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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是个银行职员,每天工作闲暇之余,都喜爱看一些武侠小说,他为人很是沉默,可只要一跟他谈论有关这方面的事儿,他便变得开始滔滔不绝起来,光小说作者就能一口气说出百十来号,直教人瞠目结舌。大概是水满自溢,书看得多了,他便开始自己写起来,也是,很多作家就是这么诞生的,他开始变得越来越热衷,发誓要弘扬武侠精神,要将他变成全中国人,乃至全人类的一种精神,志是立下了,还很宏大,但结果写出来的东西,却没有几个人能看懂,这令他很是灰心,为此还郁闷了好一阵子,然而在那次去探望我的舅爷后,他便找回了自信,此后热衷创作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陪着老爸去探望我的舅爷,说起我舅爷来,可牛B着呢!是个杀人都不犯法的角儿,住的地方待遇还不错,每天都有专人服侍,若是哪天待得闷了,外出散心,还有专车出去接送,老爸当时就是这样对我说的。于是,我们来到了“西属精神病院”。 由于老爸那阵儿,对于小说的创作正值灵感高峰期,弄个稿子走哪儿拿哪儿,结果,到了精神病院,竟然一不小心被舅爷的那帮铁哥们儿抢去,读后是大有感慨,竞相传阅,皆连呼叫“好!”,老爸为此还小感动了一把,大有在这茫茫人世之中,终觅知音之感,我看到老爸当时真的热泪盈眶了,只差那么一点就泫然而泣了。
但更让我想不到的是,老妈对于老爸的创作还特别的支持,老妈年轻时是个卖化妆品的,长得可说是相当漂亮,用老妈的话是:“想当年你老娘年轻的时候,也没少让小青年动心!追我的人加起来都够打一场足球联赛了!”自从嫁给了老爸,她开了家化妆品店,至今也已二十多年,漂亮风韵仍不减当年,也不知当初老妈是怎么看上老爸的,外貌平平,个子不高,还满脸大胡子,多亏我像老妈多一点,结果老妈的答案是,你爸的文采征服了她当年的少女之心,她实在是抵挡不住老爸当年“情书潮海”般的攻势,一封封动人地话语让她沦陷了,每当说到这儿,老爸都是自豪的脸泛红光。而我,则立即口吐白沫,人事不知。皆因老爸的读者兼知音一向都只是舅爷的好朋友……
我刚升入大学不久,至今还记得高考那段期间,仍是心有余悸,然后便是那三个月悠长的假期,曾经可算是梦寐以求的,但真的过了,才知道那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整天赋闲在家,都能闲出屎来,由于考得不怎么理想,根本就没心情出去散心,更倒霉的是我还得了麻疹,见不得风,就这样,只能一直待在家里,直达月余,踏踏实实地做了把宅男!唉!怎一个“惨!”字了得!最后总算等到了个三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全家人这才算安了心,再紧接着的,就是与这帮铁哥们儿好同学的话别,每天是喝得昏天暗地,痛哭流涕,但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人是要成长的,在蜕变的过程中,对往昔虽是有诸多的不舍,可该分离的时候总是要分离的!但我想我这辈子也将不会忘了这段懵懂青涩的时期。由于我是家里第一个上大学的,惊动了我都不知道从哪儿突然间,一下子多出了这么多的亲戚,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又二大爷的,都赶来祝贺,全家都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老爸说我是该独立的时候了,便给我在校外租住了一个公寓,老妈更是含泪嘱咐我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正在回想着,思绪乱飞,懒洋洋的瞟了一眼门口的电子钟,靠!已经七点五十了,就剩十分钟了,这要是再迟到,我的小命儿,恐怕就要结果在我们“亮仔”的手里了(注:“亮仔”是我们的导师,五十多岁的小老头儿,是个聪明绝了顶的人,所以脑袋上光秃秃,亮闪闪的,因此而得号。原名,无从考证。)我是班里的缺课兼迟到高手,“亮仔”更是早已向我下了最后的通谍,“不想死当掉他那科,要早去不要迟到!”
穿衣、刷牙、洗脸、弄发型,一分钟搞定。嘴里叼着片儿面包,拿着书包,一切装备齐全,最后,得对镜子来一个迷人的微笑,风风火火的开着我那“两轮敞棚”跑车,向学校绝尘而去。
励经了艰辛万苦,跋山涉水,翻山跃岭,三辆奥迪接尾,两台摩托车接吻,四辆自行车飞天,之后,我的学校已胜利在望,看了看手表,还有三分钟,哎?不对呀,为什么校门前门可罗雀,一个人都没有!
一阵哀号震惊了这座城市,声音的主人是我。“TMD”今天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