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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袖添香 > 小说 > 都市小说 > 如斯 > 八 
   文 / 仍在风中

      
    我默默看他一眼,什么也没看清。有些茫然的走出房间,顺着楼梯往下走。
    “你去哪里?”丁辰追出来。
    去哪里?我也不知道,只是心里有些东西不想碰触,不想现在碰触。
    “有电话吗?这里?”想了一会儿,我问。
    “没有,还没装。我现在还住酒店。”
    “那送我回公司吧。”
    到了公司门口,我跟丁辰道声再见就下车,他好像对我说了什么,我也没听清,低着头往公司里走。直到门卫叫住我让我填单我才发现自己还穿着紫色礼服,套装忘在那间房子了,两手空空,随身的包也不见了。
    “是林小姐啊。对不起,刚才没认出来,您进去吧。”门卫认出我,有些抱歉的说。
    “噢,没关系。”我答应着却没进去,转过身,看见丁辰双手插在裤袋里,背靠跑车站着,说:“你包还在我车上呢。”
    我走过去,等他把包递给我,说:“你先回去吧。”
    “你呢?”
    “回公司上班。”我简短答道。
    “好吧,紫町装修好我会再来找你的,记得给我上课喔。”他微微笑着,上车走了。
    穿着礼服不方便进公司,我转身叫辆计程车,直接返回望京。打电话给鲁蒙只说有事情不能回公司了,鲁蒙以为我和艾琳在一起,什么也没问。

    先进浴室泡热水。在水里躺很久,心里空空荡荡,如风席卷后的旷野,失去所有足迹。偶尔把腿高高的抬起,看脚上的伤,创可贴都泡掉了,有些滑稽的挂在卷皱的创口边缘。
    水已冰冷。我裹紧浴巾走到客厅,找出药箱,重新贴创可贴,一条一条,专心致志的做着。莫恩卧在沙发上,很安静的看我,有时用鼻子碰碰我的手,好像是歉意又好像是安慰我。
    “莫恩,这个很好玩喔,要不要试试?!”我撕开一条创可贴,一下贴在莫恩的鼻子上。它吓了一跳,大约很不舒服,用爪不断的去扒,我握住它的手不让它动,它就很气愤的看我,然后把头向我拱过来,弄得我痒痒的,笑倒在沙发上。
    这样和莫恩玩闹一会儿,心里轻松许多。
    理理乱七八糟的头发,我拍拍莫恩,笑着说:“莫恩!不如我们出去大吃一顿吧!等着!”拎起电话。
    只是叫了一声“晟哥”,电话彼端就传来黄晟爽朗的笑声。知道他为什么笑成那样子,虽非面对面,我的脸已是隐隐发热。
    顺手拍莫恩一下,小声抱怨道:“都是你!”
    黄晟还在笑。
    “再笑,再笑我就挂电话啦。”我敲敲话筒威胁他。
    “哈哈......好,我不笑了。”黄晟边忍住笑边说:“你在望京等着,我和坤仔来接你,现在就过去。哈哈......”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深夜散步,莫恩很少接触其他人,我想让它从现在开始慢慢习惯。有黄晟和坤仔一起,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
    家里没有绳索之类的东西,我也很不喜欢,把卧室垂着的白色珠帘剪下两条,结好,准备必要的时候给莫恩戴上。
    转身又看到床上的紫色礼服。这是第几次了?它微微泛着浅紫的光晕,静寂而怅然的望着我,带着些许忍耐,仿佛等待已久,并将继续等待下去。我轻叹一声,走过去,把它贴在脸颊,柔软细腻如皮肤,很轻很轻,像羽毛,但有丝丝滑滑的冰凉。
    我找了你很久,你不知道吗?!那双流星一样寂寞漆黑的眼睛说。  

