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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证明,人的知觉映象产生于大脑,自然应该在脑中,这一点好象许多人都承认,但如果说知觉有对象性的特点,把人们看到的现象也说成存在于大脑中,几乎没有人能够接受。一定会说,我看到的就是客观事物,怎么能跑到大脑中去了呢? 事情就是这样不可思议,说我们看到的事物是事物的现象,有人是承认的,而科学研究证明,现象确实产生在大脑中。可为什么一说到象在脑中,人们就难以理解呢?根本原因就是,这样说不符合人们的日常经验。 下面,通过几个例证来对知觉的对象性问题作进一步的说明。 1、人的脑部有一个视觉中心。1987年10月15日《伊春日报》摘自《常识百知识》有一段话,认为人的脑部有一个视觉中心,在那里储存着上百万排列整齐的印象,很象一座排列整齐的画片陈列馆。因为这种排列是有次序的,所以当某一部分受到伤害或毁坏时,不会妨碍其他部分。如一个人的脑部受了伤,失去了某些记忆,他可能忘记了写字,但他仍会数数目。 据此,说人的心理、观念表现为庞大的映象堆积,同时存在于脑中,是有道理的。 2、人能否看见物体取决于大脑。1986年第10期《新观察》载《家用电器无奇不有》一文中说:“眼科医生检查发现,大多数瞎子并不是全瞎的,而是可以看到一线光明,有正常人视力的1—2%。有什么办法使瞎子可以看清呢?现在有了,这便是‘电子蜂眼镜’,原来这种眼镜很特别,是仿照蜜蜂的眼睛结构制成的‘蜂眼’,它可以使外面射入的光线,经电子放大50倍到100倍,这样原来的1—2%的视力便大大提高。已有人戴用,如正常人一样行走自如。” 根据这个研究,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人能否看见物体,主要的不取决于眼睛,而决定于大脑。 (2)、只要能给大脑的视觉区提供足够的光线,就可以看见外物,而不论通过什么途径。 (3)、如果把人的大脑的视觉区破坏了,不论眼睛怎么好,也不会产生视觉。视觉的映象确实在大脑中产生。 (4)、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不是用眼睛看世界的,而是用大脑“看”世界的。物的映象确实在大脑中产生,事物在眼睛的外面,而象在脑中形成。人是通过在脑中形成的事物的象来“看”事物的。确定“物象”在人的脑中产生并不难,而要把“眼”前的物象认为是在脑中产生的确实不容易,这里关键是要有科学的理性思维能力。 (5)、如果一个人的大脑中视觉中心和视神经没有损伤,只是光线接受器损坏,也就是眼睛的接受功能不存在,可以人工制造能传导光的装置外界事物的光接收并传导给视神经,或许能使脑中产生视觉形象,使盲人重见光明。 3、不用银幕的电影。1991年10月29日《伊春日报》报道;“不久的将来,你只要想看电影,不管何时何地,戴上一副高科技眼镜,便可以一个人舒舒服服地看电影了。而且显现的画面并不是投射在银幕上的平面图象,而是浮现在天空中的立体画面。” 这个现象说明,在人的眼前呈现画面并不一定必须要有实物或有屏幕,如果这个现象还不能完全说明问题的话,下面这个事例就能进一步证明。 4、人们可以闭目“看”电视。1989年6月10日《科技经济导报》载文:50年后,人们可以闭目“看”电视。据国外报刊介绍,50年之后,人们只要想到电视节目,便能立即在自己脑海里“看”到。专家们说如将一个影象生化晶片植入人脑,闭目看电视就不再是幻想。影象生化晶片以人体热为动力,由它接受的电视节目,图象清晰,声音富有立体感,并可免受外界干扰。 (1)、我们现在还无法亲身体会闭目“看”电视的具体感受,无法知道看到的电视画面的呈现方式,大概也应该在眼睛的前面吧。如果是这样,那种认为事物的物象一定要在人的面前的观点,该如何解释呢?晶片植入在脑中,电视画面当然是产生在脑中,可为什么人们却感到眼睛看到了呢? (2)、唯一的解释,就是要从内心中全面接受知觉的对象性这一观点,人的知觉映象产生在大脑中,但却以物的客观形式表现在人的眼睛外面。 (3)、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这种闭目“看”电视应该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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