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有一天,我在苞谷地里锄草,四周空无一人,日头跟团火一样烤在身上。我汗流浃背,心焦气躁,就停下手中的锄头,拿手背擦流进眼里的汗。无缘无故的,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愚蠢之极的白痴。这个想法令我绝望极了,恨得我一甩手就把锄头抡了出去,一屁股坐在齐腰深的苞谷苗上,抱着头,伤心得哭了。
想想自己出身卑微,小学毕业的学历,身无长技,百无一能,又不安生种地,这日子可咋过啊?
唉,继续写小说吧。
我的意思是说,在我介于少年与青年的那一段年日,正是前个世纪的八十年代,跟很多同龄人一样,受当时社会的影响,我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个令人艳羡的作家。为此,我流浪中国各地,吃尽了苦头,到头来连个屁也没有发表在白纸上。到我二十五岁那年,我终于翻然悔悟,放弃了神圣莫比的文学创作。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我对作家这个称呼产生了难以抑制的厌恶。啥嘛,这都是些调皮捣蛋不正经上学的那种人选择的职业,他们明明长着一副见不得世面的獐头鼠目,行为言语猥猥琐琐,偏偏自我感觉良好,有意无意在文字里把自己打扮得风流倜傥,还特有女人缘。写一本卖不出去的书,总忘不下在显眼的书页里印上一张自己的片片:头发梳得服服帖帖的,手指缝里夹根烟,一脸沉思憧憬状,要多恶心有恶心。而且,还爱拿自己的低学历、农民出身显摆。靠,我坚决不跟他们凑堆,让他们现眼去。
从那以后,我扔下笔杆子,又干了很多出力不挣钱的蠢事,一晃又是蹉跎了十年。
到三十四岁头上,我愈发落魄了。在某一个彻夜难眠的深夜,我又做了一番深刻的反省,得出一个如下的结论:当官咱没靠山,做生意咱没本事也没本钱,拦路抢劫咱没那个胆,招摇撞骗咱没那个口才,修理地球真的实在没那个心思。完了,完了,剩下的只有写小说了。写吧,写吧,别跟一般作家一般见识了。只要运气好,毕竟作家还是一个蛮吃香挣钱的职业,名声基本上也没有坏尽。
于是,那天夜里,我再次从家里溜出来。没让一个人看见。
于是,我逃到了这座名叫西安的城市。
于是,就有了这部小说。
后记的后记:
这部小说是我两年前完成的,也是我很多年的心血,我一直把它当作宝贝,以为它即便不是一部惊天地动鬼神的作品,它起码也非一般的平庸之作可比。于是,我对它的期望甚高也在理所当然之中。但我命运不济,一直没有找到出版商,无奈之下才在红袖添香里发表。我再次高估了自己的作品,以为它一定会令读者喜欢,但我错了,自发表以来,它的点击率低的令我脸红,也没有一个推荐的,更没有一句话的评论。我很难过,为我的作品难过,也为读者难过!当然,我不会管理,我也很少上网,这也许跟我的小说反应冷漠有很大关系,最重要的,我想大约是我的小说太小说了。呵呵,我总觉得,我的小说才是小说,但读者的喜好是不易我的见识为转移的!嗬嗬,小说结束了,我会有新的开始吗?我不知道!但我很失望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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