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怪-陆离:原来是叫“光怪陆离”,但是在红袖添香这个名字被人先注册了,不得已在中间加了一横,就成了“光怪-陆离”了。
昵称:小怪,所有喜欢我和不喜欢我的朋友们都可以叫我小怪。
职业:无业游民,爱情游击队队员!
自我总结: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一个渴望爱情的人,一个游离在城市边缘的人!
光怪-陆离:原来是叫“光怪陆离”,但是在红袖添香这个名字被人先注册了,不得已在中间加了一横,就成了“光怪-陆离”了。
昵称:小怪,所有喜欢我和不喜欢我的朋友们都可以叫我小怪。
职业:无业游民,爱情游击队队员!
自我总结: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一个渴望爱情的人,一个游离在城市边缘的人!
《颉颃之恋》声明告示:
《颉颃之恋》原名为《畸恋》,作者笔名为颉颃,因为这是一部以同性恋为题材的小说,所以我一直未敢以“光怪陆离”为笔名,很多朋友都不知道这是我写的,主要原因是怕被误解,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一直以来在网络上以两个身份示人,也确实不是我所愿意的事,这部小说虽有多处不足之处,但是自认为还是一部很不错小说,始终不舍割爱,所以这次决定把不足之处修改一下,重新收录于光怪陆离名下!
《颉颃之恋》内容简要:
“我”小时候因为看到了母亲与别的男人的苟且之事,因此而仇恨女人,导致同性恋倾向。
从在学校时对男老师的痴痴暗恋到步入社会后与几个男人的爱情纠葛!
因为同性男友的帮助,从一个无名小卒跃身为一个知名的作家;因为同性恋情的曝光,从一个人生的颠峰跌入到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一切都是同性恋惹的祸?是同性恋的错?还是这个社会的错?什么时候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宽容地对待同性恋?
最新更新章节
阅读《颉颃之恋》的全部章节
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同性恋”的时候,是在念初中的时候。
那时候,我跟一个叫阿振的同学很要好——其实也不算很要好,只是阿振一厢情愿的特爱答理我,有事没事的总喜欢找我说话,而我并不怎么喜欢阿振,甚至有些厌恶。我们俩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如果我有什么事,阿振绝对会鼎力相助,而如果阿振有什么事,我就未必会帮忙了。可是,阿振却依然乐此不疲,依然当我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在魏老师上第一堂课的时候就迷上了他,后来为了接近魏老师,我铤而走险,在一次单元考试时,故意不做或做错了很多道题,最后分数下来,我得了个全年级倒数第一。而全年级第一的是我们班的班长,让老师们戏称,两个第一都让我们班给得了。
两位老师接收了同学们的盛赞与祝福之后,开始分发喜糖。我的喜糖是阎老师给的,在我接过喜糖时,在心里骂了一句:*!可是心里骂归骂,我还是强颜欢笑向老师道了一声祝福。
为了支持我,父亲风里来雨里去,拖着咯吱咯吱的板车拼命挣钱,希望多挣点钱给身子单薄的我买些补品补补身子。看到街头贴得到处都是的益智补品广告,什么“增智灵”、“益智胶囊”之类的等等,他说也想给我卖几盒补补脑子,听说这些玩意能增长智力和记忆力,多少能给我提供些帮助。
