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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半个月后,我坐飞机回到广州。波音737轻轻一震,落在了白云机场的跑道上。一上午飞越南北,我从北方带来的一身寒气还未散尽。低头看看舷窗外,不由得心情一振。外面正是阳光绿树,春色已浩荡如水。这种变换实在太快。几小时前,长春机场跑道边上的离离荒草,还在我脑海里晃动呢。眼下,一步就跨进了下一个季节。 我神情恍惚,解开安全带,贪婪地望着不断向后掠去的跑道。 在东北的家中呆了十多天,跟父母兄弟团聚。而自己的小家,已经完全没有了。红旗街的那个胡同,我又去看过,街边有灰土、残雪,墓地一般寂静。曾经生活过六、七年的那个小窝,被时代制造的绿帽子彻底压垮了。八十年代里,我和老婆在谈恋爱时喜欢听的歌——“我们的生活比蜜甜”、“再过二十年,城镇乡村处处放光辉”,现在想来,正如痴人说梦。 在父母家中,安闲而自由。虽有老妈唠唠叨叨,不胜其烦,但却没有了无助感。家,就像温室一样让人心里熨贴。然而,归家的喜悦只延续了不过几天。几天后,人就开始发慌,早晨老是七点十五就醒,睁眼看着北方灰灰的黎明。深圳的绿,深圳潮乎乎的冷雨,都在遥远之处牵引着我。走在街上吱吱作响的雪地里,看落光了叶子的枯枝,真想再听听那蛇口的冷雨! 今天,终于又回到亚热带。节后的广州,是全世界最杂乱的地方。我从机场坐班车到了广州火车站,一下就掉进了劳动人民的汪洋大海中。十几万民工挤在站前广场里,各路长途车的拉客仔声嘶力竭地在揽客。那时的广深公路只有两车道宽,堵车是家常便饭。如果不堵车,路上也要跑四个小时。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茫然地看了看,忽然归心似箭,便去买了火车票,只为能够提早两个小时到达深圳。 两小时之后,火车驶进了深圳,滑行在罗湖高架桥上。我把脸贴近车窗,心头一阵狂跳。看着那亲切的南洋大厦、泮溪酒家、新都酒店逐一掠过,我感到,这才是——到家了。 回到蛇口,我马上去邮政所,给小清发了电报。两天之后,公司开始上班。 深圳的公司,职员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其中,为情所困者居多。被人戴了绿帽子的和企图给人戴绿帽子的,在内地呆不下去,就只能往深圳跑。那年头,内地基本上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要不是被绿帽子逼得发疯,思维正常的人决不会贸然南下。 节后一上班,五湖四海的人们就都汇齐了。周一鸣是先我一天回来的,顾红路远,较为辛苦,但也万里来归。上班的那天,大家互赠特色零食——牛肉干、麻糖、果脯、云片糕、槟榔果。。。正吱吱咯咯地嚼着,老板就过来做了新年动员。 公司今年的气象的确有些不同。老板意气风发,预言大家荷包都会大幅度涨满,又拿出了一本小册子,叫做《你必须去送鸡毛信》,抑扬顿错地用内蒙普通话朗诵了第一章,然后说:“我们学这个干嘛呢?那就是,人要做事。弟兄们哪,不能混!” 然后,新制度出台,要求员工戴兄牌、着职业装,上班打卡,工作业绩月考核。但是订单仍然没有,母鸡还是不下蛋。周一鸣暗地里咒道:“他是春节吃多了烤羊肉,烧的!” 但不下蛋的鸡往往啼声嘹亮,市内报刊有记者嗅到了味道,闻风而至,拿了红包,做了专访。大字标题是《曾露宿荔枝公园的成功民营企业家》,同一张报纸的副刊上,恰好也登了安丽娇一首不起眼的小诗。 老板翻开报纸,笑逐颜开,当翻到安小姐的那首诗时,照例嗤了一声:“这小安子,写这个什么用啊!啊?知识分子,你们看看。” 他有理由骄傲。公司的名声在外,银行乐于放贷,三天两头就有进账。老板把面包车换成了“公爵王”,办公室扩大了两间,部门新成立了三个,部门经理都配了BP机。又招兵买马,是大学生就要,女的更好。这位成功人士去海上世界去得更勤了,夜夜笙歌,不知今夕何夕,抓住卡拉OK话筒就激情万状地唱:“风烟滚滚唱英雄。。。” 上班已经好几天了,小清没有消息。我每天早上到办公室去,第一件事就是往小清的公司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个美眉,一来二去,跟我在电话里都熟了,一听我的声音,就说:“不好意思啦,还没回来哟。”然后就扯点儿别的,搞得我连电话也不敢打了,我怕那个美眉有误解,以为她可以当替补队员。 又是周日,形单影只,我到海上世界去逛,走的是我和小清常走的路线。触景生情,更加凄凉。坐在情人路旁边的草坪上看海,想古人“闲敲棋子落灯花”,也不过就是如此。蛇口的人比我刚回来的时候多了,但还是冷清。大幕拉开,尚需时日。我拿着随身听,坐在海边,听菲尔-柯林斯的摇滚,里面有一种唠唠叨叨的忧郁。天长水阔,伊人何处?命运为何这么长时间地把我遗弃在这天地间?想起了《诗经》里那些怀人的句子,觉得千百年的相思,都是一样的呀! 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无处可去,也无人可以倾诉。一个城市,没有了你所爱的人,它便毫无吸引力。房屋街市,都是些空壳。唯有夕阳依依未落,在暮霭中火红的一轮,尚有一点点的暖意。 