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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楚地记得,刚上大学那天,Scorn和Talmud送我来学校帮我注册时,作为新生的我显得百无聊赖地坐在过道旁的栏杆上休息,以一种高姿态俯视着过往的人群。 大学迎接新生的活动搞得蛮像一回事。校内外的林荫小道上摆满了各系迎接新生的桌子,到处都有学生拖着小包及行李来来回回地走来走去,一脸热衷。 相比之下,我则显得与人群格格不入。 就在左顾右盼之际,我看见一个女生,拨开人群向我走来。 我还从没看见过眼睫毛长过头发的女生。 站在我面前的她几乎没有头发,可是她独特的个性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 她看见我时,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那目光使我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她把手往我肩膀上一搁:就是你了!她说完后就把我简单的行李抢了过去,二话不说就往自己肩上一扛:嘿,走了。 我怔怔地看着她,不明所以然,本能地跟着她:你想带我去哪? 她回头一笑,阳光顿时灿烂无比:宿舍,从此以后我将是你的亲亲舍友。 她便是Fish,中文名叫梁雨,大四,中秘系。作风轰轰烈烈电闪雷鸣火石交加,说话更是噼里啪啦像开机关枪,轰得人神经严重受损。她是学校体育部兼文娱部部长,长得十分健美体态十分修长,是天生的运动员。据说她入学才一年就为学校拿了数枚省级金牌,被列为学校有史以来第一位体育全才。 我站在她面前,顿时弱小三分,颇有小女人的感觉。 Fish在学校拥有不少特权,比如,有权住进学校额外拨给的两人一间的公寓而不必去和六七个人挤一间鸟笼般的宿舍,同时有权选择自己同住的舍友。 我住进来将近一个月,常常感到迷惑:我何德何能,如此幸运被她选为舍友? 每次问她,她总是神经兮兮地回答:因为你看起来比较容易欺负,而我又比较喜欢欺负人,正好凑成一对啦。 话是这么说,可她从未欺负过我,至少现在没有。 Fish有个中文系的男朋友,叫张学樟,与她同级,我叫他学长。他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之所以说他有趣,完全是因为他一看见Fish,便开口:Oh,My love!我的爱!我的天使!你是光与爱的女神与圣母玛利亚齐名,你有如沙漠中汩汩的清泉荒野中楚楚可怜的小花,拥有一颗善良的美丽的博爱的心…… 真不愧是读中文系的,一谈到他的爱人,就会罗嗦个没完没了且过度修饰得让人忍不住想将他嘴巴给封起来然后痛扁一顿。如果定力不够的人,肯定会当场吐泡沫身亡。 我实在是想不明白,像Fish这样一个风风火火的女生怎么会忍受得了这样的男生。不过他对我很不错,大概是爱屋及乌吧,每次过来都会带很多零食,总不忘分我一份。虽然我不太喜欢吃零嘴,但还是真心感谢他。 Fish曾经告诉我:他是个很内敛的男生,我们交往了四个月还没Kiss过,他只敢拉拉我的手,整一猪头! 我好笑地问:结果呢? 她笑了笑,回答: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我们一起沉默吧!我以为他又开始那一连串的爱的宣言,就跟着他沉默。接着他又说沉默时顺便闭上眼,我跟着他把眼睛闭上。最后他说Fish你知道吗你沉默时很美我可以靠近一点看吗?就这样,被他这招带有暗示性的接近接吻法占了便宜。你知道他读中文系的,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被他发现这韩寒式Kiss很正常。 我噗嗤一下笑出了声:想必这招已成了他的镇山之宝,屡试不爽。 她也笑了:可能。 每逢节日,学长总会带一束玫瑰花上来,向Fish献殷勤时不忘一个劲地向我夸耀玫瑰花的用处多多。 我微笑地对他说:鸢尾,蓝色,我仅要一束。一束就够了,足够美丽我一生!说时眼前出现了一片如潮水汹涌的蓝紫色。Zephyr不会送我红色玫瑰花,他只会带我去那片开满蓝紫色鸢尾的地方,摘一大束蓝色鸢尾放在我怀里,而我也只会抱着那一大束的鸢尾,站在阳光里,笑得一脸释然。 学长闻此言立即动容,说我是他见过的所有女生中第二忠于爱情的人。 