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春树
英文名:chunsue
最爱的乐队:ANTI-FLAG
最爱的颜色:红色
喜欢的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格斗俱乐部、无法天天
喜欢的作家:萨特、鲁迅、王朔
喜爱歌手:罗大佑
嗜好:看古装电视剧、听革命歌曲看书、听音乐、发呆、逛街、看电影、摄影
喜欢的国家:美国
中文名:春树
英文名:chunsue
最爱的乐队:ANTI-FLAG
最爱的颜色:红色
喜欢的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格斗俱乐部、无法天天
喜欢的作家:萨特、鲁迅、王朔
喜爱歌手:罗大佑
嗜好:看古装电视剧、听革命歌曲看书、听音乐、发呆、逛街、看电影、摄影
喜欢的国家:美国
1、我的名字。我叫林嘉芙。还有一个名字叫春树。林嘉芙是我的学名,顾名思义,是我在学校用的名字。后来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春树。我的许多朋友都叫我这个名字,每当听到这个名字时我总会很高兴。我喜欢这个名字。你会发现的。
这就是我的名字。
2、西X中学。(一所讨厌的学校。我们学校的校规是:只许服从,不许解释。)
2、谢思霓。(我的同班同学,我最好的朋友。)
3、摇滚乐、朋克。(我喜欢的音乐。)
4、*5、A26。这是我在上初三时认识的两个北师大的心理咨询员。认识他们时正是北京刮风的季节,仿佛是一个春天。
5、我的班主任王老师、年级主任李主任、初中主任“大肚王”。
6、一些诗。有一些是我写的,有一些是一些朋友写的。我喜欢诗歌,它们很美。
7、一些我喜欢过的男孩子们。
8、果冻。(我的一个记者朋友。)我喜欢他在一篇文章中对“死亡”的看法。
9、嚎叫俱乐部。它现在拆了,我还有一个在那儿拣的打火机。在我们的记忆里,那儿一直很棒。它将永远存在。
10、开封。那儿的空气、温度、飞机上亮着的红灯还有那里的人。(那种浪漫的感觉。)
11、方舟店员白开水。方舟书店曾经是艺术青年们的天堂。
12、玛丽和紫予。
13、《音像世界》、《朋克时代》、《通俗歌曲》。可能还会出现《我爱摇滚乐》。
14、北大以及对它的幻想。
15、崔晓笛、王艳、陈旭、杜媛。(我在高一6班的同学。)
16、李旗、赵平。我爱过并且痛恨过的人。是本书前半部分的主人公。
17、西单。我喜欢傍晚的西单,那时它显得非常迷人。夜色温柔。有许多的人,时髦的男女,年轻的人,很多人喜欢逛华威六层。空气中飘浮着物质的味道。
18、盘古。(一个好乐队,写过一些好歌词。)
19、G和T,我爱过的两个男孩。本书后两部分的主人公。
20、Janne,一个爱好摇滚乐的芬兰男孩。高大,干净并且漂亮.他对流泪的我说:我丢失了我的小女孩.
21、张东旭。(一个朋友,他写过一本书《我是天使,我不骗你》。一个喜欢涂鸦的小男孩。)
22、玻璃。(我们曾经的鼓手。)
21、染头发。我喜欢随时变化的头发颜色。但我的父母很反对我染发。可我不管。我一直染头发。
22、百盛商场及我经常会去逛它。(永远的百盛。)
23、崔晨水、露易丝、LULU和其他人。
24、五道口。(一个*的地方,那儿附近有无数所大学。)
25、彭洪武。(一个乐评人。我不认识他,但我看过他写的文章,还不错,我喜欢。)
26、很快消失了的阿飞,我很想念他。
27、一些诗人、一些乐手和一些编辑,他们都曾无意中闯进并改变了我的部分意识和生活。他们现在还在活着。
28、学习条例。我所在的西X中学有一本叫做《学生管理教育工作条例》的白色小册子,我们在开学的头一个里天天学习,并且一字不差地按照去做。
29、蓝草,也就是A26,我喜欢用这个名字称呼他,他有着我最初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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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考上高中。因为我的第一志愿填的是北师大二附中。典型的好高骛远。为了不可能实现的梦和意气之争。就算考上又如何?蓝草早已是昨日黄花,即便考上,也没有多少快乐可言。有的只是回忆的悲哀。如果“三生有幸”再次踏入北师大二附中,会做何感想?我会想起第一次参加文科测验(就是提前招生,可以不参加中考)时莫名其妙的欢乐、骄傲,那会儿是春天,校园里到处开着香气悠远的蔷薇花,有树,有草坪……有一种时光反复的感觉。
我忘了自己说了什么或者作了什么举动,但我想我一定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李抱住我,然后脱掉我的鞋,我穿着一双有白色绸带的丝袜,因为我喜欢上面的绸带。抱了一会儿,李站起来,喜气洋洋地说,等我把外面晾的被子拿进来。他走出门,抱进来一条被子。然后我们躺在了*,亲吻。一切都有点不真实。
那个夜晚我睡得很不踏实。我和李没有再*。非但没有*,连碰一碰都没有再碰。我们互相厌恶,对彼此都没有了兴致。对我来说是不回家的惶恐和第二天还要早起上学的压力让我担忧。还有就是我一直希望和李红旗单独过一个完整的晚上的,现在机会就在眼前了,我怎么失去了热爱他的兴趣了呢?我怎么一点都没有恋爱他的感觉呢?
