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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出走 慎言死后,我跟忠娃又上了两个星期的学,就一起辍学了。统共加起来我读了八年书,上了不到两个月的中学,我的学生生涯就结束了。 我现在每天参加生产队里的劳动,挣工分,我已经是个劳动力了。 我的故事叙述到这里打壳了。两天来我一直在苦思冥想,不知道该如何突破思绪的混乱。但有一点我是清醒的:我今天的处境是我十六岁到十九岁之间的思想和选择的必然结果。与此同时,我的所谓思想和选择一开始就拘泥在时代的框架之内,理解这一点很重要。我一直讨厌教科书在介绍古代先贤时最后总不忘来一句“他的思想受到时代(或者阶级)的局限”之类的评断,我觉得是人都如此,除非他不是人。我的朋友李朵说,人的一生充满变数,扑朔迷离。这是一句没有错误的废话。实际上,就我个人而言,就算我曾经走过的路曲折坎坷、变幻无常,但贯穿在其中的却是一条清晰的脉络,那就是我的性格,而我的性格又决定了我的选择。正如我对李朵说,我就像一条漂泊在汪洋里的孤舟,尽管我常常迷失航向,但我总能迷途知返,摆正船头,继续朝向既定的目标前进,这是我的明智之处,只是之间的距离和波折太让我难过了。 十六岁以前,我是一个不开窍的乡下愣头少年,什么也不懂,成天只知道瞎玩,和今天少年人的开化早熟相比,我自以为比弱智强不了多少。当然,不仅仅是我,那个时代出生的人或多或少都是如此。如果说我还在疯狂地暗恋着苏洁,什么呀,那不过是一个无知少年的一场春梦而已,它无非给我徒添了许多的烦恼。我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一直对这段情感保持着最诗意的怀念,但我当初其实连苏洁的美美在哪里都没有弄明白。所幸我在成长,好像是一夜之间我陡然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从混混噩噩的青涩中苏醒了。我想,一个渐趋成熟的男人在智慧上都有这种飞跃的经历吧?我开始考虑了很严重的人生课题:未来。我武断地想,十年以后我肯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没有必要追问我何以了不起,我内心充满了足够了不起的激情。所以,我的一生必然是轰轰烈烈的,至于这样的结果需要什么样的过程,那无关紧要。 一九八零年,我十七岁,这年对我最大的意义在于,我有了理想,而这个理想直到今天仍然是我心中的痛:我这个小学生竟然他妈的爱上了文学,想当作家了。对此,我必须得解释清楚。 我的一生干过很多丢人现眼的事,其中的两件事我一想起来就浑身起鸡皮疙瘩、羞愧不已。一九八二年夏天我在流浪中给苏洁写了封示爱的信,这件蠢事我一生都不会原谅自己。如果我脑子没灌水的话,我把这件本不可能的事埋藏在心里多好,起码到现在它已经是一杯窖藏了二十多年的老酒了,但我用几张白纸,几句狗屁不通的话就把它糟蹋成了一杯酸臭的马尿。第二件事是我当了二十多年的文学青年。十年前有句话说,往大街上扔一块砖头一下子能砸死四个文学青年,这的确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低能儿现象,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是否有比这更恶意的调侃没有?我的意思是说,我认定这句话就是冲着我说的,我为此羞愧得无地自容。从那时起,我不再看书了。我不再看文学书了。我尤其不再看那些以作家为主角的小说了。我觉得那些自我感觉良好、在小说里风度翩翩,学士渊博,任何美女见了都爱的作家们恶心极了,他们比白痴还令人讨厌。我断言,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不是色鬼、就是比老鼠还要藏头缩尾的下流胚。后来又有人说了,随着网络的普及,信息的畅通,文学这个人类文明的产物将寿终正寝。那个时候我还算年青,我悲哀极了,我因为文学的没落觉得自己白来趟这个世界。我真是一头愚蠢之极的驴。 当然,任何事情的产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包括我的文学梦想也是如此。追究起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有这种意象了。我的意思是说,虽然我有过一个不开窍的青涩少年,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艺术来自天性的敏感,就像一九七三年深秋的那个阴天,萧瑟的凉风把枯黄的树叶刮得漫天乱舞,我夹着膀子往家里走。