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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有东西飞向那张人民币。 丢过去的却不是汤咸的资料袋,而是别人的一本书。看来有人以同样的方法先发制人了,那是一位戴黑框眼镜的哥们。等他把书捡起,钱自然不见。汤咸有些怪自己下手太慢,本就不应犹豫。他轻叹一声,同时似乎也听到周围也有人发出几声同样的叹息。 “看来大学里头讲究的是方法加速度,哎,给那四眼乖孙子给捞去了,算了吧,当是我给他的压岁钱吧。”汤咸这么一想,心里便舒坦许多,可转念寻思,“我又不认识他,干吗给他零花钱?哎,佛法普惠众生,连和尚都能这样,我一个大学生又怎么不广施仁爱呢,正常,正常。”他想着想着,心中欣悦万分,觉得自己慷慨得像毁家纾难的圣人,又庆幸没阻止四眼乖孙子捡钱,似乎适才他要是捡了那钱,便破坏了他圣人的美名。可是以后每当他要买什么东西却短钱时,又会回想起这钱来。“要是当时我动作快一点,我就多拥有一百块钱了,买东西便不用这般优柔寡断了,他奶奶的。” 汤咸报完名回去取行李时,发现看护的人换成了一个口中含着参差不齐牙齿的“疙瘩男生”,那位有姿色的师姐不见了。他抽出自己的包,没对那男生说半个谢字。而是想着刚才的那个师姐:声音婉转,温柔娴淑,让人感觉无比爽适。 “虽然她比曼琳差点,但终究还是不错的,她既然能在人流中看到我,而且就是我,看来我们是有缘的。这便是红尘中所说缘分,缘分啦。看来我们……还有下文。”他没发觉自己心中自作多情的情苗一到大学便有如到了肥腴的土壤里,开始生根发芽、抽枝长叶了,似乎还像雨后的荷叶一样欲舒展开来,这一切似乎很自然,没人教他,不知不觉便会了。后来听了室友们的金玉良言,他才明白这不能怪自己,大学生么,十个有九个是好色的(脑动者,看到美女就想入非非、浊欲横流),剩下的一个是下流的(行动者,直接上前毛手毛脚、言语调戏)。 “居然缘分让我们有了第一次邂逅,那么第二次第三次便会接踵而来了。”汤咸心中存了此念,在日后的大学生活中经常留意身边的女子,看看是不是那位独具慧眼的师姐,可多半事与愿违。他起初以为那师姐能在无数人中看见他,定是指派给他的红颜知己,为了顺应天意,他非找到她不可。所以一旦发现看到的女子不是她,便移目它顾。但日子久了仍是寻之未果,他便逐渐地否定了“天意论”。他一如既往寻找着那师姐,只是之后碰到美丽的女学生,他自然而然地要多偷看几眼。这几乎成了他的惯例,很是自然。 自然的东西远不止这样些,大学里的生活似乎是有轨迹的,汤咸在里面擦不出耀眼的火花来,他在象牙大学里没找以前所想象的刺激,炙热的心也就慢慢冷却了下来。半年多的生活没能让他大学生活的半点快乐,惟一让他在百无聊赖里感到有些欣慰的,是他那四个比他富有的室友,四个错综复杂的“哺乳动物”。 至于那四人分别叫什么,我到如今还没弄清。只记得其中有一个叫邱永贵的,其它人的名字似乎隐约有些发音上的印象,具体的便不确切了。但这也无伤大雅。我们且记之为和远甲、宋兵乙、同汉丁吧,好像其名的发音也就和这样差不多了。 这四人都是城市人,虽称不上家也显赫,但绝对比汤咸要殷富,他们不但衣着比汤咸要华丽鲜亮,而且所说的话也比之要时髦,全是最流行的带点英文字母的汉语,如漂亮MM、找个GF等等。连口头禅都是英文版的,比如宋兵乙对美国人的性爱颇有研究,说得一句最好的英文也是他的口头禅:OYeah!其它人也都是经常把Fuck!Shit!OMyGod!等一些标准的美国短语挂在嘴边,相比之下,汤咸的“人不能有某某思想”显得既长且臭,还有点老土。 汤咸这回破天荒地没看不起“和宋同邱”来,他心中想的是,既然同在一个宿舍,关系不便太僵,他们拥有名牌服饰、高档电脑,可这毕竟是靠父母买的,我要靠自己独力赚钱买回来,证明我比他们强。 除了感到自己独立能力比室友强外,另外一个让汤咸能和四人和睦相处的原因是他们善于交谈。只有在汤咸不理别人而别人同样不欣赏他自己时,他才会寂寞地在心中数落起别人来,一但有人欣赏他,汤咸就会觉得那个人非常可爱。 时间能冲蚀坚硬的岩石,会让绚丽浓艳的花变得黯淡无光,当然也就可以把原本的好感慢慢地腐蚀成了最后的反感。和室友们住得久了,汤咸发现了他们的许多可恶:和远甲爱打球,也爱洗澡,可就不爱洗衣服,经常把一堆汗臭衣衫塞在塑料桶中抬蚊引蚋。宋兵乙睡觉猛打呼噜,齁声响动如雷,每晚吵得汤咸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同汉丁却十分小器,每次汤咸碰他电脑,他总说这说那埋怨。只有邱永贵不那么讨厌,虽然他爱抽二口,但总是躲到阳台或是厕所里,生怕烟味醺死了大家。汤咸没发现自己有什么缺点,好像是无可挑剔。他怕骂得室友无言以对,因此从未当面指出他们的诸多不是,最多只是腹诽。他们表面上还是很和睦,实际也决计起不了真的内讧,因为五人有一个永恒的共同主题——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