接着又是悄无声息的一周过去。周末将至,中午,吃完午饭回宿舍。顾红从我后面赶上来:“喂喂,送你一点儿东西。” 她递给我一盘装潢精致的原版磁带,百代出品,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曲。 “古典音乐,钢琴?”我朝顾红翻了翻眼珠,“你在跟我搞笑?” “哪个跟你搞笑?你做爱可以听古典音乐,不做爱也可以听嘛。我真心真意送给你,就想让你开心一点儿。春暖花开,要面向大海,那么郁闷干嘛?” 我把磁带还给她,一扭头说:“我郁闷什么,我不郁闷!” “嘁,你哄谁呀?你那个妹妹虽然没回来,她又跑不了,你这么神魂颠倒有什么用?”顾红望着我,好像并无调侃之意。 我弄不清她是真是假,便叹口气,拿过了磁带:“好吧,多谢了,改天请你喝咖啡。” “你也算是历尽沧桑了,居然还这么纯情。你那个小清,运气可不错啊!”顾红的眼睛在太阳下眯起来,打量着我。 自从公司推出新制度后,顾红就不再穿牛仔装了,每天一身职业套裙。穿了套裙,她人显得挺拔。长发飘逸,额头饱满,充满了朝气。 我看看她说:“你是越来越漂亮了。” 顾红哼了一声:“男人,哼,浅薄动物。你就不能夸奖点儿别的?” 是啊,小清一去不回,我不可能不郁闷。生活完全乱了,每天只是对付着过日子。终于,有一天顾红从楼下取报纸回来,交给我一封电报:“你的,长沙妹妹来的。” 我拆开一看,只寥寥数字: 因事拖住,勿念。详见信。 我揣起了电报,晚上回到宿舍,在台灯底下反复看。“因事”,因什么事?无从揣测。郁闷更像像石头了,在心里越压越重。 四天之后,小清的信到了。信纸上,女孩子的钢笔字,幼稚而秀气。 早就收到了你的电报,我其实也是归心似箭。原来想得多好,我们都早点儿回深圳,上班前就能有两三天呆在一起了。我们认识都半年了,还从没在一块儿呆过一整天呢。但是,我却走不了。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哪天能回去。 我这次回家,是要转关系、调户口。我在公司干了一年多了,人事部刚给我原来的厂子发了商调函。可是这边的厂子不放人,回到家,就要活动关系,要去求人,要花钱。攒了一年的钱都花掉了,没给父母留下一点儿。想想他们当初供我上大学,老两口连肉都舍不得吃,我心里难受。但是,没办法。哪个门坎都要花钱,书记、厂长、厂办主任、人事科长,工业局人事处、户籍。不办这事,我都不晓得,能管到我的人,有那么多。 春节一直就在跑这件事,一点儿过节的心情都没有。 这一段长沙好冷,零下4、5度,从深圳回来不习惯,冷死了。得了感冒没注意,严重了,差点昏倒。打了针,后来好多了。现在天天吃中药,满屋子熬药的味儿,难闻死了。 唉,不说了,本来不想说,怕你担心。但是一写就写出来了。 我是去年这时候去的深圳,刚到蛇口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紫荆花开得那么好。现在,蛇口的紫荆花又该开了吧?你自己去海边了吗?每天是怎么过的?烟还是抽得那么凶吗?你要注意啦。 我们现在的关系,我不想多讲了,你一定要保重啊。我虽然知道,幸福要靠自己,不能幻想别人能给你幸福。但是,一想到你,还是觉得亲。我们将来,也许能很好吧?大概我应该给观音娘娘多烧几柱香,让她老人家保佑我们才对吧?开个玩笑了,还是我们一块儿努力吧。 我本来想,就这么一个人先轻轻松松过几年。哪知道,你就这么闯进来了。。。唉!没办法的事。认识你的那天晚上,你要是一开始不那么沉默寡言,我对你就不会有一点儿兴趣。你越是不想说话,我就越想听你说话。冥冥中,这是缘分吗? 我的好多同事和朋友,他们的婚姻恋爱不幸福,很失败,弄得我信心也不是很足。但是,我始终相信,人世间肯定有一种美好而纯洁的感情。只是,我们要找到它。 我的意思,你明白吗?我们都不要太急。先保持现在这样,就很好。 想念蛇口,也想念你。我定不下来回程的日期,所以,你不用给我回信也可。说不定哪天,我会突然出现,给你一个惊喜。 好了,就写到这儿吧。时间已经很晚了,爸妈都睡了,外面还在下雨,好冷。我想你! 在办公室,我无法把这封信读完。我怕眼泪夺眶而出。我的小清啊,如果你再来这样一封信的话,我就会不顾一切跑到长沙去。风寒雨冷,有我来温暖你!人世坎坷,也许我终究混不出头来,但只要有你,我别无所求。宝安告别的一幕,想起来就让人心酸。我只想生生世世和一个我所爱的人在一起,但为什么老是在告别? 晚上下班,我没有回宿舍,而是来到了办公室。晚上的办公室,没有中央空调,有点儿闷。整座大楼寂然无声。我打开所有的顶灯,坐下来,把小清的信看了又看。 看罢起身,推开了铝合金窗。早春的湿空气扑面而来。从楼上望下去,海湾上有长长的一串边境警戒灯,游蛇一样漂在海面。温暖的夜里,似乎能闻到花香。我感觉,小清离我并不远,她就在这夜色中的某处,眼睛像那些灯那样闪亮。她的衬衫上,有香皂的气息;垂在她额前的头发,刺痒了我的脸。一个娇小柔弱的女孩,就在这样的夜色中跋涉,没有可以依恃的东西,担负着过重的责任,正向我投来求援的目光。。。 我向那茫茫夜色伸出双臂,在苦苦等待,等待长夜过去。此情此景,有如囚中之兽。 小清在信中说到的紫荆花,在这个季节,早就火一样开了满树。太阳比冬天亮多了,亚热带到处生机勃发。 周一鸣不再窝在宿舍里“猫冬”,他参加了培训中心的英语强化班,晚上很晚才回来。