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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很快成为了破碎的记忆,如今翻开当年的照片要一一说出每个人的名字,都不可能了。我自然也没奢望过把所有相识的人,都奉为知己,藏于脑海终生不忘,那将有一辈子也还不完的朋友债。我不仅仅把朋友当作财富,也把他们视为债务,谁让我总是觉得高人一等呢?每结交一个朋友,我的债务就加重一分。我不希望自己做一个占别人便宜的人,所以至今我真正引以为知交的人寥若晨星。 不过,对于不败和阿辉两人,要我不承认我们是密友都不行,因为我们光在一起吃饭就吃了三年。要是一起吃饭都培养不出深情厚意,还有什么方式可以培养感情呢?话又说回来,除了他们,我高中的好友也就少的跟女人的胡须差不多了。 “你真可悲,连好朋友都没几个!” “你说什么?没几个?你是不是认为女人不长胡子呀?我看女人的胡子比男人的也少不了几根,只是不够茂盛而已。象我这种人,怎么可能没有朋友好不好?” 军训后有两天休整的时间,也就是此时,我和他们两个偶然走到一起成为了饭友。 我们的相识纯属机缘巧合,我们各自的父亲为我们选择了各自的床位,我们就成了睡在同一床铺的兄弟,当时不败居中,我和阿辉分列左右。 由于高一时男生寝室紧张,我们住的房子是由破旧教室改造而成的,十几张床并在一块很节省空间,自然成了所有寝室普遍采用的床位布局方式。所以那时我们表面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床,实际上是十余个人共用一张大床,这就不可避免要有同床共枕的局面,好在我们不是同性恋,不然…… 军训后第一次吃饭,大家不是很熟,基本上是各买各的各吃各的,只是由于睡在一起而拼凑在一块吃饭。当时正吃着,忽地黑云压城,暴雨突至。我们鸟兽般冲向教室,因为餐厅是遮挡不住雨的。路上他们几乎同时惊呼盛菜用的碗,拉下了,不过那么大的雨,谁会要碗不要命呀。 雨过天晴,故地寻碗,已是雨去碗空,连碗的影子都没瞧见。从此,我们就开始了共用一碗的三年岁月。只是在一起吃了三年的饭,也没吃出太多共同的口味来。 时至今日,我都不晓得他们喜欢吃什么,这倒不是我粗心大意,而是我们吃的菜压根选无可选,连换换口味的机会都没有。管你喜不喜欢,每天不是土豆就是黄瓜。高中时我们认为食堂的菜是虐待动物,现在想想大概也是糟践植物。四年下来,我还能健健康康白白胖胖,实在是富大命大。 经常吃素,倒也证明了我们不是酒肉朋友,我们顶多也就是在一块大口吃馍,大碗喝饭的“饭袋朋友”。好家伙,幸亏我们不是荤素一起吃,不然,不整出个“酒囊饭袋朋友”才叫希奇。 其实,我一直都在偷偷地试图了解身边的每一个朋友,还别说,真有了惊天动地的发现,惟一的发现就是你永远也不可能了解一个人。了解一个人无非就是读懂他的快乐和痛苦,只是他们二人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流漏过一丝伤感,我的良心还没有坏到,不诅咒自己的兄弟不失恋不摔伤就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程度。 所以只好从他们的幽默谈起了,哎,说他们幽默比说猴子不机灵都难,你要是不细细琢磨就会觉得他们讲幽默比幽默本身还搞笑。 阿辉是一个多少有点迂腐的历史专业书呆子,讲得笑话自然不离唐宋。那天他说,一个女生要出教室,偏偏一个男生坐在门口,女生就叫到:“快让哀家过去。”男生生气地反击:“孤不让路,你能奈我何?” 他就哈哈大笑起来。见我们不笑,他就解释说,在古代,哀家指皇后,孤指皇帝。我们俩也就哈哈大笑起来,不笑也对不起他的一番解释不是?笑,当然要笑,哈哈…… 不败是那种很厉害的角色,连幽默都编的有创造力。一天,他把文具盒递给我,说他在里面放了100块钱,让我看看还有没有。我打开一看,只有空气。他大笑:“我明明放了100块钱进去,你一打开就没了,老实交代,是不是你偷了?”见我无语,他诡秘一笑说:“逗你玩呢。上当了吧?哈哈……”我也笑得前仰后翻,怎么觉得我们在幼儿园就该认识了,哈哈…… 我呢是一个不会幽默的人,自己不会创造什么,什么都是从别人那里搬来学来的,一辈子恐怕也学而不厌。把我逼急了,大不了一口气讲一个故事:一个女生要出教室,一男生正好在门口,女生说她的一百块钱丢男生凳子下面了,男生起身去找,女生扬长而去。我说话的口吻绝对像木乃伊,我自己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可以讲出很可笑的东西,连表扬稿都能当悼文读出来,还谈什么幽默?当然了,我讲笑话,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我还有一个怪毛病,就是喜欢通过对朋友点点滴滴的分析,来占卜他们的未来,准不准倒不用管它,谁还没有压错宝的时候,命运跟赌博一样没有个必定的把握,说说也好玩不是? 不败像一口千年古井,高深莫测、深邃悠远;阿辉如同一朵云,气象万千、内有乾坤。井一年四季没有枯荣,深沉稳重、自成一家,有一方霸主之气。云飘忽不定、千行万象,却始终浮人眼前看天取势,实乃依附之兆。 我呢,不须多言,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江湖术士、算命先生。 后来,不败历经破折、屡败屡战之后,终于天随人愿,以完全可以进北大的分数,一脚踏进了人民大学;阿辉在初试之年,就决定了进入本市的一所大专;我就随随便便填报了一家不好不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重点大学草草了事。 人的命运,也许真的在我们还没有能力掌控前,就已被牢牢决定了,在兄弟三人中,惟独阿辉最为用功,通常吃饭最晚吃饭最快的是他,而成绩最不理想的也是他。我自认懒散成性、放荡不羁,能上一所百年老校已是上天垂青大地开恩。不败从高一到高四都被尊为“东方不败”傲视群雄、独步江湖、君临天下,只可惜每每大试之年总是稀里糊涂过河。好在最后还是证明了那句话:是金子的总会发光。连上帝都掩饰不住钻石的光芒,是因为上帝自己创造了钻石。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兄弟三人还是各奔前程了。关于三人组合的记忆,早已全部凝固在那张虽已略略发黄,却时时刻刻装在行李包里的照片上了,只是善于伤感的我,在照片的背面写了这样一句话:我们一起哭过、笑过,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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