不用想也知道他说的第一人是谁,自然是他心爱的Fish啦。 我笑而不答,然后悄然退场,将有限的空间留给他们。 我曾经问Fish:你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人? 她很干脆地回答:感动。他感动了我,所以喜欢上他。 我再问:你有没想过你的感动也许只是一种同情? 她当时沉默了许久才回答:同情是不能轻易给的! 公寓门口,有一棵四季都开满了白色米碎花的树。 这树,像披着一袭薄如蝉翼般轻纱的少女,将自己赤裸裸的爱恋,暴露在阳光下,灿烂的白色花瓣如同翠玉般晶莹剔透,朵朵随风的悸动,像雪般片片飞舞在树枝间,渐次飘落。 每次经过,总会被那淡雅的芳香沾满全身,然后多愁的灵魂也就被花的颜色与味道所包裹,然后与之同化。于是开始幻想:树底下,存在着另一个纯净的充满了梦幻的童话世界,这世界存在着一个小小的我。 每天我都会从楼梯慢慢下来,一级一级,拾级而下,在落英缤纷的树底下站立片刻,举着头,闭上眼,任由盘旋满天的花的碎片击得体无完肤。 每天的十七时三十七分,落日的金光,透过繁枝投下一抹跳跃的霞彩,美丽的白色依然在风中飞舞并散发着清幽的芳香,在黄昏的空气中微微荡漾。 每天的这个时候,我总会遇见这样一位男生。 他不是很俊美,但有种味道,一种很清爽很特别的味道,让我想起了Zephyr。Zephyr身上也有这种混杂了淡淡烟草味的独特味道。 他站在那里,肩膀上全是花瓣,有一束光从枝桠间投射下来,投射在他背后,扑溯迷离,为他张开了一双宽大的薄如蝉翼的翅膀,仿佛稍不留神就会展翅高飞。 我与他擦肩而过,然后背对背地走远,像两条无限扩展的平行线,不管怎样延伸都无法交集。 一天午后,如往常般漫步在铺满了黄昏气息的校道上,心情毫无起伏,平静得像一条清澈的小溪潺潺流过心尖,轻轻的,凉凉的,不会为任何事烦忧。 平淡的大学生活对于我来说,简直如一潭死水。 小心啊,那女生…… 想得入神时突然听见一声喊叫,我抬眼看去。 一个球状物体以惊人的速度朝我砸过来,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一道更快的身影挡在我面前,接下了那一球。 我愣愣地看着那修长的身影,是他!那个站在公寓门口那棵树下发呆的男生! 我还是第一次如此靠近地看他!他的发色真奇特,是深栗色的,在余辉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侧着脸让人有种坚毅不屈的感觉,只是他的眼神冰冷,神情淡漠,根本看不出有任何情绪的波动。 真特别!当我注意到他光着脚丫抱着球的时候,心里忍不住暗暗称奇。 他回头看我一眼,深沉的眼眸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异样一闪即逝,可他一句话也没说就转身走了。 我寻着他走往的方向,发现前面的篮球场里人群拥挤。 洛洛。一阵熟悉的声音传来,随后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遮挡了我所有的视线。 我抬眼看向来人。 Talmud!我高兴地朝他笑:你怎么来了? 他站在我旁边,高了我一个头:我们是来打友谊赛的。 是吗?我轻捶了他一下。自从他和Scorn送我来学校后我们还是第一次碰面呢。 他嘴角习惯地露出一丝微笑:我是你们对手学校的篮球队员,我不来谁来?对了,Scorn也来了,他在那边。 呃?那小子也来了吗?他不是不喜欢打球吗?我惊讶地搜寻那抹嚣张的身影。 他不喜欢篮球是没错,但不可否认他是位优秀的运动员。而且,这次比赛他是憋足了劲才争取来的。Talmud难得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是吗?还真看不出来。既然不喜欢篮球干吗还要争取啊?我百思不解。 因为你在这里啊!Talmud含笑着说。 啥? 其实你们都吵了好几年了,为什么现在还是一见面就吵啊? 这个……说起来话长!我耸耸肩。 记得刚上高中那时—— 老妈,你确定要让你唯一的女儿上这所高中吗?站在人来人往的市一中校门口,我不确定地瞄了一瞄站在身边的母亲。 母亲坚决地把行李往我怀里一塞:女儿啊,所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你一个人进去吧,别犹豫了! 我只差没跪下哀求:老妈,我不想在这里上高中。人生地不熟,你忍心看到你女儿我被抛弃吗?打个商量吧。 不行!