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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北方的秋天都来得早,墨子那天去学校上新学期的第一堂课时,感觉到有一点凉意,便在白色衬衫上套了件橙色的毛线小背心,和未婚夫关云一起出门前,关云笑说她这样一穿不象乡村女教师了,倒象一个含苞欲放的女大学生。墨子脸竟红了。 快到学校的路上,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槐树,树的右侧是一望无际的麦田,接着远天的云,墨子骑着单车慢下来,望着关云骑着摩托车远去,墨子心情畅快的哼起了歌,她觉得这样的秋天真美,她有些陶醉了。 墨子骑车缓缓穿过大槐树的树荫,她还是忍不住停下来,下车,走到树的右侧,眺望眼前被秋风拂起的麦浪,歌声也就大了开去,她没注意在大槐树树干下坐了一个人,她听到他用低沉的声音说了声, “追月。” 她一惊,这正是她唱的歌名,是电影月光宝盒的片尾曲,而这个歌名,是用在北方乡村绝难听到的广东话口音说出来的。 她一侧脸,看见一个脸色苍白的少年正坐靠在树身下抽烟,那烟正好随风飘散过来,象幻境一般。 少年转过脸,迷离的眼神毫不掩饰的盯着她看,她竟有些心慌了,他也穿着白衬衫,白牛仔裤,碎长的发丝遮到棱角分明的唇上,干净而英俊,她心跳了。 “你,你是谁?” “我是一只甲壳虫。” “你从哪来的?” “从烦恼的地方来的。” 墨子瞪着少年,不知道再说什么好,少年沉吟片刻,转脸指着麦田,又转脸看着她说, “你站在这里,知道这片世界多美,你有多美吗?” 少年似笑非笑,那双漂亮的眼睛似乎能摄人心魄。 墨子觉得自己真象个含春的少女了,她无法再控制自己的思想,她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羞涩而害怕,她惊慌失措的蹬车逃去。 墨子第二次见到少年,是在一个小时后高二三班的语文课上,她应该把早上遇见他的事给忘了,她是个不容易受外界影响的人,自觉定力很高。象她这样气质高雅独善其身的女子,在大专读书就经受过很大的诱惑,追逐她的男士虽不算多,但都是气度高雅物质条件丰裕的优秀之辈,她却没有动过心,因为她爱关云,爱到情愿和他蛰伏在乡村过平淡一生的地步。 她走进熟悉的教室,目光温柔而平静的注视她的学生们,向他们问新学期好,问过后她开始讲课,但她觉得有一双眼睛陌生而特别,她抬头望向最后排,赫然望见了早晨遇见的少年,正似笑非笑的盯着她看,她心里又是一惊。 一堂课心神不定的上下来,她感觉很累。她多想逃避少年的目光,但就象有魔力一般,她总被它诱惑着,不知不觉的看上一眼,每次都能和他的目光相触,每次都让她心跳,她甚至不敢让这个新生站起来自我介绍。 下课后,她在办公室向班主任打听,才知道少年叫杨末力,是从南方的一个大城市转学而来。他的姨妈和姨父在乡里投资办了一个大型麦食品加工厂。 整个上学期,墨子从未和杨末力有过任何接触,甚至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过,有好几次在校园里偶遇,墨子都是匆匆躲开。她也习惯了在教室里被他凝视,习惯了心里多一份异样的生活。她会悄悄注意他,这样俊美的少年,影响着整个学校的女生,她知道他必定被很多少女追逐,她也发现他很是孤僻,卓而不群,几乎不和任何同学交往,更拒女学生于千里之外,他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待着看小说,而他的学习成绩出类拔翠。 