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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刚过五七,就有人急着给我妈做媒了。我妈最后选择了一个姓徐的鳏夫。这人也是个移民,家在荆门的葛家集,离我们南刘营大队有一百多里的路程,是个打铁的,为公社的合作社打农具,妻子两年前得病死了,有一个比我大一岁的男孩和一个六岁的女孩。媒人对我妈说,人家一个月还有二十多块钱呢! 过了年,出了正月,那天姓徐的带条纸烟和一包糖果,发给来看热闹的人们,就把我们娘仨给接走了。家里空徒四壁,也没什么可带的,一个大包袱,就是我们的全部家当。但我妈没有把那两间茅草房给处理掉。 “先留着吧,也算是个念记。” 一切都在突然之间改变了。我妈嫁人了,我有了新家,成了别人的儿子,多了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但我能感觉到这个家跟我没有丝毫的关系,甚至连我呼吸的空气都是被扭曲了的。除了母亲和妹妹之外,在这个所谓的家里,我总有一种被剥离的感觉。不幸的是,我还是个孩子,我有孩子身上所有的坏毛病。刚来的时候我还能保证几天的安静,之后,我就参与或制造我们四个孩子之间的矛盾了。只要我们聚在一起,随时都有恶毒的咒骂和叽咩喊叫。我已经挨过几次我的后老子徐福娃的打了,但我得承认,通常都是我自找的。 我知道自己是个心理脆弱的人,缺乏应有的自信,就像我一直逃避回忆我少年的往事一样。从小到如今,我做过无以数计的蠢事,对于那些不愉快的记忆,我在梳理过去的时候,倘若思路不小心触及,我就赶紧跳越过去。对于那个敏感区域,我不想因为回忆带给我多余的羞愧。好在我如今不再那么看了。 例如我是一个少有的埋渍孩子。我不想耸人听闻,也不是有意报复某一个人而恶心他。我一直不明白小时侯我的鼻涕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在冬天,我通常是穿件空筒袄,踢垃着一双烂鞋头,鼻孔下面挂着两根面条一样的浓鼻涕,我懒得腾出手把它给擤了,快流到下巴那里的时候,我就猛吸一下,使它们重新回到鼻孔里面。不耐烦了,一擤,就是满满的一手,顺便搪在袄子上。因为棉袄的前襟糊满了鼻涕,风一吹干,像盔甲一样发亮。上面的扣子没多久线就被腐蚀断了。我缩起脖子,夹着膀子,佝偻着腰,行走在寒风雨雪中。很多人都记得我这个形象,以致成为人们多年的笑料。至于身上的虱子,棉袄的线缝里排着队,锈成团,天气一暖和,满身乱爬,一逮一个准,连我现在想起来都浑身起鸡皮疙瘩。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龌龊招人恶心,在同伴们大声羞辱我是个“鼻精包”“埋渍虫”的时候,我也会脸红,但没有办法,我以为这部分是生理上的原因,跟我愿不愿改没有关系,除了身上的虱子。需要说明的是,到我十二岁那年的秋天,像做梦一样,我突然不再有那么多鼻涕了,之间的转变非常明显。当我意识到这是个事实的时候,我特别高兴。也许只有我知道,自己所受的白眼、厌恶差不多都是因为鼻涕多。后来我有意观察,但一直没有发现过比我鼻涕更多的孩子。在很多方面,我自认是人中的异数,如果是,这也算是其中的一条吧!所以,在我当小孩子的时候,我不记得有人喜欢过我。 葛家集徐家的生活比我先前的家要好一些,但这并不代表我喜欢或者融入到这个家庭的骨髓里了。我本是个费物。我这里所说的费物按我们乡下的意思是淘气、顽皮、招人厌恶。例如“这娃真费物”。我后老子徐福娃是个郁闷的铁匠,他没有对我笑过,他向别人诉苦,唉声叹气,说,本来一身轻,结果逮了一窝虱,放在自己身上咬。 “我后悔死了!” 