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故事写到这里都应该是结束的时候了,就像是每个童话故事结尾都要写:从此公主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从来没有人傻到继续接下去写王子和公主会不会赌气和吵架,离家出走,会不会相互厌倦,移情别恋,会不会失去爱的激情从此一辈子凑合度日呢?不只童话,再传奇浪漫的爱情小说,作者的义务也都只到两好合一好送入洞房为止,他们总以为读者会自己去想象和思考的,殊不知在快餐文化的日渐熏陶下,读者其实都变得很懒,所以我私下认为,以一个大团圆的结局给读者草草交代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高天和文岚毕竟是俗世间的人,他们虽说比别人经历更多的曲折才获得幸福,但他们在那以后还有自己真实的人生要过。既是人间的夫妻,他们也就不可能免俗,逃不过人间的命运,总归不过是下面几种类型:成天钉头对铁头吵吵闹闹的也许倒可做一世欢喜冤家;看似举案齐眉,夫唱妇随的却有可能同床异梦;激情已尽的可能就此得过且过,酷爱折腾的也许还要继续玩出城复入城的徒劳游戏。最高境界也就是长年累月地忍,睁只眼闭只眼地骗,到老得再也计较不动了,牵手漫步夕阳红。人间的爱只能到此了,不可能超脱它存在的环境和经济基础,(不好意思,政治老师多年的教育成果使我一分析问题就不免要上纲上线,用到辨证唯物主义出发点)。总之那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大概因为惊动的人或者神太多,所以不是被判生离,发配天各一方,永生不得相见,就是判死别,从此阴阳两隔或干脆一起收上天做神仙去。
我是个死心眼的人,不把事情的全像展露给那些有耐心熬红眼睛看完我这裹脚布一样长的故事的读者,我会觉得对人不起。另外,我也要考虑到成天在我脑子里叫嚷着骚动着的这两个主人公,从这个故事开端起,他们伙同其他的一堆人就不停地折磨我,成天在我脑子里喊啊叫的演绎一个又一个场景,监工一样催着我把他们的故事写出来。所以我写得精疲力尽地都不敢偷一点懒,这不,好容易写到结尾了,我快被他们吵死了累死了想早点结束,他们就像没有演出完毕就被人凭空拉下大幕的演员在幕后对着我又跺脚又提抗议的:不公平不公平!我们还没完呢!如果我就此停笔,他们恐怕会就此日夜不让我安宁地继续在我脑子里呱噪的。
所以,耐心点,我尽可能简要地讲一下他们婚后的人生吧,作为本文的一个比较实在的结尾献给大家。
文岚三嫁之结局一:
时间:结婚1年不到
纽约曼哈顿的街头,一辆深蓝色的轿车轻轻驶近,在一座高层的商业大楼门前停下,文岚穿着西装套裙的两条腿从车里优雅地伸出来,下了车对着驾驶座上的高天说:“kissmegoodbye,ok?”高天愣了一下,好像没有反应过来似的。“我是让你吻我呀。”文岚嗔怒地说。
“我又不是听不懂英文,这老夫老妻的,免了吧,再说大街上多不好意思啊。快上去上班吧,我还赶时间呢,已经绕着路送你了。”
“不嘛,今天你一定要亲下我才许走。”
高天摇摇头,无可奈何地轻轻用嘴碰了下文岚的唇。
“这个不算,敷衍了事。”
“哎,你搞什么?好吧,这样总可以了吧。”
“高天,你刚才吻我时,还有感觉吗?”
“天啊,你有完没完,现在怎么会还有感觉?握住老婆的手,好像左手握右手,这接吻也一样嘛,哎哟,你今天可真婆妈。”
“那再见了。有事打电话。”
高天开着车飞快地离开,文岚走进大楼,她有一点莫名的伤感,甚至眼睛有一点发潮。一位自封的爱情专家说,两个人成天黏在一起,再热烈的爱情,那爱的温度也只能保留几个月而已。为什么人这么容易对感情麻木呢?真的因为以前得不到才日思月想,得到了就习以为常就平淡甚至厌倦吗?牵牵扯扯将近半生的恋情,波波折折跨越大半个地球才成就的缘,原以为会是个例外,怎么就逃不过平常岁月朝夕相对的考验呢?
