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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她已经不能被称作女孩子了。大学毕业,总该有二十多了吧! 听了春枝的话,我像只张大了嘴巴刚想打哈欠的青蛙,猛然撞进一只绿头苍蝇,说不上是啥滋味。 “你不喜欢我?没有男孩子会不喜欢我的。”她那么自信,就像她是天下第一美女似的。何况,即使天下第一美女,也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的呀!至少,现在,我还不敢喜欢她。不只是因为我心里已经有了小雪,而是我不知道这是她的坦率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故布疑阵来拉我下水。 “你确实很美,”我忘了是受了哪位作家的流毒,竟不伦不类地冒出这么一句:“绝美的女孩子也让人害怕。” 她禁不住娇媚地笑起来:“你是搞政治的吧?还蛮有些哲理性。可惜,”她话锋一转,“哲学家大多都不会有称心如意的爱情,这不知是巧合还是爱情不适合这种理性。” 这话我倒有些信。哲学家往往是理性的,而爱情,更多的需要感性地品味。 天已大亮,话题也展开来,心中的疑虑也渐渐消散。不管怎么,这个晚上,没有发生捉奸之类的闹剧,她也并没有故意陷我于不义。 但她还是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我只好试探着问:“一会你要上班的吧?我先去弄点吃的。” “现在就要赶我走了呀?”她像是火眼金睛,能一眼洞察我的五脏六腑。 我赶紧说:“不是不是,我只是准备一下早餐嘛。” 我说着“不是”的同时,脸却一阵阵发胀,看来这女孩子,还真是不好对付的。 我借机溜了出去,在院子里转了几圈。离开饭时间还早,怕人看出我有什么心事,就晃到大街上,买了几根油条和两碗豆腐脑,贼一样踅回来。 她竟像个老熟人似的翻弄橱子里的书,我有些不快,又不好发出来。 “饭弄来了,你吃点吧。吃完了好去上班。” “这么远,你干嘛不问我怎么去?”听这话,她把我当什么了啊! 我装聋作哑:“先吃了饭再说。” 她好像也觉出了我的不快,见我不说话,竟嘻嘻笑着打破僵局。 “你一定把我当成难缠的母老虎了吧?”她用小勺把豆腐脑送进嘴里,“我也觉得是有点呢。可是,谁让你遇上我了呢。以后再见义勇为,也得看对象不是?” 倒像是我救她救错了似的。 我心里直窝火,可她笑眯眯的样子,又把我的怒气化解了。 哪个男人会对着一个既漂亮又可爱的女孩子发出火来呢? 当然不能。我只是觉得有种活见了鬼似的感觉。大学我也不是没上过,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的女孩子委实不多。 我想起昨晚跟小雪的约定,趁这个周末,到海滨享受一下海风。我知道这是难得的机会,可是让她这一纠缠,差点稀里糊涂弄忘了。 可这事跟她提也没用,没准一提起另一个女孩子,反惹火烧身,引出她更多的话题。 她居然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无拘无束地吃得又香又甜;而我,倒更像个客人,得看她的眼色行事。她仿佛一眼就看穿了,咽下一口豆脑。 “没见过女孩子这么样吃饭吧?” 我点点头,又摇摇。这些事,我怎么会记在心里? “所以啊,先让你见识一下,也好有个适应。”她顿了顿,顺手把头发向后捋了捋,“以后还可以见识更多的呢?” “以后,什么以后?”我一时让她给弄懵了,没反应出她话里的意思。 “你不觉得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吗?而且,是特别值得信任的那种。”她调皮地眨眨眼睛,我不能否认她眼睛眨动的样子的确像一只乖巧的小狐狸,那么伶俐可人,又不得不起提防之心。 “信任?”我不知怎么解释才好,“我们见面才不过十个小时呀?” “是啊!”她当然无法不承认,“俗说,日久见人心。这时间已经不短了。” 我讶异地张大了嘴巴:“就十个小时,还不短?” “是啊,”她有意做作地数着手指头:“一个小时六十分钟,十个小时就是六百分钟。每分钟六十秒……算啦,不弄得那么细了。反正,认识一个透明的人,十个小时就已足够。