徐福娃皱着眉头,一脸的苦相。 我知道他讨厌我,在家里惹是生非有他揍我。当然,我妈一直都很爱我,但她老是说,金贵就是该打。 我是个带兜娃、拖油瓶,我哥哥徐大成上二年级,他揍我的机会比他爹徐福娃多些,每天放学后,他带头跟一帮孩子围着我起哄,举起小拳头,高喊口号: “打倒带兜娃!打倒徐金贵!打倒埋渍虫!喔!喔!喔!” 我不敢顶嘴,只是窝窝囊囊地哭。我没有朋友,没有一个人跟我玩,我孤单得像一只落荒的狗,我又何尝不是一只丧家的狗呢?连猫都想欺负我,但我绝对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我用半生证明了这一点。 那天放学我避开了徐大成们的围攻,以为没事了,正暗自庆幸着呢,陆文革猛不防从后面照我头顶上就是一个擂子。陆文革比我瘦小,我四下一看他没有同伙,勃然大怒,撒开脚丫子,撵上他,把他摁倒在地,痛扁一顿。这是我整个人生第一个重要的转捩点,我突然明白了自己是不可欺辱的。在春天暖和的阳光里,我挺起了腰,激动得浑身颤抖。我在心里不住地呼喊:我也能打人!从那天起,我几乎天天打架。我像一条暴怒的狗,谁来跟谁斗。 夏天收割麦子的时候学校放了几天假,我跟徐大成和妹妹花娃天天一起去拾麦子。平常我们张嘴老是喊饿,能把徐福娃烦死,现在看出人多力量大的利市了,他终于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一块地的麦子还没有割完、拉走之前是不允许拾捡的,像我们这些倭瓜蛋一样的孩子就分散在麦地的四围,双眼紧盯着收割的进度。有机灵的孩子总是跃跃欲试,免不得被巡视的队长臭骂一顿。等这个全中国最小的芝麻绿豆官宣布可以进地捡了,我们就像一群麻雀或者蝗虫一样飞进地里,各显手能。徐大成边捡边骂花娃手头慢。自打我的性情改变以来,他不像过去那样在我面前嚣张了,虽然我们之间翻白眼斗嘴的冲突仍然不断。他骂花娃我没有理他,但花娃顶嘴了,他上来就是一脚,踢在花娃的腿上,痛得花娃咧着嘴大哭。我丢下手中的麦头,上去把徐大成扑倒在地,和他厮打起来。但他毕竟比我年长一岁,最后还是把我压在下面。他掐住我的脖子,憋得我眼珠子都要胀出来了。我的手在地上摸索了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到他的头上,他“妈呀”一声就倒下去了。 我翻身一看,徐大成的半张脸都被鲜血染红了,我惊呆了片刻,意识到惹下了大祸,丢下手中的石头,兔子一样逃跑了。 不知道跑了多久,我最后累爬在地上,大口地喘气,心里狂跳不止。歇了一会儿,我勉强站起来,双腿像棉花一样绵软。我找到一个偏僻的沟坎,那里有一片荆棘丛,我卷曲着身子藏在里边,没多久,我睡着了。 醒来已是满天星斗,潮气湿漉漉的,我冷的直打哆嗦,肚子也饿得咕噜噜直响,花脚蚊子咬在身上比徐福娃打我还难受,但我不敢爬出去,我甚至不敢抬头向夜的深处打量。我抱着头哭了。我不知道那天夜里有没有人听到一个孩子的哭声。当然,我的哭声很小。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我从荆棘丛中爬出来,首先想弄点吃的,我找到一个菜园子,偷了几根黄瓜。 回家吗?我不敢,我也不想回去。我漫无目标地往前走,尽量避开村子,饿了就偷吃黄瓜,晚上就钻进人家的稻草堆里,也许是三天,也许是五天,我记不清楚了。那天我远远看到一个小镇,我想走开,但我发现了一所小学,我认识它,它就是我读书的那所小学,我再也没有勇气往前走了。我蹭蹭磨磨地来到街上,蹲在一颗大树下面抽泣。有人认识我,回去告诉了我母亲。母亲放下手中的针线活,一路跑过来,一把把我抱在怀里,放声痛哭: “儿呀,你这几天都跑到哪去了?咋都找不着你,可把妈吓死了!