回到他的屋子我们又*,聊天,看书。他又给我讲了很多大道理。让我好好学习,但我一想起学校就烦。但我也明白这一切。只是看不到前途。不知道以后会怎样。李旗希望我正常地活下去,他不希望我走他的路,不想我以后也像他现在这样,独自一人在异乡,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事业,没有爱情。
如此年轻,内心是潮湿的,如此年轻,内心是空虚的,这是漫长的冬天,这是阴冷的冬天,如此年轻,内心是潮湿的,我坐在窗口,看着你枯萎,我没有希望,内心是潮湿的,我在等待你的到来,我在等待你抓住我,我在等待你的到来,内心是潮湿的,我没有希望,如此年轻。
上了楼,我们披上了外衣又走下来。石钧伸手揽在我的肩上,我没有拒绝。我们拥着向前走去,看起来像在齐心协力地抬一件东西。也许是感到不太舒服,他又把手拿下来,又突然孩子气地笑道说:“跑几步吧!”跑了几步,又说:“咱们倒着走吧!”前面有一个胡同,他说:“咱们到胡同里去吧!”我说:“好吧。”我想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他到底敢干什么。
学校的功课不多,几乎没有什么作业。有二门新鲜的课经常让同学们烦恼。那就是礼仪课和形体课。礼仪课潘校长亲自教,我发现她的脸很白,看久了你会发现她像一种动物--对了,就是狐狸。至于形体课,要求穿体操服,很紧身,课间换衣服的时间很紧。大家对此很有意见。
我只能虚伪地写些“生活充满阳光,二十一世纪,跨世纪的一代,未来……”真*的。我想起以前有个同学开的玩笑“往事不堪回首,就让一切尽在不言中”,可他们却逼着我一遍遍“回首”。我都不想上学了。太不*。我是个无比脆弱的人。我承受不住一遍一遍的打击。
我只能与自己交谈,尽管自己帮不了自己。我可以与作者交谈,他们宽厚、平等,还比较有意思。这样挺好。在我十五岁末的日子里,在腐烂*的北京春天,我还在用一次次地疼痛触碰真实、追求梦想。我知道我的思维呈分裂跳跃状态。但我也清醒无比。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也知道我在做的是什么。
窗外盛开的梧桐树/摇/超市的颓美在空气中流淌/啊,这多么像我的/懒洋洋/我的眼睛有一点累了/我必须闭上/眼睛睡了/我想抱住一点什么/希望是闪亮/可靠和温暖/抓住我的心。
我到火车站附近的宾馆找我妈。自从她在来开封的头天晚上住在李占武家一次后就执意要住宾馆。我找到她,她正在房里喝水,梳头,看起来心情比较愉快。因为她知道今天就会回北京了,也许她很高兴我没有固执地要求在开封住上一个月,也许她觉得这次的开封之行还是比较安全的。谁知道呢。总之看到她高兴,我也稍微高兴了一点。
我心里真正想见的,是“无聊军队”他们。他们会带给我本性有的,一直被囚*的热情、反叛和火热。多希望能早一天见到他们。我想念我总有一天会过上和他们一样的生活的。那时候在《北京晚报》上看到有市民投诉五道口附近有一帮摩托飞车党扰人清梦,我心有戚戚然地笑了。我知道他们是谁。真的就像那首歌唱的:脱下*的高跟鞋,赤足踏上地球花园的小台阶,我的梦想不在巴黎、东京或纽约,我和我的孤独,约在悄悄的、悄悄的午夜……
我顺其自然地上了他的床。我想我就像上次一样根本没有搞清楚他有没有女朋友,我大概已经有半年没有和人*了,他弄得我非常疼,我在他身下叫唤着,赵平就嘿嘿地笑。他说你已经不是*了?我很生气,你也不是处男了我为什么要是*?你以为我是*才和我*是你的问题。你是个封建主义者,你这种人玩什么摇滚?
