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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静是六年前在昆明认识的,那时的我象只老鼠东躲西藏。一帮兄弟抓的抓,跑的跑,又正逢严打,为了避一下风头。我逃到了昆明。 租了一个小房间。只敢偶尔打个电话向一个非常铁的兄弟打探一下那边情况。只过了三个月已经很狼狈了,身上没有多少钱,混得还不如一条狗。 有一天,傍晚包里只余下十块钱。我买了一包烟。用了八元,余下两元。我知道。今晚上必须做一票。不然明天连饭都没得吃。 我租的地方离火车站不远,火车站是每个城市里飞财最多的地方.南来北往的人多,机会就多,只要敢想敢做,顺手牵羊,碰瓷下套,拐骗诈抢找点酒饭钱不算太难,何况火车站的路数点子我以前踩得多.知道那些窍门暗道知道如何整。 我晚上溜出去,就想在火车站找点机会试一下运气。 昆明车站雷子不多,四周也没有发现暗钉。刚好上海到昆明的车到站了,我在出站口附近瞄了半天,人都要快走完了,还没有找到能下手的肉兔。 就在我垂头丧气时,突然发现出站口附近立着一个穿白裙的小妞,一条白手绢系着马尾巴发型,个子有1。6米左右。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很清纯单瘦的样子,脚下放着一堆行李。 我就过来问她到哪里,帮她提行李,说只要五元钱。她很高兴,让我帮他提行李,跟着她走就是了。我也懒得问路程远近,只是提着行李跟她走。她的行李有一个是打成包的被褥。有一个是一只箱子,有些重,她给我说是书。 有一个小牛仔包。她自己提着,我估计所有的油水就在小牛仔包里。我的眼光吃人一般很准。看她的样子是个学妞,不象有钱的样子,没办法。狼饿慌了也要逮老鼠。肉多肉少将就点吧。 我跟桩不紧不慢地走。她拐上一个岔路胡同。这个地方我熟悉,地形复杂。路口多。灯光也不是很亮。我只需夺过她的牛仔包,扎入旁边这些路口。七拐八绕就能窜得无影无踪,她穿着半高跟鞋。跑不起来,就是能跑也不是我的个儿。 走到一个路口拐弯处。我落在后面准备动手了。她走在前面,马尾巴长发在腰后甩来摆去,头上系着的那条白手绢也一起一伏浑然不觉。 我慢慢向她靠拢过去。一面紧盯着她的反应,她脸色轻松,步伐轻快,没有半点防备,正常情况我一下子就能把她的包扯到手里,如果,她扯紧不丢手,我就搂着肚子两脚,估计象她那样细条细架的豆妞,也就差不多了! 刚要准备慢慢靠近她要伸手夺包时,突然阴暗的胡同口闪出三个黑影来! 我一下子警觉起来,借着晦暗的光线,我看到是三个十七八岁的二晃子,都面无表情一人握把剖竹刀。这种刀背沉力大,刃厚锋宽。砍在身上刀口很深,而且伤口裂得很开不容易愈合。其中一个耀武扬威地把刀身打着手掌,发出啪啪的声音,另外两个一言不发目光阴狠,刀提在手步履沉稳向我们靠拢。 我心一沉想道:TMD点儿背,打兔的遇到套猪的! 我一看动作表情就拈量出了这三个杂皮。最是胆大妄为的年龄,而且不慌不忙的动作,都是见过场面的,不但是狠角子。而且肯定是惯手。 算了,强龙难压地头蛇,这个肉兔让给他们,我还是跑吧。我事先穿着一双高弹回力鞋,只要一转身。几秒钟就能消失在这个巷口,打定主意刚要跑。 胡同另一边背后又闪出一个人,举着一只枪。是那种短土铳锯断了枪管改装的,装铁砂。 我以前用过,妈的。威力很大,打上脸。只能做麻子。打上眼睛,只能做瞎子。但枪管锯断。距离隔远一点。威力就小多了。 我只好慢慢背靠墙边站着。这样可以防止背后遭到偷袭。那个小妞早已经脸无血色,只是把那个小挎包抱在怀里,嘴皮子都在发抖。那四个小杂皮过来,拿枪的那个一把就把那姑娘抱在怀里的挎包扯过来,我只把眼睛看着他们。 这时,那个拿刀看我在看他,就说:再搜他男朋友。 我操,这个傻B,什么眼神?!这还出来混。给我提鞋都不会要!我这个穷酸潦倒的样子,象她男朋友吗。 那个拿火铳的气势汹汹地指着我:钱拿出来!! 我把身上两元钱一包烟全部掏出来,那个拿枪的一下子火了,伸手就来卡我脖子往墙上猛然一撞:妈的,全部拿出来! 我知道解释也没有用。他们也不会相信我揣着两元钱!老子也不是吃素的,几时受过这样的气啊,挨两刀无所谓,现在最主要就是制住这个拿火铳枪的! 我右手假装在怀里掏摸,趁他全部注意力在我的右手,我左手却猛然一拧他拿枪的手腕快速一个旋转。他疼得一大叫,身子一偏。我右手也伸出来刚好把他松开的枪抓过来。他身边一个提刀的杂碎一看。呼地一刀就砍了过来! 我头一偏,那刀砍在背后的石砖上,我眼都不眨,伸手就是一枪,没响!再扣一下,还是没动静。妈妈的,没装铁砂! 另一个拿刀的楞了一下,朝我又是一刀! 我头一低,朝着他的软胁下就是一炮拳! 另外一个也用刀砍向我,我一躲飞起一脚撩阴腿。刚好踢在他小弟弟上,脚背都能感觉得到软囊稀包的。他叫了一声,刀也丢在地下了。夹着胯面色痛苦转身就跑。估计这个小杂皮,三个月之内都不能打炮了,那个拿火铳的杂种,膀子叫我扭脱臼了。也吊着手就跑。另外两个看已经跑了两个,劈空乱舞了两刀,失了底气也拔腿就闪。 我拾起地下的刀刚要来个远距离撒手刀,那个眼镜妞回过神来叫了声:大哥,别追了! 我转过身来时。这时那妞发现我手背上开始淌血,连袖子都打湿了一大片,我才知道,不知几时手臂上挂了色。也许是刚才扣枪不响时中了一刀。那眼睛妞急眼了。大惊小怪地取下头上的白手绢给我扎住。非要拉我去她家包扎一下。说她的家快到了就在附近,一路上,那个妞对我千恩万谢大哥长大哥短的,对我刚才几招徒手制敌简直佩服得要双乳投地了。 我不是吹,以前在学校高二时,有一次打架,我没有等我的兄弟到场。一个人单枪匹马挑翻了对方的六员大将。等我的兄弟们来了,地下躺了三个,跑了三个。 后来这事一传开,我成了英雄,在全校都有些轰动。 打架嘛,无非两个字。一个是快!一个是狠!戳喉。挖眼。掏阴。击胁。撞腹。反正没有骨头包着的地方,大部分下狠手重手都能一击制服。 越走越疑惑,到她家后,老子傻眼了。 我心里暗叫一声:奶奶的,竟然有这么巧,还好老子没有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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