母亲一脚把我踢进校门,还放言若我敢偷跑回家,必遭男女混合双打,即使不死也必半残,且立即登报把我作废。这是什么老太啊? 我说:老妈,你若想套牢我,何必用名校这个名贵笼子这么大费周章,家里的笼子就足矣。 可是母亲连个屁都没放就走了,扔下我一个人愣在校门口看着里面人潮汹涌。 后面不知何时驶进来一辆名贵轿车,在我后面一直鸣喇叭,听得旁人直皱眉头。 有钱人了不起哦,我家还是当地一首富呢!我不屑地嗤之以鼻。 这时,从轿车里走下一名男生,是一名很漂亮的男生。年纪与我相仿,但感觉蛮怪的,他的头发仿佛天生硬骨头,发脚不安分地向外翘,乱中有序,但肯定是营养不良。啧,有钱人家都这样虐待自家子女吗?我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幸好我家老太没这么变态。 他的眼神……好个凶神恶煞,想必是对这间学校有诸多不满,否则绝对不会想着用意念来扼杀它的存在。 看够了没有?死女人!那漂亮男生恶狠狠地刮了我一眼。 啧!我忍不住摇头了,漂亮归漂亮,可一开口就破坏了自己的形象,何必呢? 你摇什么头啊?前辈子没见过男人啊?四眼妹!他往我面前一站,我立即有种泰山压顶的窒息感。 好气势!我承认他比我高许多,苗条许多,也强壮许多,不像普通的小白脸。老太名言之一:若人犯己,不可轻举妄动,要以气势取胜。 老太似乎漏了一点,人家已经比你气势多了,你上哪找气势去? 我一伸手,将自己与他隔开一段距离,清清喉咙,慢条斯理地往旁边移了移:这位同学,你虽然很有钱,但我知道那不是你的错。我也很有钱哦,那也不是我的错,千错万错是祖先们错了,他们不该让我们那么有钱,所以我们要相亲相爱,不能鄙视彼此。 他满眼厌恶,不,是迷惑地看我:相亲相爱?你什么意思? 我严肃地向他解释一番:我很有必要与你解释一下,我父亲是教师,我父亲的父亲是教师。我父亲的父亲的父亲是教师,我父亲的妻子也是教师,我父亲的妻子的父亲的妻子还是教师,因此,我家三代书香门第。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富有到只差没钱而已。 切!他一副受不了的模样,小姐,你脑袋嗑掉了吧?穷就是穷,还说得一番废话! 如果他的眼睛不是漂亮得太过火的话,我会考虑送他两只免费熊猫眼的。我把背包往肩上一甩,骄傲地往里面走:哦呵呵,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请让路! 也许这里也不是想象中的沉闷吧!我一边走一边想着。 报到处,再次与那男生撞在一起。喝,我们还是同班同学呢! 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优哉游哉地吹着口哨站在旁边,眼角的余光瞄到他在报名表上填写的出生年月日。 八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我噗嗤一声笑开了。 他回头脸色不大好地看我:笑什么笑,欠揍啊? 凶什么凶,好歹也比我小三天呀!要懂得尊老爱幼,懂吗?小伙子!我豪气千丈地拍着他的肩膀说。 什么?你真不要脸!他怒吼起来,还一把甩开我的手。 河东狮吼!小弟啊,大你三天我也很不好意思啊!大不了我吃亏一点,让你叫我姐我叫你弟啦! 死女人,你存心找茬啊? 不敢,我只是在教你尊老爱幼而已。爱护国家幼苗可是头等大事,疏忽不得! 你这不要脸的女人! 我有你那么不要脸吗?光天化日之下与淑女斤斤计较,风度啊!你的风度哪去了? 你有种,我叫Scorn,报上名来,我会好好尊重你的!他咬牙切齿地说。 好怕呀!裴洛夕,行不改名坐不姓! 裴洛夕,裴洛夕!他念了一遍又一遍。 别念了,那样会让人觉得你很像白痴! OK,裴洛夕是吧? Bingo!Youareright! 裴洛夕,咱们梁子结大了! …… 啊啊,就因为年少不懂事,才惹下那么大的麻烦! 我忍不住叹气了。 洛洛,洛洛!Talmud在我耳边喊了好几声我才回神:有事吗?Talmud。 我要归队了,比赛完了我们再聊!他微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完就走了。 人太多了,我不喜欢。所以我宁愿站得远远的,让心情随着拥挤的人群浮动起伏。 洛洛!正要拣个地方坐下,就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并没有与任何人太亲近,所以会亲昵叫我洛洛的人不多。 