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咋对得起你那个死爹呀?” 哭了一会儿,我妈弯腰把我背起来。我已经瘦得不像人样了,浑身一点劲也没有。我妈说,徐大成头上的伤缝了七针,住了两天医院,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了。但我的后老子徐福娃说什么也不要我了,他不让我进屋里去。我妈低三下四地给他说好话,就算没有给他下跪,但徐福娃已经铁了心肠。最后我妈说,你让娃先住几天,等缓过来这个劲了,我就把他送到河南他舅家去,徐福娃总算答应了。我妈把我背进屋里,赶紧给我作了一大碗鸡蛋面条,吃完后,又给我烧了一锅热水洗了个澡。 我不再上学了,就等着母亲把我送到河南舅舅家去。那天上午我正在街上玩,母亲把我叫回去,指着一个坐在椅子上的老头说,你认识他吗?我点点头。 “你往后就跟着他了。” 母亲说罢,无声地擦着眼泪。 “小叔,跟我回家好不好?” 慎言老汉把我拉到他的怀里,轻声问我。他叫我小叔?我大惑不解,我知道问谁叫叔谁就是长辈,可我还是个小孩子呀,而且,我跟他也不是亲戚。我胆怯地望着母亲。母亲向慎言老汉一笑: “唉,这个憨娃,啥也不知道。金贵,咱们在老家辈分大,你就是他的小叔,以后可得听他话哦。” 我点点头。 “大奶奶,你放心,我会把我小叔照看好的。” “我放心,对你我咋能不放心呢?” 母亲又哭了,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卷着的手绢,递给慎言老汉: “慎言,这是我攒的一点钱,你拿去,就当是金贵的生活费吧。” “大奶奶,看你说的,我叫我小叔回去是可怜我大爷们这一支就剩我小叔这一个了,他是俺们姓刘的血脉,我要是不能照顾他我也不敢来。这钱你拿着吧,我还有个小姑呢。” “慎言,我替金贵他爹谢你了。” “大奶奶,你可莫应说外气话。那我就带我小叔走了。” “吃罢晌午饭再走吧。” “不了,你给我小叔的衣裳、课本啥的收拾收拾,我们就走。” 我跟着慎言老汉赶到他大闺女家吃的午饭,那个村子离葛家集只有三里的路程,我的情况都是他闺女给他说的。 要回去了,南刘营。营里有几个常跟我在一起玩的可怜娃,他们在群众里跟我一样是老鳖一,常受人欺负。但是,还不到半年的时间,我好像已经记不得他们长的是啥样子了。 交通不方便,我们准备抄近路走,慎言的大闺女给俺俩烙了几张死面饼。慎言老汉说,我们下午赶五十里路,黑间住到王家畈,明天就到家了。 一组长长的镜头穿透了一九七二年夏天的那个下午,我们老少两个行走在汉江流域的丘陵地带。路边的树叶儿青青,稻田里生长着生产队里茁壮的庄稼,老年人背着一个包袱,佝偻着身子,牵着少年的手。走累了,我们就找一个舒适通风的树荫下休息。三十多年后,当我再次回头眺望这个风眼迷离的场景,时间好像已经发黄了,以致那些生动活泼的画面犹如一张张黑白照片,人物和背景让我忧伤得不敢再认。 那天晚上我们这一对不对称的爷俩在王家畈打尖,就着干店里的开水吃饼,住宿花了五毛钱。 从来都是这样,没有人住、缺乏人气的房子特别容易坍塌。三四个月的光景,我家的房子就不像个样子了。屋里生满了芦苇苗子,墙上抹的泥剥落了,屋顶的茅草也有好几个地方脱落,露出像人肋骨的檩条和椽子,那破败的景象简直不忍卒睹。慎言找人一番修缮,我才能住进去。 我的远门侄子慎言老汉在我们南刘营村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慎言读过私塾,懂推背图、易掌经。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学问,他也从不在我面前提这些事。问他了,他说,知道了没益处。