    “我们今天去夜市吧,好不好?晟哥。”我快乐的说。
    黄晟和坤仔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先看着我和莫恩笑。
    “不至于这么好笑吧?!”我以为他们还在为鹂花的事情发笑。
    “不是啦!如斯。你自己看看莫恩!”坤仔边笑边说。
    我闻言低下头,呀!莫恩鼻子上挂着一条创可贴,是我刚刚开玩笑贴的,现在一边已经被抓掉,就那么悬空挂着,莫恩还一副很威武的样子,真的是蛮好笑的。我赶快一把拽下来,对莫恩说:“怎么不知道照照镜子呀?!出丑了吧!”莫恩又委屈又不解的看了我一眼,低下头。
    “呵呵!莫恩,别理你如斯姐姐,自己做了坏事还倒打一耙。”坤仔把前门打开,“莫恩坐前面吧。”我拍拍莫恩,它很乖的跳上去了。
    “你不是一直爱静,今天怎么想去夜市?”车开动后,黄晟问我。
    “冬天时我去过,挺有趣的。今天就很想再去看看,可以吗?”
    “可以啊。”黄晟笑着说。

    距夜市还有一段距离时,我对黄晟说让坤仔把车泊在附近酒店停车场好了。“您这辆车开到夜市未免太醒目了。”他笑着同意。
    余下的路我们步行。莫恩很少出门,我请坤仔留意着它,自己和黄晟在前面慢慢的走,一边闲聊。
    路面刚刚被水车洒过水,我穿着拖鞋,担心弄脏脚,跳着挑干燥一些的地方走。黄晟却无所谓,一直保持平稳的步速,不看地面,脸上微微的笑着缓缓前行。
    “是不是坐车时间比步行多得多?”我笑问黄晟,往日见他总是在酒店或茶室,或者公司,鲜少见他这样步态悠闲的走路。
    “年轻没钱的时候也经常走路啊,但不是像这样。就好像是他们,在为生活奔波。”他抽出插在裤袋里的手,指指路上一些步伐匆促大约是刚下班的人。“那时候走路就是走路,没有什么心情去发现和体会这其中的美好。所以说物质决定精神是有一定道理的,至少对当日的我来说它是真理。”
     “那现在有没有再发现新的真理呢?您现在拥有的财富已是绝大多数人一生无法企及的梦想。”我微笑问。
    “没有。这就是人的可悲之处。”黄晟沉思片刻,淡淡笑着说,“把眼前的需求拔高到真理的高度,以此说服自己欺骗自己,似乎有真理的光环罩着,卑鄙者就不再卑鄙,高尚者也不再高尚。呵呵,真好像一场噩梦。不,噩梦还有醒来的时候呢。而人一旦被贪念驱使走入歧途就很难有回头的机会了。”
    “我常常想,把贪念误认为真理,心甘情愿成为它的奴隶,这算不算是一种心智的缺陷呢?可惜大多数人都有这个缺陷,否则不会有那么多在商海触礁沉没的人。表面上看我似乎得到了一切,但其实,就连这样和喜欢的人一起在街头散步都是一种奢侈。不是没有时间,而是丧失了感受平常幸福的宁静的心态。而且,也怀疑自己不配再有拥有这个幸福的权利。”他目光有些复杂的看我一眼,很快又转过头,继续向前走。
    “您不能这么悲观的看待一切。财富不是罪恶,至少,它给了您在乘车和步行之间随意选择的自由。”我微笑着说。
    “只要您有时间又愿意,我可以陪您散步呀。只是您要负责买单请我们吃饭!因为我和坤仔都没您那么有钱,就让我们替您分担一点罪恶吧!是不是?坤仔。”我回过头笑着对坤仔大声说。
    “如斯说得没错!现在而言,有晟哥请吃饭就是真理!”坤仔笑着回应我。
    “还有莫恩!莫恩,你晟叔叔可是很有钱的哦,所以你今天就挑战一下自己的胃容量吧!”
    “看,已经到了!”我兴奋的指指前面人声喧闹的地方,快走几步。“我们快点走吧,走路确实有助于消化,我都饿了。”
    黄晟和坤仔笑着跟在我身后,也加快了脚步。

