然我有爱情的滋润,很幸福,但是也不快乐。
    幸福和快乐是两码事。
    Adah就这样继续着它迷茫的生活,一个星期过去了,唐烨没有回来。我居然渐渐习惯没有他的日子,因为我发现没有人能再给我束缚。
    下班的时候同事们又约我去“梦想”,我刚要推辞,策划部的Daisy说话了:“叶子,千万别告诉我你又不能去!”她仔细认真地盯着我的眼睛:“你为了唐烨连自己都不要了,可悲不可悲啊?”
    看见我的愕然,她继续义愤填膺:“爱情是默契地改变生活,这种改变是在彼此的融合中产生的,不是你或者他可以强迫的。你啊,连最原始的活力都没有了,你看看你做的设计,多么呆板……”
    渐渐地再听不到Daisy的声音,我头胀得厉害。
    但是我不能否认:她说的是对的。
    因为唐烨要的是一个他理想中的完美妻子,我不是,所以他用他的标准与规则来塑造我。他忘了,我做的是广告,我只有23岁,而且我本就不是一个想要做贤妻良母的人。
    为了爱情,我连自我都失去了,现在想想,是不是有点不值啊?
    那天我一个人在沉思中回了家,我想,我的表情,应该类似于Adah。
    
    5、一只我所尊敬的猫
    Adah失踪了!我想,是因为它对我的失望。
    因为它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它不再拥有指甲——在我为Adah剪指甲的时候它醒了。它的眼睛里闪过一线恍然大悟的光芒,于是,它成为了一只知道一切谜底的猫。
    然后,它逃亡了。
    而唐烨,从深圳回来了。
    看见我家里不再有猫,他有一点点惊愕。然后是一种释然——他本来就不喜欢这类动物。
    可是他还要安慰表情看上去很落魄很伤怀的我:“萱,没有关系,你要相信它会有更好的生活,你看,它以后随便抓什么东西,都不会有人剪它的指甲了……”
    他不知道,我的伤怀是因为我从Adah身上看到了我自己。
    我改变了Adah,所以它跑了。而唐烨改变了我,我是不是该跑?
    我很迷惑,可是唐烨误解了我的表情,他还在安慰我:“你看我家原来就有一只叫‘花花’的猫嘛……”
    他又说起了他的家,他说过很多遍的家:他的母亲是个古板的人,一切都按照规则生活;他们家很传统,不允许异类的存在;他们家的孩子从小就都很乖,也很优秀;他们家的猫从来都没有过指甲……
    没来由的,我突然觉得“花花”这个名字忒地俗气!
    “萱,我打算带你回家见我母亲,她会喜欢你的,因为你和她想要的儿媳妇是一模一样的,甚至会比她想的还美丽……”唐烨还在滔滔不决,我却突然产生了厌烦的情绪。
    我不再理会他的唠叨,径直走到门口,打开门,做一个“出去”的手势,然后迎着他的目光,很疲惫、很辛苦地说:“唐烨,我们分手吧。”
    唐烨呆住了。
    那天,以及以后,他都试图挽回什么。但是很遗憾,我没有改变注意的打算。所以,我就这样毅然决然地和他分手了。
    分手后我没有哭,但是我很想念那只叫Adah的猫,更不知道,如果有一天我的朋友从英国那么远的地方回来,我该怎么解释Adah的消失?
    但是我想,她会原谅我。
    就这样,我又开始了以前的日子:我开始穿Lee的牛仔裤,喝“绿色天使”的薄荷酒,开始看我喜欢的服装杂志,开始过我喜欢的生活——舒适而自在。
    只是有的时候,比如温暖的周末的下午,或者是有很多星星的晚上,我会站在阳台上,拿一杯红酒,想念一只叫做Adah的猫。想象着,它的爪子该长出来了吧?或者,它恋爱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以及孩子?
    我想,或许本来Adah的命运就是自由的。因为Adah在日耳曼语中就是“尊贵”的意思。
    就这样,Adah,在引导我思考并放弃了自己的爱情之后,成为了一只我所永远、永远都尊敬的猫。 
 

    《如何看见春天的花落》


    颜酽一直都知道,自己从小就不是一个让人省心的孩子。
    是直到16岁都长不大的小女孩,平平的胸脯,在青春期里苍白的面孔。黄且脆的头发,那么稀薄的一小把,在脑袋后面扎成细细的一缕。绿色校服,没有姿色可言。
    身体是一贯的羸弱,纤细的胳膊上是大大小小的针孔。成绩一直在中游偏下游荡,在书香门第家学渊源里,颜酽是一株特立独行的草。
    然后俞强出现。
    那天他穿蓝白条的运动服,神情恭谨。他一个个打招呼:“伯伯好”“阿姨好”,叫到颜酽这里,他看她一眼,温和地微笑。颜妈妈招呼他:这是小酽,是你的妹妹。
    颜酽很仔细地打量他:穿着简单,然而干净。颜酽记得那是1992年的春天夜晚,风里有花朵的香甜。
    那一天,是男孩俞强被省乒乓球队选中的第三天,他从故乡来到省城。他的父亲把他托付给老友颜教授一家,于是颜酽才有机会认识他。
    这样的认识,在颜酽的记忆里就好像插着芦苇的船,一路飘荡在明亮的河上。好听的歌声响起在太阳滚动燃烧着的远方,金与红的暖和是16岁的温度。
    这是一个与感觉有关的比喻,只是那时颜酽还不知道米兰•昆德拉的话:比喻是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因为一个简单的比喻,就可从中产生爱情。
    
    在认识俞强之前,颜酽的生命格式一直是那种淡然的与世无争。16岁的小女孩在长期的被呵护中长大,没有愿望、没有目标。世界安宁祥和,一切都遵循命运的轨迹。
    然而俞强站在小女孩的对面,挥动一把乒乓球拍,告诉她:竞争是种概念,在竞技的状态里每个人都像拉紧的弓子,要把生命融入太阳。这是一本杂志上的话,然而他喜欢。
    他说喜欢的时候,一滴汗珠划一道优美的弧线落下,在下午的阳光里砸出一小片五光十色。颜酽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抓住那朵快速下坠的光,然而俞强却突然抓住了她的手。一刹那的温度,在颜酽生命里燃烧出一片无法忘记的深红,有点像球拍上跳动的红色胶皮。
    俞强拉过颜酽的手,把一柄球拍塞到她手里,拉她站在球台一边,而他站在她身边。他教给她挥拍的角度、力度,任她把白色的小球打向训练室的四壁。颜酽在他双臂的环绕里,有顷刻间的窒息。
    那天开始,颜酽从与世无争的生活里走开,她把自己放在生活的旋涡里,回旋。
    