放寒假,墨子以为少年是要回老家过年的,她想这些不见的日子她一定可以把他从心头抹去。她和关云的婚礼定在过年前三天,这天她和大哥进市里采购嫁妆,上了中巴车坐定,忽然看见杨末力坐在同排的另一侧窗口,似笑非笑的向她点头,她惊呆了,想下车,车已经开了。 下车后,墨子不知道少年跟踪着她,在一家电器店选购好家电,大哥随送货车一起回乡里,而她因为想逛逛商场买几件新衣服,和大哥分了手。 她在一家时装店看中了一件皮风衣,虽然价格很贵,但她还是决定买下来,但她不知道买白颜色的好还是买紫颜色的好,两种颜色她都喜欢,她很是犹豫,杨末力便象鬼魅般的出现在她的身边,他告诉她,她穿白颜色更显高贵。 她听了他的,买好皮衣,一声不吭的出了时装店,他静静的跟着她,那时候她已经觉得一切无可阻挡。 她神不知鬼不觉的走进了人民公园,在湖边的雪松林中,她心潮起伏,站住,回头严厉的对杨末力说, “你在干什么?” 杨末力只是看住她,向她走近,她惊慌的喝道, “站住!” 他不理会,走到她身前,他比她高出半个头,寒冷的天气里呼吸成汽,呵在了她脸上,她闻到浓郁的茉莉花香味,几乎觉得灵魂出壳,他默默的拦腰抱住了她,冰冷的唇吻在她脸上,她已经瘫软在他怀里,手提袋和皮衣袋落在了地上。 “这个冬天,因为你,墨子老师,我才不觉得丝毫的冷。你知道你们北方的冬天有多冷吗?” 少年低沉的嗓音在发颤,他说着就吻了她的唇。墨子觉得天旋地转,她知道整个世界都颠倒了,她落入了泥潭,无法自拔。她的灵魂被他牢牢的捉住。 他们几乎还是无话,少年一手帮她提着袋子,一手牵着墨子的手,她全由着他,任他带她进了一家酒店,进了一套客房。她知道他对她念的那些,全是些似曾熟悉的世界名著上的情爱言语,她着了魔,为那些言语激动兴奋,她任由他放肆的剥去她的衣装,任由他的手轻柔的在她身上游走抚摩,她全身颤抖,欲望无可遏止,他们不停做爱,从床上翻滚在地毯上,从卧室到卫生间,她觉得自己成了妖,成了魔兽,象个荡妇般的高声尖叫,她体味到从未到过的快感,体味到未婚夫从未带给过她的迭起高潮。 她在浴缸里晕了过去,如死去般后醒过来,发现少年已弃她而去。 整个房子里,都弥漫着茉莉花香,那竟象是春天,而窗外已飘起鹅毛大雪。
20, 北方的雪一下起来就绵绵无绝,这多少象女人的感情。 “墨子老师,你看你呵出来的呼吸,真白,白得可以在上面写字了。” 五天后,墨子再次见到杨末力,他们站在河边,整条河被冰雪覆盖,象一条蜿蜒的白龙,他对她说。 在这五天里,墨子感到从未有过的羞愧和内疚,她是那么的后悔,那么的恨自己,她觉得自己不该那样,她太对不起关云了,这个胸怀宽阔的男人曾给予她世上最真挚的关怀和帮助,她是那么的爱他的啊? 墨子深深记得自己在读中学时,被学校的体育老师威胁诱奸,又被另一位老师撞破并揭发的不堪往事。那时她才十六岁,花季的年龄,却承受世上最不堪的侮辱。几乎所有的人都拿异样的眼光看她,连自己的父母家人都认为她丢人而嫌弃她,她失去了生的勇气。那时同班同学关云却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在所有同学朋友对她避而远之之时,关云却主动接近她,开导她,象一个大哥哥般呵护她,之后又公开追求她。关云的父亲是全乡最显赫的农民企业家,关云顶着父亲要和他脱离父子关系的压力坚决不肯放弃墨子,那也许是世上最真的感动,她在多次拒绝后终于接纳了他的爱,并发誓永不背叛他。 而今,她竟不能抵挡一个孩子的诱惑,她竟做了如此羞耻的事情,那几乎是不可原谅的,她多希望那只不过是一场梦,多希望什么也未发生过,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 墨子打定主意以后不会再见杨末力了,虽然她知道自己着了魔,没有一时一刻的既怕他又想见到他,但她想自己绝对不能再糊涂下去,她就要做新娘了啊?