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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夜,静悄悄。窗外,新月如钩,月光皎洁,在明月射照下,群星失去闪耀。一束柔和似水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落在邹兴方形脸上,他那双烔烔发光的眼睛,透出了一身的智慧。 桌面摆着二样东西:一样是一本笔记本,是参加县工作队时,对他做出承包方案的奖励。另一样是一条有些发黄的手帕,上面绣着一对比翼双飞的蝴蝶。这是十几年前,沈月娟送给他的定情礼物。看着笔记本上柯基民队长的勉励:“为人比为学更重要,为人,就是要做一个有意气、有骨气、有正气的人”时,思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昔日,在工作队里那火热的生活,浮现在眼前。 那是一九八二年春天。 一九七七年,邹兴高中毕业,回乡参加生产劳动。一九八二年初春,县委、县政府组织一批回乡知识青年成立了“农村联产承包工作队”,时任队长就是现在的县农科所所长、农资公司经理柯基民。 当时,邹兴也参加了工作队,并安排在县城城郊大队。 湛海县是个人多地少的缺粮地区。城郊大队土地缺乏,予盾更加突出。 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我国实现“人民公社化”。是以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三级所有经济核算单位,并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生产模式。 当时,城郊大队以大队统筹兼顾为原则,除了低洼地耕种水稻外,其佘坡地种植蔬菜,供给县蔬菜公司,每个季度社员分红一次。当时生产队是实行按劳分配,男性成年人每个劳动日(一天)工份10分,妇女7分,小孩5分。每个生产小队将每季度的总劳动日累计,然后将卖蔬菜和农作物等经济收入,折回每工份多少钱,以农户为核算单位,进行资金分红。以后二十多年来,都是按照这种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 实际这种分配制度,同现在的股份分红大同小异,只是股份形式不同。前者是工分入股,后者是资金入股。 这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改变了以生产小队为基础,把一个生产小队分成若干个家庭小组,以小组为生产单位,进行分片生产。实行这样改革,就是要放宽自主权。这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期限三十年。 但是,在当时,人们习惯于集体劳动,还难于接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必须把中央的精神贯彻下去,做工到家喻户晓,于是,县委县政府才成产立了工作队 上半年,工作队是对农民宣传学习政策。下半年底进行实施承包。当时城郊大队初拟两个承包方案: 一、坡地、低洼地为分界,自由组合小组,每个生产小队分二个小组,不定承包年限;二、坡地、低洼地平均分配,全个队分成五至六个小组,承包年限为30年。 对这二个方案,社员争论不休。最后,城郊大队也拿不定主意。 于是,队长柯基民要求每个队员作出个方案,交大队、小队讨论。 邹兴接受任务后,早出晚归,深入到农户、城郊、县城调查研究,摸索县城的农作物销售情况;下到农田,分析各种类型的土壤结构,适应何种农作物的生长,以及气候对农作物的影响等第一手资料后,并根据城郊大队在县城城郊的特殊地理位置,考虑到时代的发展,县城的变化。于是,他因地制宜,大胆作出了一个《初定三十年,实行农户联包,最终集体统筹》的承包方案:一、每个生产小队分六个家庭联产承包小组;二、坡地、低洼地兼顾分配;三、生产自主权下放承包户,生产大队只作指导顾问;四、上缴公粮、公购粮按承包小组为单位,并实行奖罚制度;五、初定三十年,若干年后可调整;如果国家建设或开发征用,各承包小组要服从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的调整,征地补偿费以生产小队为单位,进行资金共享,资产重组。 邹兴的方案一出笼,立即引起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这是与中央文件对着干,中央要求农田承包三十年,你小子搞个不限年的承包,跟以前不是换汤不换药吗?名誉上搞了承包,实际农户照样没有自主权,到时上级定罪下来,谁负得起责任。 柯基民觉得邹兴的承包方案切实可行,只是在改革初期,人们的思想浮躁,实施起来,受到一定的阻力。于是,柯基民把邹兴的承包方案转交给县政府和农村工作部。 县政府及县农村工作部对邹兴的承包方案十分重视,认为承包方案有高瞻远瞩,继往开来的开拓精神,既保护了土地承包的连续性,又维护了集体、农民的利益,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又可以重新进行土地资产重组。更具有战略意义的是,今后县城发展扩大,土地使用比较灵活,减少了征地的麻烦。 最后,县政府要求城郊大队按照邹兴的承包方案实施承包,并下文推广城郊大队的承包经验,要求镇级镇郊农业生产大队可以按城郊大队的做法,开展土地承包工作。 由于邹兴里想进步,工作认真积极,任劳任怨,有顽强拼搏精神和开拓精神,得到上级领导的赏识。当年,工作队党支部破格吸收他为预备党员,第二年转为正式党员,是干部队伍的培养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