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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袖添香 > 小说 > 都市小说 > 美丽的死亡,是我所有的悲伤 > 第二章 高原写手谭天 
第二章 高原写手谭天    文 / 嘎玛丹增

    高原写手谭天

  我的生命是用来行走的,我将把我的时间一半用来劳作一半用来流浪。在返回盐源县城的路上,我这样设计着自己的未来。
  在一座很大的院子里找到了谭天。在这座小城里谭天是一个名人,找到他很容易。离开成都前,我专门读过一些他的作品。当我面对面和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坐在一起喝着奶香的酥油茶时,我无论如何不能把他和一个儒雅的文人联系起来。他挽着衣袖裤腿,皮肤糙黑,分明就是一个典型的农夫形象,那些描述大凉山的优美文字是从这个人手里写出来的么?谭天对我的造访很热情但没有我想象的热烈。我们坐在他家有猪狗串动的院坝里进行了一个小时代的交谈。从谭天那里我听到了盐源县一位文学青年在泸沽湖体验摩梭人走婚生活的故事,在泸沽湖住了半年时间。当我问及这个蔡姓青年有无成功走婚时,谭天没有回答我。我之所以对这个故事兴趣浓烈是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也有过此类念头。如果能在母权制状态中体验一段独特的走緍生活,应该是一个很有创意的想象。
  我和谭天共同探讨了一些文学话题。当然,我们谈得最多的还是神秘的女儿国泸沽湖。临别时,他给我写了一张字条,是写给泸沽湖畔落水村名叫采尔拉措的摩梭姑娘的,意思要她好好接待我。但我想请他帮我找一辆去泸沽湖便车的愿望没有成功,据他所知近期内都没有车去泸沽湖。
  我将随身携带的唯一一本读物、美国传记作家欧文.斯通写的杰克.伦敦传――《马背上的水手》送给了谭天,作为答谢。离开他以后,我在想,如果他走出这个高原小城去到更为广阔的世界,可能不至于像农民似的要在家里养畜牲贴补家用。我并没有贬低农民的意思,关键是谭天有丰富的生活积累,有较好的艺术天赋,如果用更多的时间去写作,其价值会远远高于挽着衣袖裤腿喂猪。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人为了生存,最终不得不放弃自己。艺术原本就是很奢侈的东西,世界上能够依靠艺术维生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几人。有一个潦倒一生矢志不渝的曹雪芹已经让世人感慨不已了。
  是的,谭天给我的感觉就是生活的艰辛。这种感觉源于桌子上煮熟的一簸箕土豆和半碗腌菜。
  
  祸起萧墙
  
  太阳沉落下去之前这段时间我们叫做黄昏,但高原的日出日落都是眩目的光辉,事实上高原上就没有诗意倦怠的黄昏,只有壮烈和辉煌。我在盐源短短半天时间里要经历这么多的事件,这么多不同的心理感受,甚至比我一年时间经历的事情还多。
  阿咪子已经在招待所等我。我们一起穿过傍晚时分的宁静街道向她朋友的家走去。一路上,我依然在想着谭天,一个高原写手的命运。阿咪子身材高挑,估计在1米7左右,走在我身边仅较我低一顶帽子的高度。她在路上告诉我,那个男人一年前是她管教的犯人,这次专门去西昌把她接到盐源,再想法找一辆越野车送她到泸沽湖。
  “好哇,我还可以搭一个便车。”我兴奋起来。我们站在高原依然刺目的夕阳里,镀着金边的云彩在晶莹的天幕上游弋。城市边缘悬浮着一层淡淡的松烟。阿咪子突然就抓着我的胳膊晃动起来,“要得要得,我们一起做伴同行。”从她清亮的眼眸里我看见了喜悦。“我叫木呷,妈妈彝族,爸爸汉族。”
  一个年轻的上尉军官和一个漂亮的彝族阿咪子走在盐源县城夕阳中没有行人的街道,无疑是这个高原小城一道极富诗意的风景。我们心中不存在爱和欲望,正因为这种单纯,才使得这个黄昏充满想象的意境。
  我们踩着太阳的余晖走进了一个整洁的四合小院。
  很丰盛的晚餐。有彝族特色风味的坨坨肉、杆杆酒。不过,我对这两样彝族风味很难恭维。坨坨肉是用乳猪切成坨状烧炒而成。杆杆酒用青稞发酵酿造,喝法很特别,用一根空心的竹杆插进酒坛,用嘴吸喝,这种酒的酒精含量不高,喝在嘴里有一股浓烈的柴烟味。在大凉山,彝族人只有对最尊贵的客人才用四只脚(猪或羊)和杆杆酒招待。在进餐过程中,我初步判断那个劳改释放犯喜欢着他的管教――木呷阿咪子,而木呷一心一意想去泸沽湖,也许没有理会这个男人的喜欢。在我看来,阿咪子一定不会爱他的。
  木呷的酒量大得惊人,我因为有采访不敢放开喝。在喝光一坛杆杆酒后,主人又拿出几瓶烈性白酒倒在海碗里人手一碗。面对这一海碗差不多半斤的烈性白酒,我有点迟疑了,尽管我也有一斤左右的酒量,但我还得保持一点清醒完成公务。正是我的迟疑让我感觉到了阿咪子的率直和豪气。
  她放下自己手中的酒碗,拿走我手里的酒碗,对她的朋友说,“人家还有任务,我代他喝了。”说完她就一干而尽。她这一壮举引起了男主人的不悦,也许在瞬间就改变了对我这个陌生人的立场。
  气氛一下就尴尬起来。见此情形,我只好借故回招待所采访撤退了。大家萍水,有缘醉酒,我没有一点喜欢和接近这个阿咪子的故意。尽管,阿咪子的豪气让我感动。
  离开酒席,我显得有点仓皇,因为阿咪子对着我的背影大声宣告:“我晚点到招待所找你。”如果我是那个喜欢她的男人,不嫉妒和愤怒才怪。人家盛情请我吃喝,咋就请来了一支要叼走羊羔的狼呢?
  我在赶回招待所的路上不断检点着自己作为路人在这个事件中的行为,我的意识里没有喜欢阿咪子,坦白地说,一个再美丽动人的女人要在短时间内激发我爱的愿望几乎是不可能的。我所受到的部队教育和对情感的诗意追求均不会让我对这个彝族姑娘产生任何非分之念。尽管我是一个彻底的凡夫俗子,有旺盛的欲望和身体,但我不会轻易放弃自己对古典情爱方式的坚守,尤其是对单纯可爱的木呷姑娘而言,不存在道貌岸然下的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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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5 发表 | 本章责编:潇潇浪人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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