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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章 柔情胜似水    文 / 李伟新


马明松匆匆洗了脸,挎上弓箭,带上干粮就出发了。出门前,他马明松几乎是被罗茜柔情似水的目光,淌了一遍又一遍,直淌得他浑身如沐春风。脚下都飘着春天了,他才雄赳赳地出了门。
望着马明松离去的背影,罗茜感到他只出了门外,留在门里的,仍是他充满雄情的气息。
气息从她的脚趾头升起。
马明松吻她的时候,先是站在床边,目光由头到脚,细瞧细品了她一番,感到她浓郁的肤息入心入肺了,才俯下身子,开始吻。吻,有时他会从她圆嘟嘟的脚趾头吻起。吻着她的脚趾头,她就觉得他不是吻,而是连吻带吮,连吮带含。她想不通,她的脚趾头又不是野葡萄,有什么值得那样吻法的呢?当然也不管了,他吻得上瘾,她感到舒服,感到亢奋,这就得了。
他们同属马家寨,寨子却分得散。以马姓为中心,这个山窝十来户人家,那个山腰十来户人家。最远的居住点,相隔十几里,一眼可以看到,真要走,却要走上个把时辰。罗茜站在家门前的梨花树下,就可以看到马屋的木楼,马屋后面的松树坪。
而马明松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已是个如花的少女了。她和妹妹正在梨花树下荡秋千。当然,以前也许见过,但那都是匆匆的一见,不入心的一见。见到如花的罗茜,他马明松的心就嘭嘭地跳了。不是面对绝色美人。从某种角度说,老天爷对罗茜的安排,实在安排得过份。一副亮丽的娃娃脸,本是很青春、很动人、很可圈可点的,却又硬生生给她安了一副胖胖的、圆圆的身材。乳房凸凸,屁股凸凸,都还说得过去,偏又要她凸凸腹部。走起路来像啥?像实了企鹅。要不是她的眼睛能飘出鸟声,樱桃小嘴再加上小巧的鼻子,清纯可爱,怎么看怎么不厌的话,他马明松绝对不会想到她就是自己要找的妻子。
带着罗茜柔情似水的目光出门,马明松的心里就像煨着一壶陈年老酒。煨得越久,越感觉到酒的醇香,通畅全身的酒气,血液为之沸腾的抖抖精神。
老蔫所说的野猪公,是他追踪了五六年都没打着的野猪公。这头野猪公既是他心里隐隐的痛,又是他的激情所在。在他看来轻易到手的猎物,从来都不值钱,都不会被猎人放在眼里。
野猪公也像当他是自己的对手似的,隔三差五就到寨里的庄稼地搞搞破坏,故意留下踪迹似的。
老蔫的红薯地在寨外的一处山窝里,跟狗四、烂三、黑牯的苞谷地相连。这处山窝,是野猪爱到的地方。加上野猪有个习性,爱啃爱刨爱拱,老蔫的红薯地便率先遭殃。每年,老蔫的红薯地给野猪拱翻得差不离的时候,狗四他们的苞谷早收完了。老蔫坚持种红薯而不种苞谷,好像就是等野猪来拱来啃,好让他时常去拍马明松家的门,以期多得一截野猪蹄。也怪不得老蔫,大雾山虽高虽寒虽只能种一造水稻,红薯、苞谷却可以种两造。红薯、苞谷便烂贱,不值几个钱。也就是说,红薯可得,野猪蹄却难得。况且,老蔫报了料之后,只要马明松打到野猪,叫人扛回野猪的时候,他跟在野猪的后面又蹦又跳,比谁都显得高兴、显得光荣,就像野猪是他打死似的。
人说,老蔫行啊,一报就准,就让明松打到野猪。
这么一句赞语,足以令他的双脚浮起来、身子飘起来,生出种欲仙欲神的感觉。这种感觉,绝不是红薯所能带得来的。当然,没有红薯,野猪不会到他的地里。野猪不到他地里的话,他就什么感觉都得不到。怎么说,红薯也是野猪的钓饵。老婆看每年收没一担红薯,要改种玉米。老蔫便循循善诱道,你说野猪肉好吃,还是红薯好吃?老婆生气答,傻瓜才会说红薯好吃,野猪肉不好吃。老蔫乐了,对嘛,那咱就坚持种红薯,等吃野猪肉嘛。老婆仍心痛她的红薯,说辛辛苦苦的种,收的却少……老蔫说唉呀老婆,你怎么不算算,明松一年能打百多头野猪,大多都是我报的料,我们能多得多少截野猪蹄?一截野猪蹄又抵多少斤红薯?老蔫老婆头大,没什么脑,倒也能算清,野猪是山珍,山珍的蹄子,当然也是山珍的一部分,这一部分足可以换回几尺上好的麻布。那是红薯几十倍的价值。就是说,就是说,一截野猪蹄顶好几大百斤红薯哩。老蔫高兴道,老婆真聪明,真会算。你还算过没有,挑一百斤红薯到墟上卖要流多少汗?拿几只腊野猪蹄到墟上卖又会是多轻松?