    18岁,颜酽是实验中学文科班成绩最好的女孩子之一。16岁的青涩渐渐换上明媚的触角,身体与思想都在蓬勃的发育期里,青春,一路高歌着就往前走了。
    俞强的技术也是越来越好了,已经参加了省运会与全国运动会,都拿了奖。干净而好看的男孩子,在高高的领奖台上,本身就是风景。运动会都是直播,颜酽在电视上看到领奖完毕的俞强与女球迷合影的场面。然后她对着镜子看看自己的脸,一伸手,就挤掉一颗小小的痘痘。
    她开始在学习之余给俞强写信,讲一点恍惚的话题。每封信都小心地折成方方正正的模样,不像同龄的女孩子,喜欢把信纸弄成小松树或是两颗心——不尚花巧,仿若颜酽的成长。
    俞强每个月末会到颜家来,他们彼此都不会提通信的事,偶尔会说起一些杂七杂八的话题。颜妈妈这时候会准备很多好吃的菜,会问俞强训练苦不苦,吃的好不好之类的话。俞强就很认真地回答,他答话的时候眸子闪闪发亮。
    这个时候颜酽会在一边闷头扒米饭,俞强若是看见了,会给她夹一箸蔬菜。
    
    20岁,颜酽在大学里接受男孩子们的称赞。功课好、有礼貌、安静的样子,总是在外文阅览室靠窗的位子上看《Apollo》杂志。
    俞强在这个时候也已经被挑选到国家队,他有时写信来,会提到几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他说他希望有一天能像这些人一样,登上世界领奖台。
    颜酽回信,讨一张俞强和孔令辉的合影,她在信里说自己最喜欢的运动员就是孔令辉。不久,信寄来了,颜酽小心地裁开边口,落下一张孔令辉的签名照。很开朗的笑容,没有俞强的面孔。
    俞强在信里提及照片的事,说起女孩子们对孔令辉的热爱。原来,在他的心里,颜酽不过是个普通的追星的女孩子而已。
    那么,他就不会知道,颜酽要这张照片的用意,只是想在每天熄灯前,看见他的微笑。
    4年,他们曾经朝夕相处,然而,她却没有他的照片。
    
    22岁,颜酽考到一家外企公关部做白领,穿素色套装、精明干练的女子,自内而外地美丽。
    她开始给俞强打电话,她的声音变得很温柔。直到有一天,俞强说:我做陪练了。
    电话这边,颜酽瞪大双眼。
    从那天起,他不再提起队里的生活与自己曾经的梦想,而是开始回避与训练有关的生活以及一些其它的话题,比如爱情。也是因为有这样那样的回避,所以他的叙述开始变得支离破碎。
    颜酽似乎可以感觉到,在生活的悬崖上,俞强找不到他的绳,于是开始以9.8米/秒的重力加速度下降。
    而俞强因为了这些刻意的回避,也就不会知道,在新的公司里,颜酽像朵鲜艳的花,全速盛放。她聪明伶俐,偶尔有些许狡黠。和人的关系永远是点到为止的好处,不能说她不热情,却知道彼此有看得见的距离。颜酽有的时候会很迷惘,她会想起16岁的那一天,在俞强的训练室里,那些改变了她一生轨迹的白色的球。
    然而,这已经是她选择的路。她在都市里生活,俞强只是一个声音。他们的全部联系就是电话、手机、短信,电信把他们拉到最近,可是生活已经把他们推到很远。
    
    黄逸明的出现是一个偶然。
    盛夏的咖啡店,颜酽吃一客冰淇淋,一个男人坐到她对面。“Ally,你好。”他这样对她说。颜酽愣了。良久,她说:“我叫Ella。”
    阴差阳错的辨认,成就一个面对面聊天的下午。
    从此认识,而一旦认识了,你就会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发现无数惊喜的偶遇。
    这个叫黄逸明的男人,不是最好看的,却年轻有为,意气风发。
    做保险经纪,推销大额的保险,知道对什么样的女人该说什么话,彬彬有礼,餐桌上与你说话前永远先放下筷子,永远看着你的眼睛。
    没有女人不动心。
    也是在这个时候,俞强退役。他出现在颜酽面前的那天,夏末的阳光依然明媚。
    颜酽和黄逸明走在一起,突然就停下了脚步。她紧紧盯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喜悦,像泉水一样喷涌。
    她突然就冲到俞强面前,然而在她拥抱他之前,他微笑着瞄一眼不远处的黄逸明,伸出手,绅士地对她说:小酽,你真的长大了。
    广场上,灿烂的阳光下,颜酽却感到窒息。
    
    颜酽终于知道,俞强最惹人瞩目的时候,她还是个黄毛丫头。也是他,带她走上一条与预计的人生道路完全不同的路。可是,就在她发现自己爱上她的时候,他去做了一个会让自己一天天放弃梦想的陪练。是这样的转折,让他们在人生的岔路上向不同的方向走远。
    是他要她改变,却无法接受她的改变。
    是后来才知道,俞强爱她,就像她爱他一样,在心里藏着,不出声。
    他甚至还告诉自己的父母,他要拿到冠军后就向她家提亲,而这一天不再有机会到来。
    他站在她面前的那天,本来是极之期待的相见,却终究只化成一场握手言欢。
    初秋的风,席卷爱情而去。
    
    再见俞强的时候,是在马路的拐角。颜酽站在他对面,发现他依然是个好看的男人。在中学做教师,是个体面的职业。然而,他毕竟没有给颜酽机会,没有听她说她在16岁的时候,与世无争的年纪里,只是想要考上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后做一名教师,然后找一个同样做教师的丈夫,安静地过一生。
    所以俞强永远不会知道,10年后,命运把他推到了颜酽曾经期待的位置,而他却早在10年前,就把她推到了相反的方向。
    那个夜晚,黄逸明依然是打电话来,开头还是那一句:Ella,睡了吗?
    睡了。
    睡了还会说话?
    会,我不是人,我是妖。
    那么,我什么时候可以娶到一个妖精做妻子?
    ……
    永远都是这样开始的对话。颜酽知道,这个男人爱上了她。
    然而最重要的是,他在她的世界里,或许从来未曾打过乒乓球,然而却遵循相同的轨道前行。
    原来,现时代的门当户对,就是彼此在面对爱情的时候,有着心理上的平衡。
    
    冬天来的时候,黄逸明买了自己的房子。
    很漂亮的房子,在高档社区里,装修精良,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大的落地窗,阳光明亮。站在阳光的瀑布里,颜酽想起了俞强。
    然而黄逸明却拿出一个小小的红色锦盒,红丝绒的缠绵里,是钻石的光泽。颜酽有点吃惊地看着黄逸明,他的表情是那么认真:Ella,嫁给我吧。
    那一刻,颜酽有些许发呆。
    那样的短暂的时刻里,她想,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小女孩懂得了爱情?还有那个有茸茸胡茬的男孩子,那个握住她的手教她打球的男孩子,那个想要拿到奖杯娶她做新娘的男孩子,他到哪里去了?
    直到她的无名指上闪烁起钻石的光泽,颜酽都在想,如果那天俞强不教给她打乒乓球,如果那天他没有被指定做陪练,如果那天他走到她面前时她的身边没有黄逸明的身影,如果……
    那么,她与俞强会有怎样的故事?
    然而,连她自己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就这样,冬天来了,春天的花落了。
    2003年12月1日,在我盛大的婚礼上,没有俞强的影子。听母亲说,他也要结婚了,新娘是一个中学里的同事,教外语,性情温和。
    那么好吧,俞强,只要你觉得快乐,只要你的她,能够给你一个幸福的家。
    而我,是真的希望,你一生都幸福……