    莫恩的出现引起一些骚动,我们在各个摊位间穿行、挑选落座地方的时候,聚集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莫恩难得来这种地方,好奇心被极大激发,不时的驻足东瞧西望,后来我不得不让坤仔给它戴上珠链,吸引它不少注意力,开始追着珠链玩。
    毕竟是做流动客人生意的,街边摊的老板们对莫恩倒是不以为意,对他们来说只要现在有钱赚就行,何况又是看上去很有钱的人呢。一路上主动招揽生意的声音不断,声情并茂,看上去生动而有趣,
    最后我们选了一个视野不错看上去比较干净的摊位,搭着蓝色的帐篷,蓬帘开着,坐在里面可以清楚看到外面的街景,放下来又自成一个世界。白色塑料桌椅,白色餐具,一盏玻璃风灯吊在顶上随风摇曳着,也自有它的格调。比较体贴的是,入口处放了一个水盆,方便客人随时洗手。里面已经坐着两对情侣了,很年轻,看上去还像学生的样子,看到我们进来,不免也侧目一下,很快又转过身去专心吃桌上的面。
    老板是个样貌朴实的中年男人,东北口音,满面笑容招呼我们坐下,斟茶,递菜单,很利落的忙碌着。
    我感觉他的声音似曾相识,抬头看了一眼,容貌是陌生的,也未及多想,先嘱咐他给莫恩准备一大盆炸排骨,黄晟和坤仔闻听就笑起来。
    “莫恩遇到如斯真是它的福气!刚才还在喊饿呢,坐下来却先顾着莫恩!”坤仔笑着说。“难怪那天对丁辰那么不客气!”
    “也不是这样啦。主要是我不太会烧饭,经常委屈莫恩吃罐头食品水煮排骨,今天有机会就让它尝尝别的口味。”我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又对黄晟说:“那天谢谢您。还有就是挺抱歉的,我的反应有些过了,很失礼。”
    “呵呵。没关系。你和丁辰年纪都不大,笑笑就过去了。不过,丁辰怎么招惹你了?不会就是为了他后来的那句话吧?”黄晟有些好奇的问。
    我想起丁美云那张美丽又傲慢的脸,不愿意多想,简短的说:“哦,也没什么,他自做主张的带我去他姐姐那里,让我感觉莫名其妙。”
    黄晟没有再问下去,把菜单递给我,让我点菜。

    学会做卤汁豆干是个小惊喜。
    夜市摊点供应的都是些家常菜,随意点些只是应景填腹下酒,论精致口味是远远不能和大酒店比的。除了硕大的啤酒杯令我感觉很爽以外,满满一桌菜,只有一盘卤汁豆干引起了我的兴致,频频下箸不说,还把老板叫过来讨教做法。
    “如斯对烹饪很感兴趣吗?有点意外哦。”坤仔笑道。
    “那倒没有。我会烧的菜不多,还是盯着电视烹饪栏目和烹饪书恶补的。只是那些菜都太复杂了,我做不来也嫌麻烦,这个看起来很简单而且味道不错啊。”我很坦率的说。
    “什么时候能吃到如斯亲手烧的菜就好了。”黄晟微微笑着说。
    “啊?!粤菜我可做不来,一头雾水的。今天来这里已经很委屈晟哥了,我的厨艺水准还比上这里的呢。”
    “呵呵。没什么委屈的,也不是没在路边摊吃过饭,很久以前的事了,今天回味一下也不错。而且,我还烧得一手好菜呢,比那些粤菜馆要正宗得多,只是现在失去了兴致,不知道烧给谁吃,没有人分享也就没有了乐趣。”
    “好意外!怎么看晟哥也不像是会做饭的人喔。坤仔有没有见识过呢?”我惊讶的问坤仔。
    坤仔笑:“有幸见识过!不过好像都成历史了吧?!晟哥!”
    我惊讶的看看坤仔再看看黄晟。
    “不相信是吧?如斯,你什么时候过生日,看我给你露一手怎样?虽然很久没做,但从小学会的东西是不太会淡忘的。”黄晟微笑道。
    “可是我的生日已经过去了,难道要等到明年?!”我有些遗憾,但很快又开心的说:“不过晟哥的生日如果还没过去的话,倒是可以考虑喔。您不是说有人分享是乐趣?那我就把这个分享的乐趣送给您做生日礼物吧。”
    “你这鬼丫头,人家是给寿星送礼,你不但不送礼还让寿星给你烧菜吃,美其名曰把分享的乐趣送给我,也太会讨巧了吧!”黄晟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坤仔也笑个不住。
    “晟哥什么都不缺,所以给您送礼自当有新意一些啦。先别说我讨巧,您倒是接不接受啊?”
     “哈哈........接受!就当是给你补过生日吧,这个理由我倒是可以接受。分享的乐趣......哈哈,也亏你想得出来!”
      