我无所事事,只能去怀民家玩。 当时怀民家有两个常客,我经常遇到。慢慢地,跟他们也成了朋友。一个是漂亮美眉,叫夏雪。一个是公司老总,叫高磊。夏雪很文静,我们闲扯,她就煮咖啡,光听不说话。她是那种不会伤害人的小动物,大家对她都很呵护。怀民的太太小白,好像也不吃醋——没有吃醋的理由。夏雪是太脆弱了,眉目间总有一种教徒样的纯净。高磊就正相反,咄咄逼人。他是个小广告公司的老板,雇了几个美工,到处揽活儿的那种。形象很别致,留长发,扎马尾辫,穿顶级名牌,戴钻戒,老板不老板,艺术家不艺术家。俗中带雅,惊世骇俗。 这两人,是怀民过去在白领读书会认识的,读书会没有坚持下来,他们的友谊却保持至今。 第一次见到高磊时,他起身与我握手,说;“久仰久仰。你是文人,对文人,我历来尊重。但是九儒十丐,确实是没什么用。现在好了,你要当儒商了。怎么样?原始积累差不多了吧?” 我说:“哪里,混饭吃而已。打工一族,就是不吃不喝,发财也得难。” “这么低调可不行。”高磊摆摆手,钻戒一闪一闪。“别看现在你我都是漂一族,将来的社会中坚,就是我们。” 我感到惊讶:“你可以,我怎么可能?” 高磊拉我坐下:“我来给你讲这个道理。这年头,凭什么成功?智慧!想过没有?身无分文,怎么赚第一桶金?女人,可以靠。。。夏雪,你不要听!女人可以靠肚脐下三分,一脱就富。男人没这么容易,要动脑筋。” 我摇头说:“我脑筋可没少动,但是除了打工,干不了别的。” “思路不对嘛。首先要认清形势,要会解读政策。” “怎么解读?” “你比方,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你就要会解读。要读成,一部分人先黑起来。不黑,怎么能致富?都去养鸡,谁吃鸡?都去炒瓜子,谁吃瓜子啊?靠勤劳致富?那你就错了。你就是勤劳致死,也富不了,我的朋友!” 我听得发呆,算是大开眼界。 在深圳的几个朋友中,高磊也算是对我后来的人生轨迹发生影响的人之一。他不仅谙熟规则,还能巧妙地颠覆规则。就像开飞机,他已经把飞机翻了个身,乘客们大头朝下,但仍不觉异常。大多数的常人,都是蚂蚁型的人生观。民工也好,白领也好,资本家也好,一点点地赚钱,盖房子置别墅,买单车购宝马,打野鸡包明星,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都是一点点积累。人一死,撒手而去,灰飞烟灭。而且还可能不用等到死,就倾家荡产、戴绿帽子。高磊则不是这样的人,生活是他的游戏场,赢是一定要赢的,但赢不是目的,赢的过程中有快感,这才是目的。“千金散尽还复来”,聚聚散散,就是快乐。 他是名人之后,但认真的从血统上说,却不知是哪儿来的。应该说,是他那名人爷爷的儿子,他爸爸,从医院产房抱来的螟蛉子。这就算名人的孙子了。他长大了以后,明白了身世,曾感到过沮丧。但到了80年代,名人安安稳稳入了土,名人的价值却不断看涨。高磊豁然开朗:血统正不正,根本不是问题。从小在名门里吃喝拉撒,这就是资本,不用白不用。从此,与人交往,言必称“我祖父”。人家当然要问:“请问老人家是。。。”他便朗声道:“高某某。”人家立刻肃然起敬:“高老?文化名人啊,小时候看他的书长大的。像,像啊!”接下来再谈事,就一帆风顺了。 高磊也就此看清了中国人骨子里的俗。他心想,当初产房护士要是稍一走神儿,抱了个别的弃婴给他爹,现在自己还不定在哪儿捡破烂呢?这是命,所以做人干嘛那么认真呢? 说到现在他干的营生,高磊说,人分两类,奸人和傻人。现在奸人都努着劲儿在赚傻人的钱,傻人的钱已经不多了。要想高人一筹,就要会赚奸人的钱。奸与傻,其实是相对的。你站高一个层次,所有的奸人,又通通都是傻人了。 在怀民家里,高磊的灯下夜话,照亮了我心中的黑暗。人世有了另外的样子,成败也有了另外的标准。 高磊见我有了开窍的意思,朗声大笑说:“书生啊,读万卷书,不如骗一次人。你骗了人一次,就会知道,骗人是何等容易。坐怀不乱,是好道德,但是很难,又很痛苦。很难又很痛苦的事情,做它干什么?骗人,很容易,又很快乐,为什么不做?” 我在理解上还是有障碍:“我干嘛要骗人?” 高磊说:“很简单,把你那个正人君子的思想给毁掉,重建。坑蒙拐骗,这就是黑。你先黑起来,你也就能先富起来了。” 怀民对高磊的论调,在读书会时就听得多了,犹如东风过耳,不大在意。我则闻所未闻,每每要琢磨一番。慢慢的,我和高,就成了莫逆之交。 初识高磊时,他还是个小老板,无房无车,在草莽中闯荡,但气质已很不凡。他是钻石王老五,在荔园租了一套房,不请保姆,自己动手做家务。我开始与他交往后,常去他家。 高磊的住处,简而不陋,不是我这种穷酸单身汉能比的。家电齐全自不必说,引人注目的是小摆设。各大洲的工艺品都有,决不是商场里卖的大路货,而是真正独门的民族工艺。屋子里从不拉开窗帘,奉行林彪式作风,不见光。一个巨豪华音响,声音开得很低,放“酷爵士”,潺潺流水样的小号在屋内四处漫开,品位立见。我去,他就现磨咖啡豆煮来招待,比现行的小资先酷了15年。 在他幽凉的客厅里,我们相对而坐,深陷在皮沙发里,喝西德产的“蓝山”极品。这样的咖啡聊天,令我受益匪浅。我来深圳之前,自以为是曾经沧海,到深圳后,才知自己不过土鳖一只。刚到公司时,曾奉老板之命,去送一位大陆出身的香港年轻女客商出境,走到罗湖联检大楼门前,被一农村出身的淳朴武警果断拦住:“先生太太,送客止步。”