    
 
    《十六年巴巴爸爸的光阴》  

 
    1
    巴巴爸爸最初是一颗红色的球,他在泥土与雨露的滋润里成长,直到有一天冲破泥土,向天空绽放笑脸。可是当它真的走进这个世界,却被关进了动物园。
    在童小欧很小的时候,城市里开始流行一部叫做《巴巴爸爸》的动画片。每个孩子,都会说“巴巴爸爸、巴巴妈妈、巴巴祖、巴巴拉拉、巴巴利波、巴巴鲍、巴巴贝尔、巴巴布莱特、巴巴布拉伯……”,然而,童小欧不会。
    童小欧的童年是在父母的吵架声中度过的。有一次,小小年纪的小欧被吵醒了,睡眼惺忪地从自己的卧室里走出来,“啪”地一声就飞来一只碟子,打在小欧的额角上,有鲜红的血流下来。
    小欧不哭,乖乖地站在原地,等母亲拿来创可贴,随便一粘,就好像从来未曾有任何事情发生。
    一直一直,小欧都没有哭。只是眉骨上从此多了浅浅红红的一线,若有若无的,在少女芬芳的鬓角下,带点隐约的故事。
    渐渐的,小欧的目光会离散。六岁的童小欧患上了自闭症。
    只有应连城,邻居家10岁的小男孩,时常在三餐时间里敲门,然后拖着小欧的手去他家里吃饭。下午六点钟,《巴巴爸爸》的音乐声适时响起,小欧安静地坐在连城家的沙发上看电视。不说不笑,仿佛真空。
    是无声无息,却有岁月悄然经过。
    2
    巴巴爸爸和巴巴妈妈结婚了,他们一起养育了七个巴巴孩子。他们一家唱歌跳舞做游戏,他们是幸福的家庭。
    慢慢地,连城发现了巴巴爸爸的魔力。自闭的小欧,安静的小欧,只有在看《巴巴爸爸》的时候,会有泪水悄悄落下来。连城妈妈看到了,悄悄对连城爸爸说:小欧会哭呢,还有救。
    连城听到了,欣喜若狂。他多么想念小时候那个有粉色指甲和软软头发的小欧,那个还没学会说话却总是把笑容挂在脸上的小欧。在连城的记忆里,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比小欧更美丽。
    是青梅竹马的少年,鹦鹉学舌地讲:巴巴爸爸、巴巴妈妈、巴巴祖、巴巴拉拉、巴巴利波、巴巴鲍、巴巴贝尔、巴巴布莱特、巴巴布拉伯……是为了小欧的一个微笑,却让自己在不经意间变得口齿伶俐起来。
    那个时候,小欧渐渐学会用目光去暗示一些什么,而这样的暗示也只有连城能懂。
    3
    巴巴爸爸的房子险些被拆毁,巴巴孩子们与爸爸妈妈一起保卫了自己的家。巴巴爸爸说:“当我们的房子得救的时候,它比以前更漂亮了。”是因为险些失去,很多东西都变得珍贵。
    六年过去了,16岁的连城在高中读书,12岁的小欧学习着用图画表达思想。红的天空紫的海洋蓝的面孔,诡异却也气象万千。
    连城的功课很紧张,却仍待小欧很好。然而那一年仲秋,是月亮马上就要变到最圆的时候,小欧妈妈终于不堪重负。
    是第二天的早晨,小欧在卧室里看到了妈妈的尸体。12岁的小女孩,不尖叫,也不哭泣。她只是轻轻地伸手抚过妈妈的脸庞,把她裙子上的褶子,一道道扯平。
    她给妈妈盖上最温暖的被子,把布娃娃放在大床的另一边,也用被子盖好。然后她去敲连城的门,她用冰凉的手拖住连城来家里看,是连城拨打了110。
    民警要检查现场,伸手去掀被子。而连城按住了民警的手,16岁男孩子的言语中已经有清楚的力度。他说:别动那个布娃娃,那是小欧的爸爸。
    民警呆住了。而连城清楚地看到,小欧平静的目光,自他的头顶掠向墙上那张微黄的结婚照。
    三天后,从火葬场回来的路上,小欧爸爸来拉小欧的手。小欧把自己的手缩回,轻轻说话:你是谁?
    连城怔住了:原来,小欧,她什么都明白。她只是用这样的方式来逃避上学或是与更多人的接触。
    她的心里澄明如镜,而一颗心,却薄脆如纸。
    4
    巴巴爸爸说:“孩子们,你们都会长大”。是的,我们所有人都会长大。于是,我们铭记一些事,遗忘另一些事。
    19岁,连城在本市读大学二年级,小欧爸爸则为她请了家教学德语。
    周末放假,连城常常跑到小欧的房子里,看书或是做一点莫名其妙的东西吃。彼时,连城家已经搬到城市的另一端,可是偏偏,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促使他,还是要穿越一个城市,到小欧的房子里,哪怕只是坐坐。
    往往在这个时候,他们各做各的事,彼此不说话,安静得只有时钟在滴答。
    在小欧家的书柜里,一套连城买给小欧的《巴巴爸爸》连环画悄悄地默立,九年了,却不沾一星半点的灰尘。
    那是一个有雨的周末,连城在小欧家里看当天的报纸,而小欧照例是听德语录音。中间小欧去了洗手间,突然就喊了很响亮的一声“呀”。连城吓了一跳,急忙冲到洗手间,门开了,脸色苍白的小欧,素色的裙子,还有,裙子上仓皇失措的红色花朵。
    然后小欧就那样呆呆地看着连城穿上外套跑出门,出门的时候忘了打伞。
    几分钟后连城回来了,手里拎一个黑色袋子。他的身上是雨水,从发梢一点点淌下。他撕开一个柔软的白色包装袋,取出洁白柔软的一条。他手把手地教小欧如何第一次,用那种叫做“卫生棉”的东西。
    那样柔软的白,碰触到小欧的皮肤,突然间,就使泪水汹涌涨潮。
    小欧长大了,可是见证这一切的不是妈妈,而是一个叫做应连城的男孩子。
    5
    巴巴爸爸去沙漠,巴巴爸爸去火车站,巴巴爸爸照顾小孩子,巴巴爸爸剪羊毛……巴巴爸爸很粗心,他剪掉了巴巴鲍的毛——可是一切都会变好,尽管曾经有哭泣。
    22岁那年连城大学毕业,几乎没做更多的考虑就选择了留在本市工作,那年小欧18岁,同龄的女孩子已经在大学校园里开始了烂漫的春天。
    小欧这时候已经可以与人进行简单的交流,说话的时候偶尔会脸红。开始在连城的帮助下做一些德文笔译工作,也开始穿长及脚踝的裙子,打写字楼出来的时候,身后会有很多目光追随。
    连城这时候也是公司里很受女同事欢迎的人,他温和、细心、彬彬有礼。其中最执着的是技术部那个叫ANNY的女孩子,总是从家里带好吃的小点心,小心翼翼放在连城桌上。
    那年耶诞公司里举行化妆舞会,连城带小欧去参加。连城的装扮是面孔狰狞的野兽,小欧的却是白雪公主的清纯可爱。
    到了会场,连城一点点教小欧跳舞,跳到小欧累了才和别的女孩子跳。午夜十二点钟声敲响,所有人摘下面具,坐在一边的小欧看到高高瘦瘦的连城一下子就成为舞池里最好看的男人。
    这时候有人把窗户打开了,连城的黑色披风被风刮起,一下子就裹住了他对面娇小的舞伴。也是到这个时候人们才发现站在连城对面的是一身中世纪少女打扮的ANNY——仿佛是美女与野兽的现代版!
    狂欢的人们开始为这样巧合又登对的人与服饰起哄,嚷着要两人拥吻。连城轻轻吻在ANNY额头,那一刻,欢声雷动。
    是应景的连城,落在小欧眼里,却是细密紧致的疼与温暖。是说不清楚的感受,好受却又不好受地混杂。
    6
    善良的巴巴爸爸把被捉的动物送回非洲,善良的巴巴祖把落巢的小鸟送回了家,而善良的连城,他把小欧放在手心里疼。
    有人开始疯狂地追求小欧——是小欧父亲公司驻德国办事处的男孩子。他不嫌小欧闷,还会在下雨天里去为小欧买一包“蜜三刀”。他发稍上滴下的水,一滴滴,敲击出小欧心里柔柔的疼。于是小欧就会想起15岁那年那个雨天,那些盛开在裙子上的红色花朵,以及,连城手里柔软洁净的白。
    小欧22岁了,已经可以说一口流利的德语,小欧爸爸要带她一起去德国生活。以后在那里,小欧会有自己的家。
    连城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买来一件又一件漂亮衣裳,都是长长短短的旗袍:棉布的、锦缎的、起花的……倾国倾城。连城始终知道小欧穿什么最好看,甚至知道每一年,小欧尺码的变化。小欧对于连城,似乎早已成为掌心里的一道纹路,有着清晰的走向与切肤的牵连。
    7
    以后的以后,巴巴爸爸一家一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们和所有人一起欢笑,于是,一个地球,就成了一个温暖的家。
    后来,连城听说小欧在德国生活得很幸福。再后来,连城也有了女朋友,不是ANNY,而是一个更文静的女孩子,不多话,穿长及脚踝的裙子,笑容恬淡。
    小欧有的时候会写信来,信里有哥特式教堂的尖顶,庄严肃穆。连城把小欧的照片小心藏在书柜里一套《巴巴爸爸》连环画书里——他始终没有告诉小欧,他曾经买了一式两套《巴巴爸爸》,因为小欧喜欢的,连城都喜欢。
    连城知道有一天自己会老去,知道有些回忆会永远尘封,知道与小欧的十六年改变了小欧的人生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然而连城不知道的是:小欧,那个有着粉色指甲和软软头发的女孩,如何在汉堡浓重的暮霭下翻着少年时的那些斑斓的图画,每天每天,深深、深深地想念他。
    对连城而言,小欧是十六年里一个粉红色单纯的梦想,是一生里永远不会张扬的温柔秘密;而对小欧而言,连城是十六年里一个刻在心里的名字,是梦里千百次微笑拥抱的爱人。
    这样的爱,是融合着亲情、友情与爱情,与婚姻无关,却温柔地停靠在心底没有风的港湾。
    而遥远的德国,那里是巴巴爸爸的故乡。