但那天的午后,她在电话中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无法控制自己,她立刻又去赴他的约会,她在绝望中只当自己是疯了。 “为什么这么久才来见我?” 她在河边紧紧的抱住他,眼泪无法控制的流下来。 “因为你不属于我。” 他冷冷的答,拒绝她的吻。 “你想怎么样?” “我要你只属于我一个人。” “这怎么可能?我比你大八岁,你会和我一生一世吗?” 她几乎是哀怜的语气。 “我无法给你任何承诺,但我爱你,我爱的女人,只能属于我一个人。” 杨末力的语气比冬天还冷,嘴角还挂着一丝邪笑。 “可我,我要嫁人了。” 墨子泪流满面,那泪水几乎要在脸上凝成冰。 “所以,我来告诉你,我们就此结束。” “你说什么?” “不是吗?墨子老师,最短暂的爱情,会最永恒,也会最美。” 他说着推开她,转过身欲走之际,缓缓的说了声再见。 墨子木然的望着杨末力的身影走出去很远,她觉得她再也见不到他了,这似乎就是世界末日,她脚下一软,跌坐在雪地里,绝望而心悸的呼唤他的名字。 “你答应我,答应我别嫁给别人,好吗?” 杨末力回到墨子身边,抱起她,给她最热情最荡人心魄的吻,墨子想也没想的就点头,再次紧紧抱住他。 他们在寒冷的雪地里做爱。 天暗了,墨子才回到家中,她对关云说,她不能嫁给他,因为她受不了他家庭的压力,他的父母从没对她感到中意过,拖了这么多年才肯接纳她为儿媳,她受不了他们恩赐及歧视的眼光,这是她再三考虑的决定,他们的关系还不成熟,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她在未婚夫痛苦而失落的眼神中匆匆收拾衣物出门,他呆立在雪天里目送她的身影离去,她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她对他只有无尽的愧疚。 那时离他们的婚期只有三天了。 墨子和杨末力在市里的偏僻处租了一套公寓,他们天天厮守在一块,甚至连过年也不回家。他全身都充满了魅力,给予她人生最销魂的快乐,她迷他到了寸刻也不想分开的地步,而他总是那么冷酷,连微笑也是种奢侈,有时候不告而辞,三两天不回去,她发疯的全城找他,而他会在深夜而归,只须对她说声对不起,她就会不顾一切的投入到他的怀抱,身子任由他摆布。 杨末力从不肯轻易对她说自己的家庭和身世,最多也是点到为止。他只是告诉她之所以会随姨妈转学到北方的乡中学,是因为在南方有名的H市,他所在的学校有一个女孩被他甩后自杀了,他无法承受舆论的压力而转学。他喜欢诗,喜欢音乐,他们的房间里无处不是他买的诗集和CD,他还时常对她描绘南方的山水美景,尤其是对茉莉花的情有独钟。那是因为他母亲也非常喜爱这种花香迷人的洁白花朵,他说小时候他家院子里种满了这花,他的名字是她母亲取的,便是茉莉花的谐音。但他恨母亲,为什么恨,却绝口不提。他还有个妹妹,他会时常想念她。他还谈到他的姨妈,他说她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他甚至说,如果她不是她姨妈,他一定会爱她,为她做任何一件事,甚至愿意为她去死,因为那样的女人才是他的理想。 墨子最不明白的便是杨末力挥金如土的行为,他总是有大把大把的钱,总是眼睛也不眨的大把大把的花掉,而她又不敢多问,她只问过两次,一次他没理她,撇开话题,第二次他就冲她大发脾气,说以后再怀疑他就不回来了。于是她再也不敢问。 墨子在寒假的最后几天里终于见到了那个让她嫉妒的女人。