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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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最后的败笔:没有结束的故事

文 / 乱草小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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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在走,等待就等于倒行

为什么心要留在原处,原处已经走开

懂事的心哪,今晚就始学走路

——顾城

“烂尾街”的一排房子上已经开始写上了拆字,虽然并不是整条街都会拆掉,但我所居住的这幢楼也是处于拆除范围。有人陆陆续续的搬家,还有二个月春节也就来临了,那是穷人的宗教,有人开始返乡。王涛搬家了,画家阿陈早就离开,阿五死了,阿青带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回了老家。大学生阿成也准备离开,这家伙像是发了一笔小财,一副喜盈盈的样子。当他得意的告诉我说就是他举报的神秘人老五时我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说,原来你就是那个犹大。阿成不解的问我,犹大是谁?于是我再也不想理这个白痴。那个经常看见的疯汉竟然也消失不见了,就像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一样,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哪里去。我想最后一个离开这里,因为我一直在等待米糖的消息。虽然这段时间我和小夏保持若即若离的暧昧,但我想这双手也是我所抓不住的,爱又何必一定要捆绑呢?

“烂尾街”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平静,虽然我曾强烈的憎恨这里,但现在要将它毁于一旦时我却感到有些不舍,毕竟这里曾是我的大学我的炼狱。那些青春期的记忆将永远的留在这条街上。离开这里,哪里又是我的归宿?哪里又有我的门牌号码?一年之后,或许留在这里的所有记忆的踪迹都会变得面貌全非,城市以它的钢铁意志改变着一切,这一切中人是最脆弱的物质。

公司里王涛和张华因为各自的利益产生了矛盾,田娟已经成了张华的女朋友,他们或许都在考虑着过河拆桥再另起炉灶。我被夹在其中处境尴尬,而且因为最近工作不努力而使他们对我多有抱怨,也许我天生就不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把手头的一切工作做完后我向王涛辞职了,王涛也没有留我,只是拍拍我的肩膀说祝我好运。

没有工作后我像以往一样整天在这条街上游游荡荡,或者去人才市场转转,留意报纸上的招聘广告,我真正想做的工作是广告文案和策划,虽然在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广告公司至少有几百家,但我也只能碰碰运气。有一天我去一家小的广告公司面试,那家广告公司的老板带着一副金边眼镜,一副典型的文人形象。他问了一些我的情况,我有点忐忑不安的把我过去写的一些策划书给他看,他看完之后基本上还算满意。然后他又问我看过哪些书?

我说,看过很多乱七八糟的书,十七岁的时候最喜欢的作家是苏童,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最喜欢和最不喜欢的作家了,可能已经过了那个年纪的缘故。

他饶有兴趣的说,我曾经也很喜欢苏童,你喜欢他的哪本书?

《少年血》,我喜欢他的短篇小说,我脱口而出。然后我又说,我现在也正写一篇小说,但还没有写完,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写东西,算是对生活的记录吧。

你现在带来了吗?我很有兴趣看看,他递给我一根烟说。

于是我又重新把软盘插在电脑里打开给他看,男人大约花半个小时左右把小说看完,其间又给我递了两根烟。男人看完之后说,你写的故事和我过去的生活有点相同。于是他给我讲了他的故事。他说,我十几岁的时候就来到这座城市谋生,也住过像你所说的那条街,那条街真他妈滥。后来我在我舅舅的建筑工地搬砖头,你知道那是苦差事,别人也叫我民工,白天干的汗流浃背,晚上还没地方洗澡,浑身粘粘乎乎的不舒服,住在临时搭建的简易工棚里,夏天的时候蚊虫多如牛毛,一个劲的在身上咬。但晚上我还是坚持在灯下看书,和我一起干活的那些工人也都嘲笑我。他看了我一眼问我,你了解那种感受吗?我点点头。然后他又说,你的故事将如何结束?我很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告诉我他是如何发迹的。

我现在还不知道,只有时间能够告诉我,我说。

你想当作家,男人问我。

我把烟头摁灭丢在垃圾篓里说我并不想当什么作家。

男人用眼神问为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想做一个成功的广告撰稿人,因为我觉得当作家是一件出卖灵魂的工作,往往害人又害己,况且我也不具备这种资质,而做一个广告人只是在出卖技术和创意,无需对自己也无需对别人负责,这就像姜子牙钓鱼一样,愿者上钩。

