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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陆小凤,这个名字在武林之中谁人不晓? 其实这个名字不只闻名江湖,就连寻常百姓人家也知道。 陆小凤——正是家喻户晓的陆小凤! 此时正是午后,逛街的人很多,街上人来人往。 陆小凤正挺着胸,大步走在街上。 他的腰板笔直,像是一杆枪。 他认为人活着,就该活得顶天立地,像个人样。 陆小凤现在的心情十分愉快,这是因为他自己就是陆小凤。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锦衣,头发刚刚洗了,清洗得油光发亮,梳理得一丝不苟。 一只狗在近处闻到一股香水的味道,受刺激过度像喝水急了,鼻子一下呛了起来! 香水,竟如此刺鼻的香。 可能由于陆小凤头上抹了太多的发油,也可能是因为陆小凤刚才和客栈里面的小姑娘实在是太亲热了,所以他才带了满身销魂蚀骨的香气。 一路飘香的人走过一家还没有关门大吉的小吃店,看见三米外一棵老树上面坐满了人。 四五个乳臭未干,调皮的小孩。 小孩在笑,全在笑,笑声吃吃的响。 老树的枝条乱颤着,陆小凤感觉那便是一堆浑身长虱子的臭猴子,发臭得几乎要取人性命。 同时,他也很奇怪——这一家小吃店的生意为什么火爆不起来呢? (二) 闷,闷的天气。 闷得足够让人想到那把旧铁刀的好处来。 “只要看见过或者使用过旧铁刀的人,都一定会说它好!”小吃店的店主人李红衣坐在一把躺椅上,独自悄声地说话。 这附近不论什么人都知道,李红衣这个人一向很好说话,平时也沉默寡言。 斑斑。 一只兔子,名叫“斑斑”! 斑斑现在还在厨房里面呆着,因为李红衣就呆在厨房这儿,他正嘻嘻地笑着玩弄它的左右两只长耳朵,并且找出一段红萝卜喂了几口。 而他自己也吃了两三口。 “小兔子的名字叫斑斑,斑斑天天都呆在厨房里。” 李红衣又接着好象唱儿歌一样说话:“斑斑,你说你知道我的刀子放在什么地方么?” 兔子斑斑只有一岁多一点儿大,听到了声音也听不懂话,更不会开了口像人般问答! 李红衣,二十一岁。 二十一岁的人想起了往事…… 没有错,往事带有血腥,杀人者李红衣没有偿命,现在还很得意—— (三) 李红衣当时少年,年方十七,身材高大,其高大的程度足可匹敌于宅院内一株十年的年青桂花树! 其人的其他特征:下巴很大,有些许尖。 胡子很长,又黑又浓,丝毫没有一点杂色。 头发枯黄,也留得老长老长的,比谁都要长。 长发披肩的男生,天下比比皆是。 但总不知道为什么,某些人乍一眼望去——李红衣真的很妩媚,像煞了李娇娘。 李红衣嘴部上的胡须,好象是姑娘花木兰为了代父从军才特意戴上去的用来唱戏的假胡子。 妩媚能杀人于无形。 李红衣杀人! 他杀人之时,样子果然就显得极其诱惑他人。 如果你是小小的蜜蜂,那么眼前就是一朵悄然地开放在正午的大红花;如果你是黑熊,那么面前摆放的正是一窝极其芬芳可口的蜂蜜。 李娇娘没有抛媚眼,却故意闪了一下腰肢。这时,谁见了谁便急忙想问“她”要一口无味无色的毒药吞上,“谢谢娘娘恩赐!” 被“毒倒”之人的胯间那话儿又麻又痒,可一时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着疗伤之地的。 现在的被杀者原青牙,女,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细发,发质挺好。 原青牙是方狼的唯一一个女人。 有那么一天,原青牙的长发正垂在了腰际…… 李红衣喜欢上这个长头发女人了,并且想入非非,长发女人却似乎想做一个立身于贞节牌坊的女英雄——咬舌自尽,死了! 于是,李红衣千真万确是方狼的仇人了。 方狼不是和李红衣一样的阴阳人,他是个男人,也是条恶棍。这恶棍还是一个十足的光头仔,从来是,并且将永远都是。 我们的方狼宁可做一个白痴,一个脑袋不生长毛的白痴! 因为原青牙生时曾经如此笑骂:“光头小白痴!知道我为什么要爱上你么?”方狼不知,的确不知。 “因为你是在江湖上有名的大英雄大豪杰,只有英雄豪杰才能算男人!” 英雄?男人? 男人得分一分类:1.普通男人2.