    是我见过的晟哥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坤仔后来感叹的对我说。
    当日的我,并不了解为什么黄晟面对我时总是伤感与喜悦参半,以为他不过是一路挣扎着走到事业的颠峰,发现山顶其实空茫一片,从而对无忧的青春重新产生敬畏和向往。
    你就是我的心,心不在,一切焉存?!我想永远和我的心在一起,不管这个永远有多远。黄晟在他生日那天对我说。
    不止伤感,还有决绝。
    后来,命运将我和他紧紧的连在一起,我终于懂了他,他却选择在自己滑向深渊的时候放开了我的手。
    最终,就是永远的离别。
    
    当日的无知和迟钝,还表现在对鲁蒙。
    那天下班的时候,鲁蒙遇到艾琳,当时他什么也没问,艾琳也什么都没说。只是后来,鲁蒙打电话到望京,再开车过去时,看到黄晟把我和莫恩送回来,他没上楼就离开了。
    晚上我做了一件奇怪的事,穿着那件紫色礼服跳进浴缸,出来后湿淋淋的躺在客厅地毯上和莫恩玩耍,后来,就这样睡去。早上当然就着凉了,礼服也皱得像抹布,到处沾满地毯纤维,看上去古怪而又凄凉。
    这样,你就不会再看我了吧?!我心想,把它丢进洗衣机里。什么药都没吃,换上套装上班。

    发烧了。脸颊滚烫滚烫的。
    除早上送咖啡的时候头也不抬的对我说声谢谢,中间打电话让我把整理的关于广东项目的一些资料给他送进去,鲁蒙整个上午一句多余的话都没对我说,一直沉默的工作着。
    午餐时间我打电话提醒他吃饭,他简单的说他要迟一些,让我别等他自己先去。撑了很久我只觉全身无力,放下电话就趴在了桌上。
    “怎么还没去?在等我吗?”
    听到鲁蒙的问话我抬起头。
    他吓了一跳,手摸上我的额头:“天!这么烫!不会是我不理你你就生病吓唬我吧?!我真服了你了!起来,我送你去医院!”
    “你不是在忙?”我勉强笑着说。
    “你要不是笨蛋那我就是笨蛋了!你重要还是工作重要?莫恩都比你聪明。不知道告诉我吗?!就这么撑着,我还让你做事,也够浑的!”鲁蒙生气又自责的说,把我背到背上向外走。
    “同事都看着呢,我自己走。”
    “你什么时候开始在意别人了?!别乱动。”
    到了医院打点滴需要很长时间,鲁蒙不能一直守着我,把艾琳叫过来,拜托她陪我送我回家。
    “下班我就回去看你。”他摸摸我的脸,走了。

    “其实我没什么,鲁蒙有些夸张了。”我歉意的对艾琳说。
    她没说话,只是握住我的手,笑笑。
    回到望京,艾琳扶我到卧室躺好,又忙着给我烧水吃药。莫恩对艾琳很友善,照例行了握手礼,让艾琳难得露出笑容。最近很少见艾琳笑,也不知她有什么心事。我不喜问别人私事,她不说,我也就不提。
    吃完药,我对艾琳微笑说:“我没事的。第一次来这里,却是为照顾我,真过意不去。”
    “托你的福,留在这里比上班舒服多了。鲁蒙真的对你很好的,很令人羡慕。”
    我笑笑,不语。
    “昨天下班我遇见鲁蒙。”艾琳又说,有些欲言又止。
    “噢,聊天了?”我想起鲁蒙今天的沉默。
    “没有,只是打个招呼就过去了。”
    “如斯——”艾琳揉揉我的头发,就像她以前一个人唱《Killing me softly with his song》时做的那样,“你年纪还小。有些事要考虑清楚。”
    “什么事这么吞吞吐吐的?”我笑着问。
    “黄总我是不担心的,他是鲁蒙的朋友,又有身份地位。可是那位开紫色跑车的先生,你还是不要太接近他为好。并不是我知道些什么,只是一种感觉。”
    “什么样的感觉?”我继续问。
    “鲁蒙比你年长很多,但你们之间具有绝对掌控力的是你,尽管你不用。黄总我接触不多,也可以感觉得到他对你是事事顺从,但是,那天,你一句话不说的就跟着那个人走了,令我感到不解感到害怕。”
    我并不是害怕他会伤害到你,只是你的沉默包含了太多我们不了解的东西,就像幽闭的一望无尽的森林,没有任何的出口。一旦燃烧,或许就是一场毁灭。
    如果可以的话,尝试着接受鲁蒙吧,做一个平凡快乐的女子。如斯。
  