香港女客商有些恼:“同志哥呀,香港人也不让进?”武警看看她,又看看我,说:“他也是吗?不可能吧?”女港客恨铁不成钢地瞟了我一眼,不再理论,接过我帮她提的箱子,说声拜拜,健步而去。武警看也不看我一眼,仍屹立如松。自那次挫折以后,我知道自己的素养还差。所以,高磊就成了我最好的辅导老师。 高磊教会我喝咖啡,启蒙我进入了小资初级阶段:“中国人开放了,不喝茶了,喝咖啡。可那喝的是什么咖啡?麦氏,雀巢。把脸丢到全世界!喝咖啡,要现磨,首推蓝山,次哥仑比亚,再次印尼。你是文人,我这样比方你就懂:雀巢,是咖啡中的琼瑶;蓝山,是咖啡中的卡夫卡!宁肯当文盲,也不可读琼瑶。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同样道理。” 我开初当然不以为然:“你讲的,是物质生活,哪里有这么要紧?白菜是吃,龙虾也是吃,怎么会就到了卡夫卡的高度?” “书生,你不懂了。追求精神,为的什么?舒畅。没有物质,你舒畅个屁!” “算了,冬虫夏草,没法对话。精神之乐,我跟你讲不清楚。我有我的口味,遨游书山,我反正其乐无穷。只是现在没有条件了。” “还不是的,为甚没有条件?因为人民的币不支持你。所以,什么是高于物质的精神?就是这个币。几张纸,凝聚了人类最高的享受,拿了它,愿干什么干什么,连自由都含在里边了。懂吗?自由!你崇拜的那些鬼画符的哲学家,人文主义的鸟儿,他们能把这真理告诉你么?” 高磊的话,令我愕然。颠覆在他那里,几乎是弹指间就告完成。在此之前,我读了千言万语,却从未想过,真理,原本是不可能由征服不了现实的人说出来的。真理就是现实。现实是什么样,真理就是什么样。 经过高磊的熏陶,我进步神速,懂得了物质的重要性,不再马马虎虎过日子了。舒适的生活,的确能塑造一个人的灵魂。我们公司的知识分子,向来是瞧不起香港人那种浅薄的,而我发现,尽管从大陆人的眼光看,港人多半生得怪模怪样,与我们简直不是一个人种,但他们脸上决没有凶狠和愁苦。这一点,就很令人羡慕。面容为心灵之窗,我可以想象到物质给香港人带来了什么好处。 其实,我也算名人之后了,比高磊那路赝品要正宗得多,秉赋优异,接受先进文化很快。旬日之间,风格就大变,不知者还以为我是高干子弟。一身的行头,很是耀人眼目。银灰西装,箭牌衬衫,配上绿领带(为牢记失妻之痛)。皮带、皮鞋、皮夹子,“三皮”一样也不马虎。老板见了,大为欣赏:“好!歪瑞!我公司要的就是这种气派。”接着,赐了我一个英文名,“你往后就叫皮特儿吧!密斯特皮特儿,去南油A区请一下华为的老任吧,约他今晚老地方喝两盅。” 每次香港女客过来,还是我负责从罗湖接送。再进联检大楼,站岗的农村小武警和我就谁也不看谁了。那香港女客本来就有点儿喜欢我,见我忽然光鲜了不少,一个劲的夸:“靓仔啊你!”。送她过关时,我帮她提着箱子,衣冠楚楚,昂然而入,俨然“国”字号大公司的年轻老总,把那些大厅里的香港佬都衬成了土鳖。女客感到很有面子,与我一路谈笑甚欢,一直到通道入口,方才依依不舍,说声“母乖”,接过箱子,扔一个媚眼儿挥手而去。 在等待小清的日子里,与高磊的交往,就这样,不仅减缓了我的郁闷,而且改变了我的格调。我初闯商海,总想找一个楷模来效仿。我们的老板显然不是理想人物。他空手套白狼的那些招数,我也没胆量去学。于是,我就反复揣摩高磊。 他一个人住,屋子宽敞,却是有金屋而不藏娇。我在他那儿,从来没见过女人,连一件女人用品也没有。我曾疑心他是同性恋者,但又毫无迹象。他通常还是比较喜欢聊女人的。我想不通,这家伙张开大口,准备要吞下所有的幸福生活,莫不成却独独是个性无能者? 有一天,我去他那里,单刀直入,问他:“不见你抠女,不会是要省钱吧?” 高磊瞟我一眼,关了电视机,慢吞吞地说:“老夫子对这有兴趣?说来话长哟。” 我强忍笑,说:“你不会对女人没感觉吧。莫非是曾经很受伤?也戴过绿帽儿?” “嘁!王八才戴绿帽。妈的,我是曾经很受伤啊。”高磊的语调忽然激昂起来。 原来高磊也有走麦城的时候。他早先在一家大广告公司做副总,给人打工。因能力过人,地位扶摇直上,基本可以操纵了公司的局面。但强弱往往在一瞬间易位,如日中天时,也就是危机四伏时。高磊恃才傲物,得罪了老总身边的侫臣,其实已经身处虎狼环伺中而不自知。也是合该有事。一日,公司偶然来了一个成都女孩求职。那女子大概也是绿帽子问题暴露,仓惶从成都跑到深圳,急需有一个地方暂时栖身。高磊见她楚楚动人,起了怜惜意,大包大揽将她留了下来,做了自己秘书,进而,又上了床。那成都妹子本来就有些感激,又看高磊在公司耀武扬威,也是有心攀附,便半推半就,亮了紫灯放行。枕席之间,高磊自以为小妹已是囊中物,便将她认做了红颜知己,屡屡吐了些狂言,说老板不过是狗尿苔不济长在了金銮殿上。日子一长,成都妹看清了行情,知道了公司是谁家天下,忽而一天就倒戈,把床上的话密报给了老板。又谎称高磊乘人之危,要玷污她清白。她宁死不屈,因而才向老板求助。老板自然是气个半死,便对成都小妞许愿,宁把江山让一半给她,也不能再养高磊这个白眼狼。一个女人,就这样把两个成熟男人玩得团团乱转。老板立马开了高层常委会,当面质问高磊是何居心?言之凿凿,满座哗然。群小们可算是盼到了这一天,都起来怒斥无良叛徒。高磊万想不到自己演的是一场“农夫和蛇”,面对突袭,瞠目结舌。最后,老板责令他自动辞职,走人完事,算是还念了一点儿旧。 