我抬眼望去,看见人群里的Scorn扬着大大的笑容向我挥手。他仍然没变,微卷着的头发,总是散发着迷人的气息,一张帅气的脸上有着不一样的稳重。他弹得一手好吉他,当初我发现他有这一天赋时向Zephyr推荐他让他成为“ZION”的一员,而他也从未让我失望,现在的他已经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吉他手了! 以前和他争吵的时候我会在想他的笑容里面是不是掺杂着什么,因为印象中的Scorn是不会如此心无芥蒂地笑着的。现在的他总是一见到我就扬起笑脸,这笑脸让我觉得很温暖。 转念想起了Talmud刚才的话:因为你在这里啊! 因为我在这里,所以他才来? 这个想法让我有些错愕同时有些惊慌,我们只是很好很好的朋友而已。 洛洛,你不看我们打球吗?他站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同样有种泰山压顶的感觉。 看啊,我站在这里就是一个好证明!我回答的时候微微偏着头。不偏头的话我就看不到他的眼睛,我喜欢看他的眼睛,因为那的确是一双非常好看的眼睛。 你千里眼啊!他以一贯的姿态嗤之以鼻了。 错,顺风耳而已!我扬扬眉。 啧,你刚下课?他有些气恼地转换了话题,目光一直往我手中的书本上瞄。 不,已经下课很久了,不过我喜欢课后在那里一个人呆着!我低头回答他。 这是一个习惯!Zephyr还没离开前,我就经常下课后坐在教室的角落等他,因为知道他会来接我,所以每天都等得很欣喜。他离开后,我也一如既往地等在那里,即使知道那身影永远不会出现,会等得绝望但等得无怨无悔。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习惯。 洛洛!他侧着脸过来看我,你又在想Zephyr了吧? 我抬头朝他微微一笑:没有啊! 拜托,别笑得那么难看啦,你那点谎言骗不了我!他难得正经地和我说话,语气显得沉重,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Zephyr已经不在了,你还念念不忘吗? Scorn!我开口打断他的话,你知道我不想谈这件事的。 洛洛!他还想说些什么。 比赛要开始了,你还不快点过去?我催促着他。 他叹了口气,对我说:打完球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 这个……我还没开口他就加了一句:不许说不去。 好吧,不过说好哦是你请我不是我请你噢!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是啦是啦,小气鬼!那我走啦,记得等我!他叮嘱完便往球场方向跑。 比赛要开始了。 我避开拥挤的人群站到场边,目光追随着那一抹矫健的身影,心里被一种难言的物质塞得满满的。 Scorn是我们“ZION”的吉他手,一个小小的篮球在他手里就如同是一把吉他被拿在他手里,仿佛被授予生命一样,即使是一纵一跃,都带有极其优美的韵律。 这就是篮球吗? 我微微一笑,想起了远在北京的Rajah,想起了我们“ZION”曾经一起共度的时光。Rajah是乐队里的鼓手,非常喜欢打篮球,他和身为贝司手的Talmud都是Zephyr从学校里面找来的志趣相投的伙伴。我们五人朝夕相处了近两年,一直一直都如此互相依赖着,直至Zephyr的离开。现在虽然我们都在不同的地方上大学,但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离开过,心依然在一起。有这样的伙伴真好! 我痴痴地望着满头大汗的Scorn,心情无法形容。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看见Scorn的目光在人群里搜寻,然后落在我身上,他笑了。因为我的缘故,他笑得如此灿烂。 于是,当他朝我挥手的时候,我毫不吝啬地回他一个大大的微笑! 下半场的比赛我没有看完,半途的时候被突然冒出的Fish拉去做后勤。 赶到约好的地方找Scorn时,他已经在那里等得不耐烦了。 他一看见我劈头就是一句:裴洛夕,你好胆!准备放我鸽子吗?他只有在很生气的时候才叫我的全名。 我马上赔不是:对不起嘛!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帮Fish的忙…… 有事要做你不会发个信息过来啊?你不知道我会担心吗?