慎言一生务农,没有干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他正派,乐意为人排忧解难。他尤其在妇女们中间最受尊重,她们对他奉若神明。几乎每天都有妇女找他,恭恭敬敬地请教: “大哥,”或者“娃他大伯,我卖了一头猪,手头有几个闲钱,想再买头小猪娃,你给我算算是买个猪娃看着顺呀,还是买个羊娃看着顺?”就是逮几个鸡娃、鸭娃,她们也来请教。慎言拿指一掐,告诉她们答案,她们高高兴兴的走了,按慎言的教导买他们家的家畜、家禽的雏。她们从不怀疑慎言的话。 慎言的这门学问属于封建迷信,但乡下人不管这些,每年春播时节,各生产队的队长拎上烟酒,趁着夜色到他家里请教种何种庄稼的事宜。 “今年天旱,多种点苞谷。”或者“今年棉花是好收成。” 队长们回去后,就宣布今年苞谷、棉花的种植亩数。传说中的慎言神乎其神。队长对掌鞭的说,明天早晨到大寨田种地。第二天早上天下雨了。队长说算了,今天不去了。有个小孩跑来,对队长说,我慎言爷说了,今天不能停,等你们赶到地里天就晴了。你们得去,要不过了今天就是连阴雨了。队长说,既然慎言叔说了,那咱们就去吧。刚到地里,把犁耙套上,天放晴了。 那个时候我们还在河南老家。慎言蹲在门口的石头上喝茶。乡下人爱蹲,慎言也是。两个知识青年到西边的大水塘里钓鱼,从门口路过。慎言嘴痒痒: “小同志,钓鱼去呀?” “是呀。” “不去了吧,待会就下雨了,你们还得回来,不如在我这儿喝会茶。” 两个小青年抬头看看火辣辣的日头: “谢谢你,这正是钓鱼的好天气,你自己喝吧。” 不到两个小时,这俩知识青年像落汤鸡一样返回来了。也许是偶然吧。其中的一个后来说。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这两个人第二次路过慎言家门口的那天,天阴沉沉的,要下雨的样子,慎言仍然蹲在门口的石头上喝茶。 “老先生,我们这次钓鱼会不会下雨?” “你们尽管去吧,等一会天就晴了。” 隔了几天,那个名叫关敬清的知识青年拎着四色礼物来到慎言老汉的家里,一见老汉就磕头: “请收下弟子!” 跟所有这类故事一样,慎言老汉说死不答应。 “我那是瞎蒙的,你也信?” “反正你不答应我不起来!” “唉,都是我多嘴。” 慎言把自己的学问教给了关敬清,最后警告: “天机不可泄露,不要告诉任何人,尤其是女人。切记,切记!” 那个时候的知识青年关敬清还年轻,实在忍不住,就给恋人说了。俩人后来闹翻,恋人把他告到革命委员会里,关敬清被抓起来了,追究到慎言的头上,书没收了,老汉也被关了好几个月。放出来后,关敬清找来,一进门槛,就扑通一声跪在慎言的脚前: “师父,对不起,我没听你的话,害得你也坐监!” “娃呀,起来吧,不怪你,谁让我把天机泄露给你呢?” 每年正月,慎言老汉夜里从来没有睡过觉,他整夜观察天象,并作详细记录,作为他推断一年风调雨顺与否的依据。 慎言的四个闺女都出嫁了,家里还有一个小闺女也找好了婆家,他最小的儿子刘家忠比我小一岁,大家都叫他忠娃,我跟他相处的一直都很好。 我又上学了,学杂费学校里全免。生产队里照顾我一些粮食,我把它放在慎言家,就在他们家里吃饭,晚上回到自己屋里住。当然,慎言的妻子是个好女人,我的衣服被褥都是她置办的,我跟忠娃一直形影不离。为了上学方便,我们两个就睡在一起。 我在慎言们家里吃了两年饭,到十一岁,我能自己做饭了。但不管怎么说,没有慎言们一家人对我的照顾,我无法想象我后来还能在学校里读了六年书,尽管那是在文革期间,尽管我的老师们都是中学生的水平,尽管我几乎什么也没有学到。 我上了两个二年级,两个三年级,两个四年级。那时侯留级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我的同龄人差不多都留过级。