 
    《暗伤》

 
    ①
    至今,沈郁如都记得第一眼见楚晖时,是突然间就怔住了:面前的这个男人,大约175公分的个子、白衬衣黑西装、彬彬有礼微笑着的男人,他的眸子里,有水一样的温柔。
    还有,他居然是双眼皮的!而在此之前的一天,沈郁如还对段然说:平生有两件事是决不可能发生的。第一,一见钟情;第二,爱上一个双眼皮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段然正在涂指甲,一笑,就涂在了指尖上。
    如今,言犹在耳。
    其实在此之前,沈郁如不是没有听说过楚晖的名字:母亲好友的儿子、华师大的毕业生、中国银行的职员,条件优越的白领,钻石级单身汉。
    只是,那时的沈郁如,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叫许彬的男子。他一举手一投足的神情、他身上淡淡油彩的气息,手指是软且长的那种,如何轻轻一拂,就把细腻如丝的爱烙在郁如额上。
    所以,乍听到楚晖的名字,沈郁如还帮母亲出谋划策,直要把他介绍给自己的闺中密友段然。而郁如妈也是喜欢段然那个女孩子的:文静又秀气,加之是老下属的女儿,更平添了几分亲近感。于是,那个周末,楚晖在认识郁如之前,与段然在咖啡馆悠扬的音乐声里,以最古老的方式认识了彼此。
    ②
    所以,沈郁如认识楚晖的时候,也已是在楚晖与段然相亲之后的那次家庭宴会上。宴会中间,楚晖的礼节是繁而不琐的周到。
    “叔叔、阿姨,太多祝词都华而不实,我只说一句最真诚的——希望你们身体健康,平安幸福。”微微地鞠躬,漾着干红色泽的酒杯在长辈酒杯2厘米以下的高度上发出清脆的响。每过几分钟,势必会抬头看看身边沈郁如的餐碟是否还有食物,或是对面长辈的茶盏是否被斟满……而活泼大方的沈郁如,却是从来未曾有过的拘谨。
    突然地,郁如母亲提及了段然:你们还好吗?
    只一下子,楚晖的神色暗下去、再暗下去。良久,好像是带着太多的委屈与不情愿:阿姨,她已经很久没有和我联系了。所有的电话都不接,所有的短信都不回复。继而是苦笑:还是谢谢您,这么为我费心。
    席间出现了短暂的沉默,几乎所有人,都用同情的目光注视着楚晖。而沈郁如的心,却一路跌到底。
    已经不需要语言,任是谁都能看出楚晖眼睛里的伤痛。是最凛冽的那一种:骄傲若此的男子,打花丛中走过却不眨一下眼的男子,却在真心地爱上一个人之后,遭遇到了莫名的遗忘。
    我帮你吧!话始出口,沈郁如自己也呆住了。那一刻,所有目光欣喜地看过来。最刺目的,还是楚晖双眼皮的眼睛里,跳动着的那两团期骥的火焰。
    ③
    从那天开始,每晚11点,楚晖的短信息会如约来到。
    ——有人看见每天都有一辆白色本田在她楼下接送她,我不知道,原来她已经有男朋友。
    ——郁如,你写了这么多的故事,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个女孩子,她不说爱你,也不说不爱你,究竟是为什么?
    ……
    为什么?沈郁如的心里突然间就涌上了潮水一样的怜悯:因为,她不爱你!可是,当介绍人是父亲的上司时,她又不能说她不爱你!
    因为,世间有多少简洁明了的答案,是永远永远都不能说的呵!
    ④
    一段时间之后的某天,许彬打电话来:郁如,单位里要分房子,说是先照顾有结婚证的老师。你看,我们这几天去登记结婚好不好?
    轻言轻语里,还是探询的口气。在郁如的记忆中,许彬委实不像是学油画的男人。他不留长发,不抽烟不喝酒。有时候会写诗,自己做成一张张的卡片寄了来。会做饭洗衣,会把郁如放在掌心里疼。从来没有人否认,许彬是艺术学院里极少数“另类”中的一个,是千载难逢适合做丈夫的那种人。
    让我再想想。托词中,沈郁如感受到明显的头痛。放下电话,继续敲击已经陪伴了多日的键盘。沈郁如的大脑里,好像有很多个声音、很多个人,嘈杂地喧哗。
    ⑤
    沈郁如病倒了。医院白色的病房里,床单闪烁着如天空般澄净的蓝。楚晖送来一束鲜花,只有紫色勿忘我和红色康乃馨的搭配,重重叠叠累积出暗色的忧郁。
    很好的阳光自窗口倾泻而入,坐在床边的楚晖捉住沈郁如搁在被子外的手,仔细地看。很久才说:键盘手啊。
    什么?沈郁如听不懂。
    楚晖笑了。他的手指,一路沿沈郁如的手腕处滑行。一道浅浅的茧痕泛出微白的光:这个,是电脑键盘边缘磨出来的吧?叫做键盘手嘛。你看你的指尖,一看就是常年敲键盘的人。
    眼底突然就有怜惜闪过:郁如,一个女孩子,干吗这么辛苦?
    也是这一瞬间的怜惜里,沈郁如的心,突然就被幸福涨满。短暂的时间里,这两年来做自由撰稿人的辛苦统统有了回报。只为:自己喜欢的人,因为这样的辛苦而真切地疼你。
    哪怕,他的心里,从一开始,就没有你的位置。
    ⑥