门在锁着,我把钥匙弄丢了,邻居也没有人,好像整个村子也没有人,那个时候我产生了从未有过的孤独和寂寞。我沿着走过的路寻找钥匙。走到村口,我突然听到从远处飘来一阵歌声,“冬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在瑟瑟的秋风里,歌声空旷了远,苍凉凄楚,我竟然文学地伤心得哭了。 或者听艺人说书,第二天我跟忠娃在放学的路上再大吼大叫地重说一遍,几乎不折不扣。 而且,从二年级开始,我对文字就怀有一种着迷的态度,不管在那里,只要看见一张纸,纸上面有字,我就拣起来看,连厕所里的擦屁股纸也不放过,也喜欢用小石子在墙上乱写乱画。当然,这种着迷是无意识的,但我相信,这跟后来我恋上了文学有很大关系。 在看不见出路的一九八零年前后,文学是中国青年们的梦想和伤,而我这个偏僻乡下的孤陋少年竟也不幸地成为其中的一员,并完成了那个时代强加给我的历史宿命,在我看来,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的意思是说,我本该由别的出路,但我被文学捉弄了。 南刘营小学里调来了一个校长,他的家遂之插在我们队里,他的大儿子易和谦长得白白净净,秀里秀气,一副很不群的样子。我因他的弟弟易和虚认识了他。那天易和谦轻描淡写地对我说,我在写小说。 “你会写小说?”我傻里傻气地问道。 “哪有啥哩,我将来还要当作家呢。”作家?真了不起呀。我在易和谦的面前更加恭敬了。有一天下雨,我、忠娃、易和虚,我们坐在他们家的小板凳上,听易和谦给我们朗读他的小说《悲欢离合》。他声情并茂,手舞足蹈,唾液乱飞,完全没有了他先前的那种女人一样的矜持。最后,他还把没有写到的情节也讲说给我们听。我不知道忠娃和易和虚现在还记不记得当时的情景,就算他们记得,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否理解那次无意间的聚会竟然影响了我二十多年的人生路程。 那是一个充满理想的时代,而我也正是个充满理想的少年。于是,在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夜里,我决定,我也要写。当我产生了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兴奋极了。我乐意顺着这条思路不断地往前延伸,爱情、自由、富足、倜傥之类美好的结果所产生的幸福浪潮一拨一拨地让我受用。太美妙了,差不多每天夜里我都要重复着这样的梦幻。只是在想象的背景里,我的年龄从来没有超过三十岁,在我看来,那太遥远球了。 我当然清楚我的底子了,所以我立下心志: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走遍中国的名山大川,以此积攒我写作的本钱。我日夜操心着出门远行的事。村里经常路过补锅修伞的安徽人,有时候走不了,晚上就住在生产队里废弃的储存红薯的大屋窖里。他们衣衫褴褛,满村子吆喝。我有几多羡慕他们呀,他们多么自由,他们可以在全国各地乱跑,我觉得他们就是那些在传说中给我无限遐想的江湖人。我拉上忠娃一起去拜访他们,我要取经。遗憾的是,我们的乡音差异太大了,谁也不懂彼此说的是什么玩意,每次都是让我失望而回,但这并没有影响我定意出走的决心。我每天都跟忠娃谈我的人生理想。我在急切地等待,等待我长到十八岁了。我的意思是说,我觉得十八岁了我才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我才能出养活自己,才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我每天只有两个念头:出走和苏洁。它们或强或弱,交织在我的思想里,支撑着我十七八岁的日日夜夜,不分彼此。 我一定要走,这个念头如此强烈。我连一刻也不愿呆在这个穷乡僻壤了。对于我,它就是一座令人窒息的监狱。 不必过多解释我当时向往外面世界的焦躁心情,我相信是男人都能理解,只是我比别人更强烈一些而已,而且,我说到做到了,这就是我的性格:充满激情,缺乏理智。实际上我十八岁那年生产队里已经在张罗着把土地包产到户了,但我根本不关心这些。我在熬煎急迫中又度过了这一年,期间要不是忠娃劝我,我已经走开了。一九八二年,我十九岁,我把家里能值俩小钱的东西都变卖给了忠娃家,得了二十块钱,在春暖花开的三月初六,我用农村自织的老粗布的床单,包了一条油腻破烂的被子,毅然决然的离家出走了。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愿意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农民,那么,我的今天会是个什么样子呢?