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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下)    文 / 零晨冰点

  说实在的,方翰身上具有一种坚不可摧,一如既往的勇气。那是我所没有的一种意志。他可以鼓足勇气跟一个女生表白,更可以坚定信心,死心塌地地追求一个女生。只要她一天没有男朋友,他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可是他的一句口头禅。
  但有时候,我倒替他想了想。他未免太死心眼了。明明知道不可能的事情,却还在苦苦追求。感情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不属于自己的,最终还是不会来到自己的身边。单相思只会让一个人痛不欲生。
  
  “OK!I服了You!我说不过你。不过,我建议你以后少来这一套,范进是怎么疯的,你比我清楚。你没有必要跟我玩文字游戏,尽管我知道你快成作家了。”
  痴人说梦,我敢说自己快成作家了吗?平时我只是喜欢写点东西,同学们捧读捧出了一个“作家”,我真不敢苟同,虽然内心是有那么一点冲动的。不过想一想作家梦也不错,就像乞丐饿昏了肚子,奢侈地想一下面包。总不能连乞丐想馒头的权利也给剥夺了吧。
  方翰应该是在讥笑我。我是一个书呆子,不错呀。这是我的错吗?也许是。我可没他强。观看几下电视剧里的你死我活,就可以成为理论专家了。
  “承认就是了,哪来那么多的理由?不够诚意!”
  他的理由跟他的理论差不多一样多,全是骗女孩子的伎俩。在我身上,绝对起不了作用。
  
  “这是理由吗?拜托!”
  “我知道自己没品位。但是你说文学的东西是文字游戏,那可是你没品位了。说实在的,野花亵渎你,我不管。但你以这样的品味亵渎文学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接着说。
  “OK!OK!废话少说,言归正传。最近有什么新作品吗?好久没有拜读你的大作了。你知道我是那么那么地喜欢你的文章。”
  喜欢我的文章是假,拍马屁才是真的。有句话说的好,“马屁精看起来像朋友,就像狼看起来跟狗一样”。方翰俨然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认识他,是我这只善良的羊羔的天真无知。可是没办法,一想到他的拳头,我便只好忍气吞声。
  “是吗?我真是受宠若惊呀!但是,还是让你失望了,最近没有新作品。你有什么资料可提供吗?”
  
  “有,肯定有!告诉你呀,我也喜欢文学了。”
  “看来,你的品位有所提升了。”
  “那当然。这还不是受到你的熏陶。所以呢,我们以后还是文学上志同道合的人。”
  他的话我不敢恭维。自负的人惹不起,一旦他被打击了,就很容易坠入自卑之中,走极端。我可不想因为一句话而伤害了一条无辜的生命。
  志同道合就不用说了。毕竟我们两个人的爱好不一样,所以坚持的立场也就不一样。我们的交往纯属“求同存异”。周恩来同志的这句话真的很经典。
  “呃……”我若有所思地想。
  
  “那么,我们就可以一起切磋切磋了!你说是吗?”
  “是!你说的这么多,好像都已经偏离了你要说的‘你喜欢的人’的主题了?”
  “呵呵!”这小子在那边不怀好意地怪笑,“你给我和她写一篇文章吧。我相信你行的。”
  晕。就知道没好事。让我帮他们写他们多年的传奇故事,谁帮我写我自己的传奇故事呢。
  “给你们俩写一篇文章?可以。不过,我就不知道你有什么好写的了。”
  “什么?我们那么多年的朋友了,你还不了解我?”
  “了解,绝对了解。就是因为太了解了,习以为常,才不觉得有什
  么希奇的。”
  
  “MyGod.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那么久没有新作了。江郎才尽呀。不过,你只要把我和她给写好了,你就强了。”
  “呵呵,好一个江郎才尽呀。就为这一句,给你写一篇传记吧。”
  “什么?写传记?”
  “写传记就是写传记,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不是啊。我还没有死呢,写什么传记?”
  狂晕!一听到他说传记是给死人写的,我大跌眼镜。幸亏我没戴眼镜,不然我那100元的行当准报销了。真不敢想象一个戴隐形眼镜的人听到这句话,会是怎样的场景。我为他感到悲哀呀。居然敢说他喜欢文学了。跟这样“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我的英明岂不是早早地给毁了?我的主呀,请你宽恕这个无知的孩子吧。兄弟一场,仁至义尽,我为你祈祷了。
  其实,我们不应该怀疑他的智商的。怀疑他的智商,就是怀疑国家。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大专生了,他的智商已经被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没问题。就算偶尔出现次品,那也是正常的,但不能怀疑他。
  
  “说你是猪,真是猪,还侮辱了猪!”请原谅我用“猪”形容他,这不是张冠李戴。形容我时,是因为“大智若愚”;形容他时,是因为“大愚若智”,笨。我尽量用委婉的语气跟他说话,以免他想不开。
  “什么?我说错了吗?”他真是一头雾水呀!
  “没有,好话不说第二遍。不过,给一头猪写传记也不错。你平时不是最喜欢唱《猪之歌》嘛!”
  兵法云:一不做,二不休。不过我觉得做法有些过头也不好,所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最好不过了。我又何必跟一头猪过不去呢,想置之于死地?况且,这头猪还不是很容易下手的。
  “哇靠,知我者莫过你呀。那篇文章你就帮我搞定了。子锋,我爱死你了。”
  “慢,你说的是传记吗?”
  “什么?装糊涂呀。要不是有求于你,你就早被我K了,恨不得可以钻到电话筒过来。”
  呵,看清楚这位老兄的真面目了吧。钻过来呀,我求之不得。我已经算好他可以钻过来的成功条件:第一,他得减肥;第二,就是要触电。他受得了吗?不要到时还没钻成就已经触电身亡了。我正在苦想当他的电灯泡,该采取串联方式,还是并联方式呢。哪一种比较省电呢?哎,简直是秀才遇到兵,不是有理说不清,而是有理不敢拼。
  
  “好啊,你以光的速度过来,我冲茶请你。我们好久没在一起面对面交流了。这倒是省了一堆电话费。”
  “废话少说,言归正传!”听到电话费,他就像狗一样敏感起来。
  “你真是要写传记吗?”
  “不是啦!”
  “不是,你干嘛说‘正传’?”我故意钻牛角尖。读书人就善于钻牛角尖。
  “子锋,你可真不是省油的灯呀,还跟我耗。我说的是你给我们写一篇校园青春小说,一定要把我们写得传奇一点。你知道吗?欲知下文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我有事,先bye了。”
  他说自己爱好文学了,说话真的有点“文学”了。
  挂上电话,我感觉心情从未有过的轻松和痛苦。我就是喜欢跟他这样聊天。不是因为我比他强而咄咄逼人,也不是因为刺激他感觉自己有一种满足感,而是纯粹因为我们俩是死党,可以毫无顾忌,坦诚相待地长此以往。
  
  狗可以是宠物。我们喜欢它,是因为它忠诚。
  也有一种动物叫狼狗。他就是披着羊皮的狼狗,可我不怕,因为他是保护我的。
  



| 给作者发站内消息 | 2007-4-4 发表 | 本章责编:凤凰耳语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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