高磊过去纵横捭阖,全赖有公司这个大平台,现在骤然失去依托,十八般武艺全使不出来了。搬出公司宿舍后,若不是朋友收留,几乎就要流落街头。他红了眼要找那成都小妞算账,老板却早已将她保护起来,躲了。高磊后来想想,若真是痛扁了那小娘儿一顿,气是出了,但于事无补,在圈子里势必留下笑柄,以后在这一行里难再做人。于是,只好认了,再不提此事。东奔西走的苦熬了一年,终于自己占山为王,办起了一个小广告公司,不再受制于人。 到现在讲起往事,高磊还是意气难平:“你说,我怎么这样浑?那时候居然不知情为何物?是啊,情为何物?你卖我买嘛!我怎么能相信那个小娘?” 我阴阴的笑了两声说:“花心不是你的错,老弟。关键是,你的慧眼到哪儿去了?雾里看花,你也看得忒急了点儿。” 高磊白了我一眼;“都是你们文人误我。从小读书,书里的好女子个个都漂亮。其实,全是你们文人闭眼睛意淫。我多少受了潜移默化,就没料到漂亮妞儿也能背后下刀子。” 我说;“你也别耿耿于怀了。是人,都有天敌。你高磊不是男人能击败的,所以自有多情妹妹来治你。” “是啊,我离开公司后,听说那妞儿就坐了我的那把交椅。我这不是引狼入室吗?”高磊说着,点起一支哈瓦那雪茄,沉缅于往事,不能自拔。“唉,那妞儿,绝对一流啊。不可说,不可说。。。成都,我怎能把你遗忘?” 高磊仰靠在沙发上,沉默不语,幽幽地朝天花板喷云吐雾。 看着他,我明白了。在深圳这个残酷的丛林里,没有不受伤的野兽。在那荆棘中钻来钻去为自己筑巢的,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从我初见高磊的第一面,就感觉到他是强者,但今天我知道了,强者也有他的软肋,也会流泪,也需要舔伤口。都市熙熙攘攘的街头,大家都一样是孤魂野鬼。你或成或败,或荣或辱,都无人关注,更不会有人来陪你流泪。 像高磊这样,极端崇尚物质而鄙视精神,恐怕是源于对他人彻底的失望。人可以忘恩负义,只有物质永远忠诚。他把自己用名牌包裹起来,在业余时间里与世隔绝,都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再受伤。不信任,也就无所谓失望了。 生活就是这样夺去温情,给了高磊一副猛兽的利齿。在丛林战场上,他要去扑杀的,是那些曾经要扑杀他的人。几年来,他所崇奉的信条只有一个:从吸血者的身上吸血! 他自己的公司刚一创办,就托一位朋友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名人杂志社”,只花了七百港元,社长一栏填的是那朋友的大名。那人不过是香港底层的一个烂仔,外号“烂尾娄”,住在九龙的廉租屋里,常跑深圳,靠带水货过关赚几个小钱。高磊拿到合法的注册登记证,就去刻字摊上花高价私刻了公章一枚、钢印一枚,又印了一些记者证。自此,这个子虚乌有的香港杂志,就具备了全部的合法身份。 内地人当时还比较认公章,同时以为在香港注册一家杂志是很隆重的事情。公司可以有诈,但杂志无论如何不会有诈。高磊所利用的,就是这种迷信。人们难以想象,香港是个自由经济区,只要交了七百块注册费,你就是注册了一个核能研究所也没人管你。 一道边境铁丝网,隔开了两边住民的观念,高磊的文章,就从这里做起。他雇了人,以香港时尚杂志《名人》的名义,四处拉广告。收费不高,但诱惑很大,客户产品的知名度就此便可打入香港。这本《名人》,李嘉诚和港督都是要翻一翻的哦。 高磊的屋里,有几本这样花脸虎哨的《名人》。但这豪华杂志哪里有什么狗屁订户和市场覆盖率?每期不过只印100本,90本给登了广告的客户做样本,余下10本留着做下次的钓饵。杂志的内容从报纸上剪来,然后交图片社制版,印刷厂印刷,打的拉回来,就完了。堂皇的杂志就这样发行完毕了。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广告费全落进口袋里。每年可净赚四五十万,袋袋平安。高磊在上海、成都、沈阳,武汉都建了记者站,各雇一人为他奔走,俨然一个大系统。 杂志印得很是精美。那时内地的《时尚》杂志尚未问世,铜版纸的彩印杂志,对国人还是个希罕物。拿着这东西,高磊主攻的是国企的老板,他们一般花钱不大心疼。要拿下客户,还须有辅助手段:请吃龙虾、请玩三陪、请洗桑拿、答应给回扣。猛轰之下,没有拔不下来的堡垒。这些掏了钱的客户万万想不到,这份香港杂志《名人》,除了他们自己之外,就再没有任何读者了。开放之初的中国啊,就这样,真是某些人的天堂。歌儿其实是可以这样唱的:请到我们中国来,这里的傻瓜排成排。傻瓜们做广告的钱,都赞助了高磊。 我对他的这做法,曾经有评价;“你小子,是一匹黑了心的狼。” 高磊笑笑说:“我倒是很想红心,但,红心就要饿死在街头!” 春夜无边,荔园的客厅弥漫着古巴雪茄的幽香。高磊仰望屋顶,还在回味那遗忘不了的成都。我则望着他,在心头感叹:也幸而高磊只是个商人,否则,不知会有多少人要为他栽进地狱。 高磊长嘘一口气,终于说话了:“我祖父,30年代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叫《仅仅差两三步》。里面有一句话是说,小户人家的人出来闯,想的只是怎么寻找朝上爬的支点。这先辈遗训,我怎么就给忽略了?以为人家真心对我好。” 我说:“我外祖父,也很痛恨忘恩负义的小人。” 高磊眨眨眼:“你外祖父?