杨末力的姨妈叫苏茵芷,她找上门来,那个三十多岁看上去却十分年青的泼辣女人美丽得让墨子自惭形秽,她毫不客气的把墨子羞辱了一顿,然后把杨末力带走了。 新的学期里,墨子住回到父母家中,得知关云离开了学校,去了南方做生意。 她和杨末力常常在远离乡镇的僻静河边约会,他喜欢钓鱼,常常放学后在河边一坐就是到夜黑,她会静静陪在他身边,听他念诗,给他唱歌,到周末两个人就溜到市里的酒店里幽会。因为杨末力姨妈的警告,也因为名声,他们很谨慎小心,在学校里不露丝毫痕迹。 这样梦一般快乐的日子过了又一个学期,到放暑假,杨末力回了一趟南方,说是去看妹妹,半个月里墨子度如如年,终于等到他回来,两人又躲进市里厮守。不久,一个南方女孩就翩然而至。
21, 墨子希望那个女孩是杨末力的妹妹,但她并不是。她找到他们的住处,刚开始杨末力不理她,赶她走,但她每天都守在门口,他们去哪,她就跟到哪,杨末力怎么冲她发火,怎么用言语去羞辱她也没用,女孩不哭不闹,象没事人般死缠着他。终于有一天深夜,趁墨子睡熟了,杨末力悄悄起床,收拾行李,随守在门外的女孩离去了。 墨子在伤心中等到开学,杨末力也没有回来,她大病了一场,病好后,觉得梦也做完了,她振作精神重新投入到学校的工作中去,这时,关云回来了。 他依旧深爱着她,又重新对她展开追求,她重被他感动,两个人重归于好,日子久了,墨子心灵的伤口愈合,渐渐也把杨末力给淡忘了。 生活似乎又归于平静,归于正常,但秋天快要过去时,杨末力突然又出现在墨子眼前。 墨子并不想重蹈覆辙,她拒绝再和他见面,每次他守侯在路边,她远远看见就逃开,可是有一天黄昏她在关云家院子里收衣服,杨末力突然趁无人闯进来在身后把她抱住,不顾一切的吻她,对她说他想她,他爱她。墨子差点吓晕过去,她拉着他跑到院子外,告诉他她不可以再和他在一起,他纠缠,她怕被关云家人察觉,答应第二天下午下课后在河边和他见面。 这夜墨子一夜未眠。 第二天下午快五点,墨子再三犹豫还是来到河边,她远远的看见杨末力熟悉的身影的坐在河边钓鱼,她走近,喊他的名字,他竟不肯回头。 “你这么快就把我给忘了吗?墨子老师?” 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冷冷的问。 “你没资格这样问我,是你先背弃了我。” 墨子很生气。 “你不知道我的苦衷,离开你,是无奈。” “是吗?你怎么说都可以,但我不可能再背叛关云了,他在我眼里才是真正的男人,也只有他能带给我幸福,求你以后别再来找我了。” “墨子老师,我可以不去找你,可是那个男人是不能给你幸福的,绝对不能,因为这个世界只有我知道你,你的灵魂早已经属于我。” “你凭什么说我不能给墨子幸福?!” 随着一声断喝,关云竟从旁边的一棵大树后走了出来。墨子惊呆了。 “关云。” 墨子满脸愧疚和无辜的叫道。 “墨子,你走,我要和这小子好好谈谈!” 关云冲她一挥手,然后又冲杨末力喊, “喂,叫你呢,请你起来,有什么话我们现在说清楚。” “有什么好说的?” 杨末力转脸冷笑,然后回过头去依旧钓他的鱼。 “如果不想谈,就请以后不要再来骚扰墨子,别来干扰我们正常的生活!” “墨子老师爱的是我,你没资格这样说。” “你混蛋,你真想毁了她吗?” 关云额上青筋暴露。 杨末力哼了一声,不说话,关云被对方的轻蔑给彻底激怒了,他大步走到杨末力身后,一弯身就扯起杨末力握在手里的鱼竿。 “你想干什么?” 杨末力站起身用力把鱼竿拽住。 “我把你的鬼玩意的给拗断了!” 关云说着用力拉鱼竿,两个男人在河边争夺,眼看力气小的杨末力要抓不住鱼竿了。 “关云,你先住手!” 一直站在一边呆看着的墨子突然冲关云大声叫道,关云一楞,回头看见墨子眼睛里的哀怜,便一下泄气松了手,可这一下杨末力一点准备也没有,对方突然一松手,他没站稳,身子随着惯性直往后退,竟一下从河堤上栽进了河中。 “他,他不会游泳的。” 墨子楞了好一会儿,才突然想了起来,立刻冲到河边,这时河面上已不见了杨末力的影子,唯见河水急流。关云慌了,衣服也来及脱就纵身跳进河中。 但已经晚了,他在河中折腾得精皮力竭,也没能找到杨末力。 墨子在河边悲痛的守了一夜,直到第二天凌晨才被关云劝说回家。 两人失魂落魄的躲在家中商量了许久,关云要去自首,墨子不依,最后他们决定把这件事瞒起来。 几天后,杨末力的尸体在河的下游被找到,没人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死的。 杨末力死后的一个星期,南方H市公安局来了人调查他,得知他死了,调查也就不了了之,也没人知道公安局要调查杨末力些什么,而他的死愈发显得神秘起来。 墨子在杨末力死后不久就得了抑郁症,她觉得是她害死了他,她无法替自己解脱,更无法面对生活。有一天早上她去学校上课,在那棵当初第一次和杨末力相遇的老槐树的树枝上,发现一条绑着的白围巾,而那条围巾正是她去年冬天送给他的,她想一定是杨末力的鬼魂回来找她来了,她崩溃了,跑到农药店买了一瓶农药打算自杀,却又被回家找她的关云发现,没死成。 半个月后,墨子在婚期临近前再次离开了关云,她只身来到了南方杨末力的家乡,H市。 听墨子讲完她的故事,已是凌晨两点,枪花酒吧也要打佯了,我们各怀心思离开酒吧,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家。 “你来这后,找到过杨末力的家吗?” 在车上,我问墨子。 “找到了,但那家早被他妹妹给卖了。” “那你找到了他妹妹?” “是的。他妹妹,你也认识的。” “谁?” 我一惊,心里已经猜到了八九分。 “辛迪,她真名叫杨末末。” 墨子的声音在我耳中变得有些古怪起来。
22, 我没注意音乐,只是觉得熟悉,我眼前是一幢一百层高的大酒店,包豪斯风格的时髦曲线,金碧辉煌的大型玻璃和不锈钢,直耸入云,蔚为壮观。我是怎么来到这家叫金美斯的酒店并不清楚,就象电影的开场一样,镜头在字幕过后直接就拉到了这里,但我知道我来此的目的,是辛迪也就是杨末末约我到这里来的。 “想知道吗?这是寒武纪。” 身后传来杨末末庸懒的嗓音。 “寒武纪?” 我满心疑惑,四下张望,觉得一不小心就会有娜罗虫或长江海鞘什么的飞将出来,虽然这些在五点三亿年前才出现过的澄江动物群种我从未见过。 “你找什么啊?我是说歌,你现在听到的曲子,叫寒武纪,王菲的歌。” “哦。” 王菲的歌,这个我知道,怪不得熟悉。 “走吧,你该进去了,第一百层,1013号房,他在那里等你呢。” 杨末末催促我,于是我边往酒店里走边回头看,却没有杨末末的身影。 大概是藏起来了,比如藏在哪处地缝里或树叶后,我只能这样理解。通往金美斯的花岗岩大道两边种满了高大的水杉,同样直入云霄。 我乘透明电梯直上顶层,似乎就快要钻入云层之中时,电梯停了。漂亮的电梯小姐面带职业性的无懈可击的微笑对我说, “先生,到了,你要见的人正在等您,您慢走。” 连电梯小姐也知道我要去见谁,我自己却不知道。 出了电梯,走到摆满了观叶植物的走廊上,我仔细查找每扇门上的房号,在1013号房门前停下来时,我有点紧张,似乎我要见的是某个神秘的大人物。我整理一下衬衫和领带,这时熟悉的旋律又响起,这回我想起来了,是彼岸花,同样是王菲的歌。 我按响门铃,期待有奇妙的事情发生。 “我站在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 王菲唱到这句时,门开了,茉莉花香扑面而来,一位穿白丝绸睡衣的英俊少年站在我面前,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我说, “你好,我们又见了。” 