“我放下肩上在诉说着人类的小袋子/那里面装满了悲哀和忧郁/地铁走道里响起了骂人的雷声/谁的愤怒如同补锅匠的铁锤/横切在所有人粮仓的盖顶上”
凭心而论,这首诗写得正如赵平的人生。悲哀而忧郁。骂人和愤怒。一个悲剧主角。我在想写出这首诗的人是一个浅薄的人吗?
我们的关系维持了大约六个月。从夏季到深秋。当天气一天天转凉时我们也玩完了。和上一次一样,我倍感轻松。这也让我感到我在与男人交往上的失败。我心里很清楚,当我们辗转到朝阳区某个陌生的村子里找录音师时,当我们在路边小摊吃两块钱面条时,我知道他们生存的艰难,没有人真正地帮助他们,关心他们。而我知道他暴戾的原因之一,是无穷无尽的痛苦。当我们坐在傍晚的圆木上啃着梨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们的结局。
有一句话流毒甚广,那句话就是“适者生存”,我要告诉大家,这句话完完全全是个错误。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死去了,活下来的都是那些平庸抑或已经违背自己原则的人。
我坐在那里,陷入了沉思,沉浸在一种莫名其妙无所谓的神情之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走。窗外刮着风,土黄色的沙尘席卷整个北京城。三月末,北京正陷入每年一季的沙尘暴中。而我们坐在屋里,暂时不必理会窗外糟糕的天气和许多烦心的事。我并不太在乎时间,我什么都不拥有,除了时间。半个小时以后G来到书店。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能朝朝暮暮。”穿过天桥时我有点儿莫名其妙地对他说。我总是这样,在莫名其妙的场合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不着边际的思想。没有什么意义。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
星期六中午G约我去他家排练,他爸*都在。他们见到我的绿头发先是诧异,问我父母管吗?我说我喜欢这种颜色的头发。他爸还说他也挺喜欢音乐的,不过是通俗音乐。G的母亲徐娟说她喜欢高雅音乐。她每天早上都起来练嗓子。据G说正是由于杨海涛和徐娟共同的音乐爱好让他们分别在离异后走到了一起。
在第一场秋雨里,我想起了故乡金色的阳光,金灿灿的苞谷和金色的田野,金色的油菜花。在我的记忆里故乡充满了金色,充满了阳光和快乐。而我从小就不喜欢金色,但我却怀念那照耀过我身体的黄色。
呵,我的漫长的迷茫的青春期何时才能结束?而有时我在想,干脆死在这漫长的青春期里得了。也挺过瘾的。我在黑暗之中小心翼翼地为自己涂着红唇。然后想象着以一个男人的眼光去欣赏它,这个过程令我着迷,我因此认定自己是个自恋的女人。
我的十七岁就这么流走了。我天天趴在桌子上写小说,为了明天,我必须放弃现在。总之就是不把身体当身体!因为我要改变我的命运,我的父母是不关心我的前途和理想的,他们只是关心我能不能重新上学或者干脆找个好点的工作,毕竟上什么学以后都得上班的,他们不给我钱,不让我打电话,我没有好看的衣服,没有手机,我只能靠自己。
那张小小的一寸照片夹在一张纸片中,曝光过度而显得苍白的脸,前额垂下的长发,略带神经质的眼睛,那样削瘦的脸。那是他1997年的照片,和我想的不太一样。但我也说不出有哪些不一样。也许就应该是这样吧。
我被自己折磨得犹豫,刺骨,欲生不能,生死不分。我其实是一个脆弱、敏感的人。我的心随时都被某种东西所吸引所迷恋,随时等待被什么所击中。而这个世界是物质且冰冷的,这可如何是好?
我一一打过招呼。他们看来都对T居然也交上女朋友感到很惊讶。别说他们惊讶,我自己都惊讶。据后来T说当年他交女友曾经有三条原则:一不主动,二没钱,三没时间——结果还真没女的看上他。我对个头不高,穿着一件棉猴儿的A*CD很感兴趣。一聊才知道A*CD原来在《通俗歌曲》呆过,“我原来还看过你编的稿子耶!”我有点儿兴奋地跟他说。弄得T直看我。
我们在寒风中等待早班车,然后去了T家。T和*挤着睡他屋里的大床,我委委屈屈地睡在他们家客厅里的沙发上。在这之前还被迫清理了沙发上残留的报纸之物。T扔给我一条脏拉巴叽的花棉被,我看都不看,拿了便睡。
从小我就认为自己是个不平凡的孩子,我是我们村子里最漂亮最聪明最有才华的姑娘,我从小就预示着自己总有一天能走出村子。我要比别人做得都好,我要得到我本来应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