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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2) 赵朗连忙轻轻带上门,快步走到楼层的卫生间。中午的食客都已经走了,卫生间里只有他一个人。想到刚才桌布下的那一幕,赵朗的下身已经膨胀到极点。他拉开拉链,艰难地把阳物掏出来,只见自己硕大的家伙红头胀脑,一柱擎天,不用手扶都挺立在九十度以上。本来赵朗还有点尿意,可现在却怎么也撒不出来。他只好走到洗手池边,打开自来水龙头,接连洗了好几把冷水脸,又深呼吸了好一会,等到下面稍微疲软了一点,才尿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小房间。 走过他俩的身边,赵朗忍不住又悄悄瞟了方振华的裆部,只见他裤子拉链是敞开的,再看老板娘,上衣的扣子也有一个没扣好。赵朗心想,自己不在的时候,不知道两个家伙怎么互相捣鼓了呢。一想到这里,下面又硬了起来,顶着裤裆特别难受。赵朗觉得人家都已经等不及了,自己再这么呆下去,简直就是一个一千瓦的大灯泡,实在是耽误人家的好事,于是马上就告辞回家。 赵朗走出了“万客来”,困扰自己那么久的疑惑终于被人解开,赵朗觉得世界一片开朗,他终于又找回了自己了!八月的江南,正是中伏,气温大概有四十度,大街上一点风都没有。由于好多天都没有下雨了,路边的树叶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都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可是现在的赵朗一点都感觉不到热,他轻快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想着自己的未来。 赵朗想,黄霞考得还没有自己好,明年她可能要复读,要是自己复读的话,两人有可能再做同学。想着方振华对她的评价,赵朗打死也不愿意再做她同学了。参军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要是真的可以当侦察兵,那也算对父母有了个交待。赵朗从小就对自己的英雄爷爷特别崇拜,再想到自己老子早上说的要做英雄,不要做狗熊,于是打定主意,决定去当兵。 赵朗回到家,父母见他神定气闲,以前的自信又回到他身上。老赵知道儿子没事了,悬了一上午的心终于又放回到肚子里,老妈开始张罗着给他热饭吃。赵朗说吃过了,又转过脸对父亲说:“我要去当兵!” 老赵本来以为儿子会复读一年,现在听儿子说要当兵,有点意外。不过他一家两代都是当兵的,当兵也算是子承父业,一点都不丢人。部队是个大熔炉,能把一块普通的铁熔炼成坚硬的钢;部队也是个好学校,只要有心,在那里能得到人生不可多得的知识。知道儿子在部队只会学好,不会学坏,老赵同意了赵朗的想法。 于是赵朗从夏天开始在仓库打零工,有空的时候,就去找方振华玩,听他吹那些所谓的江湖经验。不过方振华再请他去“万客来”吃饭,他一次都没去过了----老板娘现在对他的诱惑力太大了,他怕自己可能忍不住,做出对不起朋友的事情。 冬天终于来了,冬季征兵终于开始了,赵朗一接到消息,赶紧去报了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