老公,你不用跟我算了,总之我明了,千好万好,都不及野猪蹄有无限的好……
马明松踏着秋晨一地的雾气,裤脚被晶莹的露珠打湿,来到了老蔫的红薯地。老蔫的红薯地只有亩把大,像只山蛙胖胖地窝着。只是,完整的地垄被野猪拱得这里一个坑,那里一个坑,薯藤翻转,被拱出泥土的红薯,有的只啃了一半,牙痕触目,薯心露出淡淡的粉红。马明松也搞不清为啥,野猪为何总爱到老蔫的红薯地。或许是地里有那么一缕气息,远远的,就让野猪就嗅着了?那气息既不像花香,也不像泥土香,是二者相融的气息。马明松嗅了嗅,觉得气息与野猪有关。那气息就像一双无形的手,柔柔的,软软的,像从它们野猪先祖的血脉伸来,对野猪一抚一摸,野猪的灵魂就快出了窍,追着气息就到了老蔫的红薯地。老蔫的红薯地似乎是气息的中心。野猪拱地、啃红薯,似乎只为嗅嗅那种久远而新鲜的气息。
马明松捡起一只被啃的红薯,仔细地瞧了瞧,心中已经有数。再看看地上梅花状的野猪脚印,他就像看到一幅老朋友留下的画作,知道是野野猪公我了,不由兴奋不已。再用手探探猪粪,猪粪仍有微微的余温。他猜野猪公离开不到一个时辰,应该走得不远。按脚印的大小和留在地里的深浅,他就知道这头野猪公在三百斤以上。看掉在地上的野猪毛,粗粗的,有的花白,有的几乎全白,他也猜到野猪公是相当于人类一百多岁的年纪。但从野猪公的步幅、脚印的力度来看,却是强壮有力,全无老态龙钟的迹象。这大概就是他马明松最感兴趣的地方,明白野猪公不是那些等死的废物,而是一头快成仙了的野猪王。
马明松走到苞谷地,发现狗四、烂三、黑牯的苞谷丝毫无损。杆上的苞谷棒,在晨风中吐着嫩白、乌黑的丝须。
他没停留多久。便目光如炬,沿着野猪公的脚印,往地边的一条山道上追去。其它人打山鸡、野兔都带上猎狗帮忙,他马明松打野猪却不用。大概跟他们的传统狩猎有关。除了用箭打野猪,他们还会装圈套。根据野猪留在道上、山岗、冲边的脚印,他们便能猜出野猪是常来,还是不常来,是必经之路,还是偶尔经过,是新近来的,还是以前来的。然后选好点,将旁边一棵手腕粗的杂树拉弯,削去枝叶,作为绑圈套的弹弓。圈套藏在土里或草丛中,再安上机关,装好绊绳。只要野猪碰着绊绳,圈套立马被树弓弹起,拴住它们的脚,吊在半空。
因了这样的传统,他们打野猪都不用猎狗。凭着肉眼追踪野猪脚印,以嗅觉搜索野猪留在空气中的气味,即可寻到目标。但现在能这样打野猪的,在寨中是屈指可数了,且大多都上了年纪,老眼昏花,极少出猎了。他马明松天生不爱装圈套,他觉得这样守株待猪,太稀松平常,一点意思都没有。父亲教会他装圈套之后,他却一次都没主动去装过,倒是爱提着一杆弓箭,满山满沟里钻,扛回血淋淋的野猪。
寨中的族老就说,明松这娃,只爱血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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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07 发表 | 本章责编:晴语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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