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武帝把“独尊儒术”定为“国策”的时候,离孔子编定“六经”已经过去了二百多年了。离秦始皇“焚书坑儒”也去了六、七十年。 这时,社会上已经见不到孔子的“六经”了。流行在社会上的“经书”,是根据老儒生的口述,用汉代的“隶书”记录下来的,称为“今文经书”。当时,一共有五部。 汉武帝又在中央政府,设立了“官学”,又任命了“五经博士”,作为“国家级的教授”,由他们研究、传授孔子编定的“五经”。 当时,民间也有很多“经师”,他们研究、讲解、传授五经。 孔子的“五经”,由于年代久远,语言、文字的变迁,一般人都看不懂了。所以,五经博士们的任务,其实就是解释“五经”。解释经书中,每一句话的意思。这种解释,在汉代,就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称为“章句之学”,也称为“经学”。传授、研究经学的“教授”,就称为“经师”。 大家都看不懂,让“有文化”的经师,给大家讲解一下,是有必要的呀!“章句之学”,也是应该提倡的呀! 但是,遗憾的是,那些所谓的“经师”,也是半懂非懂。 这也难怪,几百年,上千年前的文章,又被“查禁”了六、七十年,看不懂是正常的,要是全都看懂了,那就不正常啦! 人都有个天性,愿意“忽悠”。经师们也不能免。 所以,经师们解释经书,自己不懂,就开始忽悠。他们信口开河,经书中的一句话,就要忽悠出几万字来。并且,一出口,就成了“家法”,要求学生们都要记住。如果学生自己当了经师,也要按老师的“家法”,讲解。 这样,学生当了老师以后,按家法讲解经书,也免不了自己也“忽悠”一下,加上自己的一些解释。 这样,忽悠出的内容,越来越多,“章句之学”,也成了一门越来越复杂的学问了。 据说,当时一个儒生,从小孩子的时候开始学习,学到头发都白了,也学不完,也不知道怎么讲解经书。 这样的学问,还是不学为妙。 所以,就有人说:“你们都解释错啦!” 说这话的人,也是“经师”,他们研究、传授的,也是“经学”。 所不同的是,他们自称“古文经学派”。那些乱忽悠的经师,就称为“今文经学派”。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随着学习、研究经书的深入,人们发现了一些侥幸逃过了秦始皇的“烧书政策”,被保留下来的经书。这些经书,都是用秦朝以前的古文字书写的,称为“古文经书”。古文经书,也成了人们学习、研究的经书。 研究、传授古文经书的经师,就是“古文经学派”。 研究、传授今文经书的经师,就是“今文经学派”。 古文经学派的经师们,仔细地阅读了很多古代遗留下来的文献,仔细地研究了古代文字的结构、读音、变化,等等情况,发明了一种解读古文字的方法,这种方法,称为“训诂学”。 古文经学派,利用他们发明的“训诂学”,终于读懂了经书的意思。 于是,他们大声对今文经学派说:“你们,解释错了!” 今文经学派,当然不认输,他们说:“老子没错!“ 整个汉代,一直延续到唐代。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都同时并存,相互不服气。有时今文经学派,得到当权者的喜欢,占了上风,成了国家认可的学派。有的时候,古文经学派,得到当权者的喜欢,占了上风。成了国家认可的学派。 那么,我们怎样来评价这两派呢? 我说:古文经学派,发明了训诂学,正确地解读了古代留下的历史文献,使孔子编定的经书,有了一个正确的理解,其功劳,是不可磨灭的。 但是,他们的点是:故步自封,没有创新。 没有创新的学派,是没有发展前途的,没有生命力的。 今文经学派,他们的特点是,能“忽悠”,假借孔子编定的经书,慢无边际地谈自己的观点,来忽悠学生。 但是,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忽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创新和发展。一门科学,一个流派,只有在不断地创新、发展中,才能继续存在。从这个观点来说,今文经学派,应当更有生命力。 你说是不是呢? 慢慢地,今文经学派,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瞎忽悠是骗不了人的。他们早期忽悠出的那些东西,通通都被人们丢到垃圾箱里去了,如今,我们已经看不到了。今天的人们,只知道都是些垃圾,具体什么样子,已经无从考证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古文经学派的辛勤“考证”,孔子编定的“五经”,逐步地被解释清楚了。古文经学派的历史任务,也就完成了。 这个时候,真正理解“五经”的大儒出现了。他们总结了古文经学派的研究成果,又结合今文经学派的合理观点,解释、注解孔子编定的“五经”,编定了一部完整的、没有争议的、得到当权者认可的“五经注释本”,对“五经”做了权威的解释。 读书人也就有了一套标准的课本。 这个过程,经历了整个汉代,一直到了唐代。这就是“汉唐经学”。 汉唐经学主要的任务,是解释、注解“五经”。在这个过程中,今文经学派,和古文经学派,“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展开了长期的争论。但是,当“五经”被解释清楚的时候,双方的争论,也就基本停止了。古文经学派,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今文经学派,发挥了它能忽悠的特长,开始了大忽悠。 这一忽悠,就忽悠出了个“宋明理学”。 宋明理学,是儒学在汉唐经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是儒学发展中的第三个阶段。 下面,我为读者朋友,论述“宋明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