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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海鸥之与波涛相遇似地,遇见了,走近了。 海鸥飞去,波涛滚滚地流开,我们也分别了。 ---泰戈尔
认识她是一种偶然。 三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念大三,每天的生活空洞得千篇一律。早晨六点起床,程序性地刷牙洗脸,然后到女生楼前买两个鸡蛋煎饼、一瓶矿泉水,就去上网;一直上到中午,吃饭,继续上网,吃晚饭,再上网,直到极度困乏才回寝室闷头大睡。有时候也会白天连着黑夜地上网,中途只睡三四个小时---这样可以持续两三天,熬到黑了眼圈黄了脸为止。我如同一部年久失修的上网机器,锈迹斑斑。那时我的网名,就叫“锈迹斑斑”。
网吧里出出入入的红男绿女,大多单身。偶有美丽女子,也是浓妆艳抹,一看便知是只适合做情人而非女友的,看看即罢。在网络中我喜欢做的事情不多,码字也许是唯一。在我一篇短文的回帖中,一个署名“啊”的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她说:“不要因为你自己没有胃口,而去责备你的食物。”我笑着给她留言:“如果你真是一个女孩,我倒乐意结识。”她也在线,很快给了答复:“如果你真的想结识,我也没意见。”欣赏这样的干脆,我破例将她列进好友。 我的表达功能很差,常给她讲大段大段的拖泥带水的话,往往说出来的内容同我的本意隔了好几重山,可她却总能很机敏地领会本意。她说“你的意思是...”,我便说“是的,没错”。因此我戏称她为“数码影碟机”,她就很开心:“你是指我纠错能力强么?”同她聊天就象与一个异性的自己对话,交流得非常轻松。我想这就叫心有灵犀。
一次,我问她:“为什么起这个昵称?” “这样我就能在你的QQ里排第一位。” “呵呵,我的QQ里只有你一位。” “原来你是个专一的人。” “不,我的情人太多,QQ里放不下,为了给她们公平的待遇,只有都不列进来了。”我撒个谎,吓吓她。“那我呢?”她故作天真。“你不算情人,可做知音。”“哈,那是情人重要还是知音重要?”“满天都是星辰,月亮只有一个。”“呵,你真会说话,要是我没有男朋友,也许我们会网恋呢。”“既然你已经明花有主,应该不怕跟我见个面吧?”她干脆利落:“好呀,我不常上网,让我们做现实中的朋友吧。” 我们约在“愚人码头”见面。她说不告诉我她的穿着打扮,让我凭直觉猜。我说:“当我认为你出现的时候,会打个暗号。”“暗号是什么?”“现在不说,到时候看你能否察觉。”我给她出了同样的难题。
周日,愚人码头。我在昏暗的屋子等了十分钟,她就来了。我知道是她,比我想象的要高一点点,短发齐肩,身材匀称,推开门的一瞬,阳光从她轮廓的四周投射进来,恬淡柔和。隐隐看见她的脸蛋,标准的靓丽。那双四下里张望的清亮的眸子,更坚定了我的判断。我用打火机点着了杯中的酒---这便是暗号。嘈杂的酒吧里,处处都闪着斑驳迷离的光,酒杯里的火焰,显得毫不起眼。短发女孩没有往这边看,我开始后悔不该用这么刁难的暗号。她站在门旁,观察了片刻,忽然转身要走。她一定是以为我欺骗了她,我急忙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当我看见她得意的笑容时,才明白已经上了当。她走到我面前,很爽快地伸出手:“锈迹斑斑?”“是。”触到那光滑的肌肤时,一切都那么真实。这便是网中那个善解人意、活泼大方的女孩了。她如我预感的一样清新可人,可不争气的我与一切陌生的女孩首次见面,都会有一点紧张,紧张的结果是找不到话题。所幸与她在一起,我的尴尬轻易被化解。她欣赏地看着我的西装:“呵,你同你的网名正好相反,衣冠楚楚的。”我笑道:“对。就是一只‘楚楚’可怜的‘衣冠’禽兽。”“哈哈!”美丽的女孩总喜欢笑不露齿,生怕暴露牙龈或者一口黄牙的隐私;而她别具一格的爽朗,张驰有度,魅力无穷。 “这里不够生气,我们出去见见阳光吧。”她提议。我点头:“恭敬所以从命。”