那小姐生气了,把钱扔在大理石做的柜台上,不冷不热的说:“你打了那么多个电话,差不多半个小时了,又是长途,这还算贵呀?告诉你,我这是公家。”
妇女忙说:“快了,快到了,就在前面。”
妇女的话就好像某些领导干部的承诺,迟迟未能兑现,而且那家旅馆就好像*党闹革命时期的地下工作站,面包车倒来转去,竟往小巷里钻,也不知在哪个旮旯胡同里。
真正的骗子都是这样,把自己伪装的很好,绝不会把骗子或坏人之类的字眼“刻”在脸上,让人看起来温文尔雅诚恳憨厚,极像一个好人,甚至是一个很有风度的好人,就像当今的伪劣假冒产品,那包装比真的还要名贵,光看外表,不是内行人根本识别不出来。
我犹豫着,正想答应,听到有人来了,只好作罢。我们洗了手走出厕所。在厕所门口,阿飞说:“晚上我来找你。”
一切都是那么的突如其来,那么的出人意外,我看着阿飞那魁梧的背影,琢磨着这句话,兴奋不已。
但是这一次,我俩被吵醒之后,却怎么也睡不着,想不管闲事都不行了,就下床想过去兴师问罪。穿过小阳台,我正想拍门,阿飞阻止了我,他伏在窗前——窗户遮着厚窗帘,但窗边还留有一条小缝,我也凑了上去,透过那小缝看到了里面的情形。那女的被*绑在*,男的在光溜溜的腰上扎了一根宽皮带,手上执着一根皮带当皮鞭,边打边肏……
我与阿飞一起同居了将近半年,一直到闰八月的中秋节的前两三天,(这一年有两个八月,也就是说有两个中秋节。)在闰八月的十二日这一天,我和阿飞的感情突然出现了危机——我亲眼目睹了阿飞与别的男人的勾当,而那个男人就是隔壁的阿强。
凌逍租了一个单身居室,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我估计他这房子租来起码要五百块钱,他把客厅用作画室,到处丢弃着画了一半或不满意的作品,显得很凌乱。我随手捡起一张被丢弃的画稿,上面画着一条旮旯胡同,胡同边有一堆垃圾,有一只野猫在垃圾堆里觅食,右上角写着四个字——“流浪的猫”。
我一不小心弄断了那盒磁带,那是凌逍最喜欢的一盒磁带,首首堪称经典,他是一个郑智化迷,但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在这个晚上,我还是一不小心弄断了凌逍的人生,对于这一点,我罪不可赦,至今让我后悔不已。
我在半梦半醒之间,忽然感到凌逍从后面抱住了我,我马上醒了过来,隐约听到凌逍模糊的声音:“我想……我要……”
我想也没想,毫不犹豫地迎合着他……
整个晚上,我听着李开的歌,一直想着凌逍,比任何时候都想,我总感觉有个不祥之兆,总觉得凌逍要出事怎么的。记得凌逍在信中说过想自杀,我真怕凌逍会干出这种傻事。但是我不敢跟家华说,不敢让家华知道我和凌逍之间发生过的事。
王阿姨家的房子并不大,原是两层楼,一层两间,共四间,底层一间为客厅,一间为厨房,二楼为卧室。儿女大了后,卧室不够用,母女俩同室,后来政府为她的丈夫平冤后,拨了一笔抚恤金,她就用这笔抚恤金掀了自家的顶,加盖了一间作女儿的闺房,一半作阳台。
我真希望下场大雨,冲去我心头的悲哀,无奈天空艳阳高照,没有一丝下雨的迹象,耀眼的阳光照射着天地万物,笑看人类在它的照耀下缓缓酝酿是与非,悲与欢,生与死!
一个礼拜后,我参加了家华的婚礼。婚礼很简单,因为新郎新娘都不是什么佛教徒或*教徒,免去了宗教仪式,直接将婚车开到了酒店,先举行了鸡尾酒会,然后开席大吃一顿。
我暗想,这“暴发户”戴的金项链金戒指八成都是假的,不然他怎么可能没有自备车呢?说不定他腰间别的二哥大和*P机也是小孩玩具,否则就是没交费带着唬人,不然怎么会整晚都没听它响起来呢?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那次发高烧作梦竟然会梦见舒健男,而且不是来害我,看样子是来救我。难道我跟他之间也会有什么瓜葛?还是只不过是我的潜意识在作祟?也就是说我在潜意里想认识他?