半男人(即油头粉面者)3.……第三类就是方狼此类。 “呵呵!我是宇宙中的强者,超人?”方狼被捧得上天,做了一个人猿的姿势,大笑起来感觉心窝里美美的。 他对原青牙付出所有的真爱,他在他与她的二人世界之中已根本不存在“光头”这样一种形象,相反他还认为只要长头发的便是一个缺少爱的残废生物。 而现在——相当可怜的李红衣,已是虎口下面的嫩肉羔羊。 他得罪了方狼,方狼与他不共戴天。 方狼戴上钢壳制的手套,猛地扼住了仇人。 仇人李红衣的脖子还真的细,肉也嫩,几乎怀疑是一个女流。 方狼生满茧子的大手一放上去,就象是一把笨重的铁制钳子…… 他把一双手放好了抓稳,于是李红衣长在头上象狐狸尾巴那样翘着的头发马上颤抖起来,铁钳子继续举得更高了——那“狐狸尾巴”,马上笔直地从半空中掉落下来。 “喂!放手——”被扼之人李红衣叫!脸色却似乎好转——由青转向白。 他的脸盘本来就苍白,而现在是“亚苍白”,即是说亚健康的那一种类。 “狐狸”想在空中大口地喘气,“它”需要氧气。于是由青转白了的面皮又已胀红,通红通红更象一只本色的狐狸。 “喂喂,我可就快死了。”李红衣呻吟! 方狼笑,带着鄙夷地笑,此时他手已微松。 李红衣带着泪花,心里绝不想被活生生地扼死在别人手上。 现场的上空是半圆的月,远山有豺狗。 “呜呜!” 李红衣的两眼放光,狡猾无匹,脸色死灰,眼看垂死。 他的手摸向怀中,怀中有金属的光芒闪现! 是一把匕首。 锋利的匕首刺向方狼,方狼的心脏被中了目标,松开大手一下倒在地上…… 他终于无力地趴倒在地了。 ——李红衣又杀了人,却没有偿命。 (四) “客官,您要吃点什么?” 是“您”,不是“你”。 ——店主李红衣的态度随着说话的语气,变得令人瞧着舒服。 陆小凤:“我不想吃什么,只喝酒!” “什……么、酒?” “女儿红吧!” “好、好的。” 李红衣看到客人是一个锦衣中年人,越瞧越觉得他一身的富贵,话都说得不大流利了。 他很兴奋,觉着有一桩好买卖已经到来了。 他很兴奋,兴奋之中有一股犯罪的意味。 他看锦衣人不像是武林中人,倒像是一位做大生意的富有商人。 眉头一皱,眼珠子乱转,计上心来——“酒来了。” “好酒。”陆小凤闻到了浓烈的酒香! 他往嘴里灌了两口。 “啊!酒里有毒……”他突然大叫一声,从椅子上跳起。 “哈哈,哈!”店主人笑得像一个姑娘般可爱动人。 陆小凤头晕目眩。 店主李红衣一等他倒在桌上就走了过来,伸出手径直掏他的怀。 一只手被另一只手一下子拿住! 很有力地…… “呓?你——”李红衣比见到死人复活还要来得吃惊,并忙不迭从裤管里面抄家伙——那把旧铁刀。 陆小凤防卫,一扬手用袖子卷住李红衣其中那只拿刀的手。 他的头还是昏沉沉的,知道自己已经上了当。象他这样的老江湖也没有料到现在——是什么样的人都会下蒙汗药了。 因为李红衣比什么人都像一个普通人,只不过衣着鲜艳,犹如少妇着装。 “其实我早就该看出来了,这样的人衣架饭囊一般,和正常的人不一致,人格就肯定有缺陷的。” 却听“呀”的一声,陆小凤昏昏沉沉之下,把匕首卷向了“少妇”李红衣的胸部。 “少妇”死了! (五) 喝醉酒是什么滋味?陆小凤是酒徒,当然知道答案。 ——迷糊的境界,腾云驾雾不知自己身在何方。一醒来,脑袋却疼得要人的性命。 陆小凤醉酒,醉的是药酒,被李红衣下了药的酒。 药,正是蒙汗药。 被下过药的酒,是否越容易使一个酒徒喝醉呢? 答案——是! 陆小凤“醉”了,在醉之前,他还赶紧用内功逼出一部分的酒液于身体之外…… 酒,从他著名的那两指间流了出来。 醒来时。 陆小凤头痛得欲裂,不知道自己到底已经睡了多久。 可能不久! 他看见了地上的店主死尸。先是伸手去探了探鼻息——人,已死!然后又去摸体温——微凉!人,显然才死去没有一刻钟的功头。 他还记得“临睡前”的一刹那——店主一只手上露出刀杀过来,自己的衣袖轻拂! “人是我杀死的……” 陆小凤喃喃自语,但心里面却不感到一丝的内疚。 因为,那时他自己也就快死在对方的手上了,如果不先下手为强,可能会后下手遭殃! 当下,他已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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