我可能是一个邋遢女人的丈夫,两个孩子的父亲,一头牛的主人,晚上回家有个热炕头,手头攒了几千块钱的乡巴佬。或者,我依然什么也没有,只是一个清苦的老光棍。其实,不用猜测,我什么都不是,但是什么都有可能。我相信命运。 我清楚地记得,临走的那天夜里下了一场薄薄的桃花雪。我起了个大早赶到公社里坐班车,没有熟人看见我。这是我的本意。我悄悄地走,不想让人看见。我盼望的只是衣锦还乡结果,到那个时候,我将多么荣耀啊。 我的计划是先到武汉,再沿长江而下,登匡庐,览黄山,再到江南游逛苏杭二城,再往后,那就走着说着吧。这就是一个一九八二年的无知的傻里巴几的乡下小青年的幼稚想法。我呸。我甚至还没来得及考虑靠什么来保障吃喝呢。不,其实我多多少少想过了:打零工,那个时候还没有打工这一说。实在没办法了,就要饭,我不羞于要饭。 从县城坐汽车到武汉花了我五块钱。一路风尘,我奔向这座心向往之的九省通衢的城市。一下汽车,我就真切的感受到一股城市的气息扑面而来,它高贵、奢华、尊严!我走出汽车站,站在大街上车和人的洪流中,我不会走路了。我注视着那些从我身旁走过的男人们一个个如公鸡一样气宇轩昂,女人们挺着胸脯,扭着屁股,走姿如风拂杨柳,这使我从心底里冒出了一股深刻的自卑。而且,那一刻,我也相信了“邯郸学步”的真实性。 我背着烂被子在武汉三镇魂游了五天,晚上就露宿在这座城市的屋檐下。我看不出来哪里需要符合我的工作,我也没有勇气去找工作。我在长江大桥上来回丈量了一天,也做不出往哪里去的决定。我突然想,我就是一条乡下的老鼠,胆怯、龌龊。于是,我下了桥,一屁股走在江边上的礁石上,俩眼死盯着浑浊的江水。怎么办呢? 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我有一点慌了,是饿慌了,也是心慌了。我已经百分之百后悔了我的草率,我不该出来,但我决不会去,即使饿死。 是最后了,我强忍着保持一点人的尊严,没有伸手去捡垃圾筐里的篮苹果。我咽下口水,继续往前走。 下雨了。 我在解放大道的一家新华书店里避雨。要下班了,我被店员撵了出来。外面的蒙蒙细雨乱如牛毛,汽车的灯光撕开了沉重的暮色,人影憧憧,像鬼魅一样迷离。我躲在一株雪松下面,踌躇着往哪里去,该怎样填饱肚子。 “小伙子,你站在这干啥呢?” 问话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矮个子男人。我以为我站的不是地方,犯法了,但我看见对方不是那种凶神恶煞的体面人。他和颜悦色。 “我出来找活干,已经五天了,还没有找到,我也不知道往哪去。” 这是一根稻草,直觉告诉我要紧紧抓住。我一脸苦相地回答他,声音里滴着哀求。 “到建筑队里干活你去不去?” “去、去。” 我赶紧答应,生怕他反悔了。 我跟着这个老头冒雨穿过黄孝河上的三眼桥,来到一大片建筑工地上。天已经黑了,在低矮简陋的工棚里,老头向屋里的民工们介绍我的来历。这群来自黄梅县的蛮子蛋叽叽呱呱地说着什么,或者给我打招呼,反正我听不出来。我放下被子,跟着老头来到食堂里吃饭。厨师端给我的剩饭还有余热,我一口气吃了三钵子盆。我擦擦嘴,拍拍肚子,真他妈的舒服呀。 我的工资被定为一天一块八毛钱,不包吃,工作的内容是和灰浆或者给大工搬砖拎灰浆;上班时间不定,以日出为标准;午间休息一小时,包括吃饭时间;晚上下班也没有定时,以日落黄昏看不见为准,没有节假日礼拜天。用不着我过多地罗嗦建筑队里小工们劳动的繁重和生活的无聊,我要说的是,我尝到了思乡的滋味,那个叫南刘营的村庄?还有人呢,苏洁?或者忠娃他们?我常常在夜间哭醒。我忍着。但我无法忍受没有朋友的孤独。 周新平是我服务的大工之一,那年他二十四岁,惟独他愿意跟我这个外乡人接触,说几句比较生活的话。除此之外,也没有特别的地方,就连那天下雨工地停工,我跟着他出去玩,也是我争取的。当然,这就够了,这就足以让我依恋他了,这种依恋就像小狗对它的主人,小娘们对她的爱人。最严重的光景,就是跟他说句话,也会令我感动得心肝上酸楚。真女人,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过这种体味。 我在这家建筑队里干了将近四个月,因为质量问题工程队被解散了。算我的工资,我吃超值了,不但得不到一分钱,还要倒找包工头二十四块五。小队长说了,这钱不要了,你可以走人了。 我白干了?我找队长要。 “你要个屁钱,你看看你的帐,一笔一笔清清楚楚。我不问你要钱就不错了,还问我要?” 我冤枉啊,但我无言以对。 周新平们又组织了一小班子要到去九江干活,我求他也带上我,他答应了。过两天他们又不去九江了,说是在附近找到了活,给郊区农民盖房子。问我去不去。我当然去了。 