高天在和文岚一水之隔的罗德岛一家信息技术公司上班,公司是和几个朋友一起合开的,他只占小部分技术股份而已,但毕竟是为自己打工,所以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和兴趣都扑进去了。美国的生活节奏出奇的快,工作压力也不小,到目前他和文岚还租别人的房子住,真不知什么时候能混出个头来。文岚是什么时候都那么感性,老觉得他不再主动多陪她说话和亲近就是不再爱她了,其实工作了一天真是连动也懒得动了,更是不想说什么,夫妻间还哪里有那么多卿卿我我的话好说的?该说的早说完了,过日子嘛,当然免不了平平淡淡,他这么辛勤工作不也全是为了她吗?爱她有她放在心里不就行了,为什么要那么注重表面的做作呢?
文岚受不了高天眼睛里没有她,他曾经是把她当作心尖子疼着爱着,捧着怕碎了含着怕化了,她的一举一动都会牵着他的心。而现在怎样呢?只过了短短一年不到,他就能成天视她若无物了。他从注意不到她的新妆容也不夸奖她的美丽,她每天下班回来心情好坏他也不会主动关心,创业中的他一如求学年代对功课的投入和认真,他不管在家还是在公司都是一样全心想着那些工程、项目和合同什么的,经常是人呆在文岚身边,心却不在身上。在他们家的对话里经常是文岚说上半句,他对的那下半句和她的话题完全不搭干,结果是她说她的烦恼了开心了他接茬讲他们的计划了预算了。即便朋友好容易聚会了,他也一两句话就把话题又岔到工作上去了,这样说着说着,文岚有种自言自语的痴人说梦的感觉,所以她干脆闭上嘴不说了。
这些都还能忍,不就是没有人理吗?不就是孤独吗?对,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冰冷和孤独。最难受的是生病,文岚平时为支持高天的工作就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包来包去就把他给惯坏了,惯出个跌倒油瓶不扶的毛病来,所有的事情和他的工作比都是无关紧要的。平时文岚多奉献点多担当点也就罢了,日子照样天天过,但文岚一有个头疼脑热的就坏了,他要不就是忙得顾不上回家,要不回来也是累得倒头就睡,反过来文岚只要有口气在就还要倒过来照料他。即便不是那么累,好像他也蜕化成个完全不会照顾人的家伙,文岚躺在床上求他给倒杯水或做点吃的也要叫上半天才能把他从他的电话或冥想中叫醒过来,等到他最后终于不情不愿地端来水或吃的,文岚早就气也气饱了,她病中时他对她还不如随便哪个普通人呢。
相濡以沫,想到这个词她就寒心,她不敢想象自己即便和他走到白头会怎样,也不敢想象自己老得走不动了的时候有谁会来理她。她都不敢再想她和高天的过去,那大概是别人的故事或上一辈子的事吧,那体贴关心的白手绢,还有那次海边她病中的照料,她走了那么远追寻他这个最疼她的人,可为什么有了婚姻后爱就一点点地没有了呢?为什么那个最爱她的人反而再也找不到了呢?
看来男人和女人对于爱情和生活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对于男人,爱是热恋期的肾上腺作用激化的生理冲动,在那个时期的男人可以舌灿莲花如同辩士,细心周到强过护士,勇敢坚强胜过骑士,温文尔雅好比绅士。但一过恋爱期,爱对于他们而言更多演化成亲情和责任,有那么多平淡漫长的日子要过,他们就只要求一个舒服的家可以休息而已。这时的男人就卸下圣斗士的神奇武器变成了生活中平凡的男士,回家吃完饭研究起报纸来认真得赶超院士,一让做点家务就两手一摊冒充居士,发生点冲突争吵再不会怜香惜玉忍让再三而变成横眉冷对的战士,对一切浪漫节日和重要纪念日都淡然漠视如同隐士,要再有点小秘密小情况就会精明狡诈运筹帷幄得像谋士。女人呢,恋爱前多半会战战兢兢小心求证做举止文雅的淑女,一旦陷进去就会爱得疯狂却笨得宛如白痴傻女,结婚以后更是死心塌地一不小心就失去自我变成老公和家庭的婢女。
爱情是男人生活中的点缀,却是女人世界的核心,有了爱女人吃苦耐劳忍辱负重一哭能震倒长城,她们要的只是男人一个体贴关心;没有爱的女人即便有再多的金钱和事业都会觉得自己虚弱如稻草的空壳。所以文岚受不了爱的逐渐褪色,慢慢地她才终于认识到爱情是保质期相当短的极其脆弱的奢侈品。如果她肯认命她就能和别人一样睁只眼闭只眼难得糊涂,一辈子再长这么凑合着也能过得无风无浪的。可偏偏文岚就是个认死理的人,在她的逻辑里只有宁为玉碎没有可为瓦全,她的眼睛里只爱完美受不得残缺。作为女人,不求名不求利不羡慕大富大贵,她最大的奢求也就是拥有一份至真至纯的完美爱情,而且想爱到永远,但她没有想到她的这种想法本身就是极其不现实的。因为永远和完美是两个格格不入的概念,所谓的完美就好像刚出水的一块嫩豆腐,它是经不起一点点碰的,更经不起哪怕三五天的搁,甚至风一吹就会沾上一层灰,所以眼睛里容不得一点沙子的人是根本无法在这个世界存活的。而永远呢,天、海、陆地都谈不上永远,区区人类却口口声声说什么永远?创造这个词和使用这个词的人都有白痴的嫌疑。要不怎么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呢?