又见了?我确定少年是杨末力,全身上下无不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可我和他有见过吗? “你好,你就是杨末力吧?杨末末的哥哥?” “是的,妹妹承蒙你关照了,快请进。” 于是我进了房间,是个大厅,灯光通亮,四墙全被大幅的油画覆盖,画上全是古罗马裸女,艳丽而妖媚,大厅的正中摆着一架挂着轻纱的大床,床上隐约睡着一个女人,女人正在张狂的笑,笑声似曾相识,然而又怎么也想不起是谁。 大厅的绿色地毯上随处可见的堆着书和CD。 “你想听谁的音乐?保罗.西蒙、四兄弟、滚石、U2、辛妮.奥康娜、戴夫.莱帕德、卡伦.卡朋特、枪炮和玫瑰、平克.佛洛伊德、空气供应者、莎拉.布莱曼、卡罗姬西、皇后乐队、猫王或是布莱恩.亚当斯?” 杨末力对我一气说出十数个名字,我坐在墙边的沙发上,有些不知所措。 “唔,听这个吧,四兄弟。” 我顺手在地毯上拾起一张专辑,看了看递给杨末力,杨末力正给我倒威士忌,动作优雅的放下酒瓶,笑了笑(这次确定是发自内心的笑),走到另一面墙下的音响柜前,把碟推进仓内。 “从五十年代至今,他们的音乐已经流传了四十余年,无疑是美国最有生命力的组合。五十年代末的美国,是民谣的时代,没有大肆的媒体宣扬,没有过多的商业抄做,一个安安静静的音乐时代。” 杨末力倚在墙边微笑着对我说,随即歌曲“Try to remember”的美妙旋律响起。 “对了,你这里有班特瑞女孩的挽歌这首歌吗?在一张叫爱尔兰画眉的专辑里。” 我端起茶几上的酒杯饮了好几口酒,才想起这个问题,我想杨末力这里一定会有这首歌的。 “就知道你要问这个的。我有,但不能给你听的。” 杨末力走到我身边,也端起酒杯喝酒。 “什么歌都可以,就是不能给你听这首歌。” 又来了。 “到底有什么特别的缘由呢?” 我很小心的问。 “不就是那首歌么?我唱给你们听好了,哈哈!” 床上女人突然阴恻恻的说道。她的笑声很放肆,也很诱惑人,象女巫的笑声,似乎她手里正握着一个权杖,只须在你头上轻轻一点,你立刻便会变成一只青蛙或一块石头什么的。 “你真要唱吗?” 杨末力转过脸去,言语中带着威胁。 “我唱了又怎么样?” “那你唱啊?” “好呀!” 女人声音落下,我期待着歌声响起,忽然,屋子里灯光灭了,一片漆黑中,我感觉一双冰冷的手扶在我脖子上。 “你很想听我唱歌对吗?” 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她的手在用力,我不寒而栗。 “你不怕吗?” 女人继续问。 我想逃,却全身乏力站不起身,我想说话,喉咙里却有东西堵住,发不出声。 有古怪的音乐响起,我的脖子被掐住,呼吸越来困难,女人在放肆的大笑,杨末力站在我身前,我感觉他也在得意的笑,茉莉花香和威士忌酒香弥漫…… 从恶梦中惊醒,开了壁灯,取了床头的毛巾擦额头的冷汗,瞥见墙上的石英钟,凌晨四点多,我已经毫无睡意。想起梦中那座叫金美斯的酒店,虽然非常陌生,却总觉得听谁说起过,心里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猛然间就想起是不久前在访问中听方蕾说起过。 立刻起床来到书房,打开电脑看整理的录音资料,发现方蕾的确曾在访问中提起过这家酒店,她说她两年前在酒店的夜总会中唱歌,被秦小光发现才有机会和瑞图唱片公司签约的。 金美斯酒店?似乎在这个城市中毫无名气,在此之前我也从未听说过,这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酒店呢?