阳光下,她略施薄妆的面颊显得完美无暇,浅黄色的短发随意地散着,在风中微微浮动,给人的感觉干净而清爽。第一次见面,我说,让我请你吃饭。她抬腕看着表不回答。我问:“有约?”“有,”她面露难色,旋即又眉开眼笑,“和你呀!呵呵。”真是一个小精灵,我暗自赞叹。 餐馆由她选。“我和男朋友第一次约会,也在这里吃的饭。”她望着窗外,静若处子,似在回忆当时的甜蜜。落日的余辉透过立地玻璃窗,毫无保留地洒在我们身上。一切景物象被笼上了一层红晕,她也融入其中,如画般自然随意。我不由想到这样一个词---红颜,用来形容她,相当妥帖。“现实中该怎么称呼你?”“何小萌。”“好名字,让我想起了荷尔蒙。”“哈哈,那你的大名呢?”“吕品。”“五张嘴呀,你很贪吃么?”“呵,这你也知道,用红颜来形容你一点都不恭维。”我情不自禁地说出了心中的想法。“红颜薄命?”“不,是知己。”我纠正道。小萌微微一笑:“是也没关系,为了美丽,薄命又何妨?”多么随性的一个女孩。我笑:“曹植说‘华容婀娜,令我忘餐’,我想他一定也约你吃过饭。”那顿晚餐,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一闪而过。 不可否认,我对小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我喜欢她的率真与清纯,也喜欢她的高贵与聪颖。这种喜欢介于友情和爱情之间。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冷静,而这种冷静是爱所不能容忍的。能在一个若即若离的尺度中保持着欣赏与被欣赏的关系,对双方都是妙不可言。若想突破,必有伤害。
小萌与男友从大一开始恋爱,关系一直很融洽。她经常在我面前提起她的男友,说他是个浪漫而热情的人。“我们的爱情象萨福的诗歌一样清新而朴素。”小萌幸福地向我夸耀。她是个聪明的女孩,总能把各种关系驾驭自如。我同她不常见面,在网上也难得相遇,不过每次聊天,都是妙趣横生、酣畅淋漓的。我满足于这样的随意自然,丝毫没有得寸进尺的幻想,这也是我们的关系得以平稳发展并始终保持纯洁本色的主要原因。久而久之,舍友们也都知道我有了这样一位红颜知己。艳羡之余,有人冒出一句:“如果她没有男朋友,你也许就不会这样安分了。”“是呀是呀,君子好逑咯!”大家跟着起哄。我笑笑,不置可否。 一个细雨蒙蒙的傍晚,小萌介绍她的男朋友给我认识。他戴着金丝眼镜,身材瘦削,肤色稍黑,谈吐文雅,与我想象中的八九不离十。他叫丁一。“很利落的名字。”我说。他淡淡一笑。他与我不是同一类人,却也并非格格不入。我们成了朋友,一种不触及根本的普通朋友。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看见小萌和丁一,我在深圳工作的希望变得越来越渺茫,生活又退回到与小萌相识前的那种杂乱无章的状态。在BBS里发了一通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感慨之后,我QQ里那唯一的头像又亮了起来。我同她打招呼:“嘿,好久不见。最近好么?”几分钟后,她才作出回应:“不好。糟透了。”这不是玩笑话,她一定真的碰到麻烦。不知道为什么,闯入我思维的第一个词会是“失恋”,似乎蓄谋已久。事实证明了我的预感,与大多数校园情侣一样,他们的爱情故事,在劳燕分飞的凄凉中落幕。 我没有去问原因和过程,那不重要。我没有说什么,劝慰显得多余,当局者未必迷。她说不后悔,而我所能做的,便是表示理解,并逗她乐。那晚,我搬出了所有能搜集到的幽默的文章,铺天盖地地投向小萌,可她始终没有发过来一句带有笑意的话语。临下线时,我黔驴技穷,说:“我最后再给你讲一个很精彩的笑话。”她说:“好的。”然后我一言不发。片刻,她问:“怎么不说?”我立刻回答:“我刚发给你了,没收到么?很长的笑话,重打太麻烦,你就礼节性地笑一个吧。”“哈哈哈...这是我听过最可爱的笑话...你真是个好孩子。”我知道,她在敲下这些字的时候,泪还未干。
由于在深圳求职的失败,我退而求其次,落足广州。小萌知道这个消息,很是兴奋,原来她也没去深圳。广州是她故乡,她大大咧咧地说要罩着我。这种江湖味十足的话用她纯净甜美的声音说出来,让我禁不住想笑。她似乎已经走出了失恋的阴霾,但依然还是单身。我很高兴,因为又可以经常看见她了。 五一我去小萌家吃饭,在她卧室的墙上看到一幅放大的艺术照,照片上的小萌身着素色连衣裙,笑容可掬,宛若天使;背景是幽静的小树林,落英缤纷。下午陪她去逛街。我用自己的购物卡为她买了许多东西,她说太奢侈。我说:“你知道我这人视钱财如粪土。”她笑道:“那也不能随地大小便呀。”刚说完她就感觉这话不太文雅,连忙“呸呸呸”了三声。我可怜巴巴道:“你总不忍心让我把这些东西都搬到几公里外的单位宿舍里去吧。”她想了想,又开玩笑说:“我帮你存着,等你结婚的时候,送给你做嫁...哦不,是娶妆,哈哈。”“结婚,我还从没考虑过呢。”小萌就开导我:“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对爱情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嘛。” 打那天起,她就不止一次地“扬言”要为我牵线搭桥找女朋友。我不好意思拒绝她的好意,却也经常笑骂她“皇帝不急太监急”。她据理力争:“这叫‘后天下之乐而乐’!”红颜眼看就要成红娘,我可不太适应这样的转变。