当然这样不是说她和高天现在的生活就完全没有爱了,只是文岚觉得那爱已经是抛物线走到顶点后的下降段曲线,只是繁花绿叶盛放精彩后的逐渐褪色,是美女的迟暮,是壮士的气短。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吵架床尾合,文岚的孤独失望常常直接导致眼泪和争吵,但和好后依旧是甜蜜,依旧还有彼此的依恋如同身体臂膀的血肉相依,只是文岚怕这种甜蜜的浓度也会随争吵的频度和岁月的磨砺变得越来越淡的。
这一天本来是极其普通的一天,和其他的任何一天没有任何的不同,一个丈夫送妻子上班,妻子固执得要求他吻别一下,这在曼哈顿的街头本是最平常不起眼的风景,不会有任何特殊的意义。但这却不是个普通的日子,它的特殊之处在未来的日子甚至惊动了整个世界。然而对于高天,这一天在以它对他个人生活的直接影响而成为他的生命中的刻骨铭心,它的不同往常都是从文岚的一个电话开始的。
当时,高天正在忙着手头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的,手机突然催魂铃一样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文岚的电话,又不知是什么事,他准备像平时一样按掉等一会空下来再回,却忽然改变了主意,按下了通话键。电话里的声音很乱,沙沙的尽是嘈杂的人声,文岚的声音好像带着点哭腔:“高天,我想,我怕是回不来见你了。飞机撞楼了,到处都是烟,我恐怕是来不及逃不出来了---。我爱你高天,永别了。”“文岚,怎么回事?什么飞机撞楼?”高天对着手机大叫,可是电话已经断了。
高天猛地冲到窗前,拉开百叶窗帘,眼前的景象叫他目瞪口呆,远远望去,对岸的世茂中心雄伟的双塔建筑楼的上部正冒着滚滚的浓烟,烟雾和火光使半边天都成了青黑一片,那种可怕的景象突如其来得让高天觉得像是舞台布景一样不真实。
这一瞬间,高天突然想到了早晨告别的一幕,脑子里立时乱成了一团。他用力地甩了甩头,阻止自己被接连不断的不祥念头所纠缠,奔下楼开了车就走,一边开一边在心里默念:“文岚你可千万别有事啊,你命大,一定逃得出来的。”
路上到处是警车救护车的鸣叫声,他一边开车,一边竭力使自己保持清醒,因为他的脑子一不小心就会有一阵子出现一片空白,等他好不容易赶到世茂附近时,火势更猛了,上部北塔已经坍塌不见,他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那座一大早还好端端的大楼了。楼层中部和下部还可以看见不少惊呼着四处奔逃的人影,怪异如同走马灯那脆弱纸壳子里的移动影像。文岚在哪里呢?他拔腿就向大楼跑去,身后几个消防人员合力将他拦腰抱住:“你疯了!楼马上要塌了。”
“别拦我呀混蛋,我老婆在里边!”