    然而,不知是不是天道酬善,沈郁如住院的日子里,段然开始肯接楚晖的电话。
    楚晖兴冲冲跑到医院里给沈郁如讲:她收下了我买的三支玫瑰花!
    那样快乐的神情,灿烂出一室的春天,却让沈郁如自内心深处起,一点点,凝固出沉郁的坚冰。
    试探着问:楚晖,你对段然,是一见钟情?
    看见楚晖果断的点头,沈郁如微笑了:楚晖,我们聊了多少个晚上了?
    楚晖稍稍沉思:43天。
    是准确到精确的数字,可见所有的交谈并非都是过眼云烟。
    沈郁如这样想着,却越发地伤怀:楚晖,你要记住,对女孩子来说,所谓爱情,大多是从感动开始。
    看见楚晖郑重地点头,一阵尖锐的刺痛,却也一路蔓延而上,直抵沈郁如的内心深处。
    是真真正正,爱情的伤。
    ⑦
    一个月后,沈郁如出院。到了这个时候,楚晖与段然已时常成双成对地出现。看在别人眼里,是金童玉女的组合;放在沈郁如心里,也只有她自己知道,楚晖为此付出了多少的细心、耐心与真心,而自己又纠缠了多久的亲情、友情与爱情。
    是当每一次见到段然,每一次说起楚晖的好,自己的心里,都有清晰如刀片划过的疼。而这样的刀片,一定是最薄巧的那种:轻轻划下去,锋利地割开肌肤,甚至都来不及渗出血液。
    也是在之后几天,许彬再次提起结婚的事,讲起艺术学院里的二手房分配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沈郁如点头应承的那一瞬间,许彬并没有多么兴奋的表情,倒好像是天经地义走到了这一步。于沈郁如而言,青春与爱情,却已在这一刻一路滑翔着走远。
    几乎是在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年轻,就已经因为婚姻的名至实归而变得遥不可及。
    就这样,在一个最最温柔的季节里,沈郁如,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变成了许太太。
    ⑧
    婚后,沈郁如与许彬一直为房子的事忙忙碌碌。开始的时候,每到夜晚,楚晖的短消息还是会如约前来报道。讲讲爱情的进展、事业的不顺利或是一天的心情。而沈郁如的短信却越回越短,直至简简单单的“恩”“哦”“是”。楚晖渐渐开始抱怨,口气中搀杂了些许似曾相识的委屈:干吗说话这么简洁?
    而往往这个时候,一张床的两半,一边是丈夫许彬一点点伸过来的手,一边是发短信的沈郁如自记忆深处模糊浮现出的温暖,然,后者终于不敌前者。
    毕竟,是肌肤相亲、同床共枕的夫妻,单这一层,已将那些最深的惦念与爱,牢牢掩埋。
    ⑨
    直到2004年的4月,沈郁如才以迟到者的身份结识了“博客”。
    一起写作的朋友中间,沈郁如怕是最晚知道那里的人了。
    也是一起写作的文友,吵嚷着,一定要她去看BLOG里“三道茶”的日记。之前说了种种的好,全都不外乎“真切感人”一类的赞扬。
    沈郁如一点点走进去,链接打开的瞬间,暗红的页面如花般骤然怒放。
    第一段,是三道茶的由来:第一道苦,彻及心肺的痛楚与感伤;第二道香,恒久润泽的感动与慰藉,第三道甜,知道爱的所在于是才给了心灵一个栖息的地方。
    只可惜,知道爱在哪里的时候,爱的人已经走远了。当她成为别人的新娘,才知道,怎样的爱与怎样的伤,都是压在土里永远不见天日的情绪,是从来未曾湮灭,然而却也永远见不得光。
    泪水,一点点落在键盘上。腕上有白色茧子的部位变成湿漉漉的一片,似乎是能听到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好听的声音说:键盘手啊……
    而当眼前的日记一篇篇滑过,“三道茶”的故事一点点变得完整:如何爱上最初要帮助自己的那个女孩子,如何在她结婚之后才发觉爱的存在,如何在所有的联系都断绝之后选择去纽约分部工作,如何在大洋那边以BLOG的形式追忆往昔痛悔莫及。
    他说,他永远也无法忘记,某一个夜晚,许久没有她的回复,他急了:“为什么不回复我?”
    过了很久,手机响,屏幕上写着:“是突然,就不想回复了,结婚后,很多事都倦了。”
    石破天惊!
    终于,他知道了自己的爱在哪儿,可是,就好像那样循环往复的“三道茶”:当新的茶叶添进去,那样的苦,重新开始。
    所以他能做的,就只有永远不告诉她自己的爱在哪。他希望她,在以后的日子里,沉浸在自己甜蜜美好的小幸福里,经营自己的家。
    ⑩
    就这样,楚晖,他终是不知道,沈郁如爱他,远比他爱上沈郁如要早。
    也就不会知道,那天的电脑屏幕前,沈郁如是怎样泪如雨下。
    只有沈郁如自己知道,从此,BLOG成为一种毒,是自己永远不能走近的区域。
    而爱情,那是道结在心底里的疤。逢雨天隐隐做痛,然而却在平日里被当作未曾发生。
    是暗伤,所以,要放在每个人心底最隐秘的地方,悄悄地疼。
 


