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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们玩得特别开心,返回城里,天已经黑了。我直接送小雪回到酒吧,带着甜蜜和兴奋走向自己住的地方。远远地,看到一个人在门前徘徊,走近些,才隐约看出竟是春枝,那个第一次见面就非要与我同居一室的女孩子。 “你,你怎么会在这?”她的出现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我禁不住脱口而出。 “我不能在这儿吗?”春枝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 “不,不是……” “这就对了。”春枝没容我多说,斜睨着眼欣赏我一脸尴尬的样子。“等一个人,还要分时间和地点吗?” “你,等我?”我又有些吃惊。 “对啊!你救了我,我来报答你也没有什么不正常啊!” 这话倒有理,弄得我无话可说。 咱救美女虽说不是为了图报,可人家报答一下也在情理之中,这有什么好推拒的呢。可是,这个非得需要报答吗?她要以什么方式报答? 既来之,则安之。人家既然登上门来,本着主随客便的基本原则,总不能把她拒之门外吧! 我打开房门,把她让进屋, 她倒也并不客气,先我一步迈了进去。 这是怎么说呢?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子三番五次造访,总有些说不过去吧! 当然也不是完全素不相识,毕竟……毕竟很少有人有那晚的奇遇。即使遇到劫色的恶魔大多也逃之夭夭,先求自保。我又何尝不是这类人呢?可是,那晚还是神经受挫。如果不是小雪给了我那么多的美好,我怎么能理解一个无助的女孩子需要怎样的帮助呢。 不管怎么,我的那一声大吼,没有恶魔缠身,却弄了个妖精附体。 还算不错,是个女妖,而且,是聊斋里明明知道她要剥你的皮,却又弃之难舍极富诱惑力的那种。 我的脑子里闪电般地流过那个傍晚和深夜,还有第二天醒来那个魅惑无限的早晨。 我不知从哪句说起了,无话找话地嘿嘿直笑。 “这地方小了点,怕委屈了大小姐。” “我觉得挺好的,而且,在这样的床上睡觉也特踏实。” 我晕。这家伙,又要搞什么名堂啊!该不是鹊巢鸠占来了吧? 她在床沿上坐下来,倒像个主人似的,顺手指了指:“坐呀,愣着干什么?” 坐?就坐在她身边? 我拉过屋里唯一的一张椅子,“我还是离大小姐远点吧,免得沾染上邪气。” 春枝又是一阵爽快的笑。 “邪气?把我给当狐狸精了吧?要知道,这年月,最具风头的就是这种小妖精了。” 没错,看大街上花枝招展惹人眼球的那些,红头发,蓝眼皮,轻装露脐,纤纤玉指,那才养人眼呢。虽然口里说着现在的世道怎么了,心里巴不得人家剥光了才过瘾。 “可我……” “你也一样喜欢,不是吗?”她没等我接话,继续说下去,“像酒吧里的女孩子,个个都妖媚的很呢,可每个男人都心向往之。” “你……”我有些怒不可遏了,“不许你污辱小雪。” 这下轮到她吃惊了,腾地从床沿上坐起来。 “小雪,什么小雪?这是哪跟哪呀?” 我知道一时说漏了嘴。是啊,她怎么知道我会有个小雪,那个酒吧里,而且的确又迷人的女孩子。 可我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说吧,你纠缠着我,到底想做什么?” “恋爱,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她竟有些恬不知耻了。 “恋爱?就这样恋爱?”我鄙夷地撇撇嘴,瞪着她,“没吃错什么吧?我好心救了你,你倒缠上我了。” “对,一点不错。”春枝不依不饶,“你既然救过我一次,就索性再救我一次。” “救你?怎么救?” “谈一场恋爱,货真价实的恋爱。” 我真有些哭笑不得。 “有这样子恋爱的吗?” “当然有的啊!现在不就是吗?” 这话倒也是,可这么不要脸的话亏她说得出来。 “我服你了。可是,我已经有对象了。”我特别强调“对象”二字:“正热恋着呢!” “我可以竞争啊!”春枝往我这边凑了凑,仿佛要看到我的脑子里去,“现在早就不是从一而终那年代了,何况还只是恋爱。” 这女人,真成了附骨之疽了,我听着就起鸡皮疙瘩。可谁又能说她的话不对呢!现在的确是竞争的年月,婚姻也早跟儿戏一样只剩下一张纸了。可这恋爱,也可以用这种形式的吗? “怕我还适应不了。”我不知该说什么,只是随口应付着。“难怪好人好事没人做了呢,原来做出一腚麻烦。” “这下总算说到点子上了,”春枝像个得了便宜的小孩子似的拊掌大笑,“所以,这样的好人好事,今生只做一次就够了。但愿以后不再遇到。” 真是活见鬼了,我急得抓耳挠腮,不知如何是好。 说来也就奇了,我没有觉得春枝是个恰当的恋爱对象,却是聊天的最佳人选。 “再说,我可不是董永,你这样的七仙女我可惹不起。”我总算找到了话题的出口,想以此打消她的歪念。 “你当然不是董永,你比董永可强多了。”她像是从我这里找到理论依据似的,侃侃谈了起来。“你想啊,董永不过是勤劳朴实些就是了,还有什么能耐?这年月,早就英雄辈出了,勤劳朴实算得了什么?那类人,早该进骨灰盒了。你见过几个朴实的人可以舒舒坦坦地活在这个世上?在金钱万能的时代里,个个都成了缩头乌龟,更难得见你这么舍生忘死的英雄了。何况,是你把我从虎口里救出来;而我,恰恰又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说到这里,她得意地冲我笑了笑,把披散到胸前的几根发丝拢到脑后。“你总不愿意我是忘恩负义的人吧?” 我当然希望人人都能知恩图报,这样的社会也就会祥和多了。可是,为什么在几乎人人都忘恩负义的年月里,却偏偏她的这种知恩图报弄得我手忙脚乱? 我不能不承认,我根本不是她的辩论对手。可现实,是真实的存在,不是辩论出来的。 要说恋爱,我已经有小雪了。其它的可以竞争,没听说还有争这个的。就是有,我也不想找这麻烦。 难怪有人说,惹什么也别惹女人。 孔夫子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红颜祸水早就成了一句古典用语了,没想到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个老掉牙的词竟又因我而复活了。 不过我也由此更深地理解了祸水的含义。因为,真正的祸水不是红颜,而是像我这样不要脸见了美色就鬼迷心窍的臭男人。 因为看着春枝,我就像在欣赏一株牡丹,一株娇艳欲滴的牡丹,眼珠子也跟着滴出来了。 是春枝咯咯的笑唤回了我漏一拍的思维神经:“想什么呢?跟傻了一样。” 我解嘲地搔搔头皮:“我让妖魔附了体。” 春枝笑的更欢了,我想起小说中看来的一个词:花枝乱颤。 “那可真是太幸福了,终于可以超凡脱俗一回。” 有这样脱俗的吗?一句话就可以超凡了吗?我无语。 “不早了,我该走了。”她立起身,并没有暗示要留下来的意思,这跟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大相径庭。 当她说要走的时候,恋恋不舍的倒是我了。不知为何,我倒不是希望她能留下来,却又盼着她能多坐一会。 不用说,我喜欢上了这女孩子了。不过,我同时也在告诫自己:恋爱,那不可能。 见她真的要走了,我只好立起身。 “希望以后常来玩。”送她出门外,这话一点也没有了客气的意思,反倒百分百出自真心。 “那是当然啊,因为我知道你喜欢我。” 我晕!不过,还真是的,她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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