他双目一瞪,叉着腰指着我的鼻子吼了起来,颇有狂狮风范。 对不起!我自知理亏,不大敢忤逆他,搞不好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丧命于狂狮乱齿之下。 算啦算啦!反正你又不是第一次没头没脑的!他戏耍地撮着我的短发,一副大人大量的模样让人看了就怄气。什么跟什么呀? 我们去哪里吃饭好呢?他搭住我的肩膀,左看右看,一点都不在意别人投来好奇的眼光。 Talmud不一起来吗?我没看见Talmud的身影,便奇怪起来。他们不是一起来的吗? 哦,他有事要先回学校啦,他的事情多着呢!Scorn有些心不在焉地说。 是吗?我狐疑地看着他,不确定他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你很罗嗦耶!你眼里只有Talmud吗?他不满地抱怨了。 你这是什么话?我们是伙伴呀!我好笑地看着他。这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们这两三年还不都是这样过来的? 别说这个了,不如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吧!他兴致一来,改拖着我的手往人群里钻。 呃?你确定这是一个好地方? 我环视着周围吵闹的人群,问他。这里简直像闹市!他居然带我来这大排挡吃饭?真难以想象来这种地方的居然是Scorn这公子爷,他不是一向很讨厌在这样杂乱的地方吃饭吗? 不好意思嘛,我想带你去的地方今天休息不营业,我又想不出什么地方有东西吃,而且我肚子好饿,将就一点啦!他不好意思地搔搔头。 这是步行街小吃巷,一眼望去,全是一些风味小吃店,以及一群好吃的人们。 坐在这热闹中,我有种想逃的感觉,因为周边的人全把目光投在我们身上,害我以为我哪里不对劲了,后来才知道全是对面狼吞虎咽的Scorn的错。不因他吃相难看而因他那金絮其外的外表,走到哪里都吸引着眼光。 呃,我们的情形就有点像——一绅士与一淑女蹲在路边呼啦啦地吃着桂林米粉。 结果,我和他两人不得不躲到他宿舍里吃泡面。 都是你啦,害我吃顿饭都吃得不安心,敢情是那些女生以为我是你女朋友!我在那里埋怨着。 我不反对你做我女朋友啊。正吃得满头大汗的他头也不抬,嘴里嚷着。 我一个枕头扔了过去:想得美! 他闷哼了一声,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着我,粗声嘎气地说:多少女人想都想不到,你还嫌? 不是嫌,是特嫌!要我当你丫小子女朋友,那可真是世纪一不幸!我夸张地捧心直呼。 我们可能是很久没吵架了,所以你嘴皮子痒了是不是?他很不高兴地说,然后探身过来,眨着眼睛看我:我有足够的能力照顾你哦! 呃,还是不了,你还是留些精力去照顾需要你照顾的女生吧!我捧着面碗逃之夭夭。 我已经找到我想照顾的女生了,你少操心!他没好气地说,你用得着逃那么远吗?我又不会偷吃你碗里的。 嘿嘿,难说!看他饿狼扑羊的模样,根本不值得人信。 你不相信我的人格?他危险地眯起了眼,逼近来。 意识到他的企图,我拔腿就跑:你是君子吧?君子动口不动手耶,你懂不懂? 哈,哈,哈!谁想当君子谁是傻子!他大笑三声追来。 于是,我们两人在狭小的空间里玩起追逐游戏。 今夜树影斑驳,月朗星稀。 被Scorn留宿在他们学校的招待所里,空荡荡的四壁让我觉得心也空空的,想做一点什么来填补一下,未果,进而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觉:我要回去,我不要呆在这里,一刻也不想,我要回到那个可以让我躲藏的地方。 我对Scorn说:我要回去了!才十点多,就算回到学校也是十一点多。 什么?你要回去?他惊讶地看着我,不太确定地再问:你要回哪? 我的学校,我住的地方。我很坚决地回答。 不行,已经很晚了,要回明天再回!他一口回绝了我。 我——要——回——去!我重复一遍,看着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直到他答应为止。 他看了我好一会,才无奈地说:好吧,我送你回去! 他到隔壁宿舍去借了一辆自行车,往我面前一放,拍拍后座:上来吧!这时候已经没有公车到你学校了,我骑车送你回去。 我跳上车,抱住他瘦削而坚实的腰身,心里一团糟。 怎么搞的?怎么会突然觉得好寂寞好空虚呢? 出了南大校门,这座城市美丽的夜色便呈现于眼前,高大的楼群披着七彩的迷幻灯,在夜幕中透着一种深沉的神秘。