“不管谁在里边,谁也不让进,你给我老实待在一边不许添乱了。”
从那天起,高天没有再见到文岚。
那一天,是2001年9月11日。
一年后的9月11日,世贸中心原来所处的一大片空地上密密麻麻地聚集满了人,大家都是自发聚到这里,有的在地上插起了一支支白蜡烛,有的捧来了大束美丽的鲜花,有的抱着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有的拉起了横幅……每个人的脸上都挂满了泪水,人们望向远方的天空,仿佛在那里能看到他们不再回来的亲人。
不计其数白烛的光星星点点、时明时暗,汇成光的河流动闪烁,仿佛能通向天际,连起此岸和彼岸相互思念却永隔一方的人们。鲜花依旧艳丽而生机饱满,预示旧的生命枯萎逝去新的生命依然勃发生长。去的人永远都不会回来,但留下的却是深深的情思和永久的牵念,死亡如冰雪或松脂于刹那定格住人的感情,斯人远去,留下的却是最美最年轻的英容笑貌,在活着的亲人的心中。
这么多的人无声地坐在一起,却静穆得好像没有人。死一般的静穆比抢天呼地的哭叫更令人悲哀。悲哀如绳索紧紧扼住大家的喉头,压抑得人哭叫不出来,连尚未知人事的小婴儿都感受到这份肃穆而显得格外安静。
在人群中有一个沉默的中国小伙子,他本来也不起眼地混在这千万悲伤的人中,他和所有人一样欲哭无泪地在广场上坐了很久,沉默了很久。最后,当他拿出一支萧凄凉地吹起来时,不少人被他幽怨缠绵、如凄如诉的萧声所吸引了。
箫声悠扬地回荡在空旷的广场上空,跨越国界语言地直钻到大家的心里,抒发出这里坐着的所有人欲语还休的惆怅和悲凉。人们静静地凝听,用心体会着箫声曲折低回中蕴藏的千言万语,他们回头久久地注视着这个东方青年,为他的凄楚深深感染,同时也记住了这首曲子美丽得超凡脱俗的旋律。
后来他们中有的人再听到这曲子时才知道,它叫《梁祝》,讲的是一对相爱的年轻人的故事,有点类似东方的罗密欧和朱丽叶,然而不同的是这个故事的结尾有点离奇,男女主人公死后双双化作了蝴蝶永不分离。这只曲子给人一种很特别的感觉,那感觉叫永恒。
文岚三嫁之结局二:
时间:结婚七年后
我们的生活往往并不能如结局一那样戏剧化地结束,而是由许多令人懊丧的琐碎之处组成,就如同恋人们不可能都变成蝴蝶而要在尘世中体会柴米油盐的琐碎。那么读者读者们也许不反对我提供一个生活中更可能出现的结局给大家吧。
场景一:
高朋满座,文岚身系围裙在厨房和餐厅间跑出跑进,不停地变出一盘又一盘菜来,没办法,中国人的殷勤好客全部体现在他们是否能最大限度地撑大客人的胃或是给客人硬灌下尽可能多的酒精。至于事后客人是否会胃出血、胃下垂还是酒精中毒,那已经不是主人所关心的事情,那些统统要由医疗单位和保险公司负责。读者们也别怪我们的主人公文岚也不能免俗,因为她毕竟还是中国人嘛。
桌上逐渐已经杯碗狼籍,酒足饭饱后,男人们不禁想继续找点东西虐待一下自己的身体,这时候烟就成了他们的首选,用来达到一小会腾云驾雾的麻痹境界。主人高天当仁不让地带头点起烟来,片刻间已是云遮雾罩,伸出手掌一臂之内需要摸索才能定位彼此的所在。
烟从餐厅逐渐弥漫到房间的各个角落,最后把厨房的空间也给填满了,文岚的喉咙又开始无可挽回地肿痛起来,她试图打开抽油烟机解困,却发现不开还好,一开源源不断的烟排着队从各个角落向她身边集合,无止无尽,根本就没有结束的一刻,结果是更密集更强劲地袭击了她。
忍无可忍的文岚终于在香烟的奇妙作用下从一只温顺可爱的绵羊渐变到一头怒发冲冠的河东狮,哇哑哑大叫着就从厨房冲了出来,手里还抡着一个煎锅当武器,雷霆万钧地大喝一声:“谁也不许再抽烟了,都给我掐了,要抽到外边去抽!”