而有些人,你就是跟他呆一辈子,也看不出他的阴险奸诈来,反而不时让你背黑锅。” 这话我信。可这话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那你怎么知道我值得信任?又怎么知道我是否愿意交你这个朋友?” “你当然是值得信任的啊!”她的语气那么肯定,而且,一脸严肃的样子,“像我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你见义勇为救下来,一点也不摆英雄救美的姿态。还有更重要的,咱们同处一室,你并没有一丝不良企图,反而等我来侵犯你。” 我一笑,差点喷出饭来。 “谬论,谬论,”我不能不承认跟这女孩子说话蛮有意思。说不上她是蠢笨的可以,还是聪明的过头。 看来,要是昨晚侵犯了她反倒好了,免得留下这么多后患。 她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现在后悔了吧?正人君子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做的,你得小心为此付出的代价。” 我晕。难不成我救了她反而后患无穷了不成? “你总不会赖上我吧?”我索性摊牌。 “说不准谁赖上谁呢。这叫缘分,不是吗?这样的机会人生难得一次,谁碰到了会不珍惜?” 这话倒是,要是天天碰上这样的事,不晕死才怪。可碰到了就该纠缠不休吗? “所以啊,我会好好珍惜这次缘分,并且要把它发扬光大。”她的小手还做了个上扬的姿势,口气坚定地说。 我只能说这女孩子有些另类,我以为另类的女孩子是只可远观,不能近视的。换句话说,只能做朋友,不能做恋人。 但这类朋友又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在你认为她已经是恋人,欣欣然沉醉于爱河之中的时候,她会不以为然地告诉你还只是朋友,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发展成为恋人;而当你把她当作知心朋友,心无城府地向她倾情相诉的时候,她自以为已经是你的恋人了,不仅处处以恋人自居,而且以恋人的身份帮你代理起日常事务来了。 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种女孩子,惹不起,躲得起。 事情往往不尽如人意:很多另类的女孩子,想躲都躲不了,就像菟丝花,一旦缠上身,你只能无奈地欣赏她的美丽。 我不得不拿出杀手锏了。 “真是不好意思啊——”吃过饭,我摹仿着外国电影里那些腕儿玩酷的样子,无奈地耸耸肩摊摊手,“今天我跟朋友还有个约会,不能留给你。以后常来玩哟!”后面这句,也不过是寻常的客气话,还真客气到地方了。 “下逐客令啊?”她又像看穿了我的心思,“我知道,这就给你添不少麻烦了,我就想赖着不走也没理由了。还好,我知道你在这儿,以后会常来玩的。”她还是那么调皮地眨了眨眼:“这可是你说的,大丈夫不会言而无信吧?” 这是哪跟哪呀? “好好好,我的大小姐,随你了,行了不?” 她整理了一下衣裙,还做了个旋转的姿势。我敢说,这姿势虽说不上是优美的,却也曼妙无穷,令人心荡神摇。 “你看,我的裙子好看吗?” “好看。”我眼睛望着别处,只是随口应道。 她只顾低头看自己的裙子了,并没有注意我的眼神。听我这样回答,更来兴致了。“我可是我精挑细选来的,最流行的花色呢。只是可惜,穿上第一天,就遇到一色魔;或许又因为遇到这样的人更增添了幸运,那就是碰到了英雄救美的你。呵,这样说起来,它可是我们的月老也说不定。” 这是什么跟什么呀!有这么联系的吗?我晕,可是我又不能否定这女孩子颇有些令我心动之处。不用说,跟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一定是充满了快乐的。 可我还是搞不懂: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呢?她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我反而像是掉了魂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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