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穿流如梭,在深沉的夜色里划出一道道美丽的弧形。 对不起,Scorn!我靠着他的背,轻声说。 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停下来,他只默默地骑着车。 回到学校公寓,正碰上警卫锁门。我跳下车来不及向他道别就被那两重厚厚的大门关在里面,像笼门,将我关在里面,阻挡了我看他的视线。 回到宿舍,Fish还没回来,她一定又到隔壁宿舍浑水摸鱼去了。 躺在床上辗转不得安眠。 声音有着许多含义,它就像是反映心灵的镜子,可以将你自己毫不保留地展现在众人面前!你若要弹奏出最美丽的声音,你就必须从喜欢它开始…… 那熟悉的声音又出现在脑海里。 猛然睁开眼睛,所有的一切荡然无存,心里有种莫名的失落。 我记得,失去Zephyr的那段日子,我经常一个人走在喧嚣的影院里看一出悲伤的电影,借里面的黑暗掩藏起自己那份脆弱的悲伤,想从那荧幕上的悲欢离合中寻找一个可以哭泣的理由,然后一个人跑到那片有他足迹的地方,慢慢地等待着已经绝望了的希望。 睡不着,起床,搬了张椅子,坐到阳台上抽起烟来。 什么时候学会吸烟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应该是Zephyr离开那时开始的吧!因为不常吸,所以很少人知道我会吸烟。 外面,小雨簌簌,轻轻拍打着窗门,恍如在弹奏着勃拉姆斯的《雨水奏鸣曲》,无数活泼的音符拥着律动的绿色线条从天边欢奔而来。我顿时产生了一种想在其中漂流的感觉…… 我记得Zephyr也曾在这样的雨夜里为我演奏着他最爱的歌曲,那时我仰望着浮晃在云烟里的光影,无端产生一种悲至哀来的共鸣。在他抚琴的瞬间,我的一切思索停止,脑袋一片空白,只感觉到奇妙的音乐回环着宇宙盘旋。 为何还会悲伤? 我不知道,我的心情在雨里沉浮…… 我说Scorn啊,你是不是又想跷掉值日直接走人啊?我气咻咻地指着已经开溜的Scorn。 白痴!你有见过哪个不良少年会乖乖扫地的?头发天生外叉的他染上了酒红的颜色后更显得嚣张。尤其是他爱理不理的模样,很跩,跩得让人想痛打他一顿。 如果你敢在没完成任务之前踏出教室半步,我就让你死无全尸!我握起了拳头,将手指关节捭得噼里啪啦作响。 哈,哈,哈!谁理你?他的鼻孔快要朝天了,还大步流星地往外走。 这是什么态度啊?气死我了!有钱人家的儿女都是这副德行吗?我随手拿起一粉笔刷,对准他的后脑勺,用力一扔。Bingo,正中红心!我拍手叫好。 他愤怒一回头,怒发冲冠:死女人,你居然扔我?! 我眨了眨眼,很无辜地摊摊手:手滑而已!况且不扔都扔了你还能怎么样?难不成你想学耶稣吗?我打了你左脸你还要给右脸我打? 你……他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他咬牙切齿的模样真是大快我心!我学他那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回敬他:怎样? 好个粗鲁女!他恶狠狠地扑了过来,我要掐死你,免得你不知天高地厚和本少爷作对! 他来真的?!我转身欲逃。 谁知,他只是在我身后停了下来,拿起旁边的扫把打扫起来。 我回头不确定地眨眨眼,怀疑自己眼睛出了问题。 还不快扫?本少爷时间宝贵着呢!他发现我的惊愕,便粗声嘎气地吆喝着我。 呃?哦——我倒是有些错愕了,忙跟在他后面打扫。 撇除一开学就与他扛上那次,这还是我第一次和性格孤僻的他打交道,虽不太愉快,但至少知道他并非那种骄纵任性的纨挎子弟,只不过是他并不善于表达自己而已。同学们怕他,是因为他家里的富裕,以及他的叛逆、不合群、孤傲,整天不上课,与人打架,偶尔会坐在教室角落里发呆,神情落寞但拒人千里。我有时候会有种奇怪的感觉——他常会不经意地看我。并不是我在排斥他,而是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执着,对某一事物的强烈执着,让我情不自禁想躲。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实在无法理解…… 一觉醒来,才惊觉头痛极了。 我不由得呻吟着。 我耙了耙头发,想起那个真实的梦境,忽然觉得好笑了。也是因为那次争吵我才发现他的音乐天赋以及他的爱好。