如果是平时和文岚单独在家,高天自然会发扬好男不和女斗的优良传统,马上严格执行老婆命令,立刻带着香烟消失到厕所里,即便笑脸求饶也是毫不含糊,反正也掉不了一块肉的,老婆能否哄好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安定团结的大问题嘛。可是今天,当着一大帮哥们他被这当头棒喝弄地很下不来台,安定团结固然重要,男子汉的威严面子更不可忽视,于是他也粗起喉咙,把声音抬到即将掀翻房顶的频率坚决与妻子抗衡:“老子在自己家抽烟想抽就抽,要你管得宽,你要是受不了就自己滚出去!”
“啪”地一声,煎锅代表女主人愤慨的立场重重地砸到男主人面前的地上,它的本来瞄准方向是他的头,因为顾及到那个部位的可承受力才法外留情地临时改变了航线。
“文岚,你反了你!”文战立马升级为全武行,客人们为保全个人身家性命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仓皇逃窜,几秒钟内就胜利完成撤离行动,激战还在继续,方圆五里内的住户都戴起了耳罩防止耳膜振伤。
场景二:
吃过饭,高天在电脑边上网,文岚在厨房里洗碗。高天宁可和电脑交流也不愿和文岚交流,因为她和他交流的话题实在引不起他的兴趣,天天不是逼他像留声机一样重复回答文岚永远的“你到底爱不爱我?”的古怪习题,就是对他大叹苦经用家务了叹气了的无聊话题破坏他餐后休闲的心情。
高天有时候自己也纳闷,他娶的到底是不是文岚,本来也算得上个淑女的,怎么这么折腾一圈娶回来竟也成了个俗女呢?她的那些文学气质,那些妙语连珠哪去了呢?怎么动不动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俗!特俗!
他委屈,文岚更委屈,在家有爸妈揽着,自己独住的几年是靠方便面外卖盒饭果腹的,嫁人后第一个老公是个万事大包大揽的模范海派好男人,第二任一大家子的佣人还带管家,哪里正经做过什么家务啊。嫁了高天后却成了个地道的灰姑娘,烧饭洗衣清扫洗碗擦地,整个成了五项全能,哪还有心情看书啊。高天呢?她也不知嫁的还是不是高天,那个结婚前她打个喷嚏就紧张,成日体贴入微,手脚勤快的男人上哪去了呢?怎么变成没心没肺,成天拿她当隐身人看,一回家就只知道吃饭上网睡觉的家伙了呢?
文岚自责时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知足呢?像隔壁小莲,不是比她还从早忙到晚的,怎么就那么满足?房间窗明几净,老公吃包喝足,就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了。而她呢,却老是觉得少点什么,是不是自己太作呢?
文岚倚在电脑间门口看在高天发呆,高天就会不满意:“咳,你怎么又来监视我了?”
吸引高天的当然是网上的精彩世界,去年网上打牌时认识了一个叫“樱桃小丸子”的MM,吸引他的是她的一派天真浪漫,使他也格外轻松愉快,好像年轻好几岁似的。他们先是并肩作战牌场和游戏,共同品尝胜利的感觉。然后共享兵器库,成了亲密无间的网上游戏最佳搭档。接下来没日没夜地聊天,她老是有问不完的千奇百怪的问题,好奇得像是刚出娘胎,他则是好为人师,充分享受作为一个无所不知的男人的优越感和飘飘然。后来他们在网上互赠玫瑰。然后举行了网上虚拟婚礼,刚开始高天还觉得似乎不妥,久而久之也就认为一切都不是真的,用不着大惊小怪的。
然而他们在网上的称呼足够肉麻到电死一个养鸡场的鸡了。
“老公,你还没让我看过你的照片呢,发过来好吗?”
“老婆你是否也该发给我照片先,如果是恐龙我也好撒腿就跑啊。”
“那我可发了,你作好逃生准备了吗?”
