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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十一章、记忆碎片 张鸯带给吕品最直接的感觉是亲切,似曾相识,这种似曾相识不仅是指她勾起他对另一个人的记忆,而且他相信他和张鸯本人以前也见过。他无法从记忆中查明彼此第一次的见面是在何时何地,许多事情你越去想越无法弄清楚,哪怕是刚发生过的你也可能越想越模糊。 吕品与张鸯看那场电影的时候,孙宁凌已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并不希望她们认识,两人的性格似乎截然相反,生活模式完全没有交点。女孩在服饰上容易有共同话题,但张鸯从来只着素色套装,孙宁凌永远花枝招展。 即使在幽默感和表达方式这些方面,她们都有着本质的区别。譬如吕品讲一个笑话,并且事先申明要讲的是一个笑话,孙宁凌听了就会及时笑出来,还会笑成朱莉亚罗伯茨;而张鸯不等听完便已抿嘴露出浅浅的酒窝,即使觉得不太有趣,也会礼貌性地淡淡一笑。倘若没有事先的申明作为提示,或者不幸碰到比较复杂的笑话,绕了几个弯,孙宁凌就需要一点时间,接着吕品开始默默数秒,大概数到七八十以后,她会恍然大悟;张鸯则只是微微侧着头看他,静静听完,然后依然是得体的微笑。 也许这跟装备的不同有关系,张鸯有时会带着一只耳塞边听音乐边听吕品讲笑话。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她还问他介不介意。吕品不觉得不妥,只好奇是什么音乐。 “《The Childish One》,摄人心魄的曲子,只有听着它们的时候,我才不致于太专注于你的讲述而迷失了自己。”她解释的时候双眸接触到吕品的目光,竟未躲闪。 关于张鸯,吕品所知道的非常有限,假如能回忆起一些陈年旧事,或许有助于了解这个女孩。 初二那年,吕品摔了一跤。忽然间失去了所有感觉,大脑里一片空白,似乎刚呱呱坠地。然后他发现自己坐在座位上,后脑勺隐隐作痛。据别人陈述,他是在打篮球的时候被一个同学绊倒的,直直地躺了下去。 那姿势一定很帅,吕品心想。 为了验证这一点,后来每当他观看各种篮球赛的时候,都邪恶地希望亲眼目睹这种场景,遗憾的是无论电视里还是现实中,都没有哪个犯规者采用如此立竿见影的手段,以至于他不得不相信自己曾经是一名独步球场无人能敌的灌篮高手,才逼得对方出此下策将他放倒。 当时医生诊断为轻微脑震荡。于是他就失去了一些记忆,而且是最美好的部分。 听他讲述这段经历的人对此话产生了怀疑:既然已经丢失,又如何知道它们是否美好?吕品说这是用了排除法。因为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他的童年应该充满了阳光,至少总体上是美好的;而如今追忆中学之前的岁月时,最清晰的片段却是被老师罚抄课本,那么显然被遗忘的那部分经历必然妙不可言。 那个时代,罚抄书这种教育手段非常流行,既磨练了学生的意志和耐心,又促进了纸张的消费拉动内需,而被教育的个人也受益匪浅。比如为了在一个晚上抄满两本笔记本,吕品不得不笔走龙蛇独辟蹊径,终于练成一款极具个性的字体,将它运用到考试中去,搞得阅卷老师左右为难,研究半天也不敢断言他的解答不符合标准答案。学习委员看到这份卷子,不禁拍案叫绝“狂草,狂草”。由此可见,只要将罚抄的制度大力推广发扬,那么祖国的花朵们还没念完小学就都已经成了书法家。 部分失忆的状态让吕品产生这样一种错觉:十一岁之前,他的生活是由无数变异扭曲的汉字组成的。 吕品并不怨恨那个故意绊了他一跤的人,因为从那一天起,他的学习成绩就突飞猛进,特别是地理、历史等记忆性较强的学科,这也是他后来选择了文科的因素之一。或许是那一摔把记忆存储空间都腾了出来,以至于后来考研时,内容繁多不堪重负,他就非常怀念拥有超强记忆的那段岁月,恨不得再摔一次。当然,前提是没有副作用。 假如吕品同张鸯最初的见面是在篮球场事件前后,那可就是好多年前,好几千里外的某个片段,难以相信。这问题纠缠得他头胀,幸好也没太多时间去想它。 上网去。上网就能见到热带鱼,吕品基本没有什么网友,他并不是个喜欢聊天的人,很多时候他更乐意对着啤酒瓶自言自语,它最善解人意,每次都能听懂,因为它每次总会让他如愿以偿地远离清醒时所感受到的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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