    《当风情遭遇真相》

 
    ①
    在某一个夜晚到来之前,许宝慧一直是传说中最幸福的那种女人:优雅的职业、温暖的家庭、体贴的丈夫,以及一个30岁少妇诱人的风情。
    在艺术学院里,许宝慧的职业是社科系副教授、艺术美学方向硕士生导师,30岁的年纪,博士毕业不过两年。21层高的教师公寓楼上,许宝慧家的窗帘永远是醒目的白。有风的时候,开着的窗户缝隙里飘出的一点皎洁的花边,都容易让人觉得安宁。
    没来由的,人们会羡慕白纱窗帘后面的那个男人,那个个子不高的中学教师。当然,艺术学院里的八卦新闻永远传得比别处快,甚至没用多久,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许宝慧与她的丈夫是如何在同一所大学里读书,却直至毕业前的某次人才交流会才得以认识,又是如何在许宝慧研二那年订婚、研三结婚直到今天。
    整个艺术学院,从来未曾缺过美女。却因为一个许宝慧,让艺术学院里的男人们知道了,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一种女人,除了美貌之外,还有一种永远学不来、也造不出的味道。
    ②
    许宝慧说,一个女人的味道,要自内而外的焕发。
    “三•八”妇女节,院里开办一场女性知识讲座,许宝慧的好口才艳压群芳。偌大一个礼堂座无虚席,所有人都安静地听许宝慧讲:第一,腹有诗书气自华;第二,一个女人只有经济独立才能人格独立;第三,在外人面前永远要给足男人面子;第四,这个世界永远男女有别;第五,永远不要太聪明。
    ③
    许宝慧认识简洁的时候是在一场基洛夫斯基研讨会上。23岁的女孩子,影视戏剧美学四年级的本科生,细细的眉眼,只是一低头,便有教男孩子们魂牵梦萦的韵致。轮到她发言了,语速不紧不慢:我觉得,基洛夫斯基是一个对声音异常敏感的导演。在他的世界里,风的穿越、勺与杯的碰撞、甚至灵魂与灵魂的对话,都有奇特的声音表达。我最喜欢他的《两生花》,永远没有办法忘记,薇罗尼卡的歌声好像天籁。还有《蓝》里,吊灯上的蓝水晶碰撞的瞬间,清脆得好像是心脏碎裂的声音……
    许宝慧注视着这个女孩子,目光温柔和煦。一瞬间,她似乎看到了八年前的自己,也是花样的年纪,与程昱第一次聊天的时候,眉飞色舞:基氏对声音是很敏感,可是我还是喜欢小津安二郎多一些……
    自此,那年那月的一个电影沙龙渐渐成就了一场婚姻。许宝慧与程昱的爱情,是阳光下闪烁如康乃馨般的灿烂。是平淡如水的滋润里,花瓣的色泽一点点变深,直至凝固成干燥的标本,却仍然伫立着,以优雅的姿势延续传奇。
    ④
    简洁第一次到许宝慧家的时候,程昱的目光有一点点跳跃的痕迹,然而却稍纵即逝。他微笑着与她寒暄,继而走进书房隐没了身影。许宝慧为简洁看论文提纲的时候,程昱打她们身边走过,不多一会儿就端出一壶香浓的果茶:圆润透明的玻璃茶壶里是“立顿”浓郁的醇香与橙子、苹果细碎的块,还看得见冰糖若隐若现的身影。倒在小巧的白瓷杯子里,是清雅一室的芳香。
    简洁微微蹙蹙鼻子,笑了:许老师,您家的生活真是让人羡慕的精致。
    许宝慧也笑了:喜欢吗?喜欢就常来喝啊!不过是30岁女人与23岁女孩子的对话,却温暖如母亲和煦的叮咛。沉浸在教师角色里的许宝慧,聪明若此,有时却也会全然忘记女人对于女人那种最为致命的攻击性。
    ⑤
    几乎是顺理成章的,故事从许宝慧将简洁带进家门开始。一个年轻美丽且懂得羞涩的女孩子,可以引起任何男人高亢的征服欲。
    春暖花开的时候程昱买了一辆“悦达•起亚”,每天开车上下班很是神气。不久许宝慧也报名参加了驾驶员培训班,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都在路上,皮肤被晒出小麦一样的颜色。某个夜晚,程昱抚摸着妻子的小腹,突然间声音就异常温柔:宝慧,我们要个孩子好不好?
    许宝慧笑了:好啊!再不生孩子怕我就生不出来了。她俏皮地笑,在程昱的怀抱里缩成一团。安心地舒口气,满足地闭上眼。她把耳朵靠在程昱心脏的位置,听得清有力的心跳声。却不曾知道,当一个男人想要一个孩子的时候,或许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他想要铭记什么,或者是他想要遗忘什么。
    对于程昱而言,许宝慧不知道,他只是想以家庭的方式维系内心里对于道德最后的恪守。并且尽力地,遗忘一个女孩子浅淡的声音。
    ⑥
    然而,故事还是开始萌芽。在许宝慧准备参加路考的日子里,程昱与简洁早已变得愈加熟稔。简洁的住处已经频繁出现程昱的身影,水果茶的芳香盛开在32平方米的租屋里,搀和着百合浓郁的气息,诡异并且妖冶。
    程昱始终弄不明白简洁为什么那么喜欢百合,而且会大束大束地买了来,用几只玻璃花瓶盛好了,放在房间每一个角落里。有的时候有些似曾相识的味道会弥漫开来,牵出一点恍惚的记忆。程昱很努力地想要捕捉到这些记忆的碎片,却总是力不从心。夜晚,睡在自己家里的床上,怀里是妻子均匀的呼吸声的时候,也会有隐约的眉眼轻轻巧巧地现出来,看不清楚是谁,却在偶尔的清醒里让他想起简洁。似乎,这中间有着一些光阴,是被谁抹了去,再也寻不着。而这个人,又不像是他自己。
    过了一段日子之后,有一天许宝慧突然叹了口气,很幽怨的样子:程昱,生了孩子,我就会一天天老下去。而你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身边有的是漂亮女孩子。有没有人告诉你,男人的变心有的时候只是因为情不自禁?
    程昱心里猛地一惊,却瞬间平复了情绪。他揽过妻子的肩:宝慧,我不是那种人。这时的许宝慧在程昱的怀里像只安静的猫,这样的味道或许就是男人们最喜欢的娇弱的风情。然而落在程昱心里,却是搀杂着浓烈百合香气的忐忑。
    ⑦
    此后大约半年的时间,程昱与简洁的故事渐入佳境。32平方米小屋里纠缠不断的男欢女爱,空气里水果茶与百合混在一起并渐渐变得曼妙的香。每个中午,程昱都以毕业班辅导为由不再回家吃午饭,而简洁的小日子也越发有声有色起来。这期间,许宝慧依然是艺术学院里最有风情的女人:美丽,博学,并且高贵得体。也时常被电视台采访,名气越来越大。
    相比而言,程昱也就在宝慧身后越发安静起来——有一个太聪明、太独立的妻子,开始逐渐成为一个本来也是优秀的男人的负担。渐渐的,程昱的时间放在简洁那里的也就越来越多。面对简洁,程昱开始意识到什么样的尊严是自己所需要的,而这样的需要,也就成为了道德准绳背后有力的借口。
    直至有一天,许宝慧去参加一个同事的家庭宴会,在简洁租屋的楼外看到了低头走路的程昱。一路追上去,在门合上的瞬间,清晰的嬉笑声中,真相大白。
    楼梯间里,许宝慧不知道有眼泪流下来。她只是下意识的,一步步走回家。这是直到后来许宝慧都弄不明白的一点:为什么在当时,她的脚会支配她向一般女人都会选择的方向的相反方向走去?
    ⑧
    三个星期后,一场车祸,改变了三个人、甚至是四个人的命运。
    八卦风行的艺术学院里再次响起男人们的惋惜声与女人们的感叹声:社科系副教授许宝慧,怎么就能把车开到了国道外?在撞车瞬间那下意识的一打方向盘,车撞到树上,使副驾驶位置的程昱当场身亡!坐在后座的戏剧系大四女生简洁被送往医院急救,伤愈后自动退学。
    没有人知道,在那场车祸中,简洁肚子里的一个小生命就此陨落。而这,才是造成她退学的真正原因:从一开始,自动退学只是变相开除的一袭华丽外衣。
    也没有人知道,伤愈后的许宝慧收到简洁的信,才使一切变得明了。原来,最初的接近不过是场利用:从利用一个老师对学生的扶持与提携,到利用一场婚变作为要挟的借口。明明知道许宝慧是何等自爱的一个女人,于是才利用了一个优秀女人骄傲的自尊:当最狞厉的真相摆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如何能承受这样的失败?于是,势必是掩人耳目,势必是按要挟者的意愿一路走下去,直到最远。
    而这个叫简洁的女孩子的要求,远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洁:这一年艺术学院送去德国的五年制硕博连读交换生,只能有一个。
    ⑨
    可是,也永远不会有人知道,那场堂而皇之的春游,原本也不过是场预谋。140公里时速下最后一分钟里的左转弯,车祸发生后艺术学院劝退的处分决定,统统都是一场预谋。
    人们只知道,当那个很有风情的简洁消失后,许宝慧的风情却幸运地留了下来。随着她额头上的疤痕渐渐变淡,过不久又将是一个有味道的女人。人们看得见的是30岁正好的年华,看不见的是心里的伤。
    对于历尽劫难的许宝慧,人们充满同情。却不知道,原来,风情本身,或许就是一把双刃剑。
 