一张很可爱的女孩子照片,美得天真无牙,高天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总算不是恐龙。
接着他们见了面,然后经常在一起疯玩,一起打电动玩具,一起抱着爆米花看弱智电影,和她一起高天有返老还童的感觉,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简直是乐不思蜀。
后来据知情者说,“樱桃小丸子”MM是个白白的有点婴儿肥的漂亮女孩儿,也有说她智商和情商都是13岁水平,天真程度果真是女孩中难得的极品。二十好几的身材相貌,配上儿童般简单的脑袋,成天笑个没完,笑声清脆如铃,再尴尬的场面都能一笑化解,动不动就“咦,是这样的啊!”“真的是这样的吗?”作白痴状,却还不是装的。
另一说法是说她是薛宝钗的脑子装到史湘云外壳的神奇组合,心知肚明却超级精通假作糊涂和装傻,总之是世事通达皆文章,已经是修炼成精的人物,最大的绝技就是使男人在她面前感觉无比伟大和聪明。
不管哪种版本吧,总的评价是个天生尤物,举世难寻,若在网上发起全体男同胞投票会达到99.9999%的赞同率的,偏叫高天这小子好福气占去了。
而且她的父亲是华人中知名的富商,也为她加分不少,高天的性格固然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可这世道也没人专门和钱过不去呀,总之也不会因为这一条反而减分的道理。一边是轻松愉快毫无负担还有找回来的年轻的激情,一边是无休止的唠叨和磨死人的“你证我证”、疑神疑鬼、动辄长吁短叹、泪雨滂沱,让他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久而久之对比下来实力不证也明,是傻瓜也知道该选哪个了。那MM从小在美国长大,完全一副国外做派,后来干脆和他同居,也不对他提任何要求,只尽情享受偷来的快乐。作为男人能得此女,夫复何求?最后高天终于痛下决心快刀斩乱麻地结束了和文岚的痛苦生活。
半年多后,文岚偷偷生下离婚时肚子里已有的高天的孩子,艰难地做起了单亲妈妈,经过半生三嫁三离,她终于得以勘破情关。
后来她成了一个旅美作家。
结局一的另外一个结局:
轰炸世茂的那天,文岚并没有死,其实那天她一早就准备好从此离家出走,以永远的分离来拯救和成全日渐消亡的爱情。
她的公司在比较靠下的楼层,飞机撞上大楼不久,她就已经逃了出来。面前是被轰炸得支离破碎的大楼,惊慌的人群,倾城乱世的劲头,让她想到她同样大势已去摇摇欲坠的爱情,于是灵机一动就打了那个电话给高天,一样要走,还是让他认为她是死了吧。罗密欧与朱丽叶也好,梁山伯与祝英台也好,古今中外大凡经典的伟大爱情不都需要个死字来成全吗?
不是她舍得,她比谁都更依赖爱的温度,比谁都更渴望情的相守。但是经过反复的考虑,她早就痛下决心,何必要等到感情磨到完全没有,何必等到眼睁睁看着相爱变成淡漠再变成厌弃和仇恨呢?趁着还有热度,还有依恋就让他们分离吧,至少还能为将来留个念想。
高天或是其他的什么人大概没有谁会真正理解文岚的这种思路吧,他们如果知道她这么想,甚至会认定她是个硬心肠的女人。然而去想一想有些艺术家宁可毁掉一件艺术品也不愿看到它带了一丝的瑕疵和裂纹你就能够理解文岚了,因为太爱,所以放弃,因为太在乎,所以只有离开。死尤其是防腐剂,文岚欣慰地想到,多年以后,在高天的心里,她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静美,她们的爱会在他们彼此心中永存。
从此她孤身流浪天涯,虽然和高天不再相见相守,但天涯海角,沧海桑田,她知道她已经拥有了一份最完美的爱。爱就是这样一个东西,放手才能得到,执着就会失去。不要说她自私,她只是不能眼睁睁看着爱在她面前日日死去。她太爱爱情本身,为了这份爱,她什么都可以放弃。
终于到了可以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高天和文岚的故事到这里全结束了。这故事之所以有好几个版本,是因为有不同的渠道带来不同的叙述,恕我愚昧,没法一一考证分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亦或这个世上本就是真作假时真亦假,假作真时假亦真,什么事都没有绝对。又或许在不同的时空里高天和文岚本来就活在不同的人生中,亦或者一个是真,另外的只是他们演的一出戏罢了,本来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啊。
所以我作了懒人的决定,就是把所有的结局一起呈现给大家,让读者也有一点从高处和天外俯瞰人生的感觉,并且给红尘中千千万万不肯觉悟的痴男怨女们敲个警钟:尘世间好玩的东西正多,游戏人生,票子、位子、面子、帽子、孩子、男子、女子……爱上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都好,就是,千万不要——爱上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