23, “问你一个事,你上回说到的金美斯酒店,在什么方位?” 访问结束,和方蕾闲聊几句后,我有意问道。 “金美斯?为何想起问这个?” 方蕾今天刻意装扮了一番,下午是要参加录制一个电视台的歌友会,连体的黑色紧身运动衣,拉链式的领口开得低,露出雪白的乳沟,她的腰很细,整个人体的美妙曲线毕露,健康而性感。 “没什么的,随便问问。” 我当然不会向她提起昨夜的梦。 “这套衣服是唱片公司特意为我度身订做的,新专辑的封面打算就用这个,特意提前穿起来给你看看,感觉怎么样?” 方蕾似乎很信任我的样子,眼光中充满期待,大概是希望得到我的赞美吧,有意无意的却不再提金美斯。 “呃,很时尚。” 我想了片刻才用了一个俗词。我其实很想说性感迷人什么的,但怕一旁的张虹怀疑我什么。这个机敏过人的女人就象方蕾的守护犬,似乎只须发现谁对方蕾多看了几眼,就要扑上去大咬几口才会作罢。 “这衣服穿起来很不舒服呢,太紧了。你平常会去做健身运动吗?到健身房?” 方蕾对我的回答还算满意,微微一笑,又问。 “健身房没去过,我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倒是很喜欢夜里散步,独自一个人,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健身运动,总之我觉得效果不错,很能消除身心疲惫。” “夜里散步?什么时候和你去散散步好了,最近很是疲惫呢,因为准备演唱会的缘故。” 我不知道方蕾是不是认真的,她很随意的样子让我不能确定。不过让我想起初恋时常常和一个女孩深夜街头漫步的情形,那种感觉现在想起来就象一个美好而遥远的梦。 “那什么时候你有时间夜里我们散步到金美斯去看看好了。” 我借机回到我的主题。 “好了,今天到时间了,叶军先生。” 我等待方蕾的确定,张虹却先开了口,这是在下逐客令。 我只能起身,方蕾沉吟着似乎也并不想要回答我的样子。 “张姐,给两张今天下午的歌迷会门票叶先生吧。叶军,如果你没兴趣,可以送给你的朋友的,这段时间承蒙你的关照,算是表达一点谢意。” 方蕾吩咐了,张虹虽然很不愿意,临别时还是给了我两张入场券。入场券背面写得清楚,时间,这天下午两点正,地点,清韵健美馆。 午饭是况自豪请客,在一家日本料理店。他新结识了一位女友,说是大方可爱,交往半个月不到,他就把她定为了结婚对象,无论无何也要请我见见。 女子叫刘华,大概有三十多岁了,国际贸易日语翻译,脸上搽了厚厚的粉,戴一副无框眼镜,小巧身材,温文尔雅,很机智健谈。席间她大谈对音乐的感悟,我也是音乐爱好者,以为多少有了共同语言,便对她颇有好感,问她平常喜欢听些什么音乐,她竟首推谢庭锋,让我很是尴尬,于是乎再无话说,任她一人海阔天空。 为了表达对这位音乐爱好者的敬意,我借花献佛,把方蕾歌友会的入场券送给了他们。 “歌友会?这应该是小娃娃们热衷的场合,不过倒是从没去过呢,自豪啊,下午就陪我去玩玩吧,反正今天是星期天,挺无聊的。” 刘华表情淡漠,我只能怪自己弄到的不是小谢歌迷会的门票,大概要是送之,对方会不顾矜持的大声尖叫起来吧?一位三十多岁的戴眼睛的知性女性为小谢尖声怪叫起来会是什么样子,我倒是从没见过呢,那种怪诞一定是叹为观止吧? 我想象间,不禁微笑起来,不防刘华夹了一块回转寿司放在我碗里,说, “自豪有你这样的朋友真不错,谢谢了。” “唔,不谢,自豪有你这样的女友相伴也是不错。” 我连忙答礼,对方便宛尔一笑,模样倒真有几分可爱,我暗忖若要不是小谢,这顿饭本来会很愉快圆满的。 对方蕾的访问差不多快要结束了,我开始全力撰写她的自传。这几乎是一种体力劳动,打字工作,毫无创造性和想象的乐趣,但这种乏味的劳动我不得不努力去做,努力才能尽快结束。 