我原以为用自己最拿手的把戏可以戏弄一下他的骄傲,谁知他玩得比我还精。嘲笑别人不成被反嘲笑,是一种什么样的别扭心情呢?我向Zephyr提出要他加入“ZION”,Zephyr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我虽然不知道Zephyr用什么方法使得他加入,但我知道不出一个星期Scorn就成了我们其中的一分子。 窗外,雨早已经停了。 我起床,推开窗,呼吸着清早雨后新鲜的空气。 和Fish一同下楼,走到楼梯口时看见Scorn优哉游哉地等在那里。 瞧Fish临走前看我的那一脸暧昧,就知道此姝心术不正,尽想些有的没的。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很不高兴地仰头看他,还不忘戳戳他的胸口,问道。 他不答,对我笑得好不得意:我来实现诺言的。 啥?我眯起了眼。 我说过要带你去一个好地方的!他难得如此认真地和我说话。他低下头看我,那眼神让我觉得鸡皮疙瘩直冒了。我怎么会将他的眼神联想成深情凝视呢?错觉,一定是错觉! 我移步离他三尺远。 他不高兴地逼近来:为什么离我那么远? 呃?这个……我搔搔脑门想找个理由搪塞他。总不能说因为你的靠近我觉得心跳加速吧? 什么这个那个的,走啦!他牵过我的手,一直往前走。 你要带我去哪里?我跟在他身后迷惑地问,还有,你可不可以放开我的手啊?很别扭耶! 他没有回头,也没有放开的意思。 我很无奈地走在他身后。 我从来就没有留意到,我们和平相处的时候会这么融洽。从背后看他,才发觉他的肩膀很宽,背影挺拔。第一次觉得他很令人安心! 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毛毛躁躁的男孩了!我心里涌起一种难以形容的奇妙感觉,难道这就是吾家有男初长成的妈妈心情? 砰—— 好痛! 我的鼻子撞到他的后背了,痛得我捂住鼻子哀号:为什么突然停下来? 他何时停下来的? 洛洛,我问你,你是不是还忘不了Zephyr?他的眼睛一直直视着前方。 我愣住了,不明白他为何这样问。我对Zephyr的感情他不是最清楚吗?我觉得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很:为什么突然…… 他沉默了一会,才有些沮丧地回头对我一笑: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 他的神色很不对劲,我有点担心了:Scorn,你没事吧? 你白痴啊?他突然改变了语气,我好得很,我又不是你这猪头,老是让人担心! 啊咧?我好意关心你,你居然给我拿乔?我有些火大了:谁让谁担心来着?有你这样没礼貌的吗?好歹我比你大上三天,你至少要尊称我一声姐姐! 姐姐?!他嫌恶地撇了撇嘴,抬手测量着我们之间的差距,你比我矮,身体比我小,你这瘦骨嶙峋的模样有哪一点像人家姐姐啊? 你少狗眼看人低啦!我的怒气轻易被挑起,一把甩开他的手,大步往回走。 这次他没有回头叫住我,只是在那里呆呆地站立。 我走着走着,心里有些懊恼。我回头看他,他的身影在阳光中竟是那么的——孤独! 我愕然了,悄然回到他身边,伸手拉拉他的衣角:Scorn? 他回头看我,眼眶红红的。 我的心为之一震。那种眼神如此的哀伤和寂寞! 干吗?我眼里进了沙子不行啊?他狼狈地扭开头。 倔强的家伙!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在教室里独坐、一身落寞的暴躁的Scorn。我摇摇头,张开双臂轻拥住他:是不是又觉得寂寞啦? 他倒没有挣扎,只是嘴巴不服气:少罗嗦,谁寂寞了? 你以为我刚认识你吗?你那点心思,能逃过我的法眼吗?我朝他扮了个鬼脸,逗趣地说。 少——罗——嗦!他恼了,用手反抱着我,用劲地摇来晃去。 我的头被摇得好晕,忍不住出声抗议:小孩子,不要对老姐那么粗鲁啊! 你要当我姐姐,还早几年呢!他忽地放开我,暂时饶你,下次可没那么好运了! 我哈哈大笑:谁怕谁啊?怕你的话就不会打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不顺眼,非要踩上几脚不可! 闻言他便目露凶光地追了过来,我惟有快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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