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兔。天蝎座。AB型。以字为生。时常乖巧温顺,偶尔偏执乖戾。工作勤力。生活随意。不喜交际。善待友人。珍爱自己。只想做一个平凡的小女子,与爱的男人在一起。过简单闲适的生活,用干净直白的真心,赤裸婴儿一样的感情。
肖兔。天蝎座。AB型。以字为生。时常乖巧温顺,偶尔偏执乖戾。工作勤力。生活随意。不喜交际。善待友人。珍爱自己。只想做一个平凡的小女子,与爱的男人在一起。过简单闲适的生活,用干净直白的真心,赤裸婴儿一样的感情。
本是股市中拼拼杀杀的故事,但是,我却忽然想用武侠的方式来记取。因为,他们同样是刀光剑影的战场。
在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全部都来自于同一个炒股实战论坛,所以,有些可能不了些许武侠味,但是,却豪情不减。
谨以此文献给我爱的人,以及我的股友。
最新更新章节
阅读《纵横江湖》的全部章节
屠夫,这个身份让我不寒而立。我想起了自己的身份,我也会成为屠夫,只是我们不同的是,他杀的是畜生,我杀的是人。
在天香阁,有至少二十个和我一样的少年,我们没有丝毫关于过去的记忆,甚至连寻根问底的渴望都已经在日复一日的艰难度日中磨灭了。
我抬起头,额头上的血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但是,我隔着血光仰视着那个人。我想起爹爹曾经说过的话,他说,没有平白无故占来的便宜,你必须知道,你可以为其付出多少。
我笑了,眼睛里全是笑意。这些年来,不下两百人前来索命,他们抱着各种目的,但是都只有同一个下场,便是从此在江湖上消失了。
他是绝地门的人,他和我一样,是个从小被培养的杀手。
他来纵横镇不是为了执行任务,而是为了找人。只是,他究竟在找谁,没有人知道。
陆病鸟并不是一个好听的名字,但是,他似乎并不介意,一如他也不介意别人当面或背地里骂他是方星最忠实的一条狗。
自从三爷住进来以后,我便很少到小楼来,甚至刻意避开。我要避开的自然不是三爷,更不是男人,而是女人之间的明争暗斗,争风吃醋,还有女人对男人的刻意逢迎,献媚讨好,这些事都是在天香阁里发生得最频繁的事,也最让人伤神的事。这些事,我不是做不来,只是不屑而为,所以干脆摆出一幅不讨人欢喜的样子,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绝地门,毫无疑问是当今江湖中,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杀手组织,而她淡漠的语气,竟然仿佛带着一抹杀气,硬生生地将绝地门的风光踩在了脚下。
昨晚的光线太暗,而且杀手正好站在阴影处,要不然,凭着一双露在外面的眼睛,我也能确认她的身份。不过,我已经可以确认阿顾和那个杀手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只是,那个杀手真的是胭脂吗?
我隐隐地觉得,不仅对于天香阁,对于南凤楼,对于群英楼,甚至对于纵横镇,对于整个江湖,都将有一场劫术,而且在劫难逃。
他并不介意我的嘲讽,而是认真地说道,月瑟琴本是始皇帝赢政在年少时,赠予心爱女子月琴的定情之物,但是不想最后,月琴丧命也是因为此琴……他终于将目光从月瑟琴上移到了我的脸上,然后接着说道,真正的月瑟琴早已经陪着月琴入土了,你这一把还不知道是哪个王孙贵族为了讨好你,弄来的赝品。
小贤的目光的满是惊骇,定定地望着那个小贼。在这天香阁中,甚至在这纵横镇里,她是何等傲气的女子,即使面对三爷,也不降下半分身份,绝不逢迎献媚,可是,她偏偏对这半路杀出的黑衣小贼,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她的声音,打我*不住地打了一个寒颤。十年前,她是那么温柔乖巧的女子,可是十年后,竟然说出这样怨毒的话。只是,这究竟该怨恨谁?
刚结婚的那两年,方群对我很好,百般呵护和疼爱,即使是他凭借精明的头脑将家族的事业不断扩充,一跃成为纵横镇首屈一指的富人,他也没有提过关于纳妾的半个字。
只是,这个男人的野心,终究是藏不住,按不下,压不平的。
不杀,是因为我真心爱过你。
爱过我?呵呵……爱过我……她的气息开始微弱,额头抵上我的胸前,双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冰凌,方群并非不爱你,只是更爱自己。方群这一生,除了你,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别的女人,你自始自终都是我的妻子。
阿笨不出声,我呆了半晌才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掏出一片金叶子塞进他的手中。
果然,阿笨压低了声音,小声地说道,贤姑娘在等人,不过,等的肯定不是您。
那个时候的我,只有11岁,从来都没有人教过爱是什么,该有什么样的男人可以用来不顾一切地去爱,可是,我却朦胧地知晓,他会成为很多年以后,都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我不知道,杨镇海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更猜不出父王背后的用意,但是我知道,如果这件事被外人知道,尤其是被虎视眈眈想要镇南王好看的人知道了,总会是件麻烦事。
谁胜谁负?其实胜负在自心。
四爷,或许输了江山,可是,他却会赢了整个世界。
三爷,或许赢了江山,但是,他却可能输了整个世界。
江湖,你一旦踏入,便很难出去。想出去的人,必然会付上血的代价,有时候甚至是性命。一个江湖人,即使不闻不问江湖事,他还是江湖人。所以,我才可以那么笃定,猪肉荣是江湖人。只是,杨镇海这个身份,未免来得太震惊了些。
江湖很大。一个人,如果自己想消失,那么找到他,会难如登天。江湖很小。一个人,如果有人不想让他消失,那么找到他,其实还是可以办得到。
我不动声色地,从他身边经过。我想起师傅曾经说过,杀气外泄者,纵是成就也不过是半个枭雄。而我认识阿笨已经五年了,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将杀气藏了五年,我更不知道他为何会在今天如此大意。
三爷并不恼,而是微皱的眉头,忽然地舒展开来,嘴角竟然有一抹浅笑。他在太师椅上坐了下来,然后温和地望着突然闯入的那个人,不发一言,却胜过万语千言。
这一刻,我的瞳孔在收缩,一个死了很久的人竟然还活着,这已经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而且这个人竟然在鬼门关,这足以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冯雷凭着破风剑法叱咤江湖二十多年,但是十年前突然暴毙,当时他的身边并无传人,破风剑法和破风剑也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十年里,江湖中人纵是掘地三尺也想找出破风剑法和破风剑,但是一无所获。
在师父的面前,没有人可以蒙面,也没有人需要蒙面,但是那个人脸上的黑纱自始自终都没有取下。她是一个女人,婀娜的身姿隐藏在夜行衣下还是不减婀娜。她腰间的丝线是红色的,那是杀了一百名高手才可以换来的荣誉,这样的人在鬼门关里并不多。
我不知道那个让师父变成杀手组织魔头的女人是谁,但是,我知道她只可能是一个女人,而且倾国倾城,因为我长得与她有七分相似。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我不是英雄,所以我不被女人所惑。
不明白。男人若是喜欢一个女人,应该想尽千方百计得到她,怎么会成了太监?
一个漂亮的女子,突然地冲着一个男人笑,如果不是真的喜欢他,那么一定是在打坏主意。只是他不知道,这个微笑和死亡只是一线之隔。
对于有的人而言,死亡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他们把杀人当成一种享受。那一刻,我怀疑她就是这种人,因为随着她的笑意变浓,房间里涌动的死亡气息已经地越来越清晰,仿佛是杀气腾腾的钢刀,已经架到了脖子上,那样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