夏天的武汉那真叫热呀,说是个大火炉,一点也不假,晚上大个的花脚蚊子咬得人无法睡眠。我跟着周新平干了二十多天的活,挣了三十块钱。活一结束,周新平说他要回老家准备结婚,我猜他是不想带着我这个累赘。没有办法,我无奈地跟他分手了,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的一张寸照我一直保存着。他是个好人。 我不去九江庐山了,江南天堂苏杭二州也见他妈的鬼去吧。连武汉这么近的城市对我都充满如此的敌意,再往南走我怕是更加摆不平了。我要到北方去,起码那里的话我能听懂。 我反复斟酌,最后决定先到九朝故都洛阳再说。我在教科书里得知,洛阳有龙门石窟。 我在汉口火车站的广场上花了三块五毛钱从一个游贩手里买了一件白底起碎黑花的衬衣,找个人少的地方,我撕开包装的塑料套,脱掉那件一直没有离身的篮斜纹布中山装。它已经烂得不像样子了,我把它扔在垃圾桶里,换上新衬衣,没把我给气死。当时问那个卖主大小怎样,他百分百地保证没问题,绝对合身,但又不让我打开试试,现在穿在身上,硬是小了一号,让我看起来纯粹就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二愣子。我赶紧去找那个卖衣服的人,哪能找着个鬼影呀。罢罢,凑合着穿吧。 快半年了,就挣了三十块钱,得省着花。买车票的时候,我灵机一动,只买到襄樊,我不就省了将近一半的钱吗?我顺利地坐上火车,知道自己作了亏心事,心里一直忐忑不安。火车过了宝丰,开始查票了,我被列车员给逮住了,他们搜了我的身,检查了我的行囊,断定我不是个坏人后,在前面的一个小站里把我给轰了下去。还好,他们没有搜到我塞在被套里的十块钱。 毕竟没有经验,我不该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大模大样地从出站口走,那里还有一关呢,结果我被拉到治安室里,被训斥了一顿,挨了两脚,踢了出来。 这是个小镇,我已经记不得它叫什么名字了。我蹲在背人的墙角摸摸索索地从被套里抠出那张抖起来作响的十块钱,买了两个烧饼,一边吃一边在街上漫无目标的闲逛。天色阴沉沉的,也看不出是什么时候,估计是下午二三点吧。迎面走来一个中年男人,身上背了一张新锯和斧头凿子,他上下打量我几眼,说: “你是不是找活干哩?” “是呀”我回答道。 “我收你作徒弟,教你木匠活你中不中?” “中、中。” 我忙不迭地答应了。 “那跟我走吧。” 我跟着这个男人走出小镇,没多久就进山了。一路上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他问我是哪里人,我告诉他我是移民到湖北的河南人,他又问是河南的哪个地方,我说是淅川,他说他也是淅川人。“咱们是老乡呢。”他说。他说他姓王,在这一带作木活十几年了,对这地方很熟。我问他我们要去的地方远不远。 “不远。” 时令已是秋季了,伏牛山苍苍茫茫,万岭叠嶂。我们沿着羊肠小道走了一下午,其中还坐船过了一座小水库,每一次问到了没有,他都说快了。晚上我们住在一农户家,第二天又走了大半天才到他说的楸树沟。可把我给累坏了。我还从没有走过山路。 感觉这是个伐木场,中间一小块山坳平地,有十几户人家,我们住在小山坡上的一间房子里,自己做饭。山民们每天从山里边拖出来有一抱子粗的木头堆在平地的开阔处,旁边就是解木板的场地,我的活路就是拉大锯。我受骗了。 拉大锯是个重活,还要俩人配合好。那时候我的身子还单薄,有点吃不消,干活累了,出一身汗,再让山风一吹,我感冒了,从鼻孔里不断的往外流清鼻涕,双手握着大锯,连擦的功夫都没有。这些我都受了,但我受不了王木匠这个贱货。这老东西晚上睡觉不主贵,老是在我睡熟的时候爬到我的被窝里,搂着我的身子浑身乱摸,一条肉烘烘的棍子顶在我的屁股上。把这个腻物从身边推开,已经把我恶心死了。我跳下床,把我的烂被子从包袱里打开,找一张席子,睡在堂屋的地下。睡不着,就想家里的安逸,我伤心欲绝,眼泪顺着腮帮子流。心情糟糕透了。白天双手拉着大锯,突然就伤心了,眼泪不由自主啪嗒嗒的流。王木匠寒着一张马脸拿眼瞪我,我想争口气,别流泪了,但不行,我只得把脸卖过去不看他。这地方我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了。我说我要走,我的意思是说你得给我这几天干活的工钱。我想的好,说了几次,王木匠连理也不理。我不要了,我要走。 走的那天早晨吃饭,我偷偷往怀里揣了两个馍,把被子一包,连声招呼也没打,我走了。 算下来我跟着姓王的木匠呆了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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