那天晚上,我洗了澡从浴室里出来,发现客厅里日光灯灭了,改成了桔黄色的壁灯,柔柔的光线给人一种浪漫的感觉,电视画面也改成了外国同志小电影,两个外国男人在变着法儿不知疲倦地干着,其间还夹杂着抽送时的声音,我从来没注意到抽送时会发出这么大的声音,不过我喜欢这种声音,很能撩起人的*。
我第一次吃到“提拉米苏”,第一次听到“提拉米苏”的故事,第一次感到——“爱情”是那么的美妙。我望着健男,傻傻地笑着。
对凌逍的死,我认为自己难逃其责,就算不是罪魁祸首,至少也是“帮凶”,譬如凌逍要杀人——哪怕他要杀的是他自己——而我就是那个递刀的人。如果自己当初不与他一起住,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如果那晚我能制止凌逍或装着睡着,也许就会有另一番结果;如果……如果毕竟只是如果,事实证明,那一晚之后,我就把绳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把刀架在了他的*上。
后来听说公安局抓住了那几个*的流氓,但对那老板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牵涉出了他聚*卖淫这档子事,幸好他在上头主要的部门认识了几个人,帮着说说,罚了两万块钱的款,免去了刑事拘留,只是被教育了一番,但是里外一合计,经济损失已不下十万元。而且被人白打了一顿,伤得还不轻,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
健男瞪了我一眼,扭头对她说:“这种婚姻大事,能不能等吃了饭以后再说啊?我都饿死了。黄帝不急太监急,人家志杰都不急,你来替他瞎操心。”
江蓉泻气地把东西递给我,说:“是你最喜欢吃的开心果,我听你表哥说你很喜欢吃开心果,我今天特意买了一斤送给你。三十五块钱一斤,我一天的工资了。你看你,连个笑容也没有。”
我和健男准时而来,但健男这位老同学却还没有到,我们各自要了一杯没加糖的咖啡,慢慢地品着咖啡的苦滋味,等待那位姗姗来迟的“贵人”——对我来说是贵人。如这次能顺利得贵人相助,那将来出书就指日可待。
在金鱼摊前,我问老板:“老板,这些金鱼怎么卖呀?”“这种最小的一块钱一条,这种两块,这种三块……”他指着一缸最大的说,“这种要五块钱一条。”
“我要这种五块的。老板,你帮我挑两条,我要两条都是公的。”我说。
只是我没有想到,这次春节我没有回乡与父亲团聚,却造成了我终生的遗憾,失去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在来年的农历三月初,我带上自己刚出版的小说高高兴兴地踏上回乡之路时,没想到等待我的却是一堆黄土,父亲已不在人世。
在自家门口踌躇了一会,终于鼓起勇气推开了门,蓦然发现了正厅中央父亲的遗像和灵位。果然被自己猜中——父亲死了,已不在人世了。我迈着沉重的脚步进屋里,走近父亲的灵位前。
我发现母亲跟以前相比变了个人似的,记得母亲还没和父亲离婚的时候,母亲脾气凶得要命,老是骑到父亲头上去撒尿,稍不如意就摔筷子摔碗,而如今换了个男人,却总是扮演可怜相,好像很惧怕这个男人,吼她一声就连屁也不敢放了。
他要结婚了,他要瞒我瞒多久?我行尸走肉般地来到健男家,我有他家的钥匙,当初住进来的时候他给了我一把钥匙。我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地坐着,不声不响,就像灵魂出窍了般,就像这屋里的其它摆设一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就这样不声不响地坐着。
阿飞身边跟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阿飞介绍说,他叫奥尔,是澳大利亚人,目前在广州一家中美合资的大型企业任总经理。阿飞则是他的助理。
我把这份多余的失落感遗留在了这座优美的小山城,拾起略带轻松的心情去了海口,在海口逗留了五天,然后坐轮船回到广州,再由广州坐汽车回到H市,结束了这趟旅行。
“我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我发现怎么做都是不对的。如今,连我自己也迷惘了,对你和婉儿,我到底是爱谁多一些。”他痛苦地说,“近来我和婉儿*的时候,而脑海里却一直幻想着和你干……”
我看他这个后爸当得如此能耐,不*有些佩服,也着实为他高兴。我对芳姐说:“你看他父女俩相处的还挺不错的。”
我终于相信,原来没有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也可以生活得很美满。
当我漫步到广场西面时,蓦然看到了被众星捧月般簇拥着的健男和婉儿,他们好像是从家里刚转到这里,一个个伸长脖子打量广场的周围。健男着黑色的礼服,看起来特别的帅,特别的精神,不过幸好今天下着雨,要不然他那身行头穿着也够热的。婉儿身披婚纱,婚纱过长,她用手抓着往上提,以免溅上污水,两人共撑着一把雨伞,彼此笑面盈人。
在香港回归后的第二十天,这一天是江蓉的生日,在提前一个礼拜,她就把自己的生日告诉我了,她问我要送什么礼物给她。
“你最最想要的是什么礼物?”我问她。
“我想要……”她歪着脑袋想了一会,笑*地说,“我想要天上的星星!”
