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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外名山“长白山”一直以盛产人参而闻名于世。 人参,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同时它又是上好的补品,特别是对于习武的人来说人参的用途更加的广泛了,它不但可以帮助习武之人调治内伤,它还有助于习武之人提高自身的内功修为,是武林人物固体培元之最佳药品。 长白山里的人参产量极多,其中更是以盛产千年老参为最,因此才使得长白山成为了名扬华夏家喻户晓的名山。 “玉风山庄”座落在长白山的东南面山麓上,如果你在关外提起了这座玉风山庄,那真可谓是路人皆知极具名气呀! “玉风山庄”之所以会有如此响亮的名头,那一切皆是因为玉风山庄里的两位庄主,乃是这长白地区武林道上极具名望的厉害角色,在长白山一带的武林道上,玉风山庄里的两位庄主打遍绿林风靡一时,很少有人会是他们两人的对手,在关外的绿林道上创下了响当当的名号。 而对于整个玉风山庄来说,即使它不算名扬武林道上的名号,在平常的百姓之家也是知者甚多,那是因为玉风山庄本身的产业极大,它的买卖店铺几乎遍及了整个关外,药房,酒楼,客栈,赌场,妓院……涉及到五花八门的各种行业,单是说那玉风山庄本身的建筑规模,在整个关外来说,就很少有人能够比的起,玉风山庄共有房屋数百间,庄内划分为前庄与后庄两院,玉风山庄里的两位庄主分别住在各自的院中,各持一行,互相之间从来不加以干涉。庄外筑有高大而坚固的护庄城墙,日夜都有庄丁把守,巡逻,俨然就像是一座坚固的城镇,易守而难攻。 …… 这一天,碧空万里,烈炎高照,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夏天,那高高悬挂于空中的烈日尽情的炙烤着大地,地上的人们只要是稍微的一加走动,准定就会流一身的汗,许多的人只好避于阴凉处减少走动了。 此时,在玉风山庄的一个别院里,一个红脸的大胖子,正坐在树下的一张椅子上,一手握着蒲扇,一手拿着茶壶,对着对面树上吊着的一个小孩,说教道:“你这狗奴才,竟然敢帮着少爷默写诗词,胆子还真不小!说,你是怎么学会写字的?” 树上吊着的那个小孩,只有十一、二岁大,身上穿着下人所穿的衣服,但是此时,已经被打的破碎了。 小孩长得很瘦,由于过瘦显得脸及小,且有些微长,在孩子的左额上,有着一个伤疤,疤形成“奴”字,象是被某人故意刻上的。 这孩子,唯一惹人喜爱的地方就是有着两道浓密的剑眉,一对儿乌黑明亮的大眼睛。此时,他正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是教书先生在教少爷的时候,我在一旁偷学的。平时,少爷又总是让我来代他写老爷吩咐他写的字,所以,我就这样学会了写字。” “什么?” 红脸的胖子听到后,用他那细小的眼睛,横了一眼,在他身边垂手站立着的一个十三、四岁的身着一身绸缎的胖小子。 怒声问道:“我以前吩咐你的,让你每日里写五百个字和十首诗词的事,都是他代替你写的吗?” 胖小子看到今天父亲脾气特别的大,很是害怕,只得呐呐地回了一句:“爹,孩儿知错了。” “哼!”红脸的胖子,冷哼了一声后,回过头来对着站在他身后的两个家奴,吩咐道:“你们将阿奴送回去吧。” “是。”两个家人回应了一声,便走上前去为绑在树上的小孩解开了绳索,放了下来。 “阿奴,下次我再发现你帮少爷写字,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这个叫阿奴的孩子,闷闷地应了声:“嗯,老爷,小的记下了。” 红脸胖子,横了一眼那个叫阿奴的孩子后,对着两个家奴,说道:“带他下去吧。” 两个家奴应了一声,这才转身,扶着阿奴走出了院子. 红脸的胖子看着他们都走了出去以后,这才对着那个身着绸缎的胖小子,问道:“龙儿,为父的每日里叫你写的那些诗词,你为何要让阿奴代你写呀?” “爹,孩儿着实的学不来,那些什么诗啊词的,总是觉得没有爹教我的武功有意思,所以,就让阿奴代孩儿写了。” 红脸胖子听到了儿子的这番话,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这个孩子呀,跟爹一样,对那些诗词一类的东西不感兴趣,可是,你却不知道就是因为为父不懂得文才,所以,才一直的没有什么大作为,连这玉风山庄的大权都未能掌握在手里!” 红脸胖子说到伤心处,脸上不自觉的流露出一股懊丧之情. 胖小子从来没有见过他父亲的这种表情,不由的也是心里难过,感觉到对不起自己父亲的一片苦心。 于是,面带愧色地说道:“父亲,孩儿以后一定为您争气,好好的学习诗词,还望父亲大人莫要再伤心了。” 看到自己的儿如此的孝顺,红脸胖子不由的有些欣慰,用赞赏的语气说道:“好孩子,为父的没有白疼你。文才,固然要学,可是,武功比读书更加的重要,只有武功好的人才是一个有实力的人,是一个真正的强者,你的武艺练得如何了?” “爹,孩儿的武功你就尽可以放心了,我现在可以和庄内的护院打个平手,只要再过些时日他们就不是我的对手了。” “嗯,这还不错,男儿就应该如此。不论是文或是武必须要有一样本领在身才会有出息。好,今天爹就陪你过两招,看看你的武功进展如何?如果你能令爹满意的话,我过几天就传授你爹最拿手的绝活‘通臂神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