有时我提及往事,小萌丝毫不忌讳有关丁一的内容,甚至会主动谈到他最近的情况。“他在一家杂志社工作。”“他做了娱记呢。”...我对丁一渐渐淡漠的印象也因她而变得清晰起来。有一天下班后,我请她吃饭,她突然对我说:“你知道么?丁一他有女朋友了。同居着。”我的眼神掩饰不住惊讶:“是么,真快。”她一直对着餐盘的脸抬了起来,神情叫人捉摸不定。“你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小萌向我提了这样一个问题。我很少当着一个人的面评价另外一个人,何况他们的关系如此微妙。但她信任的目光不容我逃避,我便模仿一部喜剧电影里的台词说:“他这个人英俊而且真诚,又有才华...做朋友绝对一流。但离合格丈夫的标准还差两里半。”小萌没有听出调侃的味道,只是点了点头。几天前我还想问她是否对与丁一的感情还存有期待,眼下却已不必提。 月光似水,凉风如丝,我们在马路上悠然地散着步。我们聊了很多,我惊喜地发现,毕业后彼此之间虽然很少交流,心却还未走远。然而相对于最初的默契,我们已经失去了许多。所谓盛极而衰?
之后的日子变得越来越现实。不出一周,小萌就打电话通知我,她又恋爱了。她说我是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消息的,然后又象小喇叭似的去向其他朋友传达喜讯。我连句恭喜都来不及说。等她的激动沉淀下来,我总算弄清了来龙去脉。她的好友为她介绍了这个在某政府部门工作的男孩,然后两人在肯德基见了面,感觉都不赖,接着用一次黄山游奠定了基础,爱情就萌发了。一如她干脆直接的行事风格。我说:有空让我见见你的新朋友。她说好呀。她又说:感觉目前的爱情比大学时的更实在,更贴近生活,让人安心。我笑着说:这就跟婚姻的感觉差不多了。她说:是呀,我跟男朋友已经定好了五年计划,五年内买房,结婚。我的酒窝又漂了起来。我知道自己笑了,心里却有种怪怪的感觉,类似于...惆怅。 记得我的一位同事在见过小萌后曾怂恿我追求小萌。我霎时有种蠢蠢欲动的感觉,却立刻受到理智的警告:她是不会爱上我的。“我以后找男朋友,一定要年龄比我大的。”她曾明确的表态,我还记忆犹新。我也拿她这句话开过玩笑:“你的意思是说愈老愈富就愈好,血压最好还要高?”她却严肃地说:“当然不是,丁一就是比我小。这样的男孩经历少,对爱情认识不全面。”这样的观点未免太绝对,但我隐约看见了话语背后的伤痕。
我比她小两岁。我们很谈得来---只是谈得来。志趣相投或者心有灵犀,都不代表着爱情。我不应该为她增添烦恼,得寸进尺往往害人害己。 有了新恋情后,小萌更忙了。有时候我们一个月都见不到一次,网上也失去了她的踪影。我的QQ一下子陷入萧条。有一个聊友,与什么都没有,是天壤之别。怀念从前的欢乐的时候,我就写些故事发在网上,与众同乐。我把文章发到小萌的电子邮箱里,但她没有时间去看,也就从无回音。我的红颜逐渐走入现实的怀抱---一个在梦境中受到刻骨铭心的伤害的人,是不会再相信梦的。我说要将她和丁一的故事写下来,她说:我没有故事,只有将来。 下个礼拜,我的表姐就要出嫁。收到请柬的同时,何小萌的电话也到了。她说:“你还好么?”我说:“凑活。”她说:“我要出国留学了。”我说:“好呀,哪个角落?”她说:“新西兰。”我说:“不错,很流行的去处。”她说:“有空多联系。”我说:“没问题,不知道国外能不能上OICQ和网易?”她说:”兴许能吧。”顿了顿,她又说:“什么时候结婚了,第一个通知我。”我的喉头被什么东西梗了一下,含糊道:“百年之后吧。”她以为我开玩笑:“呵,你又说笑。”我是认真的。 在机场送小萌的时候,我见到了她的新男朋友。西装革履,意气风发。小萌与他热情拥抱后,走过来同我握手道别。她说再见,我嘴唇颤了颤,什么也没说。 银色的机身在巨大的轰鸣声中迅速远去,变成一粒白点,消失在稀疏的云层之间。我抚摩着手掌,感受那一丝残存的温暖,不禁打了个冷战。我知道我喜欢她。 我那曾经的红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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