    鲁蒙回来时外订了晚餐,请艾琳留下一起吃饭,她推辞了,只说改天再来看我很快离去。
    “我拜托她照顾你她不开心吗?”吃饭的时候,鲁蒙奇怪的问我。
    “当然。在公司给你打工不够,还跑到家里打工,换谁都给你脸色看喔。”我开玩笑说,一面给莫恩挑排骨。
    “乱讲!艾琳一直很喜欢你的。”
    “咦?你又不是她,怎么知道她喜欢我?”我好奇的问。
    “看来你是没事了,开始和我斗嘴了。好,我不知道她喜欢谁,我只知道你喜欢莫恩可以了吧?!也不知道给我留几块排骨!都给莫恩挑去了,难道今天是莫恩背你去医院的?!再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我会把莫恩驱逐出去。”鲁蒙看着空空的排骨盘郁闷的说。
    很久没有看见他吃莫恩的醋,我笑死了,对他做个鬼脸,把他刚才夹给我的一块排骨又放回他碗里。

    所谓平凡的快乐,就是如此吗?两个人安静的各做各的,知道对方一直在自己视线内。还是黄晟说的和喜欢的人一起悠闲的在街头散步?我一面心不在焉的看电视一面想。吃完饭鲁蒙让我上楼休息,我不肯,只是听他的话把药吃了,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莫恩和我一起,咬我的脚趾头玩。
    鲁蒙把工作带过来做了,想必是担心我才没有留在公司加班。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一直没有问过他,就翻身坐起来叫他:“停一下啦!有事问你。”
    “什么事?不会又是问我怎么知道艾琳喜欢你吧?”他放下手中的事,坐到我身边。
    “不是啦。想问你,提拉米苏是谁?”
    “什么提拉米苏是谁?”鲁蒙不解。
    “你不是说过你喜欢提拉米苏是因为一个记忆?我猜肯定和某个人有关。”
    “真是,发烧也不省事,突然问这些!不过你猜对了,是和一个女孩子有关。”
    “谁啊?”我很好奇的问。认识鲁蒙以来,他一向只知道工作的。
    “我也不知道她是谁,不知道她的名字,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那还是很多年前,我在旧金山读书的时候......”
    “你在旧金山读过书?”我惊讶的打断他。
     “拜托!整个公司估计也就你一个人不知道,还居然是我的秘书,你天天都想什么呢?!”鲁蒙没好气的说,“由此可见你对我的关心程度了!”
    “我只知道你去过美国读书,不知道哪个城市啦。继续说吧。”
    “那时读书很辛苦,几乎就是学校公寓两边跑。我没有打工,集中精力读书,很逼迫自己,很少娱乐,除了偶尔打桌球。有一天我从学校返回公寓,经过一家新开的饼店,很大很亮的玻璃橱窗,飘来阵阵奶油的甜香,大约是累了的缘故,我突然觉得那好像是家的味道,于是停车进去了。店员是个华人女孩子,看到我是东方人,试着给我讲中文。我当时觉得她的笑容好亲切,就买了她推荐的提拉米苏。后来成为习惯,有空就过去买,和她聊几句。直到她离开了饼店,我还是去买。”
    “这说明了什么呢?”我问。
    “说明我该去工作了!自己乖乖看电视吧。”鲁蒙笑着拧拧我的脸,站起來。
    “难道她没对你表白过什么?他乡遇故知的,还是个有为青年。”我继续问。
    “表白过,不但提拉米苏表白过,艾琳也表白过,因为我是个有为青年!满意了吧?!”鲁蒙笑着回去工作了。
    你也需要吃退烧药喔。我这样说他。岂知那并非是一句戏言。
 