    《可曾伤了爱情》   
 
    ①
    洛小米一直记得,九月天,阳光闪耀如金。伍兆辉站在学校门口,细高的个子,穿格子衬衣浅色裤子,一笑,就露出洁白牙齿,以及左颊上,浅浅酒窝。
    看见小米看他,便远远跑了来,站定了,很温和地问:同学,三公寓怎么走?
    小米看看他,转身用胳膊朝三公寓的方向甩出一道弧:沿那条路直走,看见路口右拐,三公寓,门口写着号码呢。伍兆辉谢过她,拎着行李一路走远。小米用目光送了他一段距离,嘴角微微含笑:多么好看的男生,住三公寓,是研究生吧?不知道是哪个导师的学生?
    然而是第二天开班会时才知道,伍兆辉,23岁,师大英语系毕业,即将成为洛小米的新班主任。
    那一刻,坐在第一排的洛小米脸上,有惊喜的表情。
    ②
    伍兆辉教英语,时常在课堂上提问单词,答对了有小包的话梅做奖励。上他的课,女孩子们都欢欣鼓舞。然而课间的时候总有很多女孩子去抢伍兆辉带来的话梅,洛小米是里面最活蹦乱跳的一个。时间长了伍兆辉很头疼,找了洛小米谈话:洛小米同学,你什么时候可以变得文静一点?然而小米眨了双眼皮的大眼睛,用那样无辜且纯净的眼神看着他,看了很久很久。
    待到伍兆辉的脸一点点燃烧起红色的时候,洛小米却大声回答:nodoor,noway,nowindow!
    伍兆辉呆了半晌,学生们却早已笑翻在课桌上。打那以后,洛小米再来上伍兆辉的课的时候,就会涂了红色、金色、绿色、蓝色等各种颜色的眼影,睫毛夹得像米老鼠一样。伍兆辉见了往往大惊失色:洛小米你的眼睛!小米却不理他,还一本正经:伍老师,这篇作文帮我改一下。伍兆辉叹口气,只好坐下一笔笔改。什么时候要抬头做讲解了,就会看到洛小米的眉毛、眼睛却全都变得明媚生动起来。
    ③
    四月,校运会,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师生混合接力是一男一女两位老师以及一男一女两个学生的组合。洛小米腿脚快,跑第二棒,伍兆辉跑第三棒。洛小米很卖力地跑,耳朵里灌的都是风声,仔细听听,都是伍兆辉的声音:洛小米,快!洛小米,加油!
    可是就在接棒的时候,洛小米一个前冲,猛地扑倒在地,接力棒被甩出去,滚得很远。伍兆辉跑过来背起洛小米就向医务室跑,那一刻,洛小米想,如果真能在伍兆辉的背上一直趴着,她倒宁愿自己一条腿断掉,露出白花花的骨头棒,好让伍兆辉心疼一下。
    当然,那次接力系里没有拿到名字,可是伍兆辉的举动却赢得了学生们一致的好评。是从那以后,学生们开始在背地里管伍兆辉叫“小伍”。
    再后来开班会,伍兆辉让大家给他提意见。这回又轮到洛小米,她摇摇晃晃站起来,笑眯眯地:伍老师长的帅,有文化,爱劳动,无不良嗜好,我很喜欢他!
    伍兆辉目瞪口呆的功夫里,满班的学生再度笑翻在桌上。
    下课了,伍兆辉从小米身边经过,叹口气,摸摸她的脑袋,摇摇头离开。
    又过了段日子,小伍偷偷告诉班里的几个男生他买了新房子,找人去帮他装修。男生们群情激昂,一传十十传百地跑去添砖加瓦,一路高歌着坐在送货车的后车斗里,好像浩浩荡荡的抗洪大军。小米不说话,趴在窗台上看他们的背影渐渐变得模糊,突然想:小伍有房子了,他要结婚吗?是的,他总是要结婚的,可是新娘,却不是她洛小米。
    洛小米,突然就感到了哀伤。
    ④
    周末小米回家,许久没回家的姐姐洛小苡也回来了。小苡兴致勃勃拿出男朋友的照片给小米看。小米好奇地把脑袋凑上去,却“轰”地一声又炸开:伍兆辉!洛小苡也惊讶:难道你们认识?
    第二天,伍兆辉终于来洛家吃饭,温柔可人的小苡给他开门,却看到他一脸惊恐表情盯住自己身后。洛小苡压根没有回头,微笑着介绍:我妹妹,洛小米,是不是给你添了不少乱?
    午餐时候洛小米拼命往嘴巴里扒米饭,偶然抬头看一眼小伍,却见他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看见洛小米看自己,伍兆辉的脸马上就红了。被小苡看到了,只是叹口气:小米,我的男朋友十个有九个都会被你吓跑。洛小米听了哈哈大笑:姐姐你放心,伍老师习惯了。在我们的训练下,他心理素质良好!
    洛小苡哭笑不得。
    下午的时候三个人一起去公园里玩。因为中间下了雨,三个人被挡在公园里,回来时已经很晚了。洛小米一路跑在最前面,一脚一脚地踩水玩。月亮的影子倒映在水里,被洛小米踩得金光闪烁。伍兆辉跟在小米身后,温柔地拉着洛小苡的手。看见那些月亮的时候伍兆辉突然紧紧握了洛小苡的手一下,洛小苡微笑着抬头,便撞上了小伍的目光。小米一回头,只看见他们彼此目光的胶着。小米狠狠踩一脚,“啪”的一声,就踩碎了水里的一个月亮。水花溅起来,在洛小米的裙角留下一圈污渍。
    ⑤
    转眼洛小米就是大三,日子变得平淡如水起来。伍兆辉和洛小苡的恋爱谈得心平气和,出门约会从来都不避讳小米。洛小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颗苍耳,眼看着别人如何幸福,对比着自己如何孤单,可是却牢牢附在别人的身上不愿离开。
    一次是在学校的逸夫楼,夜晚十点多的时候小米抱着大堆的东西去乘电梯,恰好遇上了晚走的伍兆辉。可是不知为什么那天的电梯突然坏在了不上不下的楼层中间,电梯里的电话也已经因为年久失修而没了信号。两个人都没有带任何通讯用品,等了一个多小时,教学楼里却一直都很安静。良久,伍兆辉说小米我们自力更生吧。小米带着笑容狠狠点头,可是电梯里太黑了,伍兆辉看不到。