是。。。” “某某某。” “某某某?民国大实业家?。。。”高儡掩饰不住惊愕,扔下了半截雪茄,盯着我。“哦,像,像啊!” “当然,我有他的血脉。” 高磊略显尴尬,嘿了两声,说;“你看我们,愧对先辈呀。他们是万人仰望,我们呢,仰人鼻息。现在,一个科级干部的儿子就可以飞扬跋扈。你我,不奋斗行吗?” 接下来的日子,又是阴雨连绵。我心头淡淡的愁绪挥之不去。周末上午,恶补了一阵《国际贸易实务》,看到老板上了班,便拿了新拟的规章制度,去给他审阅。半路顾红拦住我,悄悄问,晚上是否有约会。 我做个鬼脸:“跟谁约会?” “那,陪我去听音乐会。”她塞给我一张票。“碧涛剧院,按时去,迟到了进不了场。” “你买的票?” “你甭管。” 晚上到了碧涛剧院,见门口人山人海。我问问票价,才十多块钱,若放在今天,就等于扶贫演出。人群里,还挤着些打工仔。看来,“媚俗”一说,根本就是个伪命题,因为俗人也爱高雅,只不过钱紧而已。 顾红已经在座位上。她又是密密地把脸涂了一层,基本上是美女了。身上的香水味儿不浓不淡,引人遐思。 那晚上的指挥是郑小瑛。翩然一老妇,优雅之至。乐队是深圳交响乐团,她来客串,奏的是“贝九”。春天里,这曲子与人心相呼应,每章结束,掌声顿然如雷。 顾红闭目欣赏,一直无话。直到曲终鼓乐齐鸣,才睁开眼。 散场时我问:“怎么样?” 她一笑:“唔,不知道。我睡着了。” 出得门来,外面已是漫天细雨,在灯光下像粉末那样扬洒。 “走回去怎么样?”顾红提议。 “那要成落汤鸡。” “情调啊,你懂不懂?” 我只好硬了硬头皮答应;“好,老头子也情调情调。” 雨夜的南国街市,更加生机盎然。大排档上,演奏的是锅碗瓢盆交响曲。汽油炉火光冲天,花生油的香味诱人口水。人们在雨棚下,吆五喝六,大快朵颐。 “你看,南方多好!不像我们北方,到晚上基本疲软。”顾红为夜景所感染,满脸的欣然。 “是啊,在南方身体一定要好。” “去你的!少胡说八道。”顾红嗤嗤的笑起来。“我看啊,北方人都该来受受教育。” “受什么教育?” “心胸要开阔,少勾心斗角。在公司,凡是刚从北方来的,都爱告密。财务部的老李,就最典型。” “告密没有用,老板不喜欢多事的人。” “嗳,我说,你平时没干什么有用的事儿,那周崽儿每天都累个半死,为什么老板反而更信任你?” “我善于阳奉阴违。” “老奸巨猾!将来我如果发迹,可不敢用你。” “我也不能给女人打工啊。” 雨夜里,春天欢快的情调,确实是四处洋溢。顾红爽朗的笑声,像一把火,温暖了我郁郁寡欢的心。 她就走在我身边,挨得很近,脚步不紧不慢,很惬意的样子,完全不在乎细雨霏霏。我也只好放慢脚步,跟着享受这雨中行。 走了一段,顾红又问我:“你打算在深圳呆多久?” “能呆多久,就呆多久。只要能吃上饭就不回去。” “是啊,我也是。北方算是回不去罗!” “已经辞职了?” “不是,因为我喜欢深圳。南北差异,就像两个世界。你看,这多好啊,跟你这样。。。雨夜漫步。在北方想这样,怎么可能。现在是几月?三月。三月的北方,暴土扬长,晚上穿少了还冷得直哆嗦。其实生活好不好,就在这些小小的地方,就是这样一点点的情趣。” “就是,我回家,简直找不着感觉了。” “可不!你比方说,在这儿天天冲凉,回家就没条件了,只能去单位大澡堂。大伙赤条条的,没隐私,我都不习惯了。看着那些肥的瘦的,浪里白条,嗬嗬,我就想,是鲁迅说过吧,日本人是男女混浴的,大清国的留学生到那儿就不习惯。哎,你说日本人他怎么能把持得住?据说还有父女共浴的,嘿嘿,开明得可以啊!” 顾红信口开河,我倒是有点儿尴尬了:“顾红,你没有心理变态吧?” “去!是你往歪地方想。我是想,这不就是返回朴归真吗?”顾红仰起头,理理被雨淋湿的头发,很认真地说。“人和人的关系要是都变得非常简单,那多好。共处一池,内心坦荡。活着,不就轻松了?” “清心寡欲呀?嘿嘿,谈何容易。”我这才懂了她的意思,顿生感慨。 顾红看看我,忽而笑了:“主任,我拉你出来淋雨,还让你听我瞎说。你是忍无可忍了吧?” “哪里!打工生活无聊,偶尔调剂调剂,也好。” “我可是好长时间没调剂了。平常也有男士约我,我很烦。老男人,没安好心。小男人,乳臭未干。你呢,不老不小,成熟得恰到好处。” 我瞪了她一眼:“你能不能不说这些危险话题?” 顾红一副无辜的表情,反问道:“你不至于就把持不住了吧?” 终于走完了长长的一段路,前面就是四海宿舍区了。天下雨,打工妹不像往常叽叽喳喳地四处飞,眼下都蜷缩在屋里。马路上没人,路面像镜子,反射着路灯迷离的光晕。 我想起冬日那些有冷雨的夜里,我和小清徘徊在街头,心里都在盼阳春三月能早点儿到来。如今,蛇口已是春深似海,木棉花开得火一样红。而我所钟爱的女孩,却不能与我漫步街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执子之手”的日子不知还有多遥远?春夜的高天上,雨云压得很低,被地面的灯火映照着,一片浑茫。季节如期而至,人间却难以圆满。 “怎么不作声了?”顾红问道。 我惨然一笑,没有回答。 “对了,最近怎么没见你的小情人?”顾红一语中的。她的冰雪聪明,实在令人无话可说。 “她去宝安了。”我叹口气说。 “你那小情人,真幸福。” “到宝安有什么幸福?” “有人在牵挂,多好。” “你不是也有人牵挂?” “我和我那位,老夫老妻,是白开水了。” “这年头,白开水也是难得,强过绿帽子。” 