    大约因为没有完全退烧,半夜我突然醒了,喉咙又干又热,起身下楼到冰箱取冰水。
    到了楼下,看见书房的灯亮着,敲敲门进去,鲁蒙已经伏在桌子上入睡,我叫醒他让他回客房,随后整理桌上的文件。很多,厚厚一叠。除我给他的,还有一些别的,不时出现黄晟公司的名字,中英文的都有。我全部理好,放进公文包,以免他明早有遗漏。
    第二天上午鲁蒙没去上班,开车送我去医院。
    “广东项目的事情你不要再管了,交给姚辉。”路上鲁蒙对我说。
    “嗯?”我略诧异。
    “身体这么弱,生病了不是还要我照顾?!”
    我笑:“噢。知道啦。鲁总要专心工作的。”
    鲁蒙也笑:“胡说!男主外女主内最合理,你是我的秘书又不是公司的!”
    “哎!你——”看着他皱眉。
    鲁蒙笑笑的看我一眼。
    我没说话,抽出一支烟点燃。
    鲁蒙伸手拿过点燃的烟叼自己嘴上,神情愉快的开车。

    它无声的与我对视着。不必看落款,只是那紫色,就知道请柬是丁辰送的。未曾想过一个颜色也能给人烙下如此深的印记。幽幽的,孤寂而决然。
    我拿起另一个信封给鲁蒙送进去。快递送了两份,我名字和鲁蒙是分开的。
    “去吗?”吃午餐的时候我问鲁蒙。
    “你指丁辰的酒会?临时决定吧,现在很忙。近期还要去广州出差呢。”他说。
    自从不再管广东项目,我工作很轻闲,鲁蒙却忙得焦头烂额的,去望京也多半是忙工作。
    “你若不去,我就推辞了,到时准备一份贺礼送去就可以。”我说。
    “这个先不提。明天周末,我陪你买件礼服,还有你说的贺礼。很少陪你逛街,还想带你去假日吃饭,那的西餐还不错。”
    “买礼服做什么?”我不解的问。
    “不是说有丁辰的时装发布?我当然希望你是在场女人中最漂亮的。不论去不去,礼服都要买。一直想送你一件搭配那套施华洛世奇的礼服。”鲁蒙笑说,“就当是虚荣心好了。我是个正常的男人,一般人具有的我都有。”
    我低下头没说话,只是喝茶。    

    去了我上次购物的百货公司。鲁蒙的理论是,人首先要有明确目标,然后要懂得选择达到目标的最有效捷径。“只有明涛可以看看。购物也需要智慧和效率。”他说。
    到了明涛,鲁蒙没有急于看礼服,先去首饰专柜。
    “有喜欢的吗?”他看着一排排的白金钻戒问我。
    “感觉都差不多。”我说。唯一有区别的是标签上的数字和店员小姐推荐的热情指数。
    “猜到你会这样说。”他笑,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我也觉得定制的更好一些,因为你很特别。”
    选礼服的时候鲁蒙很有耐心,一件一件让我试穿,他坐一旁看。店员小姐的殷勤对他没有丝毫影响,“继续!”他总是这样说,“等下试好了,就穿着去吃饭。在你被别人的目光包围前,先让我好好欣赏下。”
    有些累了。下一件是珍珠白的缎子鱼尾裙,单肩,一边缀有波浪状的荷叶袖,走动的时候,和裙摆一起摇曳生姿,含蓄而流畅。“一定是最后一件了。”换衣的时候我想。“无论鲁蒙是否满意。”
    “就这件!”我一走出来,鲁蒙就站起來说,“很有女人味。”把信用卡递给店员小姐:“谢谢。请不必包装了。”
   
    我和鲁蒙去了丁辰的时装发布酒会。当晚出席的所有女性中,丁美云最为夺目,至少我是如此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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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9 发表 | 本章责编:A26 | 推荐给好友 | 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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