接到况自豪的电话大概是下午五点前一点,那时我正好打字累了,坐在客厅一边喝罐装啤酒一边听四兄弟的“回忆往事”,这首歌的优美旋律令我一个下午的工作疲惫一扫而光。 “歌友会感觉可好?很漂亮的女孩吧?歌声应该也算不错的。” 我在电话中先说。至少我认为方蕾的歌比小谢的值得一听得多。 “嗯,是还不错,尤其舞跳得好,你知道大陆女歌手动感舞能跳得不笨拙的很少。可是,我不是想和你谈论这个的,叶军,怪事啊!” 况自豪末尾音调一转,疑惑的感叹显得很突兀。 “怎么?” 我预感到要发生点什么。多年以来我的这种预感十分灵验,几乎百发百中。 “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起过的那个叫依依的酒吧女歌手吗?象菲儿的那个?” “记得。” 这件事我印象深刻。 “今天下午,这个方蕾,太象依依了,无论声音,还是神韵。” “呵呵,样子不象对吧?人死是不能复生的。” 我记得依依是出车祸死了的。 “样子,样子是不象,可又可以说很象。” “怎么呢?” 如此矛盾,似乎只可能在梦中才有。 “她们两个人,细微的器官不太象,但整体,象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尤其是神韵,那些习惯的举止、神态、笑,说话的声音,简直是一模一样,我真的难于置信。” “是你多心了吧,世界上相象的人很多的,尤其是人的特性,无大区别。” “我知道的,但这种象太特别了,说不清楚,总之要不是依依死了,我一定会认定她就是她的。” 况自豪的声音急切起来,似乎一定要我认同他才是。 “叶军,打电话给你,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我真的觉得很怪的。” “呵呵,知道了,下次我问问方蕾,她是不是有个姐妹叫依依什么的。” “这倒不必,我想我是认错人了,可太象了啊,我现在想想,很不对的,没有这样象法的。” “那要不要你亲自找她验证一下?” 我开始开玩笑。 “呵呵,能怎么验证?她能脱光了给我看看吗?” 况自豪相必是听出了我在敷衍他,也开起了玩笑,但有些无奈。 “她脱光了又能怎么样?” “她的小腹下,纹了一条蛇,竹叶青,她说是为一个她爱的男孩纹的。” “我想目前还不大可能看到呢,或者我因此而努力一下吧。” 我继续不以为然的开着玩笑。 “叶军,其实我打电话给你,不是想和你开玩笑了。我只是觉得怪,怪得我不得找一个人说一下的。你知道当初在枪花酒吧认识依依,我是把她当作了菲儿去爱的,你知道,那种爱……” 况自豪大概是因为激动,一下说不下去了。 我为自己轻浮愧疚起来。 “对不起,自豪。” “没什么的,和你说说心里就好受多了。” “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的,不过巧的是,方蕾原来也是个酒吧歌手呢。” 我突然想了起来。 “是吗?是在什么酒吧唱歌的?” “在金美斯酒店的夜总会中,秦小光就是在那发掘她的。一个歌手要红起来真快,也就是两年不到的光景。” “金美斯啊!” “怎么?” “没什么的,只是想起我半年前也是在那无意遇见秦小光的。” “唔?” 我记得秦小光告诉过我,他是两个多月前在一个酒会才遇到况自豪的。 问了金美斯酒店的地址,安慰了况自豪几句结束了通话,我打算去这家在我梦中出现过的神秘酒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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