当然,我从来都不是个勤奋好学的学生。之间忠娃的小姐姐也出嫁了。我十五岁了。我不是班级里年龄最大的学生。 有些东西是一辈子都不能忘怀的,例如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 那天的秋雨淅淅沥沥。我进到教室里,用衣袖擦擦脸上的雨水。我看见我的座位旁坐着一个穿红色起花上衣的女孩,背影是一条马尾辫。对于一个乡下孩子来说,我从没有见过穿着如此鲜艳衣服的女孩,我甚至没有见过扎马尾辫的女孩。我坐下来,扭头看看她,我记不得我们打招呼了没有,我估计没有,最多是我看她一眼就羞红了脸,低下勒卑贱的头颅。但她是我见过最美的一个女孩,到现在还是。不过我已经有十七年没有见过她了。她叫苏洁,是附近养殖场一个职工的女儿,今天是她转学第一天的学习。没过多久,我就开始抓腮绕肠地喜欢上她了。 因为有心里的所爱,男孩子当然也会臭美,即使像我这样的孤儿也是如此。那时候我的口袋里经常装着一块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的烂镜片,得空就扭脖子瞪睛照照自己的样子;或者,在上学的路上,用路边池塘里的脏水把不长的头发抿得光光的。还有一次,我把报纸撕成条状,用毛笔画上几道斜条条,夹到脖子上,问忠娃像不像领带。当然,这都是偷偷摸摸的动作,我还没有神经地把这种打扮带到班里。不过,这些孔雀开屏似的招摇后面却是我内心深刻的自卑。当老师叫我到黑板上作题的时候,我一边答题,一边竭尽地调偏屁股。我不想让全班的同学都看见我屁股蛋子上的那两个破洞。我面红耳赤。我太费物了,再结实的新衣服也耐不了我几天磨蹭。我还常常梦见自己光着屁股去上学,深怕被同学们看见了,但又总是躲不开四围闹哄哄的同学们的眼神,我心急火燎,恰又被苏洁看见了,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急醒了,阿弥陀佛,是梦,不是真的。但这样的梦却持续了好多年。 苏洁是我第一个害相思小姑娘。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发现自己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男人,这真令人自卑。从苏洁算起,我一生暗恋过很多美色的女子,但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就我观察,很多时候,恋爱跟相貌、学历、背景没有必然的关系,它需要的只是技巧,例如,很多丑陋的男人能娶一个仙姑一样的美女睡觉不是因为他们都是有钱的主儿,通常是因为他们掌握了讨好女人的技巧,遗憾的是我这个笨蛋一直都没法学会。我只是想,或者意淫。在我的传奇世界里,这些如花一样的女人们都是我爱情的俘虏。我觉得这很可耻。要不是因为现在学会自信了,我是不会打开记忆里关于苏洁这一部分的。实际上,自十五年前我得知她结婚的那一刻起,我就把她尘封在我记忆的深处了。这也是我性格独特的另一面:我擅长忘却。当然,想想在无数个寂静的深夜里,一个少男辗转反侧、夜不成寐,脑子里天马行空的编制着跟一个少女各种美满幸福结局的故事,不管对谁来说,这都是一种妙不可言的精神享受。 而问题在于,我跟苏洁在班上的关系却跟仇敌一样,水火不相容。不光是我,所有的男孩子跟女孩子的关系都是如此,天天斗骂,恶语相向,把对方十八代的女性祖宗骂遍。我不知道现在的少年郎们是怎样处理跟女同学们的关系的,但至少可以肯定,他们绝不会像我们那样偏激、乖戾、下流。 想不到慎言那么达观的人也会得上噎食病。既是在今天,这也是一种向患者宣布死亡的绝症。