    又过了不知道有多长的时间,伍兆辉和洛小米终于从电梯天窗里爬出来的时候,教学楼却早已锁住。深夜1点,伍兆辉在楼梯上坐着睡着了。洛小米才一点点蹭到伍兆辉的身边,一点点倒到他的怀里,用鼻子蹭着他的衣扣,昏昏睡去。
    小米醒来的时候伍兆辉还没有醒,小米高兴了,又用鼻子去蹭伍兆辉的衣服口袋,并且能感受到衬衣里那样真切的皮肤的温度。叹了口气,小米跳起来,像旋风一样跑去洗手间,水声哗哗里,清晨六点,校工打开了教学楼的大门。
    ⑥
    以后再和小苡提起小伍的时候,小米就开始安静地倾听。小苡讲起大学时光里,伍兆辉在操场上踢球,如何把球踢到了看台上小苡的脑袋上,不得不陪小苡去医院,却从此成为了小苡的男朋友。小苡这样讲着,小米就想起如果被踢到的是自己,一切会变成什么样?渐渐地,每个晚上小米都做着这样的梦睡去,再后来,小米就一直以为,某年某月某一天,伍兆辉的一个足球,曾经砸到过自己。
    又一个下午,洛小米正在教师里掏出小镜子搔首弄姿,伍兆辉从外面走进教室来。面面相觑的过程中,空气一点点开始结冰。突然地,洛小米跳起来,向着小伍的方向跑过去,用很大的声音喊:“伍老师我好爱你啊!”然后猛地勒住小伍的脖子。然而这一次伍兆辉却镇定自若,反手拎住洛小米的脖子:小米同学,我也是。
    洛小米愣了3秒钟,看见他左颊上的酒窝一点点变深,突然转身笑着跑远。洛小米一路跑过走廊,跑上楼梯,跑到天台。天台上风很大,呼呼地吹,小米脸上,是湿漉漉地疼。
    用手抹抹脸,小米终于呜呜地哭出了声。
    ⑦
    大三末,小苡和伍兆辉订婚了。订婚那天小米在学校考英语六级,没去参加他们的订婚仪式。于是在小米的意识里这个事实就被刻意地忽略。可是,小米却无法不时常看到小苡中指上那枚闪亮的24K白金指环,小巧精致,是谢瑞麟今春的新款。
    再后来就是大四毕业了,小米因为口语成绩好被学校对外事务办公室相中,每天忙着办理留校工作的手续。小米对这份工作第一次投入了一种热情,因为这样就可以留在学校里,可以成为伍兆辉的同事。洛小米想,如果可以,那么仅仅是在心里,一千一万次没有阻碍地想他,也就足够了。又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洛小米眯着眼睛一边想,一边满足地笑。
    ⑧
    就这样,第二年,洛小米成为了洛老师,有学生走进外事办,会看见素色套装的洛小米干练从容,早已不再是十二万分的青面獠牙。后来洛小米和同办公室里的一个毕业自北大外语系的男孩子恋爱,转年就订了婚。
    再后来伍兆辉却在秋天的时候辞职南下了,洛小苡结婚了,新郎不姓伍。
    很多事,堆积在一起,在洛小米的意料之外发生,好像是谁都意料不到的发展方式,然而洛小苡并不肯讲述事情的原委。
    以后就一直都没有伍兆辉的消息。后来的日子自是一路平淡地过了下去,25岁的时候小米也结婚了,生活规律而简单。有的时候被小苡问起来新婚生活是否幸福,她会淡淡地笑:三天洗一次衣服,一个星期过一次夫妻生活,所有的事情都有步骤一二三,你说好不好?过日子而已,有什么好或者不好?
    小苡噤声,神色黯然。
    ⑨
    直到后来有一次,小米出差至海南,在飞机上看杂志,一本叫做《航空生活》的杂志上有篇文章,叫做《爱与不爱,左右为难》。小米一路看下去,却越来越牵扯出一些琐碎而凌乱的往事:男人爱上了女友的妹妹,却不可以说。小姑娘是自己的学生,一次电梯坏了,她倒在男人的怀里睡着了。男人醒来的时候她还没醒,鼻翼是那样微微地动,呼吸均匀。男人不忍惊动她,只好假寐下去。后来她醒了,跑远了,他才敢醒。她跳着大声说爱他,他知道是玩笑,可是他说“我也是”,他知道自己说的话是真的……
    小米快速翻页,却看到末尾作者的署名是“佚名”——是转载了太多次的文章,以至于再也找不到出处。
    一万米的高空上,洛小米用一只手紧紧捂住自己的脸,飞机从云层中穿过的时候,光射进来,小米的睫毛上就升起了一道彩虹。
    而小米的另一只手,始终紧紧地按在“佚名”二字的位置,好像是按住了青春年少时的某些鲜活的记忆。只可惜,那年那月的爱与人,都一起寻不着出处了。
    小米,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伍兆辉没有与小苡履行婚约,也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要去南方,甚至明白:小伍,他是怕伤了自己,也怕伤了那个与自己谈恋爱的男孩子,才隐忍着,悄悄退场。
    走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多么、多么单纯执着地爱着他!
    ⑩
    可是,究竟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这样,小心翼翼地怕伤了人,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伤了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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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17 发表 | 本章责编:admin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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