我知道健男挺满足的,明里一个妻子,暗里一个同性*,觉得在感情上已无所求,他最大的奢望就是能将这种感情永远维持下去。其实,和他的感情永远维持下去,也是我最大的奢望。
但是,也就是这一次,这最后的一次,给我引来了一个很麻烦的人物——阿强,我和阿飞同居时的那位邻居阿强,曾经和阿飞*被我撞见导致我和阿飞分手的那位阿强,那位有法西斯分子细胞的虐待狂阿强。
我感觉自己完了,遇到了这么一个法西斯分子,我今后还会有好日子过吗?我觉得自己好像是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无奈条条大道都是通向地狱,黑沉沉的乌云遮住了我的天堂,遮住了灿烂了明天,遮住了所有的美的事物,展现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丑恶、疼痛、泪水、痛苦、手铐、*、捆绑、摧残、和鞭策!
犹太人由于被埃及人所奴役,质问上帝何以如此残酷。先知回答道:这种惩罚必须接受,因为上帝是如此爱你们,他为了他的子民好,因而磨练你们。
由这个梦境中,我发现自己始终对凌逍的死耿耿于怀,也许是这辈子再也无法忘却凌逍的自宫自杀了。我甚至觉得今日受到了阿强的暴虐和威胁也是一种报应,甚至可能阿强就是凌逍指派来惩罚我的。佛家云:有因必有果。也许正是因为有“当初”自己的“因”,才会有今日的“果”。
我不由地吸了一口冷气,长江的洪水已经退了,松花江的洪水已经退了,嫩江的洪水已经退了,可是没有想到我的洪水还没有退,我的风还在吹,雨还在下,我的天空还没有雨过天晴。我惊恐万分地说:“阿强你又来干什么?健男不是已经给你十万块钱了吗?你怎么还来呀?”
由于媒体的大力喧扬和群众的热心传播,我和健男的同性恋事件很快就被闹得沸沸扬扬,家喻户晓,凡是提起者无不痛骂上几句,以示他们是多么的正常,多么的道德。在互联网上,还有人甚至开设了一个什么“道德法庭”的专栏,专供网民们喧泄正义,诛伐我和健男的不道德行径。
我一直不敢回想那一段日子,因为每想一次,我就会痛一次,而且有很多事情,有很多的痛苦和不幸,我不想把它带到未来!我总是对自己说,忘了吧,忘掉过去,忘掉那痛苦的日子,忘了那让我不堪回首的九八年。可是我怎么也忘不了,我怎么可以忘记呢?怎么可以忘了我深爱的男人——舒健男。
我呢?我是不是也该离开这个城市飞回自己的家乡去呢?也许家乡的人也已经知道了我在H市所发生的一切的事了吧?只怕我的家乡也已经容不下我了?那我该飞去哪里呢?哪里才是我的安身之处?
我发现自己已经迷失了方向,在阳光下,在春风中,在一片的坟墓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