男人略一沉吟后说,我希望你把这个故事写完后再来找我,因为我很有兴趣知道故事的结局。你还很年轻,我也很欣赏你的才华,在这么多的求职者中你是唯一抽过我烟的人,但是我不能让你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成功,到时候我会考虑给你一个机会。

我站起身来说,谢谢。虽然他并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也未必就会再来找他,但他至少给我留了一个希望,而且我又知道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虽然生活常常处于绝境,但毕竟偶尔也能遇到一些有趣的人和事。

一个月后我搬出了“烂尾街”。也许再过不久这半条街就要变成一片坍塌的废墟,而再过不久就会有一些崭新的房子拔地而起。我新租住的房子是一个单间的老房子,地处比较偏僻的郊区,摇摇欲坠的九楼。墙壁上遗留着时间的擦痕,后窗外是一条混乱狭小的街道,小摊小贩和各种店铺云集,倒有种乡镇小集市的感觉。但是这条街的环境若要和“烂尾街”比起来则要单纯的多。在我搬出“烂尾街”之前我意外的接到了米糖给我打来的电话。

你现在过得好吗?我非常想你,我说,你回来吧,我在等你。

对不起,我已经回不来了,如果我回来就会害了你,米糖声音低沉的说。

你在哪里?

我犯了罪,也许很快就会被警察抓起来关进牢里然后枪毙,忘了我吧。然后她就把电话挂掉了。我接着把电话打过去时已经无人接听,我想她应该是用IP卡打的公用电话。想起刚才的对话就像是掉进深不可测的夜海上,强烈的不真实感有如看默片时忽然插进了一两句对白。夜仍在黑暗中无声无息的航行。我大约能够猜得出现在她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我却毫无办法,告诉我,我该如何拯救你?那一夜我把头埋进被子里,想哭却哭不出来,就像是别人像毛巾堵住了我的嘴巴。

忽然感觉原来这座城市的冬天也很寒冷,我不得多穿了件毛衣。当我再次形单影只的穿过整座城市,穿过那黑压压的人群,两手空空如也。我知道一切都已无法回头,就算往事历历在目,那也是被时间扔掉的一本老黄历。“灿尾街”已经在轰然之中坍塌掉了,就像我的青春被岁月无情的摧毁。我想起这些年在这座城市所走过的路,想起那些曾在我生命中刻下名字的人,小刀,米糖,小夏,阿五,阿青……我知道有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再见上一面了。有一天晚上看北野武的《坏孩子的天空》,唯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就是最后那几句对白,“我们完了吗?”,“傻瓜,我们的故事才刚开始呢。”

我们的故事完了吗?但愿黑暗中还有一盏灯火是为我而亮,那所谓的希望之光。

小夏二十二岁生日前天我打电话问她要什么礼物。她笑了一下说,想不到我都已经二十二岁了,时光真的就像喷气式飞船啊。我却还老是幻想自己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所以我不喜欢吹蜡烛,吹蜡烛的时候觉得是把自己所有的青春和梦想都吹灭了,也不喜欢吃蛋糕,因为蛋糕甜得让人觉得心里苦。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给我买一件衣服。

我开玩笑说,好啊,反正地摊货也便宜,你喜欢什么颜色?

小气鬼,随便你吧,颜色也随便,只要能穿就行了。不过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所谓绿色,就是那种知足常乐的颜色。对了,你听过《青春真残酷》这首歌吗?

我说,没听过,听名字倒是很想听一下。

我们在电话里笑了一会,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开怀大笑了,我知道我们应该抓住不多的机会放声大笑,最好笑得让整个世界都为之侧目,就像哭得时候让天空都下起雨来。

我们还年轻吗?小夏忽然问我。

我们还非常年轻,我觉得我们年轻的不行,简直年轻的要命,我自欺欺人的说。

哈哈。

那么明天见,记住你今天还是二十一,而明天就是二十二。

那么我总觉得应该高兴的是今天而不是明天,因为明天我又老去一岁,不过还是明天见,二十二岁时再见。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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