慎言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了,他执意要回河南老家看看。忠娃母亲拗不过,就让我和忠娃跟上去,路上有个照应。那是一九七九年的暑假,我十六岁,上小学五年级。慎言先带着我和忠娃走遍了他们家的亲戚,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最后我们来到北刘营村,住在刘慎举家里。据说南北刘营是从一个祖宗繁衍下来的,旧社会过新年,我们两个营里的男人在一起上祖坟。 去的不是时候,正是雨季,大雨不停地下着,这也是丹江口水库蓄水的季节。从秦岭吹过来的西北风煮沸了苍茫浩淼的库区水面,巨浪翻着水花一层一层的卷过来,有渔民的小舟在白浪里沉浮,那是我从没有见过的壮观场面。水还在不停地上涨,北刘营生产队里的男女劳力每天都在水里抢捞红薯、苞谷。这是他们在春天水消的时候种上的,本指望收成,这大水一上来,完了。能捞出来的只是极少的部分。 自从水库建成蓄水后,有十年了,他们这些库区人差不多每年都要重复这种无可奈何的游戏。他们是农民,当冬天大水退下去的时候,裸露出来的是肥沃的土地,这对他们的诱惑无疑是难以抵御的,只是期盼雨季晚来些时日吧。 慎言要去看他的父母之坟。已经被水淹了,冬天水退下去才能露出来。慎举给他解释。他不听。再不看一眼,我怕没机会了。慎言老泪纵横。慎举给我们借了三条蓑衣,我们披在身上,我和忠娃扶着慎言赤脚来到水边。慎言用手指着南方不远的水面: “那里就是咱们的老宅子。我们那一门的祖坟在村子的东南,你们那一门的祖坟在村子的西北角。”说完,他跪下来,也让我和忠娃跟他一起跪下,在泥水里,我们磕了三个头。 “爹、妈,儿来看你们了。” 慎言挣扎了几下,想站起来,但是他明显的力不从心。我和忠娃把他扶起来,他脸色蜡黄,喘着气,眼睛浑浊无神: “我真想死到这算了!” 回到慎举们家里,慎言躺在床上休息了两天,第三天我们从附近的青龙泉码头坐船,从丹江口镇坐火车到襄樊,再转汽车回到芦苇湖的家里。 开学了,我和忠娃都被录取到罗滩上中学,那里离我们南刘营有八九里路,所以我们得住到学校。自从我们从河南回来,慎言的身体愈发不行了。他大多数时间都是躺在床上,只能喝一点鸡蛋面水,到后来连稀面水这样的流质喝下去也要哕出来。星期天下午我去找忠娃上学,慎言听见我说话的声音,把我叫到他床前。他拉着我的手,喘息着说: “小叔呀,你人很聪明,可惜没有生在一个好的家庭。这些年来我照顾不周,特别是女人家,有时候心眼小,你可别往心里去哦。你将来的路可不好走啊,年轻的时候肯定要吃很多苦头,你要小心点,可千万莫走弯了!” 慎言已经瘦得变形了,他双手干枯冰凉,声音像蚊蚋一样细小。我忍着满眶的眼泪,什么话也没有说。三天后,有人到学校叫忠娃回去。慎言死了。我也跟着忠娃回去了。 我是慎言的远门子叔辈,按乡下的习俗,我不能为他披麻戴孝。出殡的那天晚上,我躲在他们家的房后哭泣。湖北施行火葬,为了让慎言入土,他们家族没有请吹乐,也不让孝子们大声哭灵,怕政府听见了火化。埋好慎言已经四更天了,我失魂落魄地回到那两间破屋子里。我难以入睡,心里难受极了。天快亮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做了很多的梦,纷纷乱乱,一塌糊涂。后来,我梦见了苏洁,她温柔地躺在我怀里,我们脱光了衣服,热烈的亲吻,像蛇一样纠缠在一起。后来我插到了她的身体里,感觉是那样的逼真。在似醒非醒里,我舒舒服服地享受着精液往外喷涌的快慰。 我跑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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