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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看上去很美,身材高挑,五官端庄。是那种我见犹怜的女孩子,在大学里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校艺术节,她在主席台上做主持人。 她的声音,她的漂亮。让男生们都失了魂儿。她每报完一个节目,台下的掌声如同波澜巨涛般响起。 大家鼓掌的实质在于她的美丽,校领导真是英明。选了这么一名漂亮的女生做主持人,把会议搞得有声有色。相反,当另一个跟书可主持节目的女人,走上台时,掌声就削弱了下来。因为那个女生,长得太一般了,属于那种随时随地都可以见到的普通女生。看来这是校领导故意这么安排的,主次分明。不然的话,掌声一直那么响彻下去,会把学校震塌。为了不把学校震塌,校领导又选择了一个长相很一般的女生,来缓和一下声势。 此时此此刻,不知道有多少男生的心跳剧烈到快要窒息的地步。我也见过不少的女生,但像书可这么漂亮的却少见,她有着天使般的阳光和纯洁。有着仙女般的容貌和柔美。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不可遏的剧烈跳动。她的阳光她的纯洁,她的容貌她的柔美,太让我激荡不安,心旌荡漾了。这是我长这么大,从没有过的心跳。 S 自从那次艺术节后,书可便成了我的梦。阳光一样温暖的梦。 那时我并不知道书可叫书可,也不知道她是那个系的。我所知道的就是她的美,她是我的梦,仅此而已。 在男生中,我是属于老实巴交,死搞学习的那类学生。我更不会像那些肆无忌惮的男生,看上那个女生,就说我爱的那种类型。在我们男生宿舍里,几乎所有的男生都说过爱书可的,可是书可并不认识我们宿舍里的男生。 晚上熄灯后,大家就要高谈论阔的谈谈关于女性方面的话题。自从那次艺术节后,大家的话题,就转向了书可。 宿舍里的男生们都说是爱上书可了,可是我没说。 他们问我,白马,你说说,你爱上了书没有。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我们宿舍里就你一个没说爱过她了。如果爱过了,就全全通过了。 我没说爱,也没说不爱。我只说,爱上了有什么用。你知道别人爱不爱你们。 其实我好想说我是爱书可的,跟他们一样。可是光说真的没用,像我这么死啃书的人,女生一定不会喜欢上的。不喜欢,说了也白说。加上他们都说是爱书可的,真正的爱情只属于两个人的,大家都这么说,在心里上让我感到很恶心,我就不说了。 狼北和西游说,对女人要死缠烂打,才能征服她们。他们的策略方案一,就是要对书可死缠烂打,让她想甩都甩不掉。男生嘛,脸破比城墙还厚,这么不自量力,以为女生们都是好缠的,真它妈的一个比一个傻B。方案二,就是等弄到手了再说。 一个个意气风发的男生,真它妈的弱智,以为女生就这么好弄到手。看来比我还要笑,我弄不到别人,干脆做做梦算了,不像他们徒劳无获,干喜欢一场。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有自知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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