顾红忽然有些恼了:“你不要跟我提绿帽子!” 我盯住她看了看:“哦?嘿嘿,我知道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哪!” 顾红板着脸,想想又忍不住笑,抓住我肩膀怂了两下:“老没正经,老没正经呀你!” 说话间,已经走到了紫竹园附近,顾红眼睛一闪,拉了我一把:“走,去小铺买点儿吃的,到我那儿去吃夜宵。” 路边一个小杂货店,三十多岁的老板娘背着个酣睡的婴儿,正看着电视。电视里在演《昨夜星辰》。顾红趴在柜台上看了看,要了天府花生、鱼干和啤酒。 “我不喝酒。”我拦了她一下。 “今天你要破例。”顾红不容置疑地说。 无可理喻的人,无可理喻的夜。我只好抢先掏钱付了账。 老板娘把东西递出来,跟顾红说了一句话,用的是粤语。顾红顿时笑逐颜开:“嗨呀!”这个,我还能懂,她说的是“是啊”。 出来后,我问:“老板娘说什么?把你开心的。” “笨哦,到现在还听不懂粤语?她说:‘你老公不错,下雨天还陪你去散步。’” 我翻了她一眼:“你这是。。。要逼我犯错误。” “你不要想得美!”顾红抹了抹脸,停下脚步。“哎,我这样子,惨不忍睹了吧。” “还行。” “你先回去冲凉,半小时后,过我房间来吧。” “搞得这么晚,你同屋的人,要抗议的!” “周末,她们不在。” 随后我们各自回屋。我的房间没开灯,周一鸣已经睡得稀里糊涂。他翻了个身,含糊地问了一句:“又找嫩草去了?” 小子!我没理他,拿了套干净衣服,进了卫生间。 顾红的房间,清新整洁,飘着茉莉花香味儿。她人在卫生间里,对我喊道:“你坐,把大门关上。” 女寝室跟我们同在一个走廊,但我从没来过。三张床,挂着蚊帐的那个,是顾红的。床头柜上有她一张小照,穿红毛衣,背墙而立,凝视远方,单眼皮的斜视风情万种。窗帘、床单、蚊帐都是白的,床头还有个白白的小熊公仔(布娃娃)。 一会儿,顾用毛巾擦着头,走了出来。她换了一身衣服,白T恤,沙滩裤,两腿性感得难以抵御。 “床头柜里有烟,你自己拿。”说着,她在梳妆台前坐下,拿出唇膏和眉笔。 待再回首,已是淡妆扫蛾眉,一脸容光焕发。 “好啦,我们喝酒!”说着,她在地上铺了报纸,放了两个靠垫,拉我席地而坐。 我和顾红举杯碰了碰,问她:“在兰州,你在什么单位?” “研究所。” “研究所?能容得了你这样的人?” “是容不了啊。肉少狼多,老的们还争不过来,哪有我们小辈的位置?我若不出来,怎么办?老祖宗说过:‘科学上没有平坦的路好走。’我只好放弃吧。哎,说说你。是教大学的吗?” “哪里!中学的孩子王。” “哦?好啊!我的第一个梦中情人,就是中学语文老师。都是看琼瑶看的,死去活来。” “我看你天生就不本份。” “本份?本份我现在就还在皋兰山下吃土,哪里还有雨夜浪漫?” “浪漫当不得饭吃,在这儿的前景也难说。” “背水一战吧,死也要死在这儿罗。不然,怎么有脸见爹娘?” 两大杯酒下肚,顾红的脸上艳若桃花。宽大的T恤松松垮垮,领口处,一片雪白胸脯惊心动魄。我不敢多喝,拿了她的“白七星”来抽。从窗帘缝隙望出去,全蛇口都笼在茫茫春雨中。酒劲儿在慢慢的冲上头,我有点儿迷糊了:这个纯白的屋子,是浊世中一个圣洁的殿堂,我,是怎么坐到这里来的? 在我的对面,顾红光脚坐着,头向后仰,手里夹着烟,姿势很好看。我心里既惬意又遗憾。春夜里,人心在舒展,严峻的日子已经远去,空气里的温润让人有飞升的感觉。一切都很好,可是,人不对。这样的清爽的环境,这样轻舞的心境,应该是我和我的小清在一起。人间事十之八九不如意,今夜也是如此。我和顾红就是再投契,也只是好朋友,人不对呀! 但我还是很感激她。 “顾红。” “嗯?” “你现在特别漂亮。” “算了!我有自知之明。”顾红没理我,只顾在吐烟圈儿。 “没有人夸过你?” “有啊,我的第一任男朋友。” “初恋情人还是好啊。” “好什么好?一个女人,她最不应该犯的错误,就是爱上了一个家境比自己穷的男人。” “你不是嫌贫爱富的人吧?” 顾红闭了闭眼,缓缓地说:“我爱了他十年,资助了他十年,一切从初中就开始了。可是。。。他把我给蹬了!你说,他凭什么?”顾红转过头来望着我,两眼忽然有泪水隐约。 我不小心触及了她的伤痛,心里不安。再看到她这样伤感,就更不知所措。 顾红飞快地抹了抹眼角,继续说道:“你和那个小清,多好啊!你对她多好!一天几个电话问寒问暖。我老想,你分一点儿给我,我也就满足了。” 我尴尬地笑笑:“我今后尽量,尽量分一点儿。” “我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可是他差点儿没让我死了。我跟他好,我爸反对,要打断我的腿。我们只能搞地下活动。他家里穷,我就偷着攒钱,给他织毛衣,半夜里爬墙给他送去。你说那时候才多大?现在那墙我看着还打怵,那时怎么就敢翻过去?等念完了大学,他就牛了,考了研,跟他一个师妹好上了,还瞒着我,然后突然袭击……这不是农夫和蛇的故事吗?他凭什么呀!” 顾红说得伤心,不能自已。 我连忙劝她:“往事休提,提不得。你看我,额头到现在都还是绿的!唉,这女人被甩,是屡见不鲜了。男人被扣上绿帽子,那才痛不欲生。你要是为这个伤心,那就自己毁了自己一辈子。” 顾红摇摇头,说:“大道理我懂。可是,你没有亲历这样的背叛,你不能体会。我翻墙去给他送毛衣那年,才17岁呀!他接了毛衣,哭的跟泪人似的,说一辈子要对我好,要生生死死在一起。这样的人,也能背叛,你说,我还能信谁?我还能信什么?” 顾红仍是悲伤不已,抓起杯子来大口喝酒。 我急忙拦住她说:“往事如烟,咱们不谈了,不谈了。” 顾红停下,望着我,眼睛里有哀怨:“我是不想讲,都多少年了,我不想讲……可是……” 她忽然控制不住,扑到我怀里,头靠在我胸前,抽泣着说:“我心里难受啊……” 我扶住她,轻轻抱了一下她,劝道:“你别难受。我理解你。今天喝的多了,你早点儿休息。” 顾红仍把头靠在我胸前,双目紧闭,犹如熟睡。晶莹的泪滴挂在眼角。 我顿时心生不忍:“你可别自己虐待自己了。”说着把她扶到了床上躺下,给她盖上被子。 顾红忽然伸手拉住我:“你今晚不要走,她们不会回来。” 我大惊,连忙说:“那可不行!你的心意,我领了。” 顾红恶作剧似地一笑,脸朝里一侧,喃喃地说:“梦里花落知多少,你不愿意和我睡觉!梦里花落知多少,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睡觉?” 我连忙拨开她的手;“我。。。咳,我跟小清还没睡过觉呢!” “哦?哈哈,好纯情啊,老帅哥。。。” 她声音渐低,我见状,急急地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落荒而逃。 第三天,顾红早上在上班路上遇到我,对我说:“我要跳槽了。”她说得平静,就像在说“我要休息两天”一样。 我愕然:“怎么一点儿口风也没透?” 顾红笑了,笑中带有狡黠的意味:“我这不是在跟你打招呼吗?我,要开始创业啦。” 虽然那晚我拒绝了她,但是她给予我的女性温暖,毕竟还是牵动了我内心一丝柔情。望着她兴冲冲的样子,我不禁一阵神伤:又是离别,人永远都是在离别。 顾红猜透了我的心思:“逃兵!你那天晚上跑什么?不爽!现在又舍不得了?” “行了,留着你的锋芒吧。”我只有苦笑。“到了新地方,别望老朋友。” 就这样,顾红义无反顾地走了,去了布吉镇一家港资纸品厂。行前,她把那只可爱的小熊公仔送给了我:“做个纪念吧,逃兵。” 她走后,一位新来的小姐不声不响地顶上了她的位置。一个熟悉的人走了,大家却无动于衷。只有我,觉得生活中的一个部分,空掉了。 周崽儿发现了摆在我床头的白熊公仔,弯下腰看了一阵儿,咂着嘴说:“老青年,童心不泯啊。你这个小清,真是善解人意,居然想得出要送你玩具。” 我只能哼哼哈哈。 有一天下班后,他没有张罗煮面,而是靠在床上发楞。好半天,才开口说道:“喂,我抠着女了。” “哦?好啊,快说说。”我沏上乌龙茶,洗耳恭听。 “说什么?我这两年和尚当的,连抠女都不会了。” “不是搞掂了么?” “刚刚认识,眉目传情而已。下一步,怎么办呢?” “约会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喝咖啡吗?” “也——死!情调,一定要有情调。最好是雨夜漫步,然后,把她领到宿舍来喝酒,当然我让位。注意不要临阵当逃兵。嗨,怎么认识的?” “咱们楼上公司的,在电梯上老碰见,一见钟情。” “吼吼,你这嫩草,还是窝边草哦!” 周一鸣突然大喜,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走走走,我请你吃龙虱煲。你是我的灯塔啊!” 三月将尽了,小清仍一无消息,我每天都在等那突然而至的电话。幻觉已经重复了一百遍:春光中,她像小鹿那样,蹦跳着来到我跟前。但是,每一天,希望都落了空。生活就像深潭,没有一点儿涟漪。春意愈浓,我心就愈痛。 星期日的早上,周崽儿一早就跑了。佳人有约,光棍儿终于咸鱼翻生了。一向疲蹋的他,每天都收拾得一身光鲜。爱情的力量能让驴子跳舞。周一鸣这匹饥渴已久的驴子,现在正把踢踏舞跳得急徐有致。 我却不知该到哪里去。 走下宿舍楼,看见盛开的簕杜鹃漫过小学校的铁栅栏,垂下来,让人感到春潮已经漫卷。路上,有打工妹结伴出行,一路都是嘻笑。一位年轻少妇推着婴儿车,那孩子抓着一把塑料勺,不住在敲打。生活是何等的美好,每个人都有他们的欢乐,每个人都在兴致勃勃地前行。只有我,在阳光明媚中失去了目的。 我对星期日突然产生了恐惧感。这一天,本是上帝赐给人的,把这24小时全都给了你。可是,我拿来干什么用?休息日,老板不来吆喝你了,但我为什么又感到失落?上班使我变成机械人。只有停下脚步的时候,才感到这座城市其实很虚无。虽然广厦千万间,但有什么东西能长久存在?我今天在公司里不胜其烦,明天也许对这样一个地方就求之而不得了。今天蜷在陋室里怨天尤人,明天也许就会流落街头对陋室也不胜羡慕了。什么是永远?永远有多远?人哪里能建起什么丰碑?上帝待人,不过是随手抓了一把沙,任其漏下。我们就是那沙子,漏到哪儿算哪儿,谁又能够做得了自己的主?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工业大道上。绿荫下,触目皆是杜鹃花盛放。人行道上,也有放假的工厂女孩在欢天喜地的走。她们的